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区政协宣传工作,根据区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委员,区政协通讯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市政协报》、重庆电视台、《綦江日报》、綦江电视台、《綦江政协》等各级报刊上发表反映政协统战工作的宣传稿件.第四条: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新闻纪律。
凡属个人署名发表的,作品人对作品负责。
以单位名义对外发表的,单位负责人对发表作品负责。
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必须经主席或者分管副主席同意。
第五条:区政协信息联络中心负责草拟宣传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宣传任务,检查、督促、考核、兑现有关政策,表彰奖励先进,向主席会提出关于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建立全区政协宣传通讯员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
区政协各委、办要积极协助完成宣传工作,并负责组织、撰写与委、办工作密切相关的宣传稿件。
第六条:凡宣传报道下列事项,都属于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政协报》、《綦江日报》上发表有关区政协的消息、通讯、图片、理论文章、新闻特写;在区政协办公室主办的《綦江政协》上刊发稿件;在市政协办公厅主办的《市政协周况》上刊发稿件;举办与政协相关的展览、墙报和宣传咨询活动;对区政协工作有实际宣传效果的其它形式.第七条:宣传工作的基本任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3篇),区政协办公室每年至少报送2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9篇),区政协通讯员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1篇).第八条:宣传工作的考核标准为:完成基本任务100分;在区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分/篇;在省、市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10分/篇;在国家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0分/篇;同一稿件只记最高分;联名撰写的稿件,不重复计算件数,按比例计分;宣传内容不涉及大统战,原则上不计分.考核总分作为评选区政协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9号 社情民意考核办法

[2011.8]区政协八届一次常委会议文件(9)关于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考核办法(试行)(草案)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协履行三大职能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区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积极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推动我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和省、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政协的特点和优势,借鉴先进县(市、区)的经验和做法,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健全激励机制,力争通过短时间的努力,使我区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考核范围区政协全体委员、区政协常委、区政协特邀信息员。
三、指标要求1.报送目标:每位区政协委员每年报送信息的数量最少不得少于3条、1篇;区政协常委每年所报数量不得少于4条、2篇;区政协特邀信息员每年所报数量不得少于10条、5篇。
2.采用目标:每年所报信息被市及市以上信息部门采用累计,每位委员不得少于1条、1篇;每位常委不得少于2条、1篇;区政协特邀信息员不得少于5条、3篇。
四、奖励方法考评采用积分制。
根据全国政协《政协信息》、省政协《山西社情民意》、市政协《晋城社情民意》、《特情专报》和区政协《社情民意》上采用稿件的情况、类型及实际效果,累计积分。
(一)计分标准1.被全国政协《政协信息》单篇或专报形式采用的,每篇记200分;以合篇形式采用的,每篇分别记100分;以要目或转送形式采用的,每条记80分。
2.以省政协《山西社情民意》单篇或专报形式采用的,每篇记20分;以合篇形式采用的,每篇记10分;以要目或转送形式采用的,每条记4分。
转发全国政协稿件每篇记5分。
3.以市政协《特情专报》形式和《晋城社情民意》单篇形式采用的,每篇记5分;以要目采用的,每条记2分。
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调动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政协特约策划和通讯员宣传政协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政协宣传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增强宣传信息密度和效果,扩大政协宣传信息影响,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宣传工作奖励对象凡在区级以上各公开媒体,报道和反映全区政协工作的各类稿件,均属奖励范围。
奖项及标准区政协宣传奖励设先进单位奖、先进个人奖、策划奖和用稿奖四项。
1、先进单位奖⑴政协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⑵全年向区政协办公室报送稿件12篇以上;⑶全年被区及区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稿件20篇以上;⑷全年至少推出2个以上政协委员履职的先进典型,且在区或区级以上新闻单位进行宣传;⑸全年撰写至少2篇以上调研视察报告;⑹按时报送政协宣传工作报表及有关材料;⑺本单位关于政协工作的宣传活动,在本单位和政协系统有一定影响力;⑻荣获先进的单位,奖励300元。
2、先进个人奖⑴全年在区及区级以上新闻媒体用稿20篇以上,或在市及市级以上用稿5篇以上;⑵积极参加区政协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政协工作宣传活动;⑶宣传效果较好;⑷荣获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3、策划奖⑴奖励对象:区政协办聘请的全区政协宣传特约策划;⑵奖励标准:能积极参与策划政协新闻宣传活动方案和新闻采编,科学设置政协新闻时段和栏目,及时编发政协新闻稿件,不断提高政协宣传数量和质量,对政协宣传策划有突出成效的,年终一次性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4、用稿奖⑴凡被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刊物采用的稿件,每篇奖20元;被XX政协网、区广播电视台、中国XX网、三峡XX 传媒网等区级其他公开媒体采用的稿件,纯文字类每篇奖8元,图文并茂类每篇奖10元。
⑵凡被《三峡日报》、宜昌三峡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每篇奖100元;被《三峡晚报》、《三峡商报》、《宜昌政协》采用的稿件,每篇奖80元;被市政协网采用的稿件,每篇奖40元;被三峡宜昌网、三峡传媒网等市级其他公开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15元。
