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流程,保障学员权益,避免纠纷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省内所有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机构、学习中心等。
三、退费申请流程
(一)学员向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提出退费申请,由机构进行退费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提供学员退费方式并按照约定时间进行退费。
(三)如因机构原因导致课程未开课,应及时协商并退还全部学费。
(四)如因学员未参加课程或违约导致无法进行课程,应提供退费协议,按照约定退费。
四、退费时间要求
(一)学员申请退费应在开课前提出,如开课后退费应按照退费约定规定进行。
(二)如因学员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课程,应在开课后七日内提出申请,经审核后退费。
(三)因机构原因导致课程取消,应在课程取消后七日内全额退款。
五、退费手续费
(一)如因学员原因造成退费,机构可收取相应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已交费用的百分之十。
(二)如因机构原因造成退费,机构应负责承担退费手续费。
六、其他
(一)学员提出退费申请时应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缴费证明等。
(二)机构应向学员提供完整、准确的退费细则,如需变更应提前通知学员并与学员协商。
(三)学员如发现机构有违规操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其他规定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费用和退款管理制度(校外培训非公立机构)

费用和退款管理制度(校外培训非公立机构)费用和退款管理制度 (校外培训非公立机构)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校外培训非公立机构的费用和退款管理制度,以确保合理和公正的费用收取和退款政策的实施。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校外培训非公立机构及其学员。
2. 费用收取2.1 所有费用收取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并进行合理定价。
2.2 学员报名时,机构应明确告知所有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应的收据。
2.3 学员在报名时应支付报名费用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定金不可退还。
2.4 机构应定期公布和更新收费标准,并确保不擅自收取未列明的费用。
2.5 学员应按时、足额缴纳课程费用,如逾期未缴费,机构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3. 退款政策3.1 机构应建立明确的退款政策,并向学员提供相应的退款申请流程。
3.2 如果学员因个人原因需要退款,应在课程开始之前提出申请。
3.3 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退款政策处理退款申请。
3.4 机构应在收到退款申请后,及时处理并将退款金额返还给学员。
3.5 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合理的退款申请。
4. 争议解决4.1 对于费用和退款方面的争议,学员和机构应首先协商解决。
4.2 如果协商不成,学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救济。
5. 附则5.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外培训非公立机构所有。
5.2 校外培训非公立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改进。
以上为费用和退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为校外培训非公立机构提供指导,并保护学员的权益。
如有任何问题或争议,请及时与机构联系解决。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1. 前言为了保护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运作行为,特制定本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在线教育机构等。
3. 退费原则•(1)学员申请退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按照学员实际已缴纳的培训费用,及时办理学员优惠、奖学金等相关款项的退回,并给予相应的退费手续费优惠;•(2)因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原因导致培训无法继续,或需要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4. 退费标准•(1)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学员退学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按照以下标准办理退费:1.课程未开始,应退还全部培训费;2.课程开始不到 20% 课时,应退还全部培训费的 80%;3.课程开始不到 30% 课时,应退还全部培训费的 70%;4.课程开始不到 60% 课时,应退还全部培训费的 50%;5.课程开始不到 80% 课时,应退还全部培训费的 20%;6.课程开始 80% 以上,或者已经结束,不予退费。
•(2)其他原因导致学员退学的,按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制定的具体退费规定办理。
5. 退费期限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在学员申请退费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特殊情况下,经学员同意也可适当延长退费期限。
6. 退费申请办理流程•(1)学员提出退费申请;•(2)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接到学员退费申请后,审核退费原因及所提交证明材料;•(3)审核通过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同时记录退费情况,并保留相关退费材料。
7. 对违规行为的处罚•(1)对违反本办法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责令改正,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退费;•(2)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经营活动,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 结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认真遵守规定,严格执行规范化管理,保障学员权益,维护行业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民办非学历机构退费方法

民办非学历机构退费方法
对于报考民办非学历机构培训班的学生来说,如果因各种原因需要退费,该如何操作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民办非学历机构退费方法: 1. 先查看合同:学生要先查看所签订的培训协议中的退费条款,遵循合同约定的退费规定。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细则,可以与培训机构协商并要求其制定退费方案。
2. 提交申请书:学生需要向培训机构提交退费申请书,说明退
费的原因和要求。
一些培训机构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医生出具的病历证明等。
3. 协商退费:学生可以与培训机构协商退费方案,包括退还部
分或全部学费、退还课程材料费用等,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退费协议。
4. 通过法律途径退费:如果学生与培训机构无法协商达成退费
方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费。
这需要找到相关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以上是民办非学历机构退费方法的一些常见方式,但不同的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退费政策,学生在报名前应该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咨询清楚。
同时,建议学生在报名时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培训机构,以避免发生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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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退费管理办法

深圳技师学院培训中心
学员退费管理办法
根据《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制定本中心学员退费办法如下:
一、因中心不能开班等原因,学员提出退费的,中心给予全额退费(教材需完好无损且未作任何标记,方给予退教材费),并收回学员卡。
