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的制度文化第六节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第七节社会背景与贵州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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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光绪皇帝正式颁布“改土归流”办法,开始废除土司制度,青海各土司不再承袭, 一切行政事务由当地县政府承办。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西宁办事大臣庆恕会同陕甘总督升允奏准重办青海垦务,制定相应章程及实施办 法,耗资二千余万两白银。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经理”川滇边,推行屯垦、练兵与招商、开矿等新政,招致 巴塘土司与僧侣围攻而被杀害。
清朝末年,边疆危机日重,藩部内属、行政一体的传统民族政治改革进程加快,青海地区“改土归流”亦提 上地方政府议事日程。
两广总督岑春煊于《统筹西北全局折》中提出,定区划建行省、抚蒙番变官制、举垦务修边卫等措施,对于 蒙旗及各土司等应办垦、矿、林、渔地方及向有司员、粮员可设民官者,拟照国初办法设道厅,侯地辟民聚后再 改州县,由此确定了清末青海地区改土归流的步骤。
广顺长寨土司向官兵挑衅,清军平乱设长寨厅(今贵州省长顺县)。不久,清廷将原隶属四川的乌蒙、镇雄、 东川三土府划归云南。鄂尔泰派游击哈元生领兵摧毁了叛乱的乌蒙土知府禄万锺、镇雄土知府陇庆侯的势力,改 设乌蒙府(后改称昭通府,今云南昭通)、镇雄州。
云贵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改土归流的巨大声势,很快冲击到广西地区。
有鉴于此,元朝之后,明朝从一开始就只部分延续了土司制度。按照世袭土司管辖区域的大小,明朝先是设 立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三种文官职务。这种设置以某种方式把土司纳入了明朝政府的官员系统,弱化了其 地方色彩,强化了其行政色彩。这就为后来在西南云贵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即将世袭的土司改为完全由朝廷 任命的流动任职的官员,加强朝廷对西南边疆的控制,创造了条件。
改土归流促进了民族融合,打破了土司制度下民族禁锢隔离“蛮不出峒,汉不入境”的状态。各地区之间相 互往来、自由交际,汉民可以随意出入少数民族地区,并从事贸易或置产。与此同时,清王朝又推行"以教制夷" 的政策,于鄂西土家族境内修筑庙宇,大兴科举及办义学与增加学额,其教育由恩施府学宫扩展到各县学宫。西 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居住格局发生了变化,各民族杂居混处的现象增加了:“在乾隆十年(1746年)有人记载在东 川、乌蒙等地已经是‘汉土民夷,比屋而居……与内地气象无异’”。

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

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

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内容提要:清雍正时期在西南地区实行大规模改土归流。

从贵州的实际情况分析,作者认为废土设流和改土归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改土归流的重点不在土司地区,也不是将土官一律废革。

贵州的改土归流任务:一是废革有“过犯”的土司和土目;二是调整疆界,归并事权;三是开辟“苗疆”,设官建制。

其重点在于将广大“苗疆”土地赋税和人民,直接纳入封建中央王朝统治的轨道。

关键词:清代;贵州;改土归流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二十日,胤禛即皇帝位;以明年为雍正元年,颂诏天下。

雍正帝统治了13年的时间,他励精图治,锐意改革,加强了封建中央王朝的高度集权统治。

即位以后,即迅速渐次剪除诸皇子,以及大臣年羹尧与隆科多势力,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

在处理国内的民族问题上,对于雍正元年(1723年)公开发动武装叛乱的青海和硕特蒙古贵族罗卜赞丹津分裂割据势力,迅速出兵平叛。

对青海地区蒙古族各部,仿内蒙古札萨克制,编旗设佐领,并规定了会盟与朝贡制度。

对喇嘛教寺院也大力进行整顿,将一度作为地方割据势力重要支柱的喇嘛教寺院,置于政府控制之下,并对青海地区的行政建制作了重大改革。

雍正三年(1725年)改西宁卫为西宁府,命副都统达鼐为首任“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简称西宁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

