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楚归晋知蓥(成公三年)全文,翻译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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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左传》之《楚归晋知蓥(成公三年)》(十五)

读《左传》之《楚归晋知蓥(成公三年)》(十五)

读《左传》之《楚归晋知蓥(成公三年)》(⼗五)《左传》相传为左丘明著,原名为《左⽒春秋》,汉代改称《春秋左⽒传》,简称《左传》,是中国古代⼀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更是先秦散⽂著作的代表作。

该书具有强烈的儒家思想倾向,表现出“民本”思想,是研究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历史资料。

《左传》在史学中的地位被评论为继《尚书》《春秋》之后,开《史记》《汉书》之先河的重要典籍。

下⾯是读《楚归晋知蓥(成公三年)》笔记。

1.原⽂摘录晋⼈归楚公⼦⾕⾂,与连尹襄⽼之⼫于楚,以求知罃。

于是荀⾸佐中军矣,故楚⼈许之。

王送知罃,⽈:“⼦其怨我乎?”对⽈:“⼆国治戎,⾂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

执事不以衅⿎,使归即戮,君之惠也。

⾂实不才,⼜谁敢怨?”王⽈:“然则德我乎?”对⽈:“⼆国图其社稷,⽽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

⼆国有好,⾂不与及,其谁敢德?”王⽈:“⼦归何以报我?”对⽈:“⾂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

⽆怨⽆德,不知所报。

”王⽈:“虽然,必告不⾕。

”对⽈:“以君之灵,累⾂得归⾻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

若从君之惠⽽免之,以赐君之外⾂⾸;⾸其请于寡君,⽽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

若不获命,⽽使嗣宗职,次及于事,⽽帅偏师以修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

其竭⼒致死,⽆有⼆⼼,以尽⾂礼。

所以报也!王⽈:“晋未可与争。

”重为之礼⽽归之。

2.阅读思考因两国交战,晋国知罃被楚国俘虏,关押10年。

⽽后两国和好交换战俘,知罃才得以脱⾝。

此时此刻,此⼈对故国有着怎样的思想和情感呢?⽂章⼜是如何来体现这种思想和情感的?《青海风》博客《君⼦当知耻⽽后智——读<楚归晋知罃>》⼀⽂分析说——楚共王为知罃送⾏,两个⼈进⾏了精彩的对话,双⽅的⼼理活动如同湍⽔相激,荡起朵朵美丽的浪花。

第⼀朵浪花,是怨之花。

楚共王问:知罃,你怨恨我吗?楚共王的态度是实事求是的,毕竟他关押了知罃10年,监狱的滋味应该是不好过的,尤其是两个敌对的国家的战俘。

晋国把楚公子

晋国把楚公子

晋国把楚公子谷臣送回,还有连尹襄老的尸骨也送来,以赎回知罃。

这时,知罃的父亲荀首已做了晋国中军的副帅,因此楚国答应了。

楚王给知罃送行,说:“你怨恨我吧?”知罃说:“两国交兵,我没能耐,作了俘虏。

君王的部下没有用我的血来涂在鼓上祭神,而让我回国去受晋君的刑罚,这都是君王的恩啊!我自己不行,又能怨谁呢?”楚王说:“那么,你感激我吗?”知罃说:“两国都为了本国的利益,交换俘虏,言归于好。