(3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

(3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第一篇一、奖励目的为激励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工作动力,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所有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人员均可成为奖励对象,包括宣传部门员工、志愿者、社区居民等。
三、奖励内容1. 工作奖励:根据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工作贡献和绩效,颁发工作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奖励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创新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综合考虑。
2. 学习培训奖励:鼓励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和学习活动,对于参加并获得优秀成绩的人员,给予学习培训奖励,包括奖金、证书等。
3. 先进集体奖励:对于在信息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给予先进集体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集体旅游等。
四、奖励评选办法1. 工作奖励评选:由宣传部门根据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工作成果、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人员进行奖励。
2. 学习培训奖励评选:根据参加的培训课程、学习活动的成绩和表现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人员进行奖励。
3. 先进集体奖励评选:由宣传部门组织汇总信息宣传工作的各部门、机构、社区的工作成果和贡献,选出先进集体进行奖励。
五、奖励权威由宣传部门负责对奖励进行评选和颁发,相关人员可以对评选结果进行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六、奖励宣传在信息宣传工作中,将获得奖励的人员和集体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媒体、内部通知等方式,向社区居民介绍他们的优秀事迹和贡献。
第二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一、奖励目的为进一步激发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所有参与信息宣传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均可成为奖励对象,包括宣传部门职工、外聘人员以及志愿者等。
三、奖励内容1. 个人奖励: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将获得个人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奖励将根据个人的工作成绩、创新能力、贡献等方面进行评定。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一、新闻宣传奖励办法1、我镇通讯员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重点是党报党刊)投送的新闻稿件,一经采用,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量的稿酬。
2、在中央、省、州、市新闻单位获得优秀通讯员表彰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3、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获市以上新闻学会(协会)好稿奖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同等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4、对通讯、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实行奖励。
各部门、单位有2人以上写稿,且每年在市内新闻单位用稿20篇(含20篇)以上,在州以上新闻单位用稿15篇以上,镇政府将通报表彰。
5、为促进新闻宣传工作,提高通讯员写稿水平,设立一年一度的“__镇新闻奖”,即每年从我镇通讯员采写并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的新闻宣传稿件中,评出消息、通讯、言伦等各类好稿进行奖励。
6、通讯员采写的镇内新闻稿件,每人每年被市以上新闻单位采用10篇以上的,可参加镇级优秀通讯员的评选、表彰和奖励。
7、宣传系统专职通讯干部每年每人在州级党报党刊用稿20篇以上或省级党报党刊用稿10篇以上,镇给予奖励和通报表扬。
8、中央、省、州驻匀记者采写的有关正面宣传坝固的稿件在《黔南日报》头版、《贵州日报》、《人民日报》各版刊发及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播出,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的稿酬。
一稿多设的,按最高稿费计发。
刊发在贵州日报头版的稿件另有重奖。
二、信息奖励办法1、本镇信息员编写报送的信息,被市有关部门采用的,多篇奖励5元;被州有关部门采用或被市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市的,多篇奖励15元;被州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20元;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用,被省领导批示或被转发全省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500元。
2、被镇内部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公布日期】2018.07.25•【文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正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2005年1月17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2015年10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修订,2018年7月25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七次主席会议修订)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人民政协重要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是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及无党派人士,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通过政协内部适当方式,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汇集、反映社情民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五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体现统一战线特色,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问题导向。