从此,青海地区完全置于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下,并有利于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政府的统治,和西藏地方社会秩序的安定。

此时,我国高度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版图基本奠立,清代前期又正处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高度强化时期,封建中央王朝集权的加强,必然要求加强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区的统治,这就和维护自身统治的土司势力产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也与未曾设官建制地区的地方首领势力产生矛盾,甚至激化。

雍正统治时期适值专制集权的巅峰,因而矛盾也就更加尖锐化了,促使雍正时期在西南广大民族地区,实行大规模地改土归流。

(一)土司制度是土官制度的最高阶段和最后阶段,是由土官走向流官的桥梁。

浅析贵州水西土司文化的旅游开发

浅析贵州水西土司文化的旅游开发

浅析贵州水西土司文化的旅游开发粉丝网西土司――贵州曾经存在过的四大土司之一,是统治长达1000多年的政权组织。

如今水西土司的政权统治已经结束,但是彝族仍然存在,他们有自己的文字,自己的语言,他们是贵州唯一建立了国家政权的少数民族。

本文通过对水西彝族土司文化的各方面进行阐述,并对它的旅游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提出相关的开发措施,在旅游开发的基础上也做到对历史遗迹的保护。

贵州有一句俗话“百年的皇帝,千年的土司”,这句话体现了彝族土司存在的历史悠远性和浓厚的文化底蕴。

水西文化是指在乌江上游的彝族文化,水西之名,是由元朝时期的彝语“亦奚不薛”音译而来。

千年土司制度维系了水西的和谐、稳定,造就了水西彝族文化,成为国际彝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

土司制度是封建社会后期,中央政权为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通过分封当地首领世袭官职,以达到有效治理和开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政治制度。

贵州彝族土司制度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土司制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我们今天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处理好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实现中华民族的共同繁荣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和历史价值。

一、水西土司文化概述水西故地上,很早就有彝族先民古夷人建立的国家政权卢夷国、巴国、蜀国、等。

古史上记载的“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中所指的军队,就是古夷人建立的巴国和蜀国的民族部落的部队。

后来,夜郎国兴起,成为西南最大的国家,一度把水西地区纳入了夜郎国的版图。

据《贵州通志》等史籍记载,水西正式获得中央王朝的任命而建立方国政权,是在蜀汉建兴三年即丙午年(公元225年),其缘由是因为彝族默部君长妥阿哲帮助诸葛亮南征有功,被蜀后主刘禅封为罗甸王,建立了罗甸方国,主政慕俄格。

直到清朝康熙年间两次“改土归流”,才于康熙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彻底结束了水西政权在地方的统治历史。

目前,贵州土司文化博物馆共有三个:一是大屯土司庄园。

是全国仅存的土司文物保护单位。

古代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

古代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

古代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一、概论土司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之一,主要出现在西南地区的边疆地区。

土司管理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固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土司管理制度也经历了多次的演变和改革,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土司管理制度的起源、发展和演变等方面进行一番探讨。

二、土司管理制度的起源土司管理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唐代,唐代后期,西南地区开始出现了大规模的土著起义。

当时,唐朝大规模开发西南地区,大量汉族人口迁入,西南地区开始逐渐成为中国疆域的一部分。

唐代以后,随着西南地区的开发,土司制度开始逐渐形成。

土司一词最早出现在西南地区的宋代,宋代开始形成了初步的土司管理制度,土司开始成为西南地区的地方行政管理单位。

宋代的土司管理制度开始有了一定的轮廓,土司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管理当地的土地、人口和资源,同时还要向朝廷交纳税赋和兵役。

三、土司管理制度的发展宋代之后,随着疆域的逐渐扩大,土司管理制度开始迅速发展。

元明清三代,土司政权越来越庞大,地位也越来越尊贵。

特别是明清时期,西南地区成为中国的重要边疆地区,土司政权开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明清时期的土司管理制度开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土司的职责和权限进一步扩大,土司政权开始拥有更多的自治权。

