【破产重整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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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1. 阿贝尔断舍离公司(Able Debt Relief)阿贝尔断舍离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债务重组和债务解决服务。

然而,由于公司高昂的运营成本和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阿贝尔断舍离公司逐渐陷入了财务困境,无法偿还债务和承担日常开支。

面对破产威胁,阿贝尔断舍离公司决定进行破产重整以避免破产清算。

公司首先委托了一家专业的财务顾问公司对其债务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了一份详细的重整计划。

根据计划,公司将与债权人进行谈判,争取债务减免和延期支付等优惠条件。

同时,公司还计划通过裁员、关闭不盈利的分支机构等方式降低成本,并寻求新的投资者以注入资金。

在进行了几个月的谈判和重整工作后,阿贝尔断舍离公司成功达成了与债权人的协议。

根据协议,公司的部分债务得到了减免,并获得了一定的还款宽限期。

同时,公司还成功引入了新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为公司提供了迫切需要的资金。

通过这些措施,阿贝尔断舍离公司成功地避免了破产,并重新恢复了业务。

2. 华开能源公司(Huakang Energy)华开能源公司是一家在中国上市的煤炭开采和燃煤发电公司。

然而,由于能源行业的结构性问题和环保政策的改变,华开能源公司逐渐陷入了经营困境,无法偿还大量的债务和应付日常开支。

面对严峻的局势,华开能源公司决定进行破产重整以寻求生存。

公司首先成立了一个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工作组,负责制定重整计划和与债权人进行谈判。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计划剥离非核心资产,减少债务负担,并进行内部优化以提高效率。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华开能源公司成功与债权人达成了一份重整协议。

根据协议,公司将部分资产出售以偿还债务,并获得了一定的还款宽限期。

同时,公司还引入了新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为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和战略合作。

通过这些措施,华开能源公司成功地度过了经济危机,并取得了新一轮的发展。

总结: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公司与债权人、投资者等各方进行艰辛的谈判和合作。

企业破产重整案例_共10篇.doc

企业破产重整案例_共10篇.doc

★企业破产重整案例_共10篇范文一:企业破产重整价值评估案例分析案例分析!≤≥00√j≤≯ji;。

l蓄_-企业硅产重整价值评估案例分衍文/栾甫贵李佳j的《企业破产法》07月1开始实施,于20年6日并且在重整560.万元。

第五,01176小额普通债权,沧化的小额债权共计278月y程序方面作了重要修改,l设立了破产重整制度。

破产立法在解决债务人有限财产的分配的同时,也为有生存希望的企业提供可选择的破产方式。

本文对河北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家,债权总额39.万元。

0366()北沧化重整受偿额和受偿比例的确定二河1沧化破产重整计划中的现金流入。

根据河北沧化重整计.司重整案例进行分析力图对我国其他企业破产重整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

破产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划以及20年和20年的年报对沧化的重整情况进行分析,0708其现金流入主要来自资产重整收入和债务人经营方案的现金流入。

程序,对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希望企业通过重整摆脱困境,偿还债务以及重获经营能力。

企业进行破产重整具有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的双重目的,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债务人所面临的经济困境。

本文通过分析河北沧沧化的资产重整收入包括整体转让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和揭阳华南沧化实业公司这两个控股子公司的收入。

沧井化工有限公司已经被破产清算,其破产财产通过竞拍方式被河北大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人民币10060万元竞得。

沧化持有沧井化工7%的股权,5因此,沧化获得10020万元竞拍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揭阳华南沧化实业公司仍正常运营,采用市场比较法对转让收入进行计算,选择的参照企业为与揭阳华南沧化实业公司业务相似同样是沧化控股子公司的沧州沧骅化学品工业有限公司。

沧骅化学品工业公司20年的营业收入是205533087202.8元,资产总额为860188,2371.元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的比值是4037.。

运用市场比较法计算揭阳华南沧化实业公司的价值,2将沧骅化学品工业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的比值作为参照化的重整计划来计算沧化的重整和清算债权受偿比例.从数值上判断企业是否应该重整,结合沧化破产经营情况,并总结沧化成功的关键,为我国其他企业破产重整提供可供借鉴的理论分析框架。

破产重整、重大资产重组案例(天颐科技)

破产重整、重大资产重组案例(天颐科技)

