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机构及行业组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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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
该组织的最高决策机 大会
理事会 理事会(TheCouncil)由大会选举的 个成员国 由大会选举的32个成员国
组成,每两年改选一次,于每届大会结束后开始工作。 组成,每两年改选一次,于每届大会结束后开始工作。 理事会是国际梅事组织的执行机构,在大会的领导 领导下负责 理事会是国际梅事组织的执行机构,在大会的领导下负责 管理该组织的工作 在两届大会之间, 该组织的工作。 管理该组织的工作。在两届大会之间,理事会履行大会的 所有职能,只有按照公约第15(j)条向各国政府提出有关海 所有职能,只有按照公约第 条向各国政府提出有关海 上安全和防止污染建议的职能仍由大会行使。 上安全和防止污染建议的职能仍由大会行使。理事会的其 他职能有: 他职能有: (1)协调该组织内务机构的活动; 协调该组织内务机构的活动; 协调该组织内务机构的活动 (2)审议该组织的工作计划草案和财务预算,并提交大 审议该组织的工作计划草案和财务预算 审议该组织的工作计划草案和财务预算, 会; (3)受理委员会和其他机构提交的报告和建议,提出意见 受理委员会和其他机构提交的报告和建议, 受理委员会和其他机构提交的报告和建议 和建议后一并提交大会和各成员国; 和建议后一并提交大会和各成员国; (4)任命秘书长并报大会批准; 任命秘书长并报大会批准; 任命秘书长并报大会批准 (5)就国际海事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达成协议或做出安 就国际海事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达成协议或做出安 报大会批准。 排,报大会批准。
构.它由所有成员国组成,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但在必 它由所有成员国组成,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 要时可以召开特别会议。大会负责批准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要时可以召开特别会议。大会负责批准工作计划、审议财 务预算和决定该组织的财务安排。大会还选举理事会。 务预算和决定该组织的财务安排。大会还选举理事会。 国际海事组织公约》 《国际海事组织公约》规定大会选举理事会成员应遵守下 列标准: 列标准: (a)8个为在提供国际航运服务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个为在提供国际航运服务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个为在提供国际航运服务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b)8个为在国际海上贸易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个为在国际海上贸易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个为在国际海上贸易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c)16个不是根据上述 或(b)选出的,在海上运输或航行 个不是根据上述(a)或 选出的 选出的, 个不是根据上述 方面有特殊利害关系的国家, 方面有特殊利害关系的国家,选它们进入理事会将保证世 界所有主要地理地区有代表参加。 界所有主要地理地区有代表参加。 1993年11月,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的一项 年 月 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公约》 修正案(尚未生效 将增加理事会成员至40个 其中A类 尚未生效), 修正案 尚未生效 ,将增加理事会成员至 个,其中 类 类将分别增至10个 和B类将分别增至 个,C类增至 20个,该修正案将于国 类将分别增至 类增至 个 际海事组织三分之二的成员国接受后12个月生效 个月生效。 际海事组织三分之二的成员国接受后 个月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国内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履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保障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洋主权(简称 “三保一维护”)职能,并负责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和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海南海事局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 "八五"和"九五"期间,国家投入近3亿元用于基础 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初步形成了与航运事业发展相匹配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手段和专业队伍。海巡船艇由建局 初期的2艘发展到20艘;博鳌灯塔是当今亚洲塔身最高的航标灯塔;被列为"世界百座历史文物灯塔"之一的临高 角灯塔,依然是琼州海峡西口的重要导航标志;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于1999年3月在海口、三亚、 八所海岸电台同时投入试运行;三亚、抱虎、洋浦无线电——差分全球定位系统(DGPS),于1999年9月15日正 式对外开放使用;中国第一个海峡型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琼州海峡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于1999年竣工; 琼州海峡中水道由航道中央标改为两侧设的对标,将几十年来一直制约琼州海峡东口畅通的"瓶颈"破除,为海峡 的畅通提供了优良的外部环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交通运输部派驻海南的海事行政管理机关
01 历史沿革
03 机构设置 05 领导班子
目录
02 主要职责 04 管辖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简称“海南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派驻海南的海事行政管理机关,隶属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正厅级单位。代表国家负责行使辖区水域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 染、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辖区海域约占全国海域的三分之二,有效管理水域主要包括海南岛沿海、琼州海 峡、西沙、南沙等海域以及海南省所有港口、渡口、江河、湖泊、水库等通航水域。

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与协调

与联合国系统的合作与协调
• IMO与联合国系统内的其他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
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等)进行合作与协调
• IMO与联合国系统内的其他国际组织共同应对全球性的海上问题,
如海盗、海上恐怖主义等

