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贷危机与日本金融监管改革_实践与启示_王爱俭

次贷危机与日本金融监管改革_实践与启示_王爱俭
次贷危机与日本金融监管改革_实践与启示_王爱俭

日本朝野一致认为,经过泡沫经济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洗礼,次贷危机为日本缩小与领先国家金融竞争力的差距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历史契机。因此,增强日本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当前日本最主要的国家战略之一。日本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界都希望通过加快金融监管改革,使日本金融市场更为开放、透明、公平、高效,并在次贷危机后成为全球最重要和最有吸引力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一、次贷危机对日本经济的影响

次贷危机对日本经济的冲击在宏观与微观层面表现出了较大的反差,即经济增长出现大幅下滑,但金融体系受到的冲击较小、损失有限、风险可控。

从宏观经济看,由于日本经济增长对外部市场的依赖过大,欧美经济的下滑对日本经济产生了严重冲击。2008年第四季度,日本GDP 环比下降3.3%,折年率为-12.7%;2009年第1季度增速继续下滑,折年率高达-14.2%,跌幅超过1974年第1季度的13.1%(第一次石油危机)。至此,日本经济已连续4个季度负增长。金融危机使日本出口较危机前大幅缩减了近一半,外需主导的增长模式面临破产。世界银行以及IMF等国际机构预计,日本2009年全年GDP将下降6%,在主要发达国家中跌幅最高。

从股票市场看,在美国次贷危机的冲击下,日本股价的短期跌幅创出了历史纪录,在主要发达国家中跌幅最深。2008年日经指数跌幅高达37%,高于同期道琼斯指数和英国FTSE指数的31%,创出了日本战后股价年度最大跌幅;2008年日本股市平均股价全年跌幅达42%,超过了1990年日本泡沫经济时期的39%,创出了日本泡沫经济后新低。2008年10月,因股价暴跌,日本股指期货交易不得不数度中断交易。

从银行体系看,由于日本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一直专注于处理银行不良资产工作,银行经营主要强调稳健而不是盈利,因此与欧美相比,银行系统的直接损失较小,对金融机构资本的影响有限。据日本金融厅披露,2007年底日本银行系统与次贷产品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为140亿美元,总损失为55亿美元,而银行业一级资本总额高达4500亿美元,净利润超过600亿美元,日本信贷市场相对稳固。另据彭博社统计,对证券化商品直接投资所造成的损

次贷危机与日本金融监管改革:

实践与启示

王爱俭牛凯龙

内容提要:次贷危机爆发后,与欧美等国加强金融管制不同,日本金融改革延续了自由化和综合经营的发展方向,并加快了金融监管改革的步伐。日本希望通过实施以“增强金融市场竞争力”和“改进金融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举措,使日本金融监管更为高效、透明、一致,使日本金融市场在次贷危机后成为全球最重要和最有吸引力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研究当前日本金融监管改革,对深化我国金融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次贷危机日本金融改革启示

中图分类号:F831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王爱俭,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牛凯龙,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现在天津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失,美国和欧洲分别是日本的22倍和9倍。尽管如此,次贷危机给日本银行业稳健经营仍带来了巨大压力:一是核心业务表现欠佳,如银行业信贷成本上升;二是实体经济迅速恶化带来的信贷损失上升;三是股票资产大幅缩水,对银行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资本公积产生了较大压力。

从保险业看,与银行业类似,日本的保险公司并没有过多涉及资产支持证券(ABS)、担保债务权证(CDO)以及杠杆贷款等证券化资产,这类资产占日本保险业总资产的比例不足2%;并且由于投资多样化,投资到美国次贷上的损失也在可控范围内。截至2009年上半年,仅有一家小型人身险公司(大和生命保险公司)倒闭,主要原因是过于激进的经营模式导致的风险失控。大和生命保险公司一直采取高成本扩张道路,其展业成本是同行的两倍以上,因此必须依靠高风险资产弥补高成本,其投资于高风险资产的比例远高于同行,如投资于美国次级债和其他资产占比约20%(行业平均水平为1~2%),另类投资占比(对冲基金、风险投资等)约占30%(行业平均水平在5%以下)。由于大和生命保险公司规模较小,因此并未对行业稳定产生显著影响,整个保险业经营仍较为稳健。

二、日本金融监管部门应对

危机的短期与中期举措

日本金融厅认为,次贷危机对日本的影响不同于欧美,属于外部冲击,日本金融监管和应对举措的主要目标在于防止外部风险内部化,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短期应对举措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制定对金融机构进行财政注资的计划,以确保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安全标准;二是强化对银行的借贷行为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其能够正常履行金融中介功能。

在应对危机的中期举措上,日本监管当局采取的主要措施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加强了金融机构证券化资产的信息披露。由于资产证券化市场是全球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因此日本金融厅要求确保这些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underlying assets)是真实的,并要求金融机构审查相关资产的内容,加强风险管理。日本金融厅从2007年底开始按季度定期公布金融机构与次贷产品相关的资产敞口以及损失情况,希望通过信息公开增强市场透明度,稳定投资者预期,维护市场稳定。