天颐科技破产重整、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工作及方案情况介绍----宏源证券
武汉投行部
2008年10月
一、项目概况
三安重组天颐科技-审核历程
2008年5月12日,天颐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天颐科技破产重整、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工作及方案情况介绍----宏源证券
武汉投行部
2008年10月
天颐科技破产重整、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工作及方案情况介绍----宏源证券
武汉投行部
2008年10月
一、项目概况
调整小非股东权益的经济原因: 全面恢复天颐科技原有食用油的生产经营, 尚需超过一亿元持续投入。 全面恢复生产、形成初步生产经营规模需 要历时约1年半。 在达到经济规模实现盈亏平衡前,战略合 作投资者需要承担潜在亏损约4000万元。 因此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
内容提要
一、项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工作及方案情况介绍----宏源证券
武汉投行部
2008年10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进程
上市公司概况-历史沿革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颐科 技”)前身为沙市活力二八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活力二八),于1993年3月 注册成立; 1996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活力二八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 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 票代码600703。
一、项目概况 海南椰岛承接天颐资产的优势: 拥有成熟和完备的销售网络。 一直在寻求进入快速消费品 生产领域,共用营销网络。 进入食用油生产加工领域符 合长远椰岛发展战略。
天颐科技破产重整、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工作及方案情况介绍----宏源证券
武汉投行部
2008年10月
一、项目概况
海南椰岛单独重组天颐科技的障碍:

