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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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技术方案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技术方案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技术方案二〇二〇年十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一、编制要求1、选址论证报告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2、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应在现场踏勘、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听取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公众等方面意见,收集现状基础资料及相关规划资料。

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等部门配合报告编制单位开展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工作,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3、现状基础资料包括:项目概况、用地现状、自然条件、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周边环境等资料。

4、相关规划资料包括: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资料。

二、提供资料清单1、发改委项目立项批复及省重点项目列表;2、项目四至红线图(cad版);3、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图(电子版—);4、需要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和镇总体规划(文本、图册);5、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图;6、项目相关政府部门文件: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环保局项目选址意见、水务局项目选址意见、交通局项目选址意见、规划局项目选址意见、文物局项目选址意见等;7、工程项目初可研成果资料及附件;8、平面布置图。

三、项目选址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项目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2、合理性原则项目选址要综合考虑拟建地区的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建设条件及同类项目的建设情况,从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角度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综合论证,做到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基础设施条件相适应。

3、安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项目自身基本情况及选址要求,综合考量其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可能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功能布局、景观环境、城市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产生的影响,确保不超出当地环境的容量,不存在安全隐患,满足环境保护、安全等要求。

四、报告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关于切实做好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区域重大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工作的通知》(建规函[2009]339号);3、安徽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导则 (试行)(建规〔2012〕125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6、《城市总体规划》;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沿线地市、县有关单位的协议;8、国家、省、市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22•【文号】发改评督规〔2024〕1103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评督规〔2024〕110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7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不含境外投资、外商投资项目)后评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项目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定时间后,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项目申请书及其核准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提出评价意见和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

建设项目选址报告编制导则

建设项目选址报告编制导则

建设项目选址报告编制导则一、选址报告的目的和意义选址报告是指对于一个建设项目在不同选址方案之间进行评估和比较,最终确定最佳选址的文档。

编制选址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在项目实施之前,对于不同选址方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选址报告具有重要的决策意义,对于项目的成败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选址报告的编制要点1.选址背景和意义在选址报告的开始部分,应阐述选址的背景和意义,说明项目的目标和规模,并说明选址研究的必要性。

2.选址方案的确定在选址报告中,需要列举出多个不同的选址方案,对于这些方案进行全面的比较和分析。

选址方案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市场需求、交通、环保、用地条件、气候等多方面因素。

3.选址条件的评估针对每个选址方案,需要对选址条件进行评估。

评估包括土地条件、用地要求、基础设施、交通便利性、环保要求等。

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每个选址方案的优缺点,并找出最有利于项目发展的选址方案。

4.选址因素的权重分配根据选址条件的重要性和项目的特点,对于每个选址因素进行权重分配。

权重分配可以采用专家评分、问卷调查等方法,确保权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5.选址方案的评价方法对于各个选址方案,应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可以运用层次分析法、综合评价法等方法,具体评价各个选址方案的优劣程度,确定最佳选址方案。

6.最佳选址方案的确定根据各个选址方案的评价结果,确定最佳选址方案。

最佳选址方案应具备满足项目需求、投资回报高、社会效益显著等特点。

7.风险评估在选址报告的最后,还需要对最佳选址方案的风险进行评估。

风险评估包括项目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可行性研究所需时间和成本等。

三、选址报告的编写要求1.报告格式2.可行性研究的依据选址报告的编写应基于全面的调研和实地考察,确保选址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简明扼要选址报告的编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确保报告内容的严谨性和易读性。

《建设工程[项目全管理]咨询标准》-第6章、 项目前期投资决策阶段综合性咨询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全管理]咨询标准》-第6章、 项目前期投资决策阶段综合性咨询管理

第六章、项目前期投资决策阶段综合性咨询管理第1节、一般规定1.1. (定义概述)在项目期间,工程咨询单位应按[项目全管理]咨询合同FPMC约定,在工程[项目策划与决策]及核准阶段,负责[项目投资策划]、[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条件单项咨询、项目评估、项目审批核准等咨询管理活动。

1.2. (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在投资决策阶段,[项目全管理]咨询机构就投资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安全等影响可行性的要素,结合国家、地区、领域、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重大专项建设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及相关审批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为投资方提供综合性、一体化、便利化的咨询服务。