二是逐步将信用评级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信用评级机构的不良商业模式和失范的职业操守,未能起到真实披露信息的作用,对投资者产生了较强的误导,在本次金融危机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中介监督职能。因此,与欧美政府相同,日本金融厅已向本届议会提交相关法案,拟将评级机构的运营纳入监管范围。

三是成立专门工作组监控大型金融集团的跨境和跨行业风险。由于跨境风险传递日益严重,日本金融厅针对本土的全球化大型金融机构及国外大型金融机构在日本的分支构分别建立了相关的监督机制。如针对日本3大银行和野村控股分别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相关小组也监督着包括保险机构以及在日本金融市场运营并产生重大影响的外国金融机构。

四是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标准。为了防止再次出现大和生命保险公司类似的事件,日本金融厅将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标准。有专家预计,根据该标准,主要寿险公司的偿付准备金的比例可能会下降50%,而非寿险公司将下降30%。除提高偿付能力标准外,金融厅还将保险机构投资的金融产品风险进行更加严格的评估。

三、金融危机与日本金融监管的

现状与方向

2007年以来,日本加快了金融监管改革的步伐。日本议会、政府以及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厅)希望通过以“增强日本金融市场竞争力”(Better Market Initiative;BMI)和“改进金融监管”(Better Regulation;BR)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改革,使日本的金融市场更为开放、透明、公平、高效,并在次贷危机后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和最有吸引力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一)日本当前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1.改进金融监管(Better Regulation;BR)

根据日本金融厅公布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改进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由“四个支柱、五项举措”构成。

四个支柱主要包括:一是实现监管与市场的最佳结合,为金融机构经营提供最大化的自由空间;二是密切关注重大风险隐患,将监管资源向重大风险隐患倾斜,及时发现并迅速采取有效应对举措;如定期公布金融机构次贷资产的敞口与损失状况;三是实施激励性的监管导向,鼓励私人部门自愿主动采取行动,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如实施激励性的财务评级制度,全面实施Basel II。四是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可测性,每年公布财务审查手册、监管指引等。

五项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话,包括内资机构和外资机构,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二是加强信息传播,及时用英文公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加强与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四是加强市场研究,及时掌握市场发展动态;五是倍加重视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发展。

日本是次贷危机发生后最快、最充分地披露金融体系次贷资产状况的国家。日本金融厅已开始每半年公布一次改善金融监管工作报告,目前发布了两期。

2.增强日本金融市场竞争力(Better Market Initiative;BMI)

增强日本金融市场竞争力(Better Market Initiative;BMI),全称“增强日本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竞争力规划”(Plan for Strengthening the Competitiveness of Japan’s Financial and Capital Markets),由“四个支柱和多项举措”构成。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创建一个可信赖和有吸引力的市场,确保高效透明,以更好地满足国内外各类市场参与者的多样化需求。如,设立一个为专业投资者服务、简化信息披露的市场;发展多样化的ETFs,基金投资对象由股票扩展到其他有价证券;修订行政处罚条例,实施激励性的处罚举措(初犯或及时纠正错误减轻处罚,重犯或不能及时纠正错误加重处罚);允许国外上市公司仅采用英文进行信息披露,降低国外公司的成本等。二是改善经营环境,为鼓励金融竞争、振兴日本金融业创造条件。如,取消银行、证券和保险的分业经营限制;拓宽银行和保险集团的业务范围;促使金融机构提高效率,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复杂化和国际化的产品和服务,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等。三是改进监管环境,以适应上述要求。如,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话与沟通;提高监管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测性等。四是改善金融市场的外部环境。如加快金融、法律、会计等人才培养;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的金融中心功能等。

目前,已经完成的工作主要有:一方面,无需修改法律的举措已经实施,如与金融机构达成14项“金融服务业规则”、颁布“提高日本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规划”(2008年4月18实施)、努力提高金融监管质量等;另一方面,需要修改法律才能落实的举措也已经基本完成,如设立专业投资者市场、多元化的ETFs、取消分业经营限制、拓宽金融保险集团的业务范围、修订行政处罚条例等。2009年6月1日,日本取消分业经营限制的法律已正式生效,以简化信息披露为主要特征的东京AIM市场(以私募和机构投资者为主要投资者,可仅用英文进行信息披露的市场)也开始运作实施。

3.保险监管的最新动向

由于这次金融危机给全球很多大型保险集团带来了十分沉重的打击,日本金融厅认为,必须将保险集团纳入金融监管范畴,以防止和避免金融风险的跨境和跨部门的传递。

为更有效的预防未来保险业危机,金融厅已建议起草一份以跨境和跨部门为基础、以保险集团为背景的监管法律草案。有这样一个草案,监管当局可以从目前不受监管的经营主体中捕获包括偿付能力在内等所有的风险,如分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和纯粹交易金融产品的子公司。随着金融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日本金融厅强力支持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建立一个全球活跃保险集团通用的偿付能力标准(类似于银行业的巴塞尔协议),对经营国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监督,以弥补现有监管体系的缺陷。此外,日本金融厅还将着手更新保险监督指引,以改善保险集