在明清时期,土司政权逐渐成为了当地地方行政管理的主要力量,土司开始具有了更多的国家权力。

土司政权在当地的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土司政权还与藩王政权形成了一种较为独立的地方政权,土司政权逐渐成为了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权。

四、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土司管理制度在明清时期经历了多次的改革和演变,整个土司管理制度开始呈现出了多样化的特点。

尤其是在明代,土司管理制度达到了较为完善的程度,明代土司管理制度的发展成为了土司管理制度的高峰。

明代土司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司政权的自治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土司政权开始享有更多的自治权和自主权。

三年级上册《贵州建省与改土归流》教学设计

三年级上册《贵州建省与改土归流》教学设计

三年级上册《贵州建省与改土归流》教学设计教学目标:1.学生能够了解贵州建省的大致时间和背景。

2.学生能够简单理解“改土归流”的含义及其对贵州地区的影响。

3.通过故事和历史事件的讲述,激发学生对贵州历史的兴趣。

4.通过图片和地图的展示,帮助学生形成直观的历史空间概念。

5.培养学生对家乡历史的自豪感和认同感。

6.引导学生认识到历史变革对地方发展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贵州建省的时间和“改土归流”的基本含义。

教学难点:如何以小学生能理解的方式解释“改土归流”及其对贵州社会的影响。

教学方法:讲授法、故事法、讨论法、观察法、多媒体辅助教学法。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播放贵州风景视频,引导学生进入贵州的历史文化氛围。

2.提问:你们知道贵州是什么时候成为省份的吗?引出课题《贵州建省与改土归动》。

(二)新课讲授1.贵州建省讲述贵州建省的大致时间和背景,强调这一事件对贵州历史的重要性。

展示贵州地图,指出贵州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省份。

2.改土归流使用简单的语言解释“改土归流”的含义,即从土司制度转变为中央直接管理的流官制度。

讲述改土归流的过程和对贵州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

3.互动环节小组讨论:让学生分组讨论改土归流对贵州有哪些好处。

角色扮演:学生可以扮演当时的官员或当地居民,模拟改土归流的实施过程。

(三)巩固拓展1.知识竞赛:通过提问的方式,检验学生对贵州建省和改土归流知识的掌握情况。

2.创意绘画:让学生画出改土归流后的贵州,可以是想象的画面,也可以是结合现实的作品。

(四)课堂小结与作业布置1.小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贵州建省和改土归流的历史意义。

2.布置作业:让学生回家后向家长讲述今天学到的关于贵州建省和改土归流的故事,并收集更多关于贵州历史的有趣故事。

贵州土司制度

贵州土司制度

贵州土司制度1. 贵州土司制度啊,那可真是一段独特的历史!就像一个神秘的宝藏等着我们去挖掘。

你想想,在那片土地上,土司们有着怎样的权威和故事呢?比如水西土司,那可是威震一方啊!2. 贵州土司制度,这可不是一般的制度!它就像一张大网,把贵州的过去紧紧交织在一起。

土司们和百姓之间又有着怎样千丝万缕的联系呢?像播州杨氏土司,他们的影响力多大呀!3. 哎呀呀,贵州土司制度,真的太让人着迷啦!它仿佛是一部精彩的大戏。

土司们的兴衰荣辱,不就跟戏里的情节一样吗?思州田氏土司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嘛!4. 贵州土司制度,你可别小看它呀!这简直就是历史长河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那土司们的权力游戏,是不是像棋盘上的对弈呢?比如安顺的土司们。

