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可以根据专科需要在病区药柜内保存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包括针剂、大输液、口服药、外用药),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
2.备用药品应严格分类放置并标识清楚,外用药及消毒制剂单独放置,不与其他任何药品混放,需冷藏的药品放置在冰箱冷藏柜。
3.备用药品有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保证随时使用。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
4.备用药品定期整理,每月清点,检查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及其使用情况,防止药品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可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药房报损处理。
5.口服药药瓶外的标签与内容相符,并标好失效期,每半年更换一次,保证有效期内使用。
如发现拆零药品有变质现象应作报损处理。
6.备用药品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原则使用,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相关药房回收,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损处理。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及依据为了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管理规定。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职责及权限1.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对备用药品的准备、检查、更新等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2. 药剂科负责向病区提供备用药品,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更新。
3. 医疗质控科对备用药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备用药品的准备和更新1. 每个病区应根据临床需求和病情特点,确定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经病区护士长审核后向药剂科提出申请。
2. 药剂科按照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管理制度,及时提供病区所需的备用药品,并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3. 病区护士长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过期药品或疑似损坏的药品,并及时报告给药剂科,药剂科负责处理。
4. 各病区应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更新,确保备用药品的及时更新和安全使用。
五、备用药品的存放和使用1. 病区应设置专门的药品存放区域,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和易取用。
2. 管理人员应对备用药品进行分类存放,按照不同的药品特性进行分区,并配备相应的标识和标识,以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3. 病区护士长应制定备用药品的使用和监测流程,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监控。
4. 在使用备用药品时,护士应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按照病情和医嘱进行使用,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六、备用药品的废弃处理1. 备用药品过期或有损坏的,病区护士长应及时将其报告给药剂科,并由药剂科进行处理。
2. 废弃的备用药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七、评估与改进1. 医疗质控科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 病区护士长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改和完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
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病区备用基数药品是指病区常用的、且需求较大的基本药物。
为了保证病区基数药品的供应充足,合理使用和避免浪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库存量与临床需求相适应,确保用药安全和患者治疗顺利进行。
2.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避免过期药品使用。
3.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库存药品。
三、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办法1. 确定备用基数药品品种和数量。
根据病区的临床需求和历史用药情况,确定备用基数药品的品种和数量。
2. 药品进货与采购。
病区药品管理员负责备用基数药品的采购和进货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准时性。
3. 药品接收与验收。
药品管理员在接收药品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限。
4. 药品入库与摆放。
药品管理员将验收合格的药品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摆放,保持整洁、干燥、通风的环境。
5. 药品库存盘点。
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记录在册,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 药品使用与发放。
医生根据患者的临床需要,向药品管理员申请使用基数药品。
药品管理员按照申请单发放药品,并做好记录。
7. 药品报损与丢失。
如出现药品破损、变质、丢失等情况,药品管理员应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8. 药品过期与处理。
药品管理员定期对库存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过期药品,应及时予以处理,严禁使用。
九、违规处理对违反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监督与检查医院药品监督机构将定期对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向病区和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整改意见。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本制度,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以上是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浪费和损耗,提高病区的医疗服务水平。
二、管理职责与机构设置1.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
2. 病区护理部门设有专门的备用药品管理岗位,由专业的药师负责日常管理。
3. 护士长和药师要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密切合作,确保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与储存1. 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医院药事部门统一负责,按照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2. 采购的备用药品应具备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相关药品管理法规。
3. 病区应配备适当的储存设施,保证药品的安全、稳定储存,严禁将备用药品存放在不符合要求的环境中。
四、备用药品的领用与归还1. 病区备用药品的领用应由专人负责,需出示相应的手续和授权文件。
2. 领用人员在领用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确保领用药品的准确性。
3. 领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备用药品的归还,未使用完的药品应及时归还到指定位置。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与处置1. 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医院的临床操作规范和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2. 备用药品不得私自开封或使用,严禁将过期、损坏或质量有问题的药品使用。
3. 发现备用药品存在破损、过期等问题时,应立即上报护士长和药师,并进行记录和标注。
六、备用药品的盘点与监测1. 病区应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一次盘点,确保药品的库存准确,数量一致。
2. 盘点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3. 病区应建立备用药品的监测机制,对药品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
七、备用药品的更新与报废1. 备用药品的更新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进行,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更新。
2. 更新时应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顺利更新和替换。
3. 备用药品的报废应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严禁私自乱报废药品,必要时需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记录。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
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一、目标1、确保药品库存适中,避免对成本控制产生负面影响;2、防止因储存容器选择不当导致药品疗效降低;3、堵塞药品管理的潜在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 备用药品品种与基数审核1、科室负责人需根据疾病特点制定备用药品计划,提交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副院长批准。
备药计划应兼顾临床需求与库存控制。
2、备用药品为满足科室及病区急救和周转需求,分为统一配置药品和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固定。
全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专科用药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领取。
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需按规定审批。
3、药品品种及数量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得变动。
如需调整,需书面说明原因,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4、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领用、保管和养护,每月进行自查。
药品质量监督小组每季度进行检查,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问题。
5、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交接,药品分类存放,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6、药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防止破损、霉变和失效。
(二) 使用登记管理备用药品领取和使用药品需进行详细登记,记录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及补充药品的详细情况。