团的全面风险管理。该指引包括加强非传统保险领域,如信用违约掉期合约(CDS)和金融担保等非传统保险领域的风险管理,该指引同样要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规范。

(二)日本金融监管改革的发展方向

日本金融监管改革是日本金融自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随着日本金融改革发展而优化。日本金融厅认为,良好的金融监管是日本金融业提升竞争力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未来的监管发展要把握好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促使金融机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应给予风险管理部门更高的地位和优先性,风险管理负责人应进入金融机构的核心决策层;金融机构还应确保其资产风险状况与资本充足水平相适应;综合性金融集团要建立有效解决利益冲突的内部协调机制。为此,监管机构应修改相关监管规定,以促进金融机构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的目标。

二是改革商业模式和不恰当的激励机制。缺乏透明度以及内部利益冲突容易导致道德风险,是“资产证券化”产品泛滥的根源。未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一系列参与人均需在发起产品前以及之后的每一个步骤前被相关机构进行审查。此外,要通过监管引导,要求各金融机构重新安排激励机制,使其合理化,即金融集团高管的薪酬计划要从短期盈利最大化调整为基于风险调整的长期利润(Risk-Adjusted Profitability)。为此,金融厅已提出设计风险调整薪酬计划,以改变这种重视短期利润增长忽略长期风险的做法。

三是增强市场诚信和透明度。次贷危机表明,当前金融产品愈加复杂和不透明,没有准确和充分的信息揭示,也没有任何信息披露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充分披露所有资产(表内和表外),这就使市场风险以及有毒资产出现难以避免,显著增加了交易对手的风险水平和未来损失。未来金融监管要增强证券化产品的透明度、加强对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进一步改进会计准则,以保证市场诚信及增强其透明度。

四是拓展基于系统风险的监管范围。将系统性风险监管的范围逐步从商业银行转向所有的大型金融企业。传统的风险管理仅是出于保护储蓄者利益,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的监管中。当前的金融危机突出了一个事实,即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行为可以对整体经济的稳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的监管范围要扩大至所有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各类机构、产品以及细分市场,包括对冲基金和场外衍生金融工具。

五是加强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金融交易的跨境和跨部门特征日益显著,金融危机全球化扩散的越来越快,金融稳定已成为全球性的公共产品,没有一个稳定的全球金融体系,很难实现可持续的稳定增长;因此各国的金融监管者应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监管合作,构建一个国际统一的金融监管架构,对全球金融体系运作发挥重要的监管作用。

六是实施全面审慎监管。次贷危机表明,宏观经济和市场变化会导致不同的金融企业面临共同风险。因此,监管机构必须努力搜寻并发现这些共同风险因素,并采取应对举措。为此,传统的针对个别金融机构的微观审慎监察是不够的。监管层应需要更全面地分析影响宏观经济、金融体系和金融企业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监管决策。此外,金融监管也应对金融体系和金融调控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加以分析,将景气循环纳入全面审慎监管范畴。

四、日本应对危机以及金融监管

改革的启示

一是金融监管改革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规划,不能因为外部冲击而改变既定发展方向。日本认为其放松管制(De-regulation)的改革方向与当前全球加强管制(Re-regulation)的趋势并不矛盾,而是基于日本国情的一种超前(in ad-vance)战略行为。日本的金融改革已经持续了10多年,提升日本国际竞争力、建成全球重要金融中心一直是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目标,为此促进竞争和创新、促进公平和透明、保持市场的高效率、确保监管政策一致性和有效性是日本金融监管改革一直坚持不变的原则,放松管制和金融自由化的改革方向也并没有因为危机而改变。本次金融风暴给了日本一个加快自

由化改革、制定中长期规划,振兴日本金融业、提升日本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契机;借助危机创造的机遇,日本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和金融综合经营改革正朝着预定目标快速推进。因此,爆发于美国的次贷危机与其说是给日本金融业以及监管部门带来了重大挑战,不如说给其崛起创造了重大机遇(Takafumi Sato,2008)。作为政府管理部门,需要始终坚守一种理念:即一切监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竞争、确保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是应对金融危机要把握好长短期举措的平衡,不能以破坏金融市场内在机制为代价。维持金融稳定、保证金融中介功能的良好运行是处理危机的重要目标。因此,要及时准确评估损失状况;及时把有毒资产以合理价格从资产负债表中清除;要及时补充资本,必要时可用财政注资。但是,正确应对危机不能破坏市场机制,要避免过度监管抑制金融创新和市场活力,把握好短期举措与中长期举措的平衡,如果过于偏重短期举措,如财政注资、国有化等,就容易引发金融系统的道德风险,从长期看必然会产生不良的政策导向,破坏市场机制的作用;如果贸然实施中长期举措(如严格监管、破产等),也会进一步恶化当前形势,使危机管理更为困难。财政注资不是免费午餐,在这些方面日本和美国在挽救金融机构方面提供了较好的榜样,以日本为例,在处理银行业危机时共向37家银行注入12.4万亿日元资本,目前已收回9.2万亿日元,实现资本收益1.3万亿日元,截至2008年3月底实现累计分红7700亿日元;以美国为例,向“两房”和“AIG”实施财政注资的条件较为苛刻,不但要有较高的固定股息率(最高达10%)、取得重大经营决策的否决权,而且首先需要原有股东为不当经营付出代价,即对其股本进行大幅缩减。由于金融的公共产品特征越来越突出,公共财政的作用在于稳定金融体系、恢复金融功能,而不是挽救原有股东资本损失,替股东和管理层的不当行为埋单。

