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南人社党组发[2012] 号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县人社系统二〇一二年新闻宣传任务分解表2012年3月19日1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一、奖励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坚持上稿采纳分类奖励的原则~奖励宣传报道全系统为建设平安南郑、和谐南郑、幸福南郑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成就的新闻作品。
二、奖励对象全系统新闻宣传撰稿人员。
三、奖励标准被新闻媒体采用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新闻作品,含图片新闻,~按照稿件所刊,播,发的新闻媒体、版面,栏目,、篇幅等予以不同的奖励。
具体标准如下:,一,凡被《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3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5000元,被《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和《中国工人报》采用的~每篇奖励2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的每篇奖励4000元,被《中国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二,凡被《陕西日报》或陕西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5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1000元,被《当2代陕西》或《陕西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8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三,凡被《汉中日报》或汉中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200元~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400元,被《汉中经济》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3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150元。
,四,凡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头条播报或3分钟以上专题播报的每篇奖励200元。
,五,凡被汉中其他新闻媒体或市级部门宣传材料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头题刊播每篇奖励100元。
新闻宣传奖励实施办法

新闻宣传奖励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动的新闻宣传工作,调动广大新闻通讯员宣传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更好地为为走好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宣传造势,“美丽美好”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奖励对象县内新闻媒体及各乡镇、各部门通讯员,所有从正面角度宣传共同富裕、两美建设发展成果的新闻作品作者。
二、作品要求必须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正面角度宣传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海岛民生提质升级等各领域的成就、建树的新闻报道。
三、奖励标准(一)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新闻媒体录用新闻奖励标准1在《人民日报》发表新闻稿件,头版每篇奖励3000元,其他版面每篇奖励800-2000元;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发表新闻稿件,头版每篇奖励IOOO元,其他版面每篇奖励200-800元;全国行业类报纸有影响的报道酌情奖励;在《**日报》发表新闻稿件,头版每篇奖励800元,其他版面每篇奖励200-500元;在《**日报》发表的稿件,头版每篇奖励200元,其他版面50TOO元。
2.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录用的稿件每条奖励3000元(简讯为1000元),其他频道及其他时段新闻每条奖励300-1000元;被**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录用的新闻每条奖励500元,其他频道及其他时段新闻每条奖励Ioo-300元;被电视台录用的新闻每条奖励50-100元。
3.在中央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全国新闻联播》栏目中播出的稿件每条奖励500元;在**广播电台、**之声播出的稿件每条奖励60元;在广播电台播出的稿件每条奖励30元。
4.被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国新闻社等央媒的客户端、两微平台录用或转载的稿件每条奖励100元。
5.在《求是》《宣传半月干1》《宣传》等国家、省、市的重要宣传刊物上发表文章宣传的,每篇分别奖励国家级500-800元、省级200-300元、市级50-150元。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一、新闻宣传奖励办法1、我镇通讯员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重点是党报党刊)投送的新闻稿件,一经采用,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量的稿酬。
2、在中央、省、州、市新闻单位获得优秀通讯员表彰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3、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获市以上新闻学会(协会)好稿奖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同等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4、对通讯、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实行奖励。
各部门、单位有2人以上写稿,且每年在市内新闻单位用稿20篇(含20篇)以上,在州以上新闻单位用稿15篇以上,镇政府将通报表彰。
5、为促进新闻宣传工作,提高通讯员写稿水平,设立一年一度的“××镇新闻奖”,即每年从我镇通讯员采写并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的新闻宣传稿件中,评出消息、通讯、言伦等各类好稿进行奖励。
6、通讯员采写的镇内新闻稿件,每人每年被市以上新闻单位采用10篇以上的,可参加镇级优秀通讯员的评选、表彰和奖励。
7、宣传系统专职通讯干部每年每人在州级党报党刊用稿20篇以上或省级党报党刊用稿10篇以上,镇给予奖励和通报表扬。
8、中央、省、州驻匀记者采写的有关正面宣传坝固的稿件在《黔南日报》头版、《贵州日报》、《人民日报》各版刊发及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播出,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的稿酬。
一稿多设的,按最高稿费计发。
刊发在贵州日报头版的稿件另有重奖。
二、信息奖励办法1、本镇信息员编写报送的信息,被市有关部门采用的,多篇奖励5元;被州有关部门采用或被市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市的,多篇奖励15元;被州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20元;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用,被省领导批示或被转发全省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500元。
2、被镇内部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元。
3、本镇信息员在市以内评比获奖的,镇政府予以同等奖励。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为了激励新闻宣传报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本公司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宣传报道奖励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通过奖励优秀宣传报道,促进新闻工作的创新和进步,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公众认知。