二、因学员个人原因提出退费,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下可酌情考虑,并履行以下手续:
1、由学员本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关材料和凭证,班主任根据学员情况提出意见,并注明教学进程情况,将相关资料报教务部负责人或分教点负责人审批。
2、教务部负责人或分教点负责人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退费的决定并签署意见。
3、报名咨询员根据审批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给学员办理退费手续,收回学员证,注销学员学籍,并把学员退费申请表存档以备查对。
三、学员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费,根据《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退费金额如下:
1、学员开班前申请退费的,退回收取的80%培训费。
2、学员已完成1/3学时及以下的培训,核退50%培训费。
3、学员已完成1/3以上—1/2学时退学时,核退30%的培训费。
4、学员已完成1/2以上学时退学的,不退培训费。
5、代收费按实际开支扣减,退回余额。
6、教材完好无损且未作任何标记,可给予退教材费。
本办法自2005年4月18日起执行,原《培训中心培训学员退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深圳技师学院培训中心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最新整理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的办学秩序,加强对教育机构清退学生费用的管理,维护教育机构及学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我省民办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教育机构的退费,是指教育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还学生费用的活动。
第三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招收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自学考试和非学历培训的学生退费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机构退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教育机构严格执行有关退费管理的政策规定。
第二章退费办法和手续第五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退回全部费用及其利息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一)筹办期招生的;(二)处以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罚期间招生的;(三)超出办学许可证规定范围招生的;(四)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范围、标准收费的;(五)教育机构刊登、散发虚假广告(简章)的;(六)教育机构未按约定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七)因学校要求学生转学或转专业而造成学生退学的;(八)由于教育机构违背诺言,教学管理混乱,致使教学质量不保,或使学生不能正常学习的;(九)教育机构跨收费的;(十)因教育机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校方造成的其他原因。
第六条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一)中途死亡的;因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经身体健康检查确实不适宜继续学习的(需持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证明);(二)学生应征服兵役的(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三)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学生家庭特殊困难(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四)举家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的(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五)学生经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依照规定批准转学的;(六)被列入国家计划的高等院校录取(出具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七)学生出国留学或出国定居的(出具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或签证)。
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制度前言民办学校退费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地管理学校的退费事宜而制定的,它对于促进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本文主要介绍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一、退费标准退费标准指学生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退费,以及退费的额度。
其中,学校应明确以下内容:1.学生退费的条件:通常包括在校期间出现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停学、学校无法履行教学任务等情况;2.退费金额计算方式: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实验费等各项费用的计算规则;3.退费时间和渠道:学校应指定学生可以退费的时间和退费的渠道,以及学生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
二、退费申请流程学生提交退费申请后,学校应及时处理。
退费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学生填写退费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学生提交的退费申请材料,确认学生是否符合退费条件;3.学校财务部门结合退费标准计算退费金额;4.学校将审核结果和退费金额告知学生;5.学生确认退费信息无误后,学校将退费款项打入学生指定账户。
三、退费规定除了明确退费标准和流程外,学校还应制定相关退费规定以及在退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具体包括:1.学校应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向学生及家长充分宣传退费流程和规定;2.学校应严格按照退费标准计算退费金额,不得超过标准;3.学生在退费过程中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要及时处理;4.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退费期限内进行退费申请,否则将不予受理;5.学校应保护学生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6.学校应及时处理退费事宜,不得拖延。
四、退费管理的意义民办学校的退费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信誉度,加强学生和家长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同时,对于推动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积极作用。
良好的退费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使学校具有竞争优势,在吸引更多学生就读方面也具有积极作用。
结语退费管理制度是促进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退费管理制度,并不断优化完善。
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退费管理,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民办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办学校,包括民办普通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等。
第三条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合法、合规、合理原则;3. 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原则;4. 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原则。
二、退费范围第四条本制度中退费范围包括:1.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杂费等;2. 学校代收代付的其他费用;3. 学生自愿退学的,按照本制度规定退还相应费用。