三是要把金融发展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高度重视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日本金融厅的各高级官员在各类场合反复强调,危机不会改变金融业在推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应对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必须始终把“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增长”作为监管者制定各类改革举措的重要理念和指导思想。金融危机后,日本进一步强调了要将金融业发展与重振金融竞争力视为确立危机后国际地位的重要国家战略举措之一,指出提高日本金融竞争力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策。在2007年12月颁布的《增强日本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竞争力规划方案》中,就明确提出:为了应对老龄化挑战、保持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日本的金融市场必须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好的投资机会、必须为企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本支持。事实上,本次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产生的重大负面冲击已经从反面说明了金融体系在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四是金融监管改革要注重创造企业自愿加强风险管理的外部激励,促使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效率、改进经营模式成为一种自愿行为。良好的金融监管环境能够使金融机构具有开发创造性管理的内在激励,为此,日本金融监管部门一方面注重与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对话,并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14条“金融服务行业原则”等一系列准则,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基础原则之一。另一方面,开始实施激励性的行政处罚和评级制度,通过修订行政处罚条例,对初犯或及时纠正错误的金融机构减轻处罚,对重犯或不能及时纠正错误的加重处罚;对在财务检查后实施分类监管,获得高等级评级的金融机构可以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

五是要处理好鼓励创新与强化监管的关系,防止出现监管过度。金融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没有创新就不会有发展,但是创新不能脱离实体经济需要。如给AIG带来灭顶之灾的CDS产品保险(信贷违约掉期保险),就是一种基于复杂衍生产品的信用保险,几乎完全建立在虚拟经济基础上,脱离了现实的社会需求和保险的本源,使保险应有的风险分散变成了现实的风险聚集,最终出现毁灭性亏损,加大了系统性风险。因此,金融业既需要加大创新来为行业发展服务,也需要加强对创新的监管,

保证金融系统安全。强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让资本与管理层为自己行为负责,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和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强监管,也要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市场约束,使资本和经营者对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必要的责任,没有必要的退出机制,就很难真正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行业的稳健经营。需要指出的是,与日本类似,创新不足是现阶段中国金融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立足社会发展需要,以创新促发展。

六是正确处理承保业绩与投资收益的是保险业稳健发展的重要方面。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出现较大问题的保险企业都是过于追求投资收益,放松了承保规则和条件。从金融角度讲,承保收益代表着保险公司取得可用资金的成本,如果承保业务持续出现亏损,则意味着保险公司资金成本较高,就需要更高的投资收益覆盖保单成本,也就容易出现投资冲动和风险偏好,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不计成本的业务扩张,奢望以投资盈利覆盖承保亏损,也容易诱发市场的不规范竞争,使经营业绩与资本市场高度相关,企业经营风险显著加大。如日本在本次危机中惟一破产的保险公司大和生命就是这样的典型。因此,成熟的保险企业要力求承保业绩和投资业绩协调发展。在当前阶段,中国保险监管部门应积极引导保险业回归保险保障功能,引导保险投资向注重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方向转变。

(责任编辑:李文杰)

参考文献:

[1]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Financial Inspection Rating System[EB/OL].February2007.http://www.fsa.go.jp/en.

[2]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Plan for Strengthening the Competitiveness of Japan's Financial and Capital Markets[EB/ OL].December21,2007.http://www.fsa.go.jp/en.

[3]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Progress Status of Initiative toward Better Regulation[EB/OL].December26,2008. http://www.fsa.go.jp/en.

[4]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Toward Better Regulation[EB/OL].September2007.http://www.fsa.go.jp/en.

[5]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Toward Building Reliable and Vibrant Markets:Report by the First Subcommittee of the Sectional Committee on the Financial System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Council[EB/OL].December17,2008.http://www. fsa.go.jp/en.

[6]Masaaki Shirakawa.Global Financial Crisis and Policy Responses by the Bank of Japan[EB/OL].December22, 2008.http://www.boj.or.jp/en.

[7]Masaaki Shirakawa.The Turmoil in Global Financial Markets and Economic and Financial Developments in Japan [EB/OL].November5,2008.http://www.boj.or.jp/en.

[8]Takafumi Sato.Financial Business Environment in Japan:Current Progress and Future Change[EB/OL].June22, 2009.http://www.fsa.go.jp/en.

[9]Takafumi Sato.Progress in the FSA's Efforts Toward Better Regulation[EB/OL].June26,2008.http://www.fsa.go.jp/en.