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与协调
• IMO与非政府组织(如国际海事律师协会、国际船长协会等)进行合
面的合作
国际海事组织的主要职能与任务
01
制定国际公约、标准和指南
• IMO负责制定海上航行安全、海洋环境保护、航运政策
协调等方面的国际公约、标准和指南
• IMO通过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与协商,确保国际公约、标
准和指南的广泛认可和遵守
02
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 IMO为成员国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帮助成员国提高海
作与协调
• IMO与非政府组织共同推动海上航行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进步,
提高全球航运业的水准
⌛️
与私营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 IMO与私营部门(如船舶公司、船级社等)进行合作与协调
• IMO与私营部门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提高海上航行安全和海洋
环境保护方面的能力
03
国际海事组织在海运安全方面的作用
航运市场的公平竞争
成员国加强对航运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 IMO关注全球航运业的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为全球航
• IMO对成员国的航运市场监管进行监督,确保市场监管
运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得到有效执行,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海事组织在促进全球航运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措施
节能和减排
绿色航运
• IMO制定了关于船舶节能和减排的国际公约和指南,要

21个主要国际海事组织机构

21个主要国际海事组织机构

21个主要国际海事组织机构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 IMO)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前身为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ntergovernmental Maritime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 IMCO)。

IMCO是根据1948年3月6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海运会议上通过的'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1958年3月17日生效),于1959年1月6日至19日在伦敦召开的第一届公约国全体会议上正式成立的,是联合国在海事方面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海事技术咨询和立法。

1975年11月第9届大会通过了修改的组织公约决定,并于1982年5月22日起改为现名IMO,以加强该组织在国际海事方面的法律地位,使其在海事和海运技术领域起到更大的作用。

IMO与联合国及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订有合作协议。

IMO通过的国际公约、规则和决议案为造船、设计、检验、航运、海事、管理等部门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文件。

IMO的全部技术工作由下述5个委员会进行,即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便利运输委员会、技术合作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

IMO总部设在伦敦。

IMO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Assembly),下有理事会(每年两次,Council)和(上述的)委员会(每年一~二次,Committee);日常工作有秘书处承担,秘书长为最高行政执行官,秘书处下设5个司,分别为海上安全司、海上环境司、法律事务及对外联络司、行政司和会议司,总计为300余名工作人员,以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IMO出版物大致分为七大类:(1)综合类(包含基本文件、IMO公约、大会决议和其他决定、人命安全公约之各种文件、规则、建议等);(2)货物(包括危险货物规则及其各修正以及其他相关文件);(3)便利旅行和运输;(4)法律事项;(5)海上环境保护;(6)船舶技术。

混海事圈必须知道的十大海事组织

混海事圈必须知道的十大海事组织

混海事圈必须知道的十大海事组织一、国际海事组织关键词:IMO 联合国机构地球海事总局国际海事组织,简称IMO。

IMO始建于1959年,最初称为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82年改成现在的名,总部设在伦敦,是联合国的官方机构,相当于地球海事总局。

IMO作为联合国专门负责海事的官方机构,抓革命促生产当然不在话下,专门从事提高航行效率、防止海洋污染、统一法律适用等杂巴拉事。

总之是与海事相关的事,有人管的它管,没人管的它还管。

作为一个大名鼎鼎的国际组织,活儿再好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IMO最主要的工作表现为制定和修改国际公约。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这些个大牛的海事公约都是这家鼓捣出来的。

它们还会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分享情报信息,时不时给发展中国家弄点援助以扶持其航运业。

除此之外,总局也干点其他小活,比如搞个纪念日、评个先进人物啥的(官家都喜欢搞这些个虚招子)。

IMO规定了每年9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各成员国自选一天作为世界海事日,咋庆祝自己定,反正费用自理。

在这个问题上,咱大中国任了一把性,没按洋人划的圈走,愣把世界海事日和咱的中国航海日来了个强行捆绑,定在了每年的“7月11日”。

为啥是这一天尼?---咱郑大太监就是从600年前的7月11号起航下西洋的,有些历史学家说是其实是去帮朱棣找他的允文侄儿,一连去了七趟,看来这个朱棣是真心想他侄儿……二、国际海事委员会关键词:CMI 非政府促进海商法统一国际海事委员会,简称CMI。

国际海事委员会与国际海事组织都是海事口的大伽。

但前者是职能单一的非政府组织,后者是综合性的官方机构。

CMI于1897年创立于比利时安特卫普,宗旨是“促进海商法的统一”,由三十几个国家的国内海事委员会和由个人委员组成。

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方面,CMI要求入会的各国委员会制定的国内宗旨必须得和CMI宗旨相一致,体现了道不同不相为谋的理念;另一方面,它可以吸收个人会员,但必须得是海商法方面的专家,且由所在国家的海事委员会推荐。