两国友好的大事,我毫未参与,又该感激谁呢?”楚王说:“你回晋国以后,如何报答我呀?”知罃说:“我既没有怨恨谁,君王也没有给谁恩德,无恩无怨,我不知道该怎么报答。

”楚王说:“话虽这么说,你总有什么想法,一定要说给寡人听听。

”知罃说:“托君王的福,我这被俘的臣子能够回到晋国。

敝国君主按照军法将我处死,那么,君王的恩惠还是永存不朽的。

如果敝国君主看在君王的面上,赦免了我,把我交给君王的外臣荀首,荀首再请求敝国君主,按家法在宗庙内处死我,君王恩惠也还是不朽的。

如果荀首的请求未得准许,反而让我继承祖宗的官职,带一支部队守卫边防。

那么,即使遇到君王的部属,我也不敢回避,只有尽力拼命,决无二心,尽我为臣的职责。

这就是我对君王的报答。

”楚王说:“看来是不好同晋国争霸啊!”于是为知罃举行隆重的礼仪,送他回国。

《楚归晋知罃》祁奚请求退休。

晋侯公问祁奚谁可接任,祁奚推荐仇人解狐。

正要立解狐,解狐却死了。

晋侯公征求意见,祁奚推举自己的儿子祁午。

正当此时,祁奚的副手羊舌职也死了。

晋侯公又问:“谁可接任?”祁奚答道:“其子羊舌赤适合。

”晋侯公便安排祁午做中军尉,羊舌赤佐助。

有德行的人称赞祁奚,说这件事足可说明他很能推荐贤人。

推举仇人,不算是诌媚;拥立儿子,不是出于偏爱;推荐直属的下级,不是为了袒护。

商书说:“没有偏爱,没有结党,王道坦坦荡荡,公正无私。

”说的就是祁奚了。

解狐被举荐,祁午接任、羊舌赤任职:立了一个中军尉而作成了三件好事,真是能举荐贤人啊。

楚归晋知罃

楚归晋知罃

釁,血祭也。象祭竈也。从爨省, 从酉。酉,所以祭也。从分, 分亦聲。 爨 cuàn,齊謂之炊爨。������ 象持 甑,冂爲竈口,廾推林内火。 凡爨之屬皆从爨。 烧火做饭;灶。
•纍 [léi ]1.绳索。 2.缠绕;攀援。3. 拘禁;囚系。
【纍囚】被拘囚的人。《左传· 成公 三年》:“兩釋纍囚,以成其 好。” 【纍臣】古代被拘系于异国的臣子 对所在国国君自称。亦泛指被拘 系之臣。《左传· 僖公三十三年》: “ 孟明 稽首曰:‘君之惠,不以 纍臣釁鼓,使歸就戮於 秦 ,寡君 之以爲戮,死且不朽。’”
氏是特权和地位的标志,大权有大 氏,小权有小氏。春秋战国时产 生了无数个氏,也衰亡了无数个 氏,而姓是不能改变的。所以, 先秦时保留下来的姓仅仅在30个 左右,而保留下来的氏却有近千 个。我们平时提到的姓氏几乎都 出自西周、春秋、战国时期的氏。
荀首因功受封于智邑(在 今河北省束鹿县),人称 智庄子,荀首的子孙后 代以食邑地名为氏,遂 成智氏。
西周的宗法制规定:诸侯国君的嫡 长子继承国位和爵位,一姓之祖 由嫡长子来祭祀和继承,虽经百 代而不变其姓,此即所谓大宗; 国君嫡长子以外的儿子统称为庶 子,也称别子,史称公子,他们 不能继承君位,凡获得分封的另 立一家,获得新氏,往往以封邑 为氏,称为小宗。
别子的嫡长子继承新氏族,为新氏族 的大宗,而其他儿子须再立新的支氏 族,往往封于乡、亭,以乡、亭为新 支氏族。没有土地可以分封的儿子, 或以先祖的号、谥、爵、官、名、字、 居、事、职、次等为新氏族;五代以 后降为庶民,无氏可立;国亡后的国 君嫡系一族往往以国名为氏,或以所 继承的姓为氏。
【不朽】不磨灭,永存。 《左传· 襄公二十四年》: “大上有立德(树立德业), 其次有立功(建立功劳), 其次有立言(著书立说), 雖久不廢,此之謂不 朽。”

第十一讲 楚归晋知罃

第十一讲 楚归晋知罃
牡丹江师范学院中文系 吴媛媛制作
一、簡介:
• 《楚歸晉知罃》選自《左傳·成公三年》。 魯宣公十二年(BC597年)晉楚邲(在今河 南鄭州市東部)之戰時,晉俘虜了楚莊王 的兒子榖臣,射死了襄老;楚俘虜了荀首 的兒子知罃。此後,荀首被提拔為晉國的 中軍副統帥。BC588年晉要求用榖臣和襄老 的屍體換回知罃,楚王答應了。本文記載 了知罃臨走時和楚王的談話,表現了知罃 忠君愛國、對楚王不卑不亢的精神。