[10]Takafumi Sato.Strengthening the Competitiveness of Japan's Financial and Capital Markets,February20,2008. http://www.fsa.go.jp/en.

[11]Takafumi Sato.The Changing Regulatory Environment[EB/OL].June8,2009.http://www.fsa.go.jp/en.

[12]Takafumi Sato.The Global Financial Market Turmoil and its Policy Implications[EB/OL].December6,2007. http://www.fsa.go.jp/en.

Abstract:After the outbreak of the sub-prime mortgage crisis,Japan's financial reform continues to follow the direction of liberalization and comprehensive operation,which is in sharp contrast to the measures adopted by Europe and the U.S.to strengthen financial regulation.FSA aims to invigorate private sector activities and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efficiency,con-sistency and transparency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Better Regulation and Better Market Initiative.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hopes such efforts may bring about prosperity to the market and facilitate the process for Japan to become one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centers in the post-subprime-crisis world.

Keywords:Sub-prime Mortgage Crisis;Japan’s Financial Reform;Enlightenment

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综述

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综述这场源于美国次贷危机、波及全球、至今余威尚存的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发达经济体要紧金融机构业务模式、进展战略方面存在的全然性缺陷,以及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危机以来,按照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确定的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在金融稳固理事会(FSB)主导下全球要紧经济体系携手共建金融监管新框架,力图通过严格审慎的监管打破金融危机的厄运循环,防止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再次爆发。 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和要紧内容 (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目标 本轮危机以来,二十国集团(G20)取代七国集团(G7)成为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的最重要平台,G20领导人系列峰会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目标和时刻表,定期审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展,并确定国际金融改革的最终方案。 2008年11月15日G20华盛顿峰会通过了加大金融监管的行动方案和原则,包括提升透亮度度和咨询责制、强化审慎监管、提升金融市场的诚信和改进金融监管国际合作。2009年4月2日G2O伦敦峰会提出,建立强有力的、全球一致的金融监管框架,要紧包括:重新构建监管架构识不和应对宏观审慎风险;扩大金融监管范畴,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纳入审慎监管范畴;改进金融机构的薪酬机制;提升金融体系资本质量和数量,遏制杠杆率累积;改革国际会计规则,建立高质量的金融工具估值和预备金计提标准等。 2009年9月25日G20匹兹堡峰会进一步指出,建立高质量的监管资本,缓解亲经济周期效应,2010年底完成资本和流淌性监管改革,要紧经济体2011年底前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Basel II),并从2012年底开始实施新的资本和流淌性监管标准;实施FSB稳健薪酬机制的原则及其执行标准,提升金融体系稳固性;改进场外衍生品市场,2012年底前所有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合约通过中央交易对手清算;2010年底提出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道德风险的一揽子方案。

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及对中国的启示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摘要:2007年3月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目前已经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次贷危机是由于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而引起的,又通过大量金融衍生产品把其他金融机构卷入了这次危机,又通过各种途径影响到整个世界。中国应当在次贷危机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避免类似的风险。 关键词:次贷危机;影响;传导;启示 1 美国次贷危机的产生 在2006年之前的5年里,由于美国住房市场持续繁荣,加上前几年美国为了刺激经济,连续采取了降低利率的措施,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迅速发展。1994年,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年度发行量不过350亿美元,仅占当年贷款发放总额的%,而这一比重在2006年升至20%,次级贷款余额也增至万亿美元,住房私有率高达%。在极低的利率刺激下,大量资金流入了房地产市场。许多商业银行为了获取更高利息和

扩张业务,也介入了次级房贷业务。一些贷款机构甚至推出了“零首付”和“零文件”的贷款方式。贷款人可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购房,只要证明其收入情况,而无需提供任何有关偿还能力的证明,这就加大了贷款 机构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为了追求风险最小、收益最大化,放贷机构一方面继续大量发放次级贷款,一方面把这些债务进行资产证券化,打包做成各类金融衍生产品,拿到资本市场上去流通,卖给银行、投资公司、对冲基金及保险公司,以控制风险锁定收益。根据国际评级机构的评级要求,多种金融衍生产品应运而生: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MBS)、担保债务凭证(Collateralized Debt bligation,CDO)等等。至此,由信贷公司、债权打包服务公司、投资银行、投资基金等构成了一条长长的利益链条。随着美国房地产市场前几年的降温,尤其是短期利率的17次提高,由1%提高到%,次级抵押贷款的还款利率也大幅上升,购房者的还贷负担大为加重,通过出售或抵押住房再融资也变得十分困难。这就直接导致大批次级抵押贷款的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次级房贷大比例地转化为坏账形成了次贷危机,并且迅速在全球范围 内引起金融市场的动荡。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和发展趋势