三、退费程序第五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 退费申请书;2.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 学生缴费凭证;4. 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证明、家庭困难证明等)。
第六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七条审核通过后,学校应按照以下程序退还费用:1. 学校财务部门核实退费金额;2. 学校财务部门开具退费凭证;3. 学生凭退费凭证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4.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约定时间将退费金额退还给学生。
四、退费标准第八条学生退费标准如下:1. 学生在开学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费用;2. 学生在开学后至学期中途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照以下比例退还费用:(1)开学后一周内提出退学的,退还已缴纳费用的90%;(2)开学后二周内提出退学的,退还已缴纳费用的80%;(3)开学后四周内提出退学的,退还已缴纳费用的70%;(4)开学后六周内提出退学的,退还已缴纳费用的50%;(5)开学后八周内提出退学的,退还已缴纳费用的30%;3. 学生在学期中途退学的,学校不予退还费用;4. 学生因疾病、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继续学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可视情况给予适当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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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的办学秩序,加强对教育机构清退学生费用的管理,维护教育机构及学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我省民办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教育机构的退费,是指教育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还学生费用的活动。
第三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招收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自学考试和非学历培训的学生退费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机构退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教育机构严格执行有关退费管理的政策规定。
第二章退费办法和手续第五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退回全部费用及其利息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一筹办期招生的;二处以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罚期间招生的;三超出办学许可证规定范围招生的;四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范围、标准收费的;五教育机构刊登、散发虚假广告简章的;六教育机构未按约定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七因学校要求学生转学或转专业而造成学生退学的;八由于教育机构违背诺言,教学管理混乱,致使教学质量不保,或使学生不能正常学习的;九教育机构跨学年收费的;十因教育机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校方造成的其他原因。
第六条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一中途死亡的;因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经身体健康检查确实不适宜继续学习的需持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证明;
二学生应征服兵役的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三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学生家庭特殊困难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四举家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的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五学生经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依照规定批准转学的;六被列入国家计划的高等院校录取出具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七学生出国留学或出国定居的出具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或签证。
属以上情形,按学期收费或学制不足半年的教育机构退费办法如下一开课前申请退费的,退回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
二完成15学时及以下的,核退70学费、住宿费;完成15--25含25学时学时的,核退60学费、住宿费;完成25—35含35学时学时退学的,核退40的学费、住宿费;完成35以上学时退学的,不退学费、住宿费。
第七条学生因其他原因退学,如按学期收费或学制不足半年的,开课前申请退费的,退回收取的80学费、住宿费;完成13学时及以下的,核退50学费、住宿费;完成13以上—12学时退学的,核退30的学费、住宿费;完成12以上学时退学的,不退学费、住宿费。
第八条按学年收费的,第一学期按第六条或第七条标准退费后,第二学期的学费、住宿费等应全部退还学生。
学生第二学期退学的,第二学期退费办法按上述标准处理。
第九条学生因故休学的,休学期间,教育机构不得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已收取的,要按实际休学时间折算后退还学生,或转入学生重新入学的学期或学年。
第十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学费一般不予退还。
一学生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者。
二学生私自离校时间达一个月及以上者。
第十一条学生报名后,因各种原因不来登记注册的,不退报名费。
第十二条代收费按实际开支扣减,退回余额。
书籍已订购但还未发放的,原则上要退费;若不退费,应在开学两周内将书籍发放给学生。
第十三条不得以预留学位费、订金等名义扣减应退费用。
第十四条学生退费时间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
开课时间从军训或正式上课之日起计算。
教育机构在开课前对学生的课前补课不得作为正式开课时间。
第十五条学生要求退费,应履行以下手续一由学生本人或代理人向教育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有关材料和凭证。
二教育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认为材料不全需要补充的,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
三教育机构受理退费申请必须给申请者回执,注明受理日期。
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退费的决定。
四教育机构认为不予退费的应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五教育机构认为可给予退费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况核定退费金额,加盖印章后退费给学生;学生或代理人签字后有效。
由代理人领取退费的,其代理人应有合法凭证。
第三章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教育机构应退还学生部分或全部费用而拒不退费的、退费数额未达规定或借故拖延退费的、拒不受理学生退学申请的,由办学审批机关责令限期退还;仍不退还的由审批机关给予暂缓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学生对教育机构的退费决定不服的可向教育机构申请复查,
教育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复查决定。
第十八条学生对教育机构的退费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申请救济一向教育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申诉;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教育机构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请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教育机构退费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将叶片放在盛有酒精的小烧杯中,再放入大烧杯内隔水加热,叶片颜色逐渐由变成。
稍停片刻,用清水冲洗掉碘液。
这时可以看到,叶片遮光部分呈色,没有遮光的部分呈色。
)步骤①的作用是:。
)步骤④中酒精的作用是:。
)这个实验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