项目策划及论证在项目开始时提供了项目的依据和驱动力,并需在项目周期中进行更新,在每个关键决策点进行正式验证。

1.3. (咨询目标要求)[项目全管理]咨询机构研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要素;进行项目实施条件分析;进行项目能力分析;进行影响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论证,制定《项目投资策划方案》,进行项目方案的分析研究和论证和比选优化,为投资方提供投资项目的决策依据和建议。

1.4. (咨询管理任务)各参与方的主要职责分工和流程如下。

相关研究。

「投资策划部」的工作主要包括项目相关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确定投资目标、风险分析、建设方案等研究)、运营策划、《评估报告》(包括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研究、编制报告、以及报送审批工作。

2.审核成果文件。

「总管理师」审核成果文件,审核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系统和完整性、可实施性,并提交投资方确认。

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作为下一阶段的指导性文件。

3.确认成果文件。

投资方确认决策成果文件是否满足其要求,是否具有可实施性。

4.申报成果文件。

投资方或[项目全管理]咨询机构将确认的决策成果文件申报政府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提纲

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提纲

第一章编制背景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三、项目单位简介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性质
二、用地及建设规模
三、用水及能源的需求量
四、采取的运输方式和运输量
五、废弃物的排放和处理方式
六、电厂(电源)接入系统
第三章项目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情况介绍第四章项目选址的基本要求
一、用地的基本要求
二、交通运输要求
三、周边环境要求
第五章项目的选址
一、指导思想
二、选址的基本原则
三、项目选址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
四、项目选址的自然条件
五、项目选址的工程技术条件
六、项目选址的交通运输条件
七、项目选址的能源供应条件
八、项目选址的环境保护和废弃物处理条件
第六章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的论证
一、城市规划对拟选用地在用地性质、建设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二、建设项目用地与周边用地的相容性
三、建设项目与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四、建设项目所需的生活设施配套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的衔接和协调
五、建设项目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风景名胜规划和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六.场址选择唯一性分析
七、结论性意见
第七章附件
一、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相关条款
二、附图
1、项目×××区位位置图
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3、市域城镇和人口规划图
4、市域基础设施现状图
5、市域空间利用规划图
6、市域基础设施规划图
三、相关批复及意见。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论证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论证报告
4、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
5、设计荷载:城—A
6、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10年
7、路面雨水排水重现期为2年,雨污分流制。
8、路面抗滑标准:
竣工验收时的摆式仪测定值F≥45;
路面设计年限之内的摆式仪测定值为F≥35;
构造深度0.2mm≤T≤0.4mm
石料磨光值PSV≥35
9、照明设计平均照度:10LX
园区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首批全国老工业项目搬迁改造试点园区、商务部确定的第三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项目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确定的全国纺织产业转移试点园区,xxx确定的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
根据园区产业规划,园区将按照“聚集进园、组建集团、产业升级、主体多元”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整合纺织企业资源,转化企业机制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为核心,以市属国有纺织企业搬迁入园和组建纺织集团为抓手,以提高纺织企业工人待遇和妥善分流安置人员为重点,以招商引资延伸产业链为支撑,坚持规划引导,基础先行,融资支持,招商促进,体制创新,实现纺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实力和生产经营效益的全面提升,建成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在纺纱、印染、服装服饰加工、家纺制品和纺织新材料、新面料方面形成完整产业链,公共服务到位,商贸流通发达的新型园区。
4、项目建设标准
4.1、设计及施工规范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4
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5、《粉煤灰石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4—97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规范》GB5 0220—95
(4)“两带”:产业发展廊带、渭河生态景观带。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规〔2020〕1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规〔2020〕1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规〔2020〕1号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自然资源厅以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下简称“2号文”)等相关文件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我省新时期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具体管理方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按照国家要求,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一)办理范围。

除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手续外,其他建设项目均须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其中,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内容进行审查;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查用地预审,根据需要审查规划选址情况;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查规划选址,根据需要审查用地预审情况。