研究生第二学期论文 题目: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模式和发展趋势姓名:李娜 学号:Y150257 学院:研究生院 专业:世界经济 年级:2015 班级:15860 2016年 6 月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模式和发展趋势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金融的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然后通过对比我国和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发现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最后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以及发展趋势。 关键词:金融监管模式选择趋势 1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系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二是自律型监管体制,三是中间型监管体制。三种监管体系各自有各自的特点,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各国根据各国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当地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国家的监管体制。 美国采取的是“双管多级”模式,即联邦政府和各个洲都对金融机构有监管权,同时,每一级又有若干机构共同行使监管职能,完成监管任务。这样的好处是,一方面各机构相互交错多重监管更加严格公正,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监管者之间互相竞争与督促,提高了执法的严肃性和客观性。但缺点是监管重复,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配置,降低了效率。 日本的金融监管采取的是集中性强的“一线多头”体制,即只有中央政府拥有金融监管的权利,地方只是其命令的执行者,并没有独立的监管权,但中央并非只有一个监管机构,而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共同负责。但这种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所谓山高皇帝远,由于只有中央政府拥有监管权力,而地方政府没有实质上的监管权,因此对很多地方上的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中央政府鞭长莫及,显得力不从心。 英国是高度集中的“一线一头”的金融监管体制,其基本特征是监管权力完全掌握在中央手上且没有其他部门一起参与。这种方式使得监管拥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若是建立在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互相信任的基础上,那么这种模式更容易实现监管目标,并且相比其他体制成本更低资源配置更有效。但由于弹性大,很容易造成金融机构之间的不平等竞争;除此之外,监管者自主权大,钻空子走后门的违法活动也更容易产生。 2我国金融监管体制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目标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目标 这场源于美国次贷危机、波及全球、至今余威尚存的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发达经济体主要金融机构业务模式、发展战略方面存在的根本性缺陷,以及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危机以来,按照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确定的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在金融稳定理事会主导下全球主要经济体携手共建金融监管新框架,金融监管改革在以应对系统性风险为目标的宏观层面、以强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中观层面和以增强单家金融机构稳健性为核心的微观层面等三个层面同步推进。迄今为止,国际金融监管政策层面已经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监管改革仍将延续,且在国家层面的实施才刚刚起步。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目标 本轮危机以来,二十国集团成为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的最重要平台,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系列峰会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目标和时间表。更多最新资讯请浏览:合时代 2009年4月2日召开的伦敦峰会明确提出,建立强有力的、全球一致的金融监管框架,主要包括:重新构建监管架构识别和应对宏观审慎风险;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市场和工具纳入审慎监管范围;改进金融机构的薪酬机制;提高金融体系资本质量和数量,遏制杠杆率累积;改革国际会计规则,建立高质量的金融工具估值和准备金计提标准等。 2009年9月25日召开的匹兹堡峰会进一步指出,建立高质量的监管资本,缓解亲经济周期效应,巴塞尔委员会应在2010年底完成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改革,主要经济体从2012年底开始实施新的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标准;实施稳健的薪酬机制原则,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改进场外衍生品市场,2012年底前所有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合约通过中央交易对手清算;2010年底提出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一揽子方案。 2010年6月25日召开的多伦多峰会首次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四大支柱,一是强大的监管制度,确保银行体系依靠自身力量能够应对大规模冲击,采用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强化对冲基金、外部评级机构和场外衍生品监管。二是有效的监督,强化监管当局的目标、能力和资源,以及尽早识别风险并采取干预措施的监管权力。三是风险处置和解决系统重要性机构问题的政策框架,包括有效的风险处置、强化的审慎监管工具和监管权力等。四是透明的国际评估和同行审议,各成员国必须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和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同行审议,推进金融监管国际新标准的实施。

