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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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上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上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篇一: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XX] 第086 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XX] 第097 号)二、携带材料三、办理程序1、核对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 份)装订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 份)和合同副本(1 份)。

材料有误,告知补正。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至11:30(11:00 停止领号),下午1:30至5:00(4:30 停止领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XX] 第086 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XX] 第097 号)二、携带材料三、办理程序1、核对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1 份)装订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1 份)和合同副本(1 份);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至11:30(11:00 停止领号),下午1:30至5:00(4:30 停止领号)。

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同副本及其相关材料,由该部门进行登记、存档的过程。

这一过程对于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防范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来看一下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 建设工程合同正本及副本;2. 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3. 施工许可证;4. 项目经理的资质证明;5. 安全生产许可证;6. 其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文件。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共同前往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线上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系统”进行操作,也可以直接到指定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备案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合同是否明确了工程的范围、标准、质量、工期等关键信息,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晰。

一旦审核通过,合同即视为有效备案,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可以依据合同开展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备案并不是一劳永逸的。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遇到重大变更,如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调整、质量标准的改变等,都需要重新协商合同条款,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变更情况,必要时还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为了保证合同备案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会定期对备案的合同进行抽查,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依法进行处理,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备案资格,甚至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

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一个严格而细致的过程,它不仅能够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还能够有效地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因此,各方在进行建设工程合作时,务必要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备案工作,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合同备案流程操作说明

合同备案流程操作说明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系统操作说明目录1新增合同信息报送............................................................................................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单位发起合同(总包)信息报送......................................................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工程企业发起合同信息报送............................................................ 错误!未定义书签。

总包(建设单位发包的各类合同)合同信息报送.......................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发起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信息报送................................................ 错误!未定义书签。

合同信息报送表打印样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合同信息修改或变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专门提示:一、本系统只支持或更高版本(不支持360,火狐,搜狗等其他阅读器,由此产生的利用问题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以下截图仅作参考。

二、本说明只针对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需要报建的工程合同信息报送。

100万元以下工程合同信息的依照小型项目合同记录操作。

3、合同信息报送发包人或承包人都能够发起合同信息报送。

4、假设保留合同信息时,系统提示“获取建设单位信息失败”。

解决方式是建设方用企业key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后,点击【企业类办事】—本市企业资质申请中的任何一个资质菜单即可。

上海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工程合同备案流程前期准备在正式进入备案流程之前,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 合同原件: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无误漏。

2. 双方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等。

3. 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 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包括项目批复、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登录备案平台访问上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指定的电子备案平台,注册并登录账号。

填写备案信息根据提示,逐项填写合同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 合同双方名称及联系方式。

2. 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3. 合同金额、工期等关键条款。

4.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传附件将前期准备的材料扫描或拍照,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上传至备案平台。

确保文件清晰可读,格式符合要求。

提交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

系统会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会提示修改。

等待结果提交审核后,相关部门将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

如果一切顺利,通常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并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申请人。

领取备案证明备案成功后,可根据提示打印备案证明,或到指定地点领取备案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虚假信息导致的法律责任。

- 关注备案进度,及时响应补充材料的请求。

- 备案完成后,妥善保管备案证明,作为日后可能的法律依据。

结语以上就是上海工程合同备案的标准流程范本。

备案工作虽然繁琐,但它是保障合同执行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议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备案流程,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网上备案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网上备案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网上备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开始利用网络平台来简化工作流程。

在上海,建筑行业的合同备案也不例外。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析一下上海建筑工程合同的网上备案范本,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并运用这一便捷的服务。

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建筑工程合同网上备案。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合同是规范双方行为、明确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为了便于政府部门的监管,上海市政府推出了网上备案系统。

通过这个系统,建筑企业可以远程提交合同文本,进行备案,无需再像过去那样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

我们来看看具体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企业需要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找到合同备案的入口。

在这里,企业需要填写相关的项目信息和合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基本信息,以及合同金额、工期、质量要求等关键条款。

第二步,上传合同文本的电子版,确保文件清晰可读。

第三步,提交备案申请,并等待审核。

通常情况下,审核通过后,企业会收到备案证明,这标志着合同备案的成功完成。

为什么我们要重视合同的网上备案呢?它提高了工作效率。

传统的纸质备案方式耗时耗力,而网上备案则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大大节省了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时间成本。

它增强了合同管理的透明度。

所有的合同信息都存储在官方数据库中,方便查询和监督,减少了纠纷的可能性。

它提升了合同执行的规范性。

由于合同已经过官方审核,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更加有据可依,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

当然,虽然网上备案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企业在操作时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例如,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因虚假信息而受到处罚。

同时,要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更新备案信息,以保持备案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上海市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市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市工程合同备案流程前期准备在开始备案流程之前,合同双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完整的工程合同文本;2. 双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 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5. 工程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

第一步:提交备案申请合同双方应当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申请表》,并上传上述前期准备的材料。

第二步:现场审核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系统会提示申请人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的现场进行审核。