破产重整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

破产重整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

破产重整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及股份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水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已于XX年x月x日、x月x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秦岭水泥于XX年x月x日向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批准《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的申请铜川中院于XX年x月x日作出铜中法民破字第01-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批准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由于《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及股份划转事项,须将全体出资人让渡的股份划转至管理人开立的证券账户,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秦岭水泥*继续停牌,待让渡股份划转至管理人账户及相关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将尽快申请复牌附:《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特此公告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XX年x月x日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3一、秦岭水泥基本情况 3 公司概况 3 申请重整情况 3 资产负债情况 4 偿债能力分析情况 4二、出资人组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5 三、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 5 担保债权组 5 职工债权组 6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组 6 普通债权组 6 四、债权受偿方案 7清偿期限和方式 7 偿债资金来源 8未按规定申报的债权以及存在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的清偿 8五、经营方案 9引入重组方,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9 重组方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确保企业正常经营 9注入优质资产 9 新建水泥生产线 9 六、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10 七、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 10八、关于执行重整计划的其他方案 10 重整费用的支付 10财产抵押登记手续的解除 10 分配*的提存 10其他事项 11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债务人、股东、企业职工等多方的利益,结合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秦岭水泥管理人及秦岭水泥制作本重整计划一、秦岭水泥基本情况公司概况秦岭水泥是于XX年10月经陕西省人民*陕政函[]号文批准,由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以下简称'耀县水泥厂')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XX年x月x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经中国证监发行字[]号批准,公司于XX年x月x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XX年x月x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材料及水泥深加工产品、水泥生产及研究开发所需原料、设备原件、其他建材的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销售、运输;与水泥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公司控股股东为耀县水泥厂,耀县水泥厂目前持有秦岭水泥股股份,占秦岭水泥总股本的%秦岭水泥现有8家控股子公司申请重整情况近几年来,由于债务和人员负担过于沉重、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公司生产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XX年公司亏损亿元,XX年亏损亿元,XX年勉强实现了盈利,但XX年公司又巨额亏损亿元,XX年上半年已亏损万元,多数债务逾期无法清偿,公司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公司债权人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以公司巨额债务逾期不能清偿,且有明显丧失清偿的可能为由,向铜川中院申请对秦岭水泥进行重整铜川中院经审查后,于XX年x月x日以铜中法民破字第0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秦岭水泥破产重整一案资产负债情况1、债权审查情况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开展了受理债权申报、登记等工作,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了《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在债权申报期内,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总额1元经管理人审查并经铜川中院裁定,初步确认债权笔,债权总额1元,其中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元,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元,普通债权元经管理人调查,秦岭水泥职工债权为元如果秦岭水泥破产清算,还将发生职工经济补偿金约69元2、资产情况根据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宇评报字[]第号《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XX年x月x日为评估基准日,秦岭水泥资产在有序清算和资产现状续用假设前提下的评估值为元偿债能力分析情况为核算破产清算状态下秦岭水泥债权人的清偿情况,管理人委托中宇评估公司对秦岭水泥的偿债能力进行了分析根据中宇评咨字[]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秦岭水泥如实施破产清算,假定秦岭水泥全部资产能够按照评估值变现,资产价值为元,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万元,并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后,剩余资产分配给普通债权人,普通债权所能获得的清偿率为%二、出资人组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本重整计划将对秦岭水泥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并设立出资人组对调整事项进行表决出资人组由截止XX年x月x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组成,涉及股份总数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如下:1、控股股东耀县水泥厂无偿让渡所持秦岭水泥股份的43%用于重整,共计70股;其他股东无偿让渡所持秦岭水泥股份的21%用于重整,共计股2、全体股东让渡的股份中,45股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清偿债权,股由重组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有条件受让三、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本重整计划对秦岭水泥债权做如下分类及调整:担保债权对秦岭水泥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计元,涉及5家债权人;对秦岭水泥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3元,涉及1 家债权人因此,担保债权共计元,涉及6家债权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担保物的变现价值小于担保债权额,则不足清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如果担保物的变现价值超出担保债权额,则超出部分用于清偿其他债权人对秦岭水泥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就特定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假定相应担保财产和建筑工程能够以评估值变现,则秦岭水泥担保债权中有元可以获得优先全额清偿,本重整计划将该部分债权列入担保债权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行债权总额元,其担保财产评估值为44元,因此确认其担保债权为44元,无法就担保财产获得清偿的元债权列入普通债权组,按照普通债权组的调整及受偿方案进行清偿因此,担保债权组债权金额为元,共计6家债权人该组债权按%比例清偿职工债权职工债权包括秦岭水泥所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等经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共计元该组债权按%比例清偿其他社保债权其他社保债权总额为64元该组债权按%比例清偿税款债权税款债权总额为70元,涉及2家税务机构该组债权按%比例清偿普通债权普通债权金额共计元此外,无法就秦岭水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担保债权元转入普通债权组,因此普通债权组债权金额为元,共计家债权人根据《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假定秦岭水泥全部资产可按照评估值变现,普通债权可获得的清偿率约为%为了切实维护普通债权人的利益,对该组债权作如下调整:1、债权额的20%以现金清偿;2、为提高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每元普通债权受偿股出资人让渡的秦岭水泥股份按停牌价每股元计算,可使普通债权清偿比例提高30%合并计算,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为50%在秦岭水泥按上述方案履行完清偿债权的义务后,对于普通债权未获清偿的部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秦岭水泥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四、债权受偿方案本重整计划经铜川中院批准后,秦岭水泥承诺对各类债权按以下期限和方式清偿:清偿期限和方式1、担保债权担保债权元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的10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2、职工债权职工债权元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的10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3、其他社保债权其他社保债权64元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的10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4、税款债权税款债权70元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的10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5、普通债权该组债权现金清偿部分,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10个月内清偿完毕分配*部分,相关债权人应于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供股东账户卡等相关资料,由管理人在3 个月内按债权比例计算并向债权人分配*,相关费用依据法律规定负担债权额30万元以下的普通债权人除可以按本重整计划规定的方式受偿之外,还可以选择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按债权额50%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受偿,不再受偿出资人让渡的股份债权人选择以现金方式受偿的,其放弃受偿的股份由管理人进行变现,所得收入用于偿债偿债资金来源冀东水泥作为重组方,承诺以*方式为本重整计划中规定债务的清偿提供偿债资金支持,保证偿债资金按本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及时足额支付未按规定申报的债权以及存在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的清偿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中,管理人预留6股,以该股份的变现收入清偿未按规定申报的债权以及存在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该股份变现收入不足以清偿未按规定申报的债权以及存在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的,不足的资金部分由秦岭水泥负责提供1、未按规定申报债权的清偿债权人未按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该债权人可以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比例以预留股份的变现收入受偿未按规定申报债权为普通债权的,按债权额50%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受偿,不再受偿出资人让渡的股份2、存在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对于诉讼或者仲裁尚未终结的债权,在诉讼或者仲裁终结后,根据判决或仲裁所确认的债权金额,按照同类债权的清偿比例以预留股份的变现收入受偿判决或仲裁所确认的债权为普通债权的,按债权额50%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受偿,不再受偿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五、经营方案秦岭水泥陷入濒临破产的境地,既有债务负担沉重、资金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方面原因,也有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通过重整减轻了企业的债务负担,但要使企业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根本出路还在于企业形成造血功能,实现自身经营状况的改善和生产效益的提高为此,提出以下经营方案:引入重组方,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冀东水泥是中国建材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是中国水泥行业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12家全国性大型水泥集团之一,具有丰富的水泥企业管理经验和雄厚的资金实力,由冀东水泥作为重组方,将有效提高秦岭水泥的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重组方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冀东水泥承诺为秦岭水泥提供必要的流动资金和设备维修资金支持,保证秦岭水泥正常经营截至XX年3月底,该项支持资金不超过亿元冀东水泥同时承诺确保秦岭水泥继续录用现有名在岗员工新建水泥生产线秦岭水泥已获准新建一条日产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冀东水泥承诺为该生产线的建设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资金支持,以增强秦岭水泥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注入优质资产冀东水泥承诺将其在陕西省的水泥资产以定向增发的方式注入秦岭水泥,以解决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并提高秦岭水泥盈利能力冀东水泥承诺拟注入资产XX 年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该事项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冀东水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秦岭水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如果上述。