• 王曰:“晉未可與爭。” 與:後省略“之”。 • 重為之禮而歸之。 重:隆重、加重。 為之禮:雙賓語結構,為:行,舉行。 禮:儀禮,指有差別對待的禮節儀式。 歸:使動用法,“使„„歸”。歸之:使 之歸,讓他回去。
作业
1.背诵全文。 2.掌握文中重要的实词、虚词,用所学到的 连词知识分析文中的连词。 3.翻译《楚歸晉知罃》中的第二段。
• 雖遇執事,其弗敢 違。 雖:表假設,即使。 其:語氣詞,將。 即使遇到您,將不 敢回避。(意思是 一定要同您打仗。)
• 其竭力致死,無有二心, 以盡臣禮,所以報也。” 其:語氣詞,將。 竭:盡。 致死:效死,獻出生命。 臣禮:臣對君的應盡的 禮節、義務,竭力致死, 所以報也:即“以所報 也”。所以:“所”作 “以”的賓語前置。 用„„的(方法)。
對曰:“二國治戎,臣不才,不勝其任,以 為俘馘。 • 治戎:整治軍備,指進行戰爭。這裏以 “治戎”代替進行戰爭,是一種外交辭令。 • 不才:不中用,沒能耐。 • 任,職務。以為俘馘:因此做了俘虜。馘: 割取敵方戰死者的左耳。俘馘:指俘虜。
• 勝:擔當得起。今簡化為“胜”,胜、勝原是 不同的兩個字。 胜:《說文·肉部》:“胜,犬膏臭也。一曰 不熟也。”從月(肉)生聲。 勝:《說文·力部》:“勝,任也。”謂能夠 承擔,禁得起。《史記·項羽本紀》:“沛公 不勝杯杓 ”由此義引申為盡的意思。《孟子· 公孫醜上》:“榖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 勝用。”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凡能 舉之,能克之,皆曰勝。”由勝任義又引申為 勝利,與“負”相對。《孫子·謀攻》:“不 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由勝利又引申指勝 過、超過。 《論語·雍也》:“質勝文則野, 文勝質則史。”

楚归晋知罃

楚归晋知罃

楚歸晉知罃[1](左傳•成公三年)【《左傳》簡介】見《鄭伯克段于鄢》。

晉人歸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之屍于楚以求知罃於是荀首佐中軍矣故楚人許之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對曰二國治戎臣不才不勝其任以爲俘馘執事不以釁鼓使歸即戮君之惠也臣實不才又誰敢怨王曰然則德我乎對曰二國圖其社稷而求紓其民各懲其忿以相宥也兩釋累囚以成其好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其誰敢德王曰子歸何以報我對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無怨無德不知所報王曰雖然必告不穀對曰以君之靈累臣得歸骨於晉寡君之以爲戮死且不朽若從君之惠而免之以賜君之外臣首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獲命而使嗣宗職次及於事而帥偏師以修封疆雖遇執事其弗敢違其竭力致死無有二心以盡臣禮所以報也王曰晉未可與爭重爲之禮而歸之晉人歸公子穀臣[2]與連尹襄老之屍于楚[3],以求知罃[4]。

於是荀首佐中軍矣,故楚人許之[5]。

注釋[1] 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晉出師救鄭,與楚在邲(鄭地,在今河南鄭州市東)發生正面交鋒。

楚大夫熊負羈俘獲了當時的下軍大夫荀首的兒子知罃(荀首後來受封於知,故以邑爲氏),荀首率其家兵射殺了楚連尹襄老,並擄獲了楚莊王的公子穀臣。

八年後,晉提出用楚公子穀臣和襄老的屍體交換當時已升爲晉中君副帥荀首的兒子知罃,楚國考慮到晉雖有邲地之敗,但無傷其元氣,且又提拔了年輕幹練的荀首作副帥,於是就答應了交換俘虜的條件。