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自9.11事件之后,随着美国次贷市场的兴起,经济的复苏,为了防止经济过热,美联储又先后17加息,引起房地产泡沫的破灭,次贷危机从而发生。美国次贷危机是一场新型的金融危机,起产生的内在机理是金融产品透明度不够,信息不对称,金融风险被逐步放大并移至投资者,这些风险从住房市场蔓延到资本市场,从金融领域扩展到经济领域,并通过资本渠道和贸易渠道扩展到整个世界。次贷危机不仅对美国的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同时对国际贸易和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也产生了金融危机。针对此次危机产生的原因和中国经济的现状,本文探讨了次贷危机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次贷市场,美国次贷危机,金融风险,金融危机,启示 一、美国次贷危机 美国次贷危机(subprime crisis)又称次级房贷危机,也译为次债危机。它是指一场发生在美国,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的金融风暴。它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美国“次贷危机”是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的。2007年8月开始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 二、美国次贷市场的兴起 美国的房屋抵押贷款分为三类:优质抵押贷款,次优抵押贷款以及次级抵押贷款。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面向信用评级低,收入证明缺失,负债较重的客户,由于信用要求不高,其贷款利率比一般抵押贷款利率高出2%~3%。在巨大的利润的诱惑下,加之优质和次优级抵押贷款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许多金融机构大量发放次级抵押贷款。在楼市升温期间,这些贷款的风险并不高,因为即使违约,金融机构也可以很容易的通过出售房屋避免损失。 在发放次级抵押贷款后,这些金融机构(主要是次级抵押贷款公司)通过贷款证券化的方式,形成一系列以次级抵押贷款为基础的证券化产品,如抵押支持证券(MBS)、资产支持证券(ABS)等,以及以MBS、ABS等为基础发行的债务抵押担保证券(CDO),从而将贷款风险通过证券市场专业给投资者。同时随着风险的转移,这些金融机构因贷款占用的资金得到回收,使得放贷规模继续扩大。自从2001年美国网络泡沫破灭以来,美联储为了刺激经济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联邦基金利率一直维持在极低的水平,低利率刺激了房价持续上涨。在房地产业繁荣的现象下,次级抵押贷款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被掩盖:次级抵押贷款公司觉得,收不回的贷款反正有房子做抵押,而房价还在涨,所以还会赚;而且借助于金融创新,这些贷款被打包债券化出售给了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次级抵押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被转移出去了。 三、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 从2004年6月开始,美联储持续加息,房地产业开始趋冷,一些借款买房人不能按期还贷而违约,违约率的上升导致一些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如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出现亏损以至破产。同时,次级抵押贷款支持的债券也随之变成了垃圾债券,它的价格下跌引起了投资于此机构出现财务困难。投资者了解到这个信息后,纷纷要求赎回投资,造成基金公司流动性困难,不得不暂停赎回,这引发了投资者的恐慌。商业银行出于安全考虑不肯拆出资金。出问题的金融机构从银行和债券市场都无法融到资金,次级债危机就演变为流动性危机,引起了造成美国和全球主要股市下跌。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当代国际金融的主要监管模式 金融监管模式是一个国家金融监管的有关职责和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目前,国际上主要有统一监管和分业监管两种模式。 (一) 统一监管模式 统一监管模式,又称“全能监管”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由一个统一的机构对所有的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施监管,监管者不仅要对金融安全和稳定负责,还要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商业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管。英国和日本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 在20 世纪70 年代以前, 英国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按各自传统的业务范围进行经营, 实行分业监管体制。80年代以后,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经营方式的改变,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对金融经营构成的障碍越来越突出。1997 年工党政府上台以后,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1988年英格兰银行法》赋予英格兰银行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能力。政府将英格兰银行、证券投资委员会和其它金融自律组织合并,成立了新的统一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AS) 。金融服务局既要为英国的金融服务法制定执行的细则,又要监管银行、住房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是个权力很大的二级立法及执行机构。 日本的金融监管体系在1988年以前以大藏省为主角,大藏省负责金融政策、法规的制定,批准金融机构的准人并对其监管。1998年日本进行了所谓“金融大爆炸”的重大改革,成立了独立于日本银行之外的金融监管厅,统一负责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财务省( 地方财务局) 以及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等行政部门作为金融监管的协作机构,根据金融监管厅授权或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金融机构实施监管。日本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只负责对与其有交易行为的金融机构进行财 务检查,其权力来源于双方最初签订的交易合同,与商业银行有权对贷款对象企业进行查账的性质基本相同,与金融监管厅的监管权力来源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二) 分业监管模式 分业监管模式的特点是,由银行监管部门(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委员会),证券监管部门( 证监会) 和保险监管部门( 保监会) 分别实施对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管。美国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的典型代表。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具有两大特点:一是联邦、州两级监管。在19世纪上半期以前,美国既无中央银行也很少有在联邦注册的银行,只有依照各州法律登记注册的银行,称“州法银行”( DFI ),对银行的管理属于州政府的职责。1861年,美国联邦政府出于为战争筹资的需要,批准建立了一些在联邦注册的全国性银行—国民银行,亦称“国法银行”。同时