最新破产重整案例汇总资料

最新破产重整案例汇总资料

最新破产重整案例汇总资料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不稳定和贸易摩擦的加剧,企业破产重整案例屡见不鲜。

下面将为您汇总最新的一些破产重整案例。

1.乐视网乐视网是中国的一家知名互联网公司,但由于资金链断裂和高额债务,于2024年宣布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在重整过程中,乐视网推出了一系列资产出售和股权转让计划,以还债并保留核心业务。

经过一系列资产调整和债务重组,乐视网于2024年成功完成破产重整。

2.民航空服中国民航空服是中国民航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为中国民航提供机上乘务员的制式服装和物品。

由于经营不善和高额债务,民航空服于2024年申请破产重整。

在重整过程中,民航空服进行了资产出售和债务重组,并采取了一系列节约措施。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民航空服于2024年成功完成破产重整。

3. HertzHertz是美国一家知名的汽车租赁公司,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全球旅行锐减,使得Hertz陷入了严重的经营困境。

为了摆脱债务,Hertz于2024年申请破产重整。

在重整过程中,Hertz与其债权人达成一项协议,以出售部分资产并获得新的融资。

随后,Hertz在2024年成功完成破产重整。

4.GNCGNC是一家美国的保健品零售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以及新冠疫情对零售业的冲击,GNC于2024年申请破产重整。

在重整过程中,GNC关闭了大量不盈利的门店,并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以减少债务。

最终,GNC于2024年成功完成破产重整。

5.阿迪达斯阿迪达斯是世界著名的运动品牌,但由于新冠疫情对零售业的冲击,阿迪达斯在2024年宣布关闭大量门店。

虽然没有正式宣布破产重整,但阿迪达斯在全球范围内对其业务进行了重组和削减,并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关闭更多门店以降低成本。

以上是近年来一些知名企业的破产重整案例。

这些案例表明,在经济不稳定或外部冲击的影响下,企业破产重整是企业调整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

然而,破产重整并非易事,需要企业和债权人的共同努力以及灵活的资产管理策略。

【案例】上市公司庞大集团破产重整计划介绍

【案例】上市公司庞大集团破产重整计划介绍

【案例】上市公司庞大集团破产重整计划介绍
编者按对企业破产重整中的税该如何处理一直是近期热点话题。

税务局在关心税的债权如何申报和如何清偿;破产企业管理人在关心税债权地位和清偿比例及清偿方式;其他债权人在关心税与其他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关系等。

近日,上市公司庞大集团公布了一份《重整计划》并经经办法院的批准。

纳税无忧根据公开资料对庞大集团破产重整情况进行了梳理。

一、重整人简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主营汽车销售和维修养护。

2011年4月28日,庞大集团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258。

截至2019年9月30日,庞大集团总股本为653,847.84万股,股东共计326,824户。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庞先生,持股比例为20.84%;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2.21%(210,624.17万股)。

二、重整原因
庞大集团2018年度出现巨额亏损,且因资金严重不足、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重整计划》的表述)。

那么庞大集团的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何?以下笔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的数据。

2018年末数据经审计,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光明破产重整案例分析

光明破产重整案例分析

光明破产重整案例分析光明破产重整基本案情:光明家具原本是黑龙江省的知名品牌,由于经营不善、业绩下滑,公司陷入暂停上市的境地。

债权人伊春市华丽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破产重整,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9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SST光明称,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11月10日停牌一天,自2009年11月11日开盘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此后,光明家具开始了漫长的破产重整道路。