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分工

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分工

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分工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分工国际海事组织机构是为了维护全球海事安全、促进国际海事合作而设立的。

这些组织机构在国际海事事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各自负责不同的领域和职能。

本文将介绍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分工,以及它们在维护海事安全和促进合作方面的作用。

一、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分类国际海事组织机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国际海事安全组织:如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海事卫生组织(IHMO)。

这些组织致力于制定和推动国际海事安全标准,监督海事安全措施的执行,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2. 国际海事法律组织:如国际海洋法庭(ITLOS)和国际海事仲裁组织(IMCO)。

这些组织负责处理国际海事争端,解决海洋边界划定、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等问题。

3. 国际海事技术组织:如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MSO)和国际海事通信组织(IMCO)。

这些组织负责推动海事通信和卫星导航技术的发展,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职责和作用1. 国际海事组织(IMO):作为最重要的国际海事组织,IMO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推动国际海事安全标准。

它负责制定国际海事公约和准则,监督各国的海事安全措施的执行,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IMO还负责推动海事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2. 国际海事卫生组织(IHMO):IHMO的主要职责是保障全球海员的健康和安全。

它制定和推动国际海事卫生标准,监督各国的海事卫生措施的执行,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IHMO还负责应对海上传染病和其他海事卫生紧急事件。

3. 国际海洋法庭(ITLOS):ITLOS是负责处理国际海洋争端的国际司法机构。

它解决海洋边界划定、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等问题,维护国际海洋法的权威和有效性。

4. 国际海事仲裁组织(IMCO):IMCO是负责处理国际海事争端的国际仲裁机构。

它通过仲裁解决海事争端,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与和解。

5. 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MSO):IMSO负责推动海事卫星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分工

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分工

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分工
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分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际海事组织(IMO):作为联合国专门机构,IMO是国
际海事组织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国际海事法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全球海上安全、环境保护和海上交通畅通等。

IMO还
负责促进国际海事司法合作和交流,协调成员国的海事政策。

2. 国际海事法院(ITLOS):国际海事法院是一个独立的国际
法庭,负责处理涉及国际海事法律争端的案件。

该法院的职责包括裁决有关领土争端、边界划定、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环境保护等问题的争议,以维护国际海洋法的权威性和适用性。

3. 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marsat):作为全球性的卫星通信组织,Inmarsat提供广域全球移动通信服务,以支持航海、船舶
通信和安全等领域的需求。

该组织的卫星通信系统可覆盖全球各个海洋地区,确保海上交通的通讯和安全。

4. 国际海事组织技术合作项目(IMO Technical Cooperation Programme):该项目由IMO发起,旨在支持发展中国家的
海事能力建设,并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等服务。

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包括培训海事人才、提升港口设施管理水平、促进海上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等。

以上是国际海事组织机构的一些主要分工,这些机构通过合作和协调,共同推动国际海事领域的发展和合作。

国际海事组织介绍

国际海事组织介绍
宗旨
国际海事组织的宗旨是通过推动各国 间的合作,促进海上安全、环境保护 以及航运的可持续发展。
组织架构与职能
组织架构
国际海事组织由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组成,其中大会是最 高权力机构,理事会负责执行大会的决策,秘书处负责日常 事务。
职能
国际海事组织的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国际航运规则和标准,促 进各国间的合作与协调,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以及开展研 究和调查等。
开展海洋环境保护的 宣传和教育活动,提 高国际航运行业的环 保意识。
推动成员国采取有效 措施,减少船舶对海 洋生态系统的负面影 响。
促进国际航运市场的公平竞争
制定公平、透明的航运规则, 防止市场操纵和垄断行为。
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与协 调,消除贸易壁垒和歧视性
措施。
加强对国际航运市场的监管, 打击不正当竞争和非法行为。
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环境问题
应对气候变化
国际海事组织应积极推动航运业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减少船舶 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航运发展。
保护海洋环境
强化船舶污染控制和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 和监管措施,减少船舶对海洋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
促进可持续发展
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国际海事组织的各项工作,推动航运业与经 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推动海上安全和环境保护
促进海上安全
国际海事组织通过实施各种安全 措施和技术合作项目,促进海上 安全和防止船舶事故。
保护海洋环境
国际海事组织致力于保护海洋环 境,通过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和 监管措施,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 的污染。
促进国际航运的可持续发展
推动绿色航运
国际海事组织积极推动绿色航运,鼓 励采用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减 少船舶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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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运交易所1996年11月28日成立。