第三步:审核通过现场审核无误后,相关部门会在系统中对备案申请进行确认,并出具《工程合同备案证明》。

该证明是合同生效的重要依据。

第四步:领取备案证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中查看到备案证明的电子版,并根据需要打印出来。

同时,也可以根据系统提示,到指定地点领取备案证明的纸质版。

第五步:合同履行备案完成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备案的合同内容执行合同,任何变更都需要重新进行备案。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备案失败;- 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备案成功后,应妥善保管备案证明,以备后续可能的检查或查询。

结语上海市工程合同备案流程虽然涉及多个步骤,但只要按照上述范本操作,便能够顺利完成。

备案工作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因此,各相关方应当高度重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定,以便顺利完成备案,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通过上述流程,可以看出上海市在工程合同备案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既方便了合同双方的操作,也提高了管理效率。

这为上海市的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

cn)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

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

ciac。

sh。

cn)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

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02、07、08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2、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下项目承接该类项目的从业企业,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

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备案流程

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备案流程一、了解备案要求在进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备案之前,施工单位需要先了解备案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可以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等渠道获取备案所需的材料和相关流程。

同时,需要清楚备案的时间限制和相关的费用。

二、履行备案申请手续1.填写备案申请表施工单位首先需要填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备案申请表。

这份表格主要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地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项目类型(如住宅、商业、工业等)、工程范围、工程性质等。

2.准备相关证明材料3.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完成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后,施工单位需要将这些材料提交到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网上备案申请。

三、备案审核1.初审备案申请材料提交后,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主要是核实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以及真实有效。

2.现场审核初审通过后,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将安排现场审核,对施工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现场审核主要是核实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人员的资质、设备和工具的情况等。

3.备案批准经过初审和现场审核,如果没有问题,备案申请将会被批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会颁发相应的备案证明。

在备案证明上,会有备案编号、备案项目的基本信息以及备案人的信息等。

同时,备案信息还会通过系统发布,供社会公众查询。

四、备案公示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会将备案信息进行公示,一般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果有人对备案项目有异议,可以向中心提出,中心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五、监督检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备案完成后,并不意味着施工单位可以随意进行施工。

相关部门将会对备案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控。

六、备案延续备案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需要在备案到期前,提出备案延续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以确保施工的持续合法。

以上就是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备案流程的大致步骤。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操作手册(发包人使用)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系统操作手册(发包人使用)目录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系统 (1)一、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网上申报部分 (2)1、系统登录 (2)2、项目台帐及查询 (4)3、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申请 (5)4、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变更 (6)5、打印备案表 (6)一、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网上申报部分1、系统登录1)使用IE浏览器,打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图1)图12)点击【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图2)图23)找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专栏,点击【网上申请】按钮;4)插上企业“法人一证通”加密锁,输入密码,进行系统登录;(图3)图32、项目台帐及查询1)左侧导航栏点击【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网上申请】,右侧区域可查看本企业所有已申报的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台帐情况;(图4)图42)右侧区域上方,可依据“网上受理编号”、“报建编号”、“标段号”、“申报日期”、受理日期“等内容进行已申请备案项目的查询;3、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申请1)点击【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申请】(图4中),进入网上申请页面;2)输入项目“报建编号”,点击【获取项目信息】,系统将根据报建信息将项目的概况信息自动填写在表单上;(图5)3)输入“标段号”、“标段工程名称”、“承包人”、“造价咨询企业”;选择“资金来源”、“开、竣工时间”以及“发包人审核期限”等内容以完善概况信息;(图5)4)输入“办事单位(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地址”、“邮编”等信息,以便后期管理部门能够联络到此备案的办事人员;(图5)5)输入本备案项目-标段的“竣工结算确认价”、“送审结算价”以及“签约合同价”,注意是以(万元)为单位填写;(图5)6)由于“竣工结算确认价”最终将在建管委三价公开网页进行社会公示,如有“竣工结算确认价”与“签约合同价”偏差较大的情况,可在【情况说明】中输入偏差原因,此原因文字将随结算价一同进行社会公示;(图5)图57)点击【上传确认单】,以*.jpg格式上传已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单》扫描件;(图6)8)点击【上传结算文件】,以*.JSWJ格式上传《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此文件应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清单文件数据标准(2015-Ver1.0)》;(图6)9)点击【保存】并【提交申请】;(图6)图64、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变更1)受理单据状态为“新建备案”或“备案不通过”时,可以进行“变更操作”;(图7)2)点击【变更】按钮,进入网上申报页面,继续编辑申报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图7)图75、打印备案表1)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申请通过审核后,即“项目台帐”->“备案状态”为“备案通过”字样,才可点击【打印备案表】操作;(图7)2)点击【打印】可直接打印备案表,备案表是某项目-标段成功备案的凭证;(图8)图8附录一:申报流程示意图。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

——培根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

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

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

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法拉兹·日·阿卜——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

——培根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

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

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02、07、08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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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

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

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

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

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

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02、07、08表),不 1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2、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下项目承接该类项目的从业企业,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对已在其他管理环节登记信息的项目,输入项目编码,直接调入项目信息;对没有登记信息的项目,直接输入项目概况信息;完成后,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