在光明被申请破产重整的同一天,上海鸿扬浮出水面: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光明集团将其持有的5961万股中的1500万股股份转让给鸿扬公司,转让价格为6(93元,股,考虑非流通股股权股改时须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意各承担一半,按190万股作为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合理剔除,转让总价款为9078(3万元。

2010年8月5日,伊春市中院作出裁定,批准公司的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全部财产将按照有利重整计划执行的方式进行变现处置。

根据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及管理人与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转让协议书》,公司股东应让渡的1490.75万股股份已由管理人转让予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指定方,北京京通海向管理人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10400万元。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文章属性•【案由】申请破产重整•【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规则当事人采取保留公司的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通过保障债权人获得不少于破产清算的清偿,清理其全部债务。

该模式使该公司的主业和优质资源得以保留,且公司职工就业基本未受影响,债权人和中小股民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股东、职工、债权人、重整投资人、政府等实现多方共赢,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正文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一)基本案情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龙)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

主导产品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度。

因受整体市场环境及经营问题的影响,公司自2010年连续两年亏损,出现经营危机及债务危机。

2012年3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潍坊中院)提出申请,要求依法对山东海龙进行重整。

4月2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面临退市的严重风险。

5月18日,潍坊中院裁定予以受理。

(二)审理情况根据山东海龙的资产评估情况、偿债能力分析结论、债权审查和确认情况,结合上市公司重整案件的经验,管理人制定了适合山东海龙实际情况的重整计划草案。

该重整计划将保留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通过保障债权人获得不少于破产清算的清偿率,来清理上市公司全部债务,使得上市公司以自有业务重获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节约社会资源,维护了企业、职工、股东、债权人、上下游经营者多方的利益。

2012年10月,山东海龙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

11月2日,潍坊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12月26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程序终结。

自2013年7月3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山东海龙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通过重整,该公司扭亏为盈。

法院评论山东海龙重整案维持了上市公司的主业不变、产品不变、没有进行资产置换、没有停产半停产,实现了企业就地重生,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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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及股份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水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已于2009年12月5日、12月6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秦岭水泥于2009年12月7日向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川中院')提交了批准《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的申请。

铜川中院于2009年12月14日作出(2009)铜中法民破字第01-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批准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由于《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及股份划转事项,须将全体出资人让渡的股份划转至管理人开立的证券账户,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秦岭水泥股票继续停牌,待让渡股份划转至管理人账户及相关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将尽快申请复牌。

附:《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12月16日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十二月目录前言3一、秦岭水泥基本情况3(一)公司概况3(二)申请重整情况3(三)资产负债情况4(四)偿债能力分析情况4二、出资人组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5三、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5(一)担保债权组5(二)职工债权组6(三)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组6(四)普通债权组6四、债权受偿方案7(一)清偿期限和方式7(二)偿债资金来源8(三)未按规定申报的债权以及存在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的清偿8五、经营方案9(一)引入重组方,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9(二)重组方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确保企业正常经营9(三)注入优质资产9(四)新建水泥生产线9六、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10七、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10八、关于执行重整计划的其他方案10(一)重整费用的支付10(二)财产抵押登记手续的解除10(三)分配股票的提存10(四)其他事项11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债务人、股东、企业职工等多方的利益,结合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水泥'或'公司')的实际情况,秦岭水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及秦岭水泥制作本重整计划。

一、秦岭水泥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秦岭水泥是于1996年10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1996]167号文批准,由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以下简称'耀县水泥厂')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1月6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经中国证监发行字[1999]112号批准,公司于1999年9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1999年12月16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800,000.00元,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材料及水泥深加工产品、水泥生产及研究开发所需原料、设备原件、其他建材的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销售、运输;与水泥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为耀县水泥厂,耀县水泥厂目前持有秦岭水泥163,907,763股股份,占秦岭水泥总股本的24.8%。

秦岭水泥现有8家控股子公司。

(二)申请重整情况近几年来,由于债务和人员负担过于沉重、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公司生产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2005年公司亏损1.39亿元,2006年亏损1.77亿元,2007年勉强实现了盈利,但2008年公司又巨额亏损3.3亿元,2009年上半年已亏损8289万元,多数债务逾期无法清偿,公司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

公司债权人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以公司巨额债务逾期不能清偿,且有明显丧失清偿的可能为由,向铜川中院申请对秦岭水泥进行重整。