本文描述了晉貴族子弟知罃忠君愛國,對敵對國果君不卑不亢的言行舉止。

其熱愛自己祖國和在敵人面前威武不能屈的精神值得今人鑒借。

[2] 穀臣:楚莊王的兒子。

在晉楚邲之戰中被荀首所俘。

[3] 連尹:楚官名,射官,取射相連屬之意。

襄老,連尹之名,楚臣,在晉楚邲之戰中被荀首射殺。

[4] 以求知罃:以歸還楚國一活俘、一死屍的條件來換取知罃回國。

以,介詞。

賓語“之”省略。

[5] 於是:在這個時候。

佐中軍:輔佐中軍統帥,也就是任副帥之職。

故:因此,連接因果複句的連詞。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①?”對曰:“二國治戎②,臣不才,不勝其任③,以爲俘馘④。

楚归晋知罃

楚归晋知罃

楚歸晉知罃[1](左傳•成公三年)【《左傳》簡介】見《鄭伯克段于鄢》。

晉人歸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之屍于楚以求知罃於是荀首佐中軍矣故楚人許之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對曰二國治戎臣不才不勝其任以爲俘馘執事不以釁鼓使歸即戮君之惠也臣實不才又誰敢怨王曰然則德我乎對曰二國圖其社稷而求紓其民各懲其忿以相宥也兩釋累囚以成其好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其誰敢德王曰子歸何以報我對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無怨無德不知所報王曰雖然必告不穀對曰以君之靈累臣得歸骨於晉寡君之以爲戮死且不朽若從君之惠而免之以賜君之外臣首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獲命而使嗣宗職次及於事而帥偏師以修封疆雖遇執事其弗敢違其竭力致死無有二心以盡臣禮所以報也王曰晉未可與爭重爲之禮而歸之晉人歸公子穀臣[2]與連尹襄老之屍于楚[3],以求知罃[4]。

於是荀首佐中軍矣,故楚人許之[5]。

注釋[1] 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晉出師救鄭,與楚在邲(鄭地,在今河南鄭州市東)發生正面交鋒。

楚大夫熊負羈俘獲了當時的下軍大夫荀首的兒子知罃(荀首後來受封於知,故以邑爲氏),荀首率其家兵射殺了楚連尹襄老,並擄獲了楚莊王的公子穀臣。

八年後,晉提出用楚公子穀臣和襄老的屍體交換當時已升爲晉中君副帥荀首的兒子知罃,楚國考慮到晉雖有邲地之敗,但無傷其元氣,且又提拔了年輕幹練的荀首作副帥,於是就答應了交換俘虜的條件。

本文描述了晉貴族子弟知罃忠君愛國,對敵對國果君不卑不亢的言行舉止。

其熱愛自己祖國和在敵人面前威武不能屈的精神值得今人鑒借。

[2] 穀臣:楚莊王的兒子。

在晉楚邲之戰中被荀首所俘。

[3] 連尹:楚官名,射官,取射相連屬之意。

襄老,連尹之名,楚臣,在晉楚邲之戰中被荀首射殺。

[4] 以求知罃:以歸還楚國一活俘、一死屍的條件來換取知罃回國。

以,介詞。

賓語“之”省略。

[5] 於是:在這個時候。

佐中軍:輔佐中軍統帥,也就是任副帥之職。

故:因此,連接因果複句的連詞。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①?”對曰:“二國治戎②,臣不才,不勝其任③,以爲俘馘④。

楚归晋知罃(选自《左传·成公三年》)原文-古文观止

楚归晋知罃(选自《左传·成公三年》)原文-古文观止

楚归晋知罃(选自《左传·成公三年》)原文楚归晋知罃(选自《左传·成公三年》)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①。

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②。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③。

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④。

臣实不才,又谁敢怨?”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⑤。

两释累囚,以成其好。

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王曰:“虽然,必告不穀。

”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⑥。

若从君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⑦。

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

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修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⑧。