并打印相应的合同登记、备案表(沪建合同01至06表)。

3、本市行政区域外工程项目本市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后,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项目概况和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

并打印相应的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1至06表)。

二、书面合同登记、备案(一)合同登记备案材料清单合同登记备案材料需提交以下材料:1、建设工程合同登记或备案表2份;2、建设工程合同副本1份;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合同除外)原件1份;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施工专业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二)材料准备要求 1、合同登记、备案表合同登记、备案表,均需按照上述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方法打印完成,一式两份,并由合同各方签字、盖章(由外省市进沪企业签订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需经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盖章)。

2、合同副本提交合同副本一份,合同副本应与合同正本一致,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交登记备案部门存档。

2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出具相应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作为核验资料。

(三)勘察、设计、招投标代理合同登记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勘察、设计、招投标代理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登记材料,向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受理服务中心)登记。

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网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

2、登记表上所记载的数据与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如有)有关数据是否一致。

3、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骑缝章)存档。

4、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四)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合同登记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登记材料,向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

跨区(县)项目向市受理服务中心登记。

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网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

2、登记表上所记载的数据与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如有)有关数据是否一致。

3、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骑缝章)存档。

4、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五)施工总包合同备案建设单位应在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备案材料,向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备案实施部门备案。

跨区(县)项目向市受理服务中心备案。

3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网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

2、登记表上所记载的数据与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如有)有关数据是否一致。

3、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骑缝章)存档。

4、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5、受理人员制作并提供《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备案手册),由建设单位转交总承包单位用于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6、外省市进沪企业签订施工总包合同后,告知其取得的施工合同备案手册需经相应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并在手册上加盖印章,方可使用。

(六)分包合同备案 1、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总包单位应在与施工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备案材料和施工合同备案手册,向总包合同备案实施部门备案。

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网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

2)登记表上所记载的数据与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如需)有关数据是否一致。

3)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骑缝章)存档。

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装订在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

4)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2、劳务分包合同总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与劳务企业签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由总包单位携带合同备案材料和施工合同备案手册(施工分包单位与劳务企 4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应及时提交总包单位),向总包合同备案实施部门备案。

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网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

2)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骑缝章)存档。

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装订在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

3)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三、合同登记备案信息变更建设单位或发包人应在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网上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沪建合同12A表)并双方签字盖章后,携带双方签字盖章的变更合同(含补充合同)原件1份向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一)涉及合同金额变更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应出具变更的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受理人员在原登记备案的合同金额进行变更,并在备案注栏中注明变更理由。

(二)涉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中变更的,受理人员将变更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信息进行变更,并在备案注栏中注明变更理由。

(三)涉及合同中止的,建设单位还应提供已完成工作量,受理人员在备注栏中注明中止依据及已完成的工作量,同时进行合同登记备案核销。

中止后,又订立新的合同的,按合同登记备案要求重新进行登记、备案。

(四)涉及变更合同其他内容的,受理人员在合同备注栏中注明变更依据和建设单位或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变更内容。

变更数据确认后,受理人员输入变更数据后,打印完成《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数据变更办结单(沪建合同12B表)》,作为合同信息变更的凭据。

四、合同登记备案核销合同登记备案核销用于3类合同:造价咨询中的工程结算审核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

(一)工程结算审核合同工程结算审核合同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携带建设单 5位、施工承包企业、造价咨询机构三方盖章的审核报告副本及原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登记04表)到原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办理登记合同登记备案核销手续。

受理人员应根据审核报告副本,输入核销需要的数据,打印《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核销单(沪建合同13表)》作为合同登记备案核销完成的凭证,并接收结算审核报告副本存档。

(二)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履约完毕,监理单位网上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单(沪建合同14表)》,经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到原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合同核销手续。

受理人员核对项目和登记项目是否一致,如果一致,输入相关数据后,办理合同登记核销,总监理工程承接项目注销手续同时完成。

(三)施工合同 1、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由施工总包单位在施工合同备案手册的相应施工合同备案表的核销栏上填写核销内容,合同双方盖章确认,7个工作日内,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核销手续。

受理人员核对施工承包人核销内容后,将合同核销栏数据录入电脑,办理该合同核销手续,并备案合同核销栏上签字盖章,对应的项目经理承接项目注销手续同时完成。

2、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后,由施工总包单位在施工合同备案手册的核销栏上填写核销内容,合同双方盖章确认,7个工作日内,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带施工合同备案手册,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核销手续。

受理人员核对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记载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已经全部销项,总承包合同结算价格与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如有工程核算审核合同登记数据)是否相一致,如果一致,将总包合同核销栏目数据录入电脑,办理该总包合同核销手续,并备案合同核销栏上签字盖章并收回施工合同备案手册存档,对应的项目经理承接项目注销手续同时完成。

施工合同的备案核销,按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总承包合同的次序核销。

6五、其他事项(一)园林绿化项目合同的备案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以及相对应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合同登记工作由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实施,其他合同按本办法实施。

(二)保密工程合同的登记备案纳入保密工程管理的项目所订的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由市受理服务中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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