上海航运交易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为水路货物运输,船舶租赁和买卖等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备、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法人。

有交通部负责行业管理,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行政管理,并接受由交通部、市政府以及工商、税务、经贸委等部门组成的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交易所设立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员大会是交易所经营管理的权力机构。

交易所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法人代表)负责制。

交易所的交易宗旨和原则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交易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者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发展水路运输市场。

交易范围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和内河货物运输、船舶租赁及买卖等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为协商和集中竞价交易。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

会员分正式会员和临时会员两种。

对象包括经国家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港务装卸企业和工商贸企业。

经交通部批准的航运单位,原则上都应成为交易所的正式会员。

交易所的基本功能是"规范航运市场交易行为、调节航运市场价格、沟通航运市场信息。

"通过其创办的,由交通部主管的《航运交易公报》,向社会和会员单位刊发国家最新的港航政策法规,独家报道、发布最新报备运价、全球三大航运指数以及每周行情与评析。

上海航运交易所为会员单位提供"一关三检"配套服务。

上海海关在航交所设置了办事处,上海所有口岸出口货物的报关均可在航交所海关一次性办理接单、审单、费收和放行等手续。

与此相对应,上海商检、动植物检、卫检、港监和银行也在航交所设点,集中办理出口货物法定检验等工作。

申请加入上海航运交易所的中外会员正在不断增加。

它将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成立于1947年2月23日,是世界上最大的具有民间性质的标准化机构,它不属于联合国,但与联合国一些组织,如欧洲经济委员会(ECE)、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国际劳工组织(IL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等保持密切联系,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和贸发理事会的最高一级咨询组织。

ISO的宗旨是"在世界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以便于国际物资交流和互助,并扩大在文化、科学、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合作。

"它的的主要活动是制订ISO标准,协调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报导国际标准化的交流情况,以及同其他国际性组织进行合作,共同研究有关标准化问题。

根据ISO章程规定,其成员团体分正式成员和通讯成员。

正式成员是指由最有代表性的全国性的标准化机构代表其国家或地区参加,且只允许一个组织参加。

尚未建立全国性标准化机构的国家,可作为通讯成员参加。

通讯成员不参与ISO的技术工作,但可了解其工作进展情况。

ISO按专业性质设立技术委员会(TC)负责起草各种标准,各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若干分技术委员会(SC)和工作组(WG)。

目前ISO的TC、SC、WG共约有2千多个。

ISO的成员国目前已有百余个。

我国本是ISO创始国之一,由于种种原因,1950年被停止会籍。

1978年9月,我国以中国标准化协会名义参加ISO 为正式成员。

1982年及1985年两次ISO全体大会被选为理事会成员。

世界贸易组织(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世界贸易组织起源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1946年,美国、加拿大、英国、中国等23个创始缔约国进行关税谈判。

其形成的关税减让协议和采纳的国际贸易规则合为一体构成"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于1948年1月正式生效。

GATT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创建新型国际贸易制度,增加贸易透明度、来促进各国贸易及其自由化的发展;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削减关税;使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有机会对话,并从关贸总协定中获得贸易实惠。

每当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时,就举行一回贸易多边谈判。

1986年12月在乌拉圭开始了第八回合谈判,寻求把总协定的职权延伸到知识产权保护、投资政策和服务业贸易,力图建立一个新的、更加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并决定成立世界贸易组织。

在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服务业方面,形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但在海员服务领域,由于各国分歧较大,未能达成最终协议。

为此,成立了一个"海运服务业谈判组",要求最迟于1996年6月完成谈判任务,形成最终报告。

1995年1月开始运作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宗旨是通过建立一个开放、完整、健全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以促进国家间货物与服务贸易的发展,合理、有效地利用世界资源来提高生活质量,扩大就业面。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UNCTAD)UNCTAD是联合国的一个永久性组织,于1964年在日内瓦成立,下设六个委员会,其中有一个为航运委员会。

航运委员会的主要目标是:①促进世界海运贸易有秩序地发展。

②促进班轮事业的发展,以满足有关贸易的要求。

③协调班轮服务业的供应者与用户之间的利益均衡。

UNCTAD制定了许多决议,如:① 1979年马尼拉会议上通过一项决议,要求采取多种途径从财政上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商船队,并呼吁给予技术支援。