2.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奖励对象应真实、可信、有实质性贡献的宣传报道。
二、奖励的种类和级别三、评选机构和程序1.评选机构:公司内设评选委员会,由新闻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等构成。
2.评选程序:(1)每季度评选的优秀宣传报道奖,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投稿情况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2)每年评选的杰出宣传报道奖,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全年新闻宣传报道的成绩和贡献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3)评选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并进行颁奖仪式。
四、奖励方式和标准1.奖励方式:奖励对象将获得现金奖励、荣誉证书和公司内部表彰等形式的奖励。
2.奖励标准: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者的奖励金额和奖励档次进行确定,一、二、三等奖金依次递增。
具体金额和档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奖励后的使用和宣传1.奖励后的使用:获奖者应按公司规定先行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奖励的合理使用和归属。
2.宣传方式:公司将通过内部刊物、企业网站等渠道,对获奖者和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和报道,以展示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成果和影响力。
六、监督和查处1.监督机构:公司设立新闻督查组,负责对新闻宣传报道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
2.查处方式:对于虚假报道、抄袭他人作品或其他失实行为,将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本办法由公司新闻部门具体负责解释和执行,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一、总则为了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宣传报道效果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宣传报道工作中的相关人员。
二、奖励对象公司全体从事宣传报道工作的员工均可作为奖励对象。
三、奖励内容1.宣传报道质量奖:对于宣传报道中质量较高、信息准确、逻辑清晰、语言流畅、内容生动的报道,将颁发宣传报道质量奖。
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3名,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2.宣传报道创新奖:对于具备创新元素、独特视角、新闻价值与时代特色的报道,将颁发宣传报道创新奖。
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
3.宣传报道团队奖:对于团队合作完成的宣传报道项目,经评选认定,将颁发团队奖。
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个团队,奖励金额为3000元/团队。
四、评选流程1.员工提交宣传报道作品后,由宣传部门进行初步评审,并将优秀作品推荐给公司高层进行评选。
2.公司高层根据宣传报道的质量、创新、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获奖作品和个人。
3.宣传部门负责组织颁奖仪式,并将获奖名单及奖金公示于公司内部。
五、奖励发放1.奖励将以奖金的形式发放给获奖人员。
奖金将直接汇入获奖人员的工资卡中。
颁奖仪式上现场发放获奖证书,并进行公示。
2.获奖人员的相关奖金需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进行扣除。
六、奖励效力本奖励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届时重新评估调整。
公司高层保留对该奖励办法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七、附则1.本奖励办法由宣传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沟通。
2.对于有重大疏漏行为、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员工,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3.本奖励办法中未尽事宜,可由公司高层进行补充或调整。
以上为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宣传报道的质量和创新能力,希望能为公司宣传事业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高中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高中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是为了激励和表彰高中生在新闻宣传报道方面的优秀表现,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新闻报道工作,提高他们的新闻素养和专业能力。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奖励办法:1. 奖项设置:(1) 最佳新闻报道奖:表彰在新闻报道中具有独创性、深度和影响力的作品。
(2) 最佳新闻图片奖:表彰拍摄、编辑和运用具有新闻价值的图片的作品。
(3) 最佳新闻写作奖:表彰在新闻写作中具有独特风格、条理清晰的作品。
(4) 最佳新闻视频奖:表彰在新闻视频拍摄、剪辑和制作中具有专业技巧和创意的作品。
2. 奖励措施:(1) 颁发奖杯和奖证书:获奖者可获得一座奖杯和一份奖证书,以表彰其在新闻宣传报道方面的突出贡献。
(2) 经济奖励:获奖者可获得一定的经济奖励,作为对其努力和表现的认可和鼓励。
(3) 荣誉称号:获奖者可获得特殊的荣誉称号,如“最佳新闻记者”、“优秀摄影师”等,以进一步激发他们对新闻报道的热情和积极性。
(4) 活动展示机会:获奖者可获得参与高中或社区举办的新闻宣传活动的机会,展示自己的优秀作品和才华。
3. 评选程序:(1) 提交作品:参赛者需按规定提交自己的新闻宣传报道作品。
(2) 评审评选: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相关教师和专业人士组成,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和筛选。
(3) 宣布获奖:评选结果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
4. 申请条件:(1) 参赛者需为高中在校学生,具有新闻报道的兴趣和潜力。
(2) 参赛作品需符合相关的新闻报道要求和道德规范。
(3) 参赛者需按要求提交个人简介和作品说明,介绍自己的经历和创作思路。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高中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具体的奖项设置和评选程序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新闻报道奖励办法

新闻报道奖励办法篇一: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良江镇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各村委(社区)、各镇直单位: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新闻工作者和业余写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良江镇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良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唱响“爱我良江、建我良江、知我良江、助我良江”的主旋律,提高良江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农业稳市、产业富民、工业强镇”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良江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