第六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委员的重要职责。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前言信息宣传工作是组织、宣传、信息的集体工作,它是推进组织事业发展和增强组织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质量,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和实行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考核目标本制度旨在通过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奖励,来增强宣传主题性、突出特色、深入群众、加强管理,推动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提升,使之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
考核要求考核内容是针对宣传工作的素质要求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宣传成果宣传成果是宣传工作的重要标志,该项考核可从以下方面入手:•宣传质量:包括宣传内容的正确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等方面。
•宣传范围:评估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宣传效果:包括宣传后反响、反馈情况、老百姓的反应等方面。
宣传形式宣传形式是宣传工作的载体,宣传形式直接影响到宣传效果的高低,该项考核可从以下方面入手:•宣传形式: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宣传形式和新媒体宣传等方面。
•宣传策略:评估使用的宣传策略是否符合实际需求和老百姓的接受能力等方面。
•宣传体裁:宣传文化需求和阅读习惯相符等方面。
宣传管理宣传管理是宣传工作的基础,良好的管理决定着宣传工作的效果,该项考核可从以下方面入手:•宣传策划:组织实施宣传计划是否科学、合理、有效等方面。
•宣传管理:管理流程是否规范、透明、有效、科学等方面。
•宣传资源:使用宣传资源是否合理、高效、协调等方面。
考核奖励按照每个考核单位的考核结果,作出相应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优秀:奖励工作经费,可适当增加。
•良好:奖励工作经费,保持现有水平。
•合格:酌情奖励,或者予以激励性鼓励。
•不合格:给予批评,处理人员。
结束语本制度的实施,必将深化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发挥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树立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步伐,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
(3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

(3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化的进步,信息宣传工作在推动社会进步和提升公众意识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激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信息宣传工作,促进其创造更多优质宣传内容,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全体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人员。
三、奖励内容1.优秀宣传作品奖励:对于那些被评为优秀宣传作品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奖励证书,以表彰其在信息宣传工作中的杰出贡献。
2.宣传创新奖励:对于那些积极探索创新、开拓宣传方式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奖励证书,以鼓励其在信息宣传领域的突出表现。
3.宣传推广奖励:对于那些在宣传过程中取得卓越成绩,有效推广宣传内容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奖励证书,以激励其继续努力推广优质宣传信息。
四、奖励评选1.评选方法:奖励评选的主体将由信息宣传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并根据个人或团队的创作能力、创新意识、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评选周期:定期进行奖励评选,一般为每月一次。
3.评选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公司或组织的内部公示,以保证公平公正。
五、其他事项1.奖金发放:奖金将在评选结果公示之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进行发放。
2.奖励证书:评选获奖者将获得一份奖励证书,以作为对其努力和成果的肯定。
3.追授奖励:对于多次获得优秀宣传奖励者,可追授综合成就奖等荣誉,以表彰其持续的优秀表现。
以上是本公司(组织)的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希望能够激励广大从业人员不断创新、提升宣传水平,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宣传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鼓励广大信息宣传人员的积极参与和创新,在推动信息宣传工作的同时,我公司决定制定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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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调动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政协特约策划和通讯员宣传政协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政协宣传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增强宣传信息密度和效果,扩大政协宣传信息影响,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宣传工作
(一)奖励对象
凡在区级以上(含区级)各公开媒体,报道和反映全区政协工作的各类稿件,均属奖励范围。
(二)奖项及标准
区政协宣传奖励设先进单位奖、先进个人奖、策划奖和用稿奖四项。
1、先进单位奖
⑴政协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⑵全年向区政协办公室报送稿件12篇以上;
⑶全年被区及区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稿件20篇以上(同一篇作品在各级发表可重复计算);
⑷全年至少推出2个以上政协委员履职的先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