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宣传奖励办法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信息工作奖惩办法为进一步抓好我院重要信息宣传工作,以使信息宣传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激励干警积极写稿,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及时、有效地宣传引述和报道我院的各项其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信息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极左、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
所报道和宣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法院的各各方面的诸多方面工作。
每十年第二条信息员每年必须报送信息稿件6篇以上(上报的调研类文章,1篇可计写稿战斗部队数3篇),并要求每两月报送1篇,补报不算任务数。
缺报1篇扣50元。
年底视信息员所写稿件情况评出2至6名优秀信息员,给予100元至200元的奖励。
第三条本院信息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信息员1至2次信息工作会议,进行写作知识培训或培训课程布置相关其他工作。
对上级部门下达的内部信息任务调研任务,信息领导小组有权指定信息员须完成。
每迟报或漏报1篇,对信息员扣罚50元。
每完成1篇奖励40元。
第四条信息员所写稿件被本院《法院信息》采用,每篇稿费10元(简讯5元);被本院《法官论坛》采用,每篇稿费20元。
第五条被县级采用信息的实行双稿酬,被州级以上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处给予相应一个双奖励:州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其它奖励10;地市级党报党刊每篇奖励50元;其它每篇奖励40元;《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报刊报刊采用的篇奖励200元;头版头条或报眼按同级别两倍奖励。
第六条调研理论文章被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外,在县级报刊发表的每篇报纸杂志奖励20元;在州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刊发奖励40元;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在奖励金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
第七条获奖作品视情况给予奖励。
在网站上发表钱理群的信息稿件给予稿酬的双倍奖赏。
第五条若一稿多投被多家媒体采用,院里只按最高级别媒体所发稿费给予奖励,但可以重复计算用稿篇数。
第九条本院所有需对的信息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重要信息经院长审查通过后方可外投,否则一切文责自负;外投本版和采用情况异常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3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

大学生消费鲜花调查报告调查背景在当今社会,大学生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并且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也日益增加。
作为一种美丽的礼品,鲜花已经成为大学生们表达爱意、关怀亲友的常用选择。
为了了解大学生对鲜花消费的态度和偏好,我们开展了一项调查研究。
调查方法我们使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了200份问卷。
问卷设计中,我们主要关注大学生对鲜花消费的频率、花费预算、购买途径以及鲜花品种等方面。
经过两周的数据收集和统计,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
调查结果消费频率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对鲜花消费的频率相对较低,大部分学生表示每月购买鲜花的次数不超过2次。
只有少部分学生每周都会购买鲜花。
花费预算关于鲜花消费的预算,调查结果呈现一定的分布情况。
大约有40%的大学生愿意花费10-50元购买一束鲜花,约有30%的大学生愿意花费50-100元,而只有约15%的大学生有更高的花费预算。
购买途径在选择购买鲜花的途径上,调查显示大学生主要依靠以下三种途径:1. 线下花店:约60%的大学生表示会在附近的花店购买鲜花。
他们认为在花店选购可以直接看到鲜花的品质和新鲜度,而且可以获得专业的建议和服务。
2. 线上平台:约30%的大学生选择在电商平台上购买鲜花。
他们认为在线购买方便快捷,并且有更多的选择和价格比较的机会。
3. 街头摊贩:约10%的大学生选择在街头摊贩购买鲜花。
他们认为摊贩的价格相对较低,可以获得实惠的购物体验。
鲜花品种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对于鲜花品种的喜好存在一定的差异。
统计结果表明,大学生最喜欢的鲜花品种依次是玫瑰、康乃馨和郁金香。
还有小部分学生对其他品种的花卉,如百合、满天星、勿忘我等表示了喜爱。
调查讨论在调查数据的分析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一些有趣的现象。
首先,大学生对于鲜花消费的频率相对较低,这可能与他们在经济独立性和时间安排上的限制有关。
其次,花费预算的分布态势符合预期,大部分大学生有一定的花费预算,但对于高档次的鲜花消费意愿较低。
最后,购买途径的选择也与大学生的需求和价值观有关,有些人更注重品质和服务,有些人更注重价格和效率。
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一、总则为了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宣传报道效果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宣传报道工作中的相关人员。
二、奖励对象公司全体从事宣传报道工作的员工均可作为奖励对象。
三、奖励内容1.宣传报道质量奖:对于宣传报道中质量较高、信息准确、逻辑清晰、语言流畅、内容生动的报道,将颁发宣传报道质量奖。
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3名,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2.宣传报道创新奖:对于具备创新元素、独特视角、新闻价值与时代特色的报道,将颁发宣传报道创新奖。
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
3.宣传报道团队奖:对于团队合作完成的宣传报道项目,经评选认定,将颁发团队奖。
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个团队,奖励金额为3000元/团队。
四、评选流程1.员工提交宣传报道作品后,由宣传部门进行初步评审,并将优秀作品推荐给公司高层进行评选。
2.公司高层根据宣传报道的质量、创新、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获奖作品和个人。
3.宣传部门负责组织颁奖仪式,并将获奖名单及奖金公示于公司内部。
五、奖励发放1.奖励将以奖金的形式发放给获奖人员。
奖金将直接汇入获奖人员的工资卡中。
颁奖仪式上现场发放获奖证书,并进行公示。
2.获奖人员的相关奖金需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进行扣除。
六、奖励效力本奖励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届时重新评估调整。
公司高层保留对该奖励办法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七、附则1.本奖励办法由宣传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沟通。
2.对于有重大疏漏行为、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员工,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3.本奖励办法中未尽事宜,可由公司高层进行补充或调整。
以上为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宣传报道的质量和创新能力,希望能为公司宣传事业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一、新闻宣传奖励办法1、我镇通讯员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重点是党报党刊)投送的新闻稿件,一经采用,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量的稿酬。