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

”重为之礼而归之⑨。

【注释】①知罃(zhìyīng):晋大夫荀罃,邲之战被楚俘虏,后遣归晋。

②于是:当时。

荀首:即知庄子,知罃之父。

佐中军:中军副帅。

许:答应。

③治戎:治兵,作战。

俘馘(guó):俘虏。

馘,割左耳,此连类叙及,知罃并没有被割耳。

④执事:管事者,主事者。

衅(xìn)鼓:杀人以血涂抹新鼓。

即戮:受死。

⑤图其社稷:为本国打算。

纾:缓解,此作使动词用。

各惩其忿:各自抑制愤怒。

宥:凉解。

⑥灵:威望。

之以为戮:同“以之为戮”,因此被杀。

不朽:指不忘恩。

⑦外臣:对别国国君称外臣。

首:荀首,知罃父。

以戮于宗:按家法在宗庙处死。

⑧嗣宗职:承袭祖上职位。

次及于事:以次序轮到我主事。

偏师:非主力军。

修封疆:治理边疆的事情。

修,治。

执事:指楚之将帅。

⑨重:厚。

此说以厚礼送知罃归晋。

【鉴赏】鲁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在晋楚邲之战中,晋军大败,晋大夫知罃被俘。

至成公三年,晋楚想重新修好,晋国归还楚公子谷臣及连尹襄老尸首,楚国则释放知罃,这中间已历经十年之久。

精选《楚归晋知罃》原文及译文赏析

精选《楚归晋知罃》原文及译文赏析

《楚归晋知罃》原文及译文赏析精选《楚归晋知罃》原文及译文赏析楚归晋知罃①①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

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②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

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

臣实不才,又谁敢怨?”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②其忿以相宥③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

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

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④。

”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

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

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

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

所以报也!王曰:“晋未可与争。

”重为之礼而归之。

……③知罃之在楚也,郑贾人有将置诸囊中以出,既谋之,未行,而楚人归之,贾人如晋,知罃善视之,如实出己。

贾人曰:“吾无其功,敢有其实乎?吾小人,不可以厚诬君子。

”遂适齐。

(节选自《左传·成公三年》,有删改)【注释】①知罃:晋臣,其父荀首(即下文所指的“外臣首”)时任晋国佐中军副帅。

②惩:戒,克制。

③ 宥:宽恕。

④不谷:国君对自己的谦称。

【小题1】写出下列加点词在句中的意思。

(4分)(1)两释累囚以成其好(2)然则德我乎(3)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4)遂适齐【小题2】下列句中加点词意义用法相同的一项是()(2分)A.以求知罃孤违蹇叔,以贪勤民B.子其怨我乎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C.寡君之以为戮石之铿然有声者D.重为之礼而归之吾从而师之【小题3】把下面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

(5分)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

臣实不才,又谁敢怨?【小题4】楚国国君认为“晋未可与争”的原因是。

(3分)【小题5】第③段补叙郑贾人与知罃的交往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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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楚归晋知蓥(成公三年)全文,翻译赏析
【原文】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①,以求知蓥②。

于是 l饩涨五x矣③,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4),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⑤。

执事不以鼓(6),使归即7)君之惠也。

臣好。

二国有好,臣不与及(10),其谁敢德?”王日:“子归,何以报我?” 对曰:“臣不任受怨(11),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

”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

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12) 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13),死且不朽。

若不获命(14),而使嗣宗职(15),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修封疆(16),虽遇执事,其弗敢违。