(三) 备用药品的检查1、护士长为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药品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检查。
2、护士每日交接检查,护士长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总护士长每月进行督查。
3、使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情况,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及时反馈问题。
(四) 备用药品的使用遵循“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使用”的原则。
(五) 备用药品的摆放1、实行清晰管理,常用药品放于易取位置,标识清晰,包括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及有效期。
2、基数药品使用时采用正反向标识,便于清点和补充。
(六) 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确保班班交接,账物相符。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目标:确立临床科室基础药品管理制度,以规范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 各临床科室的备用基础药品管理由护士长负责。
护士长需指定一位有责任心、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业务熟练的护士担任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工作。
2. 基础药品应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当药品保管员岗位变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药剂科应指定人员参与交接工作,对药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基础药品的配备应考虑科室实际需求,主要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品种和数量应适度。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应与科主任协商确定药品品种和数量。
4.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需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药品登记表》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分别由病房和调剂室(药房)存档。
5. 补充基础药品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凭证领取。
如发现药品因长期未用而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并申请(同时退回过期药品),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药房方可补充。
6. 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不设为科室备用基础药品,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设为备用基础药品。
7. 特殊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得作为其他科室的基础药品。
其管理应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消耗补充需凭具有资质的执业医师专用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每日清点领取,并有交接班记录。
8. 基础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需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妥善保管。
确保药品单独存放,并标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于可能引起混淆或用药错误的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或与其它药品区分,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以示警告。
9. 在领取、摆放、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批号和有效期。
使用药品应遵循先旧后新的原则,避免浪费。
10. 基础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核对时需检查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药品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病区药品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因存贮不当致药效降低,贮备药品过多影响成本控制等,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药品的种类和范围(一)临床常用备用药品:(二)急救药品:(三)特殊科室精、毒、麻药品。
贵市药品不作为备用药品。
急救药品按《抢救车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管理;特殊科室精、毒、麻药品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等管理。
二、备用药品基数审核(一)各病区根据专科特点,以满足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由科室负责人笑字后提交药剂科、护理部共同审核。
(二)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备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通过OA发给药剂科、护理部备案,本病区保留一份。
三'备用药品储存要求(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类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药品标签上清楚地标注药品的名称、规格等基本情况。
(:)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统一警示标志。
1、高危药品的标签:背景白色、字体黑色,并在标签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并有高危标识。
2、10%氯化钾在标签上红字注明“禁止静推”。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统一警示标志。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避光、温度要求等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五)备用药品按照效期摆放,采取“领新用旧”、“左进右出”的存取方式。
四、备用药品的日常管理(一)备用药品专人负责管理,每周进行药品质量检查一次;备用药品每班书面交接。
病区护士长作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采取每月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管理措施。
(一)每班备用药品使用后及时补充,保持备用状态。
(三)备用药物药品到有效期少于3个月要有警醒标识,到有效期少于1个月及时申请领取更换。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进行药品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整改。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临床备用基础药品(抢救药品另有规定)。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剂科,护理部定期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
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包装、颜色、效期等。
三、药品基数(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对常用药品基数不作要求。
(二)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调整,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药剂科主任确认,在西药库房备案以科室领药的方式领取。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病区备用药品,以科室领药方式处理。
(二)摆放药品:各病区领药后,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五、药品储存(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标签清晰。
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二)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三)根据药品包装及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存储。
需2—8°C 冷藏保存的药品要存放于冰箱中,避光的药品严格按要求存放。
六、效期管理(一)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二)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及时退还药剂科并及时补充;药品使用、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七、退回及销毁(一)药剂科只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概不负责备用药品因过期,破损等导致的损失。
针对病区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病区自行承担。
各病区应加强管理,避免丢失及过期失效。
抢救用药距失效期6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6个月以内药品药剂科概不调换。
(二)各病区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统一退回药剂科进行报损处理,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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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 目的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2 依据《药品管理法》
3 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4 内容
(1)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 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有效期等基本情况。
(3) 备用药品的检查
(4) 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5) 备用药的摆放
a 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低的药物放在最下一层。
b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c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6) 备用药品的交接
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
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
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7) 备用药的储存
按药品储存条件妥善摆放。
高危贵重药品有标志,易混淆药品分开摆放或有标志。
5 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6 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