5. 嘿,贵州土司制度,那可是充满故事的呀!它就像一本厚厚的史书。

土司们治理下的社会是怎样的呢?看看铜仁的土司统治时期就知道啦!6. 哇塞,贵州土司制度,真的超级有意思!就如同一个奇妙的世界。

土司和朝廷之间的关系,不就像拔河一样吗?像安氏土司和朝廷的互动就很典型啊!7. 贵州土司制度呀,这可是贵州历史的重要部分呢!像一座古老的城堡屹立不倒。

土司们的传奇人生,是不是让你特别好奇呢?像永宁奢氏土司的故事。

8. 哟呵,贵州土司制度,绝对不容错过!它好比一条蜿蜒的小路。

沿着它我们能看到多少土司的风云变幻呢?比如都匀的土司们留下的痕迹。

9. 贵州土司制度,真的是太有魅力啦!仿佛是一道绚丽的彩虹。

土司们的文化传承又是怎样的呢?看看石阡的土司文化就晓得咯!10. 贵州土司制度,这是多么独特的存在呀!就像一颗闪耀的星星。

土司们的故事丰富多彩,难道你不想深入了解吗?比如遵义的土司历史。

我觉得贵州土司制度是贵州历史中非常精彩且具有重要意义的一部分,它展现了独特的地域文化和历史变迁,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铭记。

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

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

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一、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治理少数民族的一种政治制度,也是研究相关少数民族史和地方史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

土司制度亦称“土官制度”。

土——土人,即当地人;司——管理;土司——任命当地头人为管理者,负责当地行政、赋税、官司、招兵等等的责任。

统治者推行土司制度,其目的是“以夷治夷”。

土司制度在唐宋时期称羁縻州制度,由中央王朝委任当地首领为府、州、县的文职土官,元朝加强了军事统治,设置宣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司等武职土官。

明沿袭宋、元制度,并进一步完备了土官的考核、任免、贡纳、征调等制度。

到明朝时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首领授予官职一般加一“土”字,如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

各省边远地区建立不同于腹地的土司地区,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等等。

当官的大部分少数民族首领一般称为土司。

土司制度中的土职实际上包括土官、土司两类土目。

土地均由土官所有,他们把土地按人头分给所属的峒民耕种,峒民则每年向土官交纳租税、服劳役。

土官属封建领主,除对中央政权负担规定的贡赋和征发外,拥有各种特权。

土司制实质上是封建领主制,土官既是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又是当地的大领主,掌握着军、政、财权,对农奴有“生杀予夺”之权。

土司制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统治机构,治理辖境的政治、经济、文化及诉讼、刑罚等。

政治上依靠封建王朝,册封世袭,划疆分治,军事上实行土兵制度,以种官田、服兵役的方式,把农奴组织成土官武装,维持土官统治和供王朝征调。

经济上,土官是辖境土地最高所有者,实行劳役地租、实物地租等经济剥削。

文化教育方面,则不准土民读书和参加科举考试。

随着土司势力的日益膨胀,中央王朝同土司之间在权力分配上的矛盾日趋尖锐,中央王朝和广西土司之间的斗争时有发生。

元明中央王朝和土司政权采取了一些发展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制度和措施,使得土司统治区的社会经济与文化均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但由于土司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各土司之间和土司官族内部的斗争持续不断,影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明代云贵地区改土归流与掌土治民方式的变迁

明代云贵地区改土归流与掌土治民方式的变迁

明代云贵地区改土归流与掌土治民方式的变迁姜建国【摘要】明代云贵地区的改土归经历了三个时段.该地区政治生态具有多样性,土司各自为政,形成独具特色的掌土治民的方式.改土归流之后这些土官治理模式逐渐被流官治理模式所代替.新的流官治理模式包括基层里甲的设置,儒学的推广,郡县政区的设置,卫所的设置与卫所屯田,官方交通通信体系的建立,城池的修筑等.【期刊名称】《玉溪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32)009【总页数】6页(P21-26)【关键词】明代;云贵地区;改土归流;掌土治民【作者】姜建国【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上海20043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48目前学界对于明清改土归流的研究成果丰硕。

龚荫*龚荫.试论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J].昆明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2).、王强*王强.明代西南地区改土归流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10.、吴展渊*吴展渊.明代贵州基层社会变迁与改土归流——兼论民族沟通机制的建立及意义[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9(05).、沈海梅*沈海梅.明清云南改土归流的文化条件[J].思想战线,1997(5).等学者从不同角度做过深入解析。