② 1980年5月通过了《联合国关于国际多种方式运输货物的公约》。

根据这一公约,建立了一个责任机构负责多种运输方式运输方面的事务。

③ 1984年2月召开会议,讨论了关于在正常商业活动中的欺骗行为的报告,不仅包括欺骗和盗窃行为,还涉及海盗问题,因为以上两种行为每年造成的损失达10亿美元之多。

这份报告的内容建议改革银行信用社制度,并向政府机构移交处理有海盗行为的罪犯的权力。

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ILO是为了促进社会进步于1919年建立的,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

ILO总部设在日内瓦,目前有150个会员国。

在制定政策时,各会员国的政府、雇主和工人的代表有同等权利,这在联合国各机构中是唯一的。

ILO主要有三个部门:①负责制定基本政策的国际劳工会议;②负责管理ILO的理事会;③ ILO的秘书处--国际劳工局。

ILO积极参加劳工的和社会正义的活动,尤其关心海员、渔民、码头工人的保护问题,不断建立、修改关于各种海事劳工问题的国际最低标准,如聘用船员的最低工资、遣返船员、职业培训、船员膳宿供应、工作时间及人员定额、假期及福利设施等。

ILO 还从事海运业经济、技术、劳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及分析。

1987年9月日内瓦国际劳工大会74次会议(海事会议)通过了以下国际劳工议案:①有关海员在海上及港口福利的协定和建议。

协议规定政府有责任保证向在海上和港口的船员提供足够的设施和服务,并制定了必要的协议,包括医疗待遇、海员通信、公共交通等。

②关于海员社会保障问题。

根据该协定,国家应为船员提供社会保障。

这一协定有利于促进改善海员及其家属的社会保障。

③关心海员健康保护及医疗协定。

该协定为海员健康保护及医疗提供设施,包括船上医疗设施的标准,预防方法,在挂靠港医疗的便利,在搜索救助海域内的合作等。

④关于遣返海员的协定和建议。

协议规定,海员在一定条件下,在船上服务一段时间以后,有遣返回家休息的权利,建议规定,遣返费用由船东支付。

近60年来,ILO通过了关于海员雇佣条件的30个公约和23个建议。

虽然ILO必须依赖会员国雇主和工会去执行公约,无权强使遵守,但公约制定的基本标准已成功地被许多国家接受,有效地保护了海员的利益。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海上运输委员会(Maritime Transport Committee of OECD, MTC OF OECD)MTC OF OECD于1961年9月30日在伦敦成立,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前)南斯拉夫、法国、日本、荷兰等25个成员国。

该委员会归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领导,处理国家间的航运政策问题,解决成员国与发展中国家在航运事宜联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讨论包括世界航运的总体发展变化和航运商业化的可行性问题。

MTC OF OECD设有一个分管国际组织事务的特别小组,通过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上及联合国的其它有关会议上对航运问题的洽谈和协商,来协调成员国在世界航运中的位置和问题。

此外,还有一个特别行动小组,负责监察发展中和发达国家的船舶航运政策,考察国际航线的运行状况,并对世界航运经济有直接或间接的推动作用。

MTC OF OECD促进了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带动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 ITF)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1896年成立于伦敦,后来移到汉堡。

该组织曾因战争停止活动一段时间。

1919年在荷兰鹿特丹重新组建,并于1939年迁回伦敦。

ITF是国际运输工人工会的联盟。

其成立的目的是:①提高工会和人权在世界上的地位,改善运输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②在社会公正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为和平而工作。

③保护其成员利益,帮助其成员工会开展活动。

④为其成员提供研究和信息服务。

⑤向有困难、遇到麻烦的运输工人提供帮助。

该组织的主要机构设置为:代表大会:是该组织工作与发展的最高决策体。

理事会:是该组织的统治、操纵体。

执行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管理委员会:归执行委员会领导,管理该组织的日常工作。

此外,还按职业不同设有八个组:铁路工人组、海员组、码头装卸工人组、旅游组、公路运输组、航空组、内河航运组、渔业组。

ITF通常制定两个基本工资标准,一个专供远东用,一个供世界其它地区用。

ITF每年签定一次集体合同,有效期从当年的9月1日起至翌年的9月1日止。

保赔协会(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Associations, P&I)在英国,从1855年起,船东们为了对风险相互保护而形成了一些保赔协会,这些协会被称之为保赔俱乐部(P&I Club)。

他们保的险一般是常规船舶保险(船体和货物保险)所不包括的内容。

其功能是船东对第三者责任的保险,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对旅客和船员个人损伤、货物的损坏或灭失、与其它船或物体碰转撞引起的要求赔偿损失。

英国有几十个保赔俱乐部,在美国、日本等国也有。

英国保赔俱乐部的成员为遍及世界各地的船东。

远东俱乐部(The Far East Club)建于1978年,成员为东南亚各国和地区,如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台湾、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等地的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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