(二)核发权限。

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由省自然资源厅核发。

省级及以下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实施前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外的,由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由项目所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一书三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一书三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一书三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湘建规〔2017〕253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一书三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规〔2017〕253号各市州城乡规划局(规划建设局):为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对《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2.湖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办法3.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4.湖南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2月28日附件1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按本办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1-1)。

建设单位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土地上,按照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总平面图,分期进行建设的新建项目,不需核发选址意见书。

不改变土地权属和用地性质的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前应征得项目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不再核发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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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大纲
(试行)
一、封面
包含题目、版次、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日期等内容
二、扉页:
包含项目名称、建设依据、编制信息(单位资质、项目信息、人员信息、电子章等内容)
三、正文
第一章: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1.2项目建设必要性
1.3项目前期进展和分析范围
1.4编制原则
1.5编制依据
相关法规、条例、相关技术文件等。

1.6数据来源
1.7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理位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用地情况、投资规模、实施计划等。

第二章:项目选址制约因素分析
2.1建设条件简介
地形、地质、水文、气候等条件及制约建设方案的其他主要因素情况介绍。

2.2建设方案论证(备选方案及推荐方案比选论证)
根据建设项目选址要求、原则和相关技术规范,初步选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切实可行的方案,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I级保护林地、天然林或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必须提供尽量避让方案。

受客观因素制约、确无其他比选方案的,应充分说明无比选方案的理由。

2.2.1方案概况
对每个选址方案分别进行论述,包括用地红线范围、用地规模、选址选线方案等内容。

2.2.2用地现状
阐述不同方案土地利用情况,所涉及农用地(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或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高标准农田,林地及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I级、II级保护林地)、湿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各类用地面积,现状建设情况,地形地貌等内容。

2.3小结
通过上述分析得出推荐方案,总结、简述推荐方案指标和特点。

第三章: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3.1项目与相关行业规划、产业规划符合性论证
3.2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分析
3.2.1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1
是否纳入规划,是否预留通道,是否列入重点项目清单,需要时1编制3.2.1章节,不用编制3.2.2 3.2.3章节
进行分段方案比选。

3.2.2城乡规划符合性分析
符合城市、镇(乡)总体规划情况,局部进行方案比选。

3.2.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列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规模的是否理性,是否满足供地政策,组织现场踏勘论证的明确后续专章。

3.3项目与各类自然保护地关系论证,方案比选和避让情况
项目符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世界遗产地、高原湖泊等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划或要求的分析,有关地段避让方案的比选;无法避让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明确后续专章。

3.4项目与林地保护规划关系
占用林地情况,结合林地管理政策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3.5项目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等关系论证
3.6项目与军事、地震涉及国家和人民安全设施等关系论证
3.7与其他基础设施的关系论证
3.8小结
总结项目方案符合相关规划,提出项目进一步与相关规划相互衔接的建议。

第四章: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分析(组织踏勘项目需编制此章节)4.1项目占用耕地情况分析
4.1.1项目拟占用各个县耕地情况
4.1.2项目拟占用各个县坝区耕地情况
4.2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分析
4.2.1项目各功能分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分析(分县区)
4.2.2项目拟占用坝区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分析(分县区)
4.2.3项目拟占用城镇周边基本农田情况(分县区)
4.3项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可避让性分析(进行分段方案比选)
4.4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性分析
4.4.1政策符合性
4.4.2项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
4.4.3项目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措施及结论
4.5补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4.5.1项目补充耕地方案
4.5.2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4.6项目实地踏勘情况
4.6.1实地踏勘照片
4.6.2实地踏勘论证结果
4.7小结
第五章: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必让性分析(项目符合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需编制此章)
5.1项目符合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政策分析
5.2涉及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5.3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情况
5.4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分析
进行分段方案比选,对比项目不同方案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功能、
数量情况,分析项目选址地形地貌、工程施工地质条件等因素,充分论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不可避让性;并说明是否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5.5项目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降低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建议
5.6小结
第六章:主要结论和建议
6.1明确报告结论;
6.1.1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结论
6.1.2项目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分析结论
6.1.3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结论
6.2意见建议和下一步措施
四、附件:
相关部门意见及相关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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