已有的研究或者并不关注改土归流之后土司辖区的社会变迁,或者只关注到了社会变迁中的某一方面。

笔者认为改土归流之后土司辖区最为重要的变化就是“掌土治民”方式的变迁。

“掌土”即对辖区内土地的管理,包括国家对于土地的占有方式,土地资源的开发形式,土地收益的分配等内容;“治民”即对辖区内人口的管理,包括户籍管理、赋税征收,文化教育等内容*陆韧,凌永忠.元明清西南边疆特殊政区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该书提出了政区界定中“掌土治民”的概念。

云贵高原是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海拔较高、地形崎岖且是喀斯特地貌的主要分布区。

这一区域民族众多,是中央王朝长期难以深入管控的地区。

明代承袭元制采取土官与流官两种不同的制度管理这一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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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糜”政策即“析其种落”, 按民族、部族、部落分别建 立若干宣慰司、宣抚司、安 抚司、长官司及蛮夷长官司 ,皆以当地土酋为官,故名
“土司"。
一、客观上: 西南民族众多,各民族、各部落首领“世积威约", “ 自相雄长",必须通过他们“稍与约束",使之“附辑 蛮夷,谨守疆土",而土酋则“假我爵禄,宠之名号 ,乃易为统摄"。
土司制度是“羁縻”政策的产物。羁” 即马笼头,“摩"即牛引,站在大民族 主义的立场上对少数民族实行统治。
在统治者看来,这是 “安边之上策”
其要点不外有四:
一 、“恩威并用"
三、“以夷伐 夷,使之自毙 "
在使用武力征服的同时 树其酋长,令自镇抚 , 施 以 “怀柔”之 ,“捐虚名面收实利" 术,“守诗文教而略武 ,借以达.到“以土官
第四章 贵州的制度文化
第六节 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
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封 建王朝统治少 数民族的一种 特殊的政治制 度
从根本上讲,土司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 。
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存在为 前提,以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制 度为基本,体现了“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的“大一统"思想,极力把中国 版图内各民族都纳人中央王朝
s
赴京受职,定期朝覲;
三、制度上:
AB
承袭有制,未 经朝廷许可不 准承袭,并签 发号纸为凭, 发给阴阳信符;
额以赋税,定朝覲 、进贡之法,并通 过朝贡与赏赐体现 土司对中央王朝的
隶属关系;
四、文化上:
教化为先。土司子弟需人 国学受业,未经儒学教化 者不得承袭士职,借以“变 夷俗之陋,杜争夺之源”;
第二,文武相维,比 于中州。文职土司归 布政司所管而隶于吏 部验封司,武职土司 属卫所而隶于兵部武 选司:
第三,以官 品定尊卑之 等差,亦如 流官分为十 四级,自从 三品至从九 品。
二 、 军事上:
定征调之法。目的在于驾驭士兵 ,使之“奔走如命”;
土司与中央王朝关系加强,大小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土司均由朝廷直接任命,并亲自
播州宜慰司下设 若干安抚司和长 官司,其亲辖地 则有若干庄田、 鱼塘、蜡崖、猪 场及矿坑。
思州、思南两宜慰司 ,均设有数十长官司 和蛮夷长官司,其境 内侗族地区有峒款组 织,苗族地区有鼓社 及议榔组织。
其余长官司 ,属武职的 隶于卫所, 属文职的隶 于府州县。
广西泗城土 司所辖红水 河以北之地 ,实行亭目 制度。