2、在中央、省、州、市新闻单位获得优秀通讯员表彰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3、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获市以上新闻学会(协会)好稿奖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同等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4、对通讯、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实行奖励。
各部门、单位有2人以上写稿,且每年在市内新闻单位用稿20篇(含20篇)以上,在州以上新闻单位用稿15篇以上,镇政府将通报表彰。
5、为促进新闻宣传工作,提高通讯员写稿水平,设立一年一度的“__镇新闻奖”,即每年从我镇通讯员采写并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的新闻宣传稿件中,评出消息、通讯、言伦等各类好稿进行奖励。
6、通讯员采写的镇内新闻稿件,每人每年被市以上新闻单位采用10篇以上的,可参加镇级优秀通讯员的评选、表彰和奖励。
7、宣传系统专职通讯干部每年每人在州级党报党刊用稿20篇以上或省级党报党刊用稿10篇以上,镇给予奖励和通报表扬。
8、中央、省、州驻匀记者采写的有关正面宣传坝固的稿件在《黔南日报》头版、《贵州日报》、《人民日报》各版刊发及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播出,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的稿酬。
一稿多设的,按最高稿费计发。
刊发在贵州日报头版的稿件另有重奖。
二、信息奖励办法1、本镇信息员编写报送的信息,被市有关部门采用的,多篇奖励5元;被州有关部门采用或被市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市的,多篇奖励15元;被州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20元;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用,被省领导批示或被转发全省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500元。
2、被镇内部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元。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局的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现就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某某思想为指导,聚焦“两统一”职责,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作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信息统计上报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上报采集工作,每月月底将股室及个人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在局内进行书面通报。
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本年度信息报送、采用汇总后进行通报。
四、报送范围(一)年度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部署落实情况;(二)各股室日常工作动态、宣传活动(三)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作用的信息内容、领导关注的重要情况、上级主管部门的约稿等。
(四)其他有关重要信息。
五、报送要求和奖励办法(一)报送要求1.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息,不得重复报送,保证报送数量的同时必须保证信息报送质量。
(二)奖励办法1.被各级新闻报刊及各级单位简报采用的,国家级报刊如《某某民日报》1000元/篇、省级刊物如《某某日报》500元/篇、市级刊物如《某某日报》200元/篇,县级刊物100元/篇。
注:在《县办通报》、《某某信息》《某某政务信息》等县级刊物奖100元/篇(条),市级比照执行。
各部门主办刊物上发表的一律50元/篇(条)。
2.在各级党政门户网站发表的,中央级政府门户网站500元/篇,省级政府门户网站300元/篇,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50元/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00元/篇;在其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发表的,省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200元/篇,市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100元/篇,县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80元/篇。
3.被国家级新闻网(人民日报网络版、新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台网站、中国网)采用的稿件500元/篇、某某新闻网采用的稿件100元/篇,某某新闻网50元/篇、某某新闻网50元/篇。
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发放管理办法

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的发放管理,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宣传报道工作中,与稿件撰写、宣传报道相关的酬劳与奖励的发放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宣传报道,是指本机关(单位)通过各种传媒形式,如新闻稿、新闻摄影、新闻视频等报道与宣传。
第四条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发放,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腐败行为。
第二章文稿稿酬管理第六条文稿稿酬应根据稿件的质量、内容、创作难度等因素进行评估,采用计件、计量、计提等方法进行结算。
第七条本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发稿时间或结算周期,及时发放文稿稿酬。
第三章宣传报道奖励管理第十条本机关(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宣传报道奖励制度,明确奖励的目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第十一条宣传报道奖励应当根据稿件的创新性、质量、效果等因素进行评审,采用投票、评审、考核等方式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宣传报道奖励应当根据评定结果及时公示,并及时发放奖金或奖品。
第十四条宣传报道奖励的发放应当按照奖励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五条本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宣传报道酬励与奖励发放的监督与管理制度,加强对宣传工作的规范与监督。
第十七条宣传酬劳与奖励的发放应当由本机关(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审计并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本机关(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性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xx)年(月)(日)起施行,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机关(单位)。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本机关(单位)负责解释并进行补充规定。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一环。
而如何激励宣传工作团队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成为了当前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奖励机制,调动广大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强化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一、“明星案例”奖企业、政府或其他组织在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中,如果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案例,那么该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就可以获得“明星案例”奖。
这个奖项覆盖的范围包括播报量、播放率、原创报道及其它信息和新闻宣传领域。