铜川中院经审查后,于2009年8月23日以(2009)铜中法民破字第0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秦岭水泥破产重整一案。

(三)资产负债情况1、债权审查情况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开展了受理债权申报、登记等工作,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了《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

在债权申报期内,277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总额1,871,632,539.92元。

经管理人审查并经铜川中院裁定,初步确认债权259笔,债权总额1,181,517,349.68元,其中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463,212,135.84元,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135,356,384.32元,普通债权582,948,829.52元。

经管理人调查,秦岭水泥职工债权为283,230,697.92元。

如果秦岭水泥破产清算,还将发生职工经济补偿金约69,208,056.00元。

2、资产情况根据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宇评估公司')出具的中宇评报字[2009]第2202号《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9年8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秦岭水泥资产在有序清算和资产现状续用假设前提下的评估值为869,654,758.50元。

(四)偿债能力分析情况为核算破产清算状态下秦岭水泥债权人的清偿情况,管理人委托中宇评估公司对秦岭水泥的偿债能力进行了分析。

根据中宇评咨字[2009]2018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秦岭水泥如实施破产清算,假定秦岭水泥全部资产能够按照评估值变现,资产价值为869,654,758.50 元,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1586万元(包括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等),并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后,剩余资产分配给普通债权人,普通债权所能获得的清偿率为10.97%。

二、出资人组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本重整计划将对秦岭水泥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并设立出资人组对调整事项进行表决。

出资人组由截止2009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组成,涉及股份总数660,800,000股。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如下:1、控股股东耀县水泥厂无偿让渡所持秦岭水泥股份的43%用于重整,共计70,480,338股;其他股东无偿让渡所持秦岭水泥股份的21%用于重整,共计104,345,643股。

2、全体股东让渡的股份中,45,858,146股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清偿债权,128,967,835股由重组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有条件受让。

三、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本重整计划对秦岭水泥债权做如下分类及调整:(一)担保债权对秦岭水泥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计459,854,626.38 元,涉及5家债权人;对秦岭水泥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3,357,509.46元,涉及1 家债权人。

因此,担保债权共计463,212,135.84元,涉及6家债权人。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如果担保物的变现价值小于担保债权额,则不足清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如果担保物的变现价值超出担保债权额,则超出部分用于清偿其他债权人。

对秦岭水泥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就特定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假定相应担保财产和建筑工程能够以评估值变现,则秦岭水泥担保债权中有282,193,388.84元可以获得优先全额清偿,本重整计划将该部分债权列入担保债权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行债权总额225,718,747.00元,其担保财产评估值为44,700,000元,因此确认其担保债权为44,700,000元,无法就担保财产获得清偿的181,018,747.00元债权列入普通债权组,按照普通债权组的调整及受偿方案进行清偿。

因此,担保债权组债权金额为282,193,388.84元,共计6家债权人。

该组债权按100%比例清偿。

(二)职工债权职工债权包括秦岭水泥所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等。

经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共计283,230,697.92元。

该组债权按100%比例清偿。

(三)其他社保债权其他社保债权总额为64,678,702.86元。

该组债权按100%比例清偿。

(四)税款债权税款债权总额为70,677,681.46元,涉及2家税务机构。

该组债权按100%比例清偿。

(五)普通债权普通债权金额共计582,948,829.52元。

此外,无法就秦岭水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担保债权181,018,747.00元转入普通债权组,因此普通债权组债权金额为763,967,576.52元,共计254家债权人。

根据《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假定秦岭水泥全部资产可按照评估值变现,普通债权可获得的清偿率约为10.97%。

为了切实维护普通债权人的利益,对该组债权作如下调整:1、债权额的20%以现金清偿;2、为提高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每100元普通债权受偿5.2股出资人让渡的秦岭水泥股份。

按停牌价每股5.78元计算,可使普通债权清偿比例提高30%。

合并计算,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为50%。

在秦岭水泥按上述方案履行完清偿债权的义务后,对于普通债权未获清偿的部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秦岭水泥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四、债权受偿方案本重整计划经铜川中院批准后,秦岭水泥承诺对各类债权按以下期限和方式清偿(债权人自愿接受更长清偿期限的不在此限,如出现此情况,该等债权人的清偿期限相应顺延):(一)清偿期限和方式1、担保债权担保债权282,193,388.84元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的10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

2、职工债权职工债权283,230,697.92元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的10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

3、其他社保债权其他社保债权64,678,702.86元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的10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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