的统治之下
但是,在统一 的封建国家之 内,民族关错 综复杂,各民 族社会状况殊 异
又不可能整齐划一,必 须“因俗而治"、“因地 制宜",于是对少数民 族采取“以土官治土民" 的政策,以“土官”为中 介来实现中央王朝的统 治,此即所谓“别种殊 域"、“异内外”、“别夷 狄",“不宜与中国(按:
指内地)同法。
抓住一切可乘之机,将土司 中的“为乱者"、“不法者"、“ 互争不息者"、“土民请愿者" 、“自请纳土者”及“土司绝嗣 者”废革,改设流官。
同时又将有碍中央集权及 未曾归化的少数民族地区 纳人流官统治
云南的改流重点 放在彝族土司
四川的重点是大小金川
贵州的重点放在“ 苗疆”根本上否定 了土司存在的必要 性,认定惟有改土 归流“始可一劳永 逸"。
经过血与火的 斗争,把少数 民族置于中央 王朝的直接统
治之下。
但“改土归流"并 未将土司完全铲 除,于是清政府 又采取若干措施 削弱土司力量
主要措施:
1 严格承袭制度,加强土司铨叙考核 明确土司职守,目的在于缩小土官 与流官的差距,进一步迫使土司为 王朝效忠尽力,服服帖帖,不敢稍 有息慢。
2 实行土司分裂 添设土舁、土鱼,将土司一律划归当 地流官官辖,又是一项重大后施,经 此一变,土司分化瓦解,权势分散, 听其支配,受其约束,成为府州县之 下的行政单位,一如里甲。
明代继续推行土司制度,在元代的基础上 加以归并、整治,建立贵州宣慰司、播州 宣慰司、思州宣慰司及思南宣慰司及百氽 长官司和蛮夷长官司,而黔西南大部属广
西泗城土司。
贵州、播州、思州、思南宣慰 司势力强大,合称“四大土司" 。
贵州宜慰司实际上是由水西安氏和水东宋氏两大 部分构成主体,水西安氏亲辖地实行“则溪制度, 水东宋氏亲领“洪边十二马头”,并领有水东、中 曹等着若干长官司。
通过以上措施,从政治、军事 、经济、文化、思想各方面把 土司纳入国家统一制度,使之 日益明显地具有流官化的倾向 ,成为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进 行统治的工具。
为了有效地控制土司,明初 在土司地区设立卫所,造成 卫所与土司相间的格局,待 条件具备之后则相机进行
“改土归流"。
明代有三次大规模的改土归流:
第三次是.
第二次是万 天启、崇
历二十九年 祯年间平
(1601年)废 定“奢安",
除播州宣慰 将水东宋
司,将其地 分设遵义军 民府和平越 军民府;
氏废革, 并极大地 削弱了水 西安氏。
……
经过三次大的冲击 ,思州,思南、播 州三大土司不复存 在,水西安氏也受 到重创,不少小土 司在改流过程中纷 纷改设为州、县。
治土民”的目的;
“夷狄相杀,中国之利 ”
四、“分而治之”,
化整为零,众 建土官,分散势 力,以相掣肘。
不难看出,这是封建社会 民族政策的体现,是封建 王朝统治边疆少数民族的
基本政策
元朝武功极盛,势力达于 边疆,并在西南地区
建立四川、湖广、云南三 行中书省。
在这种“大一 统"的形势下 ,西南各民族 都置于行省的 管辖之下,于 是沿袭传统的 “羁糜”政策。
制度上:
土司制度遵循这样一
条原则:即“修其教, 不易其俗;齐其政,不 易其官",这就是说, 只要土官能归附朝廷, 接受政府号令,并不 改变其原先的经济体 系和政治制度。
因而能包容各种社会组 织,保存各种社会制度 ,具有很大的适应性。
在元代,今贵州之地, 为四川、潮广、云南三 省结合的边缘地带,也 是土司最为密集的地区 ,共建立大小土司三百 余处,绝大部分蛮夷长 官司集中在这里
如此措置,各民族不同的 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都 包罗在上司制度之中,并 通过不同的结构方式表现 出
与元代相比, 明代的土司制 度更加完备, 不但具备“世袭 其职,世守其 土,世长其民” 的基本特征, 还体现了如下 几个时代特点 。
一、政治上:
第一,土流分治而 不相混,土职有宜 慰、宣抚、安抚、 长官及蛮夷长官诸 名目,还设有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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