获得这个奖项不仅可以让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获得一定的声誉和知名度,而且可以激发他们在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方面的创意和创新。
二、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每年评选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办法如下:1、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每年评选出年度十大优秀宣传工作者,授予奖金、荣誉称号和证书等奖励,并在组织的内网或者公网发布;2、月度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每月根据各细分领域(团体或个人)工作效果考核,产生月度优秀宣传工作者,授予荣誉证书并发布;3、突出贡献奖:根据工作做的突出贡献,授予荣誉称号及奖金。
三、优秀新闻报道奖励新闻报道是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核心,也是衡量宣传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
因此,每年评选优秀新闻报道,以树立起新闻报道的标杆,同时激发创新,促进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展。
四、优秀宣传创意奖励提供优秀宣传创意,可以获得奖励。
该奖项的目的是鼓励创意和创新,促进传媒工作者采用一种更有创意的方式来宣传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信息。
五、其他奖励为了让宣传工作人员更加积极创新,我们还制定了其他奖励,包括:1、独立报道的奖励:鼓励报道独立、深入、全面,提高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形象;2、参与国家或地方重大新闻报道或战争进行的奖励:奖励对国家或者地方重大新闻报道以及战争进行有重要原创或参与意义的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
信息奖励实施方案

信息奖励实施方案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分享和传递信息,提高公司内部信息流通效率,我们制定了信息奖励实施方案,以奖励那些在信息共享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下面将对该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一、奖励对象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部门和岗位的员工。
只要员工在信息共享和传递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都有资格参与信息奖励计划。
二、奖励标准1. 信息分享奖励:员工将有关工作、行业动态、市场信息等有价值的信息分享到公司内部平台,经确认后可获得相应的奖励积分。
分享的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有价值。
2. 信息传递奖励:员工在信息传递环节发挥积极作用,帮助信息快速传达到目标对象,经确认后可获得相应的奖励积分。
传递的信息应准确、完整、及时。
3. 信息贡献奖励:员工在信息整理、归档、汇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经确认后可获得相应的奖励积分。
贡献的信息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参考价值。
三、奖励积分兑换员工获得的奖励积分可在公司内部积分商城进行兑换,可兑换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礼品、书籍、文具、电子产品等,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奖励物品。
四、奖励评定和确认1. 信息奖励由各部门设立专门的信息奖励评定小组负责,对员工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确认后将相应的奖励积分发放给员工。
2. 员工可通过公司内部平台提交信息奖励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信息分享/传递/贡献的具体内容和影响,以及所期望获得的奖励积分数量。
五、奖励宣传和激励公司将定期公布信息奖励的获奖名单,并对获奖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更多员工积极参与信息奖励计划,共同推动公司信息共享文化的建设。
六、奖励方案的监督和调整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奖励方案监督机制,定期对奖励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奖励方案的公平、公正、公开,最大限度地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信息共享和传递。
七、结语信息奖励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营造良好的信息共享氛围,激励员工积极分享和传递信息,提高公司内部信息流通效率,从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单位新闻信息考核及奖励办法
为适应税收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XX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提高XX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税收工作,结合我局税收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的新闻信息管理,推进税收新闻宣传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依据相关新闻信息管理规定,做到税收宣传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二条税收新闻信息实行考评制。
我局办公室负责考评相关科室,督促宣传工作开展。
第三条宣传内容为: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以统工作人员创作或与新闻单位合作直接反映XX工作的题材为内容,主要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反映队伍建设、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树立XX形象,展示XX风采。
第四条各科室必须定期及时向我局办公室报送新闻信息稿件。
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每月报送数量不少于4篇,其他业务科室每月不少于2篇(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结合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要求,对信息新闻报道工作采取日常考核方式,我局办公室设立日常考核台帐,对各单位和通讯员实行目标和累计积分制。
科室及个人每上报一篇新闻信息积1分,市局网站及市局内部刊物发表一篇积5分,市级媒体报纸及省局网站、
简报等省局内部刊物发表一篇积10分,国家级媒体报纸及总局网站、简报等总局系统内刊物发表一篇积20分。
联合采写的稿件最多只限两个单位。
对联合采写的稿件,核算分数时,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得80%的分数,第二作者所在单位得20%的分数;在计算个人稿酬时,第一作者得全部稿酬,第二作者不得稿酬。
以上积分作为年底评选优秀股室及优秀信息员重要指标。
第六条信息发稿奖励标准
⒈被市局网站及市局内部刊物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50元。
2被市级媒体报纸及省局网站、简报等省局内部刊物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100元。
3.被国家级媒体报纸及总局网站、简报等总局系统内刊物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300元。
第七条为了能及时统计各通讯员的发稿情况,每位通讯员必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内所发作品的复印件或邮寄稿酬邮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一式二份)及时上报,其规格尺寸与表格规格尺寸一致。
第八条税收新闻宣传工作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每半年考核一次,兑现一次奖金。
新闻信息县局根据新闻信息采用得分情况,下发考核通报。
第九条表彰奖励。
年终,根据得分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一次税务新闻信息工作评选活动,设立“新闻信息工作先进股室”(办公室不参与评选)和“优秀信息员”奖。
同时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