其竭力致死(17),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

”重为之礼而归之。

【注释】
①归;送还。

公子谷臣:楚庄王的儿子。

连尹襄老:连尹是官名,襄老是人名。

②求:索取。

知蓥(zhi yTpg);l饩漯漱I子,在泌之战中被楚国俘虏。

③于是:在这个时候。

佐中军;担任中军副帅。

(4)治戎:治兵,演习军队。

这里的意思是交战。

⑤馘(gU0):割下敌方战死者的左耳(用来报功)。

这里与“俘”连用,指俘虏。

(6) 鼓:取血涂鼓,意思是处死。

①即戮(lu):接受杀戮。

(8)惩:戒,克制。

忿:怨恨。

(9)宥(y0U);宽恕,原谅。

(10)与及:参与其中,相干。

(11)任:担当 (12)外臣:外邦之臣。

臣子对别国君主称外臣。

(13)宗:宗庙。

(14)不获命:没有获得国君允许杀戮的命令。

(15)宗职:祖宗世袭的职位。

(16)偏师:副帅、副将所属的军队,非主力军队。

(17)致死:献出生命。

【译文】
晋国人想把楚国公子谷臣和连尹襄老的尸体归还给楚国,用来换
回知蓥。

这时l饩漱w经担任晋国的中军副帅,所以楚国人答应了。

楚共王为知送行说:“您大概很恨我吧?”知蓥回答说:“两国兴兵交战,臣下没有才能,不能胜任职务,所以成了你们的俘虏。

您的左右不把我杀掉取血涂鼓,让我回晋国去接受刑罚,这是君王的恩惠。

臣下确实不中用,又敢怨恨谁呢?楚王说:“那么感谢我吗?”知莹回答说:“两国都为自己国家的利益考虑;希望解除百姓的痛苦,各自抑制自己的怨忿,以求相互谅解。

双方释放囚禁的俘虏,以成全两国的友好关系。

两国建立了友好的关系臣下没有参与这件事,又敢感激谁呢?”楚共王说:'·您回到晋拿什么来报答我呢,”知蓥回答说:“臣下承担不起被人怨恨,君王也承担不起受人感激。

既没有怨恨,也没有恩德,不知道要报答什么。

”楚共王说:“虽然这样,你也一定要把你的想法告诉我。

” 知蓥回答说,“托君王的福,我这个被俘之臣能把这把骨头带回晋国,就是敞国国君把我杀了,我死了也不朽。

如果按照君王的好意而赦免了我,就把我交给您的外臣l饩满Cl饩卤N向我们国君请求按家法在宗庙里处死我,我也死而不朽。

如果得不到我们国君杀戮我的命令,而让臣下继承祖宗的职位,依次序让我承担军事要职,率所属军队去治理边疆,即使遇上您的将帅也不敢违礼回避。

我将尽心竭力到献出自己的生命,不会有别的想法,对晋王尽到为臣之礼,这就是我用来报答君王的。

”楚共王说:“晋国是不能同它相争斗的。

”于是,楚王隆重地礼待知,并把他放回晋国了。

【读解】
知蓥不愧为一代辩才,他选取了一个战无不胜的立足点:国家利益。

用国家利益作为盾牌,把楚共三层层进逼的三个问题回答得滴水不漏,使对手再也无言以对,于无可奈何之中不得不罢手。

知蓥的防守几乎达到了最佳境界,无懈可击。

如果完全以为知蓥是灵机一动,随机应变地在玩外交辞令和技巧,并不完全对。

他所打的国家利益的牌,既是一种技巧和策略,同时也是合乎情理的真实观念。

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从前传统的价值观念已不为人们所信奉,一切注重实际利益,成了普遍的时代潮流。


概除了像孔子这样的思想家之外,很少有人关注现实利益之外的东西。

即使祖先、神灵,在很多情况之下也不过是个招牌,一种表面文章,并不具有实质性的内容。

在一切实际利益之中,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是作为一个忠臣必须烙守的原则,也是他言行举止的归依。

如果连这一点也不顾,那么为臣的基本原则便丧失了。

无论人们自己是否意识到了,他们在实际中或多或少地要追问自己所作所为的目的性,追问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那样做,总要有一个最终的依托。

价值、观念、信仰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个人也可以在其中作出选择。

但是,国家利益在任何时代都应当是统治集团中的成员必须关注的,其中的每个成员都应当以自己的言行来维护国家利益,实际上,他们的个人利益、个人命运,也是同国家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国家利益是爱国主义的主要内容。

如果抽取了国家利益,爱国主义就成了空洞的、抽象的精神,实际上是不会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的。

国家利益是非常实在的,非常具体的。

统治集团中的成员应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体现,同样,平民百姓也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因为大家的命运是休戚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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