三、奖励范围凡在《人民日报》、《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广西日报》、《当代广西》、《来宾日报》、《兴宾新闻》、广西电视台、来宾市党建网、来宾电视台、兴宾党建网、兴宾OA网正面宣传、专题报道良江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专报信息、论文的,即进行奖励。
四、奖励标准1、对在区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来宾市党建网、兴宾党建网、兴宾OA网上正面宣传良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每条奖励30元;凡在区委办、区政府、《兴宾新闻》等主流刊物采用的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发放管理办法

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的发放管理,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宣传报道工作中,与稿件撰写、宣传报道相关的酬劳与奖励的发放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宣传报道,是指本机关(单位)通过各种传媒形式,如新闻稿、新闻摄影、新闻视频等报道与宣传。
第四条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发放,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腐败行为。
第二章文稿稿酬管理第六条文稿稿酬应根据稿件的质量、内容、创作难度等因素进行评估,采用计件、计量、计提等方法进行结算。
第七条本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发稿时间或结算周期,及时发放文稿稿酬。
第三章宣传报道奖励管理第十条本机关(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宣传报道奖励制度,明确奖励的目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第十一条宣传报道奖励应当根据稿件的创新性、质量、效果等因素进行评审,采用投票、评审、考核等方式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宣传报道奖励应当根据评定结果及时公示,并及时发放奖金或奖品。
第十四条宣传报道奖励的发放应当按照奖励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五条本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宣传报道酬励与奖励发放的监督与管理制度,加强对宣传工作的规范与监督。
第十七条宣传酬劳与奖励的发放应当由本机关(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审计并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本机关(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性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xx)年(月)(日)起施行,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机关(单位)。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本机关(单位)负责解释并进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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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129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奖励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1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11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导
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2014 李兴华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郭守国-
此
次
制
订
的
主
要
目
的
解释
政工部
部门
实施
及完
新闻宣传管理善执
行人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政工【2014】第33号)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新闻宣传工作, 进一步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不断提高文字写作能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定义
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公司名义,按照相关制度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企业形象的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稿件:是指员工署个人真实姓名发布在正式刊物或媒体的有关公司工作的作品。
员工发表个人与工作无关的摄影或文学作品,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内。
稿件等级划分:发表在报刊、媒体头版的为甲类;发表在主要版面的为乙类;发表在副刊等其它版面的为丙类。
4 职责
政工部
4.1.1 负责公司本部的新闻宣传奖励工作,并督导基层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4.1.2 负责刊登稿件的审核、存档、筛选、统计等,定期统计核发奖励和稿酬
各单位党委(总支)
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奖励工作。
指派专人负责新闻宣传稿件汇总、统计、报送工作。
5 管理内容和程序
奖励标准
5.1.1 国家级报刊(媒体)
体裁
等级
备注单位甲(元)乙(元)丙(元)
消息、评论篇800 500 300 短讯、标题新闻篇300 200 100
通讯、深度报道
篇1000 800 500 5500字以上,再长根据字数酌情奖励
新闻照片幅300 200 100 5.1.2 省级、行业报刊(媒体)
体裁
等级
备注单位甲(元)乙(元)丙(元)
消息、评论篇500 300 200 短讯、标题新闻篇300 200 100
通讯、深度报道
篇800 500 300 500字以上,再长根据字数酌情奖励
新闻照片幅300 200 100 5.1.3 地市级报刊(媒体)
体裁
等级
备注单位甲(元)乙(元)丙(元)
消息、评论篇200 150 100 短讯、标题新闻篇150 100 50
通讯、深度报道
篇300 200 150 500字以上,再长根据字数酌情奖励
新闻照片幅150 100 50
5.1.4 上级单位网站
版面单位金额(元)备注头条、要闻篇200
主页稿件
篇100 500字以上酌情奖
励
专题稿件篇30
新闻照片幅20 最多兑现2幅公司网站
版面单位金额(元)备注
主页稿件
篇20 500字以上酌情奖
励
专题稿件篇10
新闻照片幅10 最多兑现2幅公司报纸
体裁
等级
备注单位甲(元)乙(元)丙(元)
消息、评论篇30 20 10 短讯、标题新闻篇15 10 5
通讯、深度报道
篇60 50 40 500字以上,再长根据字数酌情奖励
新闻照片幅20 15 10 计发要求
5.2.1 相同稿件发表在不同刊物、媒体的,按照其中刊物、媒体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做重复奖励。
5.2.2 刊登在公司系统以外刊物、媒体的作品,作者须在作品发表三个月内提供刊物、媒体样稿原件,以便核对。
不能提供原件的、超出时限的不予奖励。
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发表的不在奖励范围内。
5.2.3 本办法以作品篇数或幅数为单位进行奖励,一篇作品只奖励一次,作者为一名以上的,由作者自行协商分配稿酬。
6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主要风险
6.1.1 稿费统计有误,造成稿费发放错误。
6.1.2 稿费不能按时发放挫伤职工发稿积极性。
关键控制
各部门、各单位单位宣传通讯员要工作认真,记录要保证准确无误,要及时发放稿费。
7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政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