浅析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及对我国的启示

引言 2008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不仅迅速波及全球金融市场,而且已由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蔓延。目前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下滑,世界经济衰退迹象明显。由于美国、欧洲等海外市场需求减弱,中国经济也面临很多困难,需求不足、产能过剩、企业效益下降,经济增速明显放缓。本次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其实反映了盛极则衰、创新毁灭、月盈则缺的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客观必然性。资本主义高度发达与极度创新的金融系统在有效监管出现困境的情况下,信贷过度扩张造成金融市场内在的稳定性脆弱, 其发展到极致时,金融市场对风险的抵御能力会极度脆弱,任何来自外部的小小风险都有可能触发系统性危机。本文致力于全新视角来分析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的的直接原因与内在根源及对 中国的影响与启示性意义。 总之,针对此次金融风暴中国应该做好美国经济长期低迷、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的准备。要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应对外部金融风暴和内部不利因素的双重压力,确保中国经济的平稳运行和成功转型,促进中国宏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一、美国次级按揭贷款与次贷危机的关系 (一)美国次级按揭贷款与次贷危机概述 美国抵押贷款市场是以借款人的信用条件作为划分界限的。根据信用的高低,放贷机构对借款人区别对待,大体分为优惠级和次级按揭贷款两个层次。次级按揭贷款是指银行或贷款机构提供给那些信用等级或收入较低,无法达到普通信贷标准的客户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首付一般低于15%。 次级按揭贷款利率通常比优惠级贷款利率高2%~3%,对放贷机构来说是一项高回报业务。但由于次级按揭贷款对借款人的信用要求比优惠级贷款低,借款人信用记录较差,其全额偿还的期望概率相对较低。因此,必须用严格的金融监管来防范风险。否则次级按揭贷款机构就会遭到巨大损失。 美国次贷危机又称次级房贷危机。它是指一场发生在美国,因次级按揭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的金融风暴。它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场隐约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美次贷危机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2007年8月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次贷危机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目前已对各国实体经济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次级按揭贷款与次贷危机的关系 次级揭贷贷款业务本身是一件正常业务,除美国外,英国、日本等国家都有次级贷款业务。这个业务从社会角度来说也是有益的。次级按揭贷款与次贷危机有什么联系呢?是不是次级按揭贷款必然导致次贷危机发生呢?次级按揭贷款转变为次贷危机是需要条件的。次贷危机发生的条件,就是信贷环境改变、特别是房价持续下跌。次级按揭贷款人的资信状况本来就比较差,或缺乏足够的收入证明,或还存在其他的负债,还不起房贷,很容易发生违约事件。但在信贷环境宽松,或者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放贷机构因贷款人违约收不回贷款,它们可以通过再融资,或者把抵押的房子收回来,再卖出去,也能规避风险。但在信贷环境紧缩,特别是房价下降的情况下,不仅再融资困难,就是把抵押的房子收回来,再卖出去也会发生亏损。当大规模集中性发生这类事件时,次贷危机就出现了。 二、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 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乃至形成一种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并非偶然,造成危机爆发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具体可从直接原因与深层原因尽行分析:(一)直接原因 房价的下跌和利率的升高是美国次级贷款危机产生并蔓延的直接原因。美国次级房贷市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2001年美国网络泡沫以后,

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创新

金融全球化与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创新 摘要:近三十年来,国际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等金融实践活动的发展对传统 金融监管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积极进行了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希望在最大限度的享受金融全球化、金融创新带来利益的同时,有效地将金融风险降至最低。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必须从金融监管法律的角度,研究国际金融实践活动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及其法律制度的完善,这正是本文选题的现实意义之 所在。 关键词:金融监管法律;金融全球化;系统性风险 前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在国内与国际经济中都占有重要地位。金融的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容 和高级发展阶段。金融全球化的形成是经济、法律、科技、政治乃至思想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其根本原因在于, 生产和资本的全球化发展客观上提出了金融服务国际化的要求。对效率的内在不懈 追求与外在竞争压力的加剧, 促使金融机构不断开拓国际市场、调整业务范围、更新服务方式以及改善服务质量,以更好应对国际范围内的竞争。与此同时, 金融的自由化与一体化必然要求冲破地域性金融管制的藩篱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冲击了国别金融制度壁垒,推动了各国金融政策和法规的调整。此外, 金融的自由化也意味着金融风险的加大。为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各国纷纷加快了金融监管法治建设。因此, 在以金融创新为“龙头”的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为了积极回应与更好促进金融创新, 也是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自由化的有序进行, 各国纷纷进行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重构与改革。因而, 经济领域里的金融创新浪潮也引发了一场全球性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创新的浪潮。 一、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监管法律的影响

金融危机后香港银行监管方法优化

金融危机后香港银行监管方法优化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香港金管局顺应监管环境和监管目标的新变化,对银行业监管架构进行了局部调整。一是于2010年设立了两个全新常设部门:银行操守部和银行法规部,专门对银行的操守和行为进行监管。银行操守部主要负责推动及鼓励银行机构采用适当的操守准则,以及稳健与审慎的经营手法;银行法规部主要负责跟进和调查银行不良销售和其他不当操守事宜。二是对银行监理部的内部架构及监管方法进行了调整。为了加强对风险与监管资源的有效匹配,经过深入讨论研究,香港金管局于2014年3月初重组了银行监理部。重组后,银行监理部划分为两大组织模块:系统性风险管理模块和机构管理模块,每个模块分设3个分处,每位监管人员的角色定位和监管任务随模块划分而发生变化,同时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关注重点和监管方法也随之调整。 金融危机后监管环境和目标发生深刻变化 从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反思金融监管。香港金管局在总结本轮国际金融危机教训时,认为既有全球共同面对的普遍性问题,又有从自身特点出发需要应对的挑战,主要包括:一是宏观审慎监管至关重要。金融危机之后,宏观审慎监管受到了不同经济体的高度重视,并广泛应用相关政策应对系统

性风险。因香港存在大量的境外银行,所以香港金管局对宏观审慎政策的国际溢出效应特别关注,该效应不仅有可能削弱宏观审慎政策在某个国家或地区的实施成效,也可能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稳定带来不良影响,特别是当经济和金融周期不同步时影响更甚。香港金管局认为,不同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导致不同的溢出模式,加之资产负债表特征的差异或导致银行的不同反应,从而对决策者实现宏观审慎政策全球协调构成很大挑战。二是金融创新、合约安排、会计制度对金融稳定产生很大影响。在美国次贷危机前,银行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包括多样化的证券化资产、金融期货期权以及其他衍生产品在内的金融产品得到了迅速发展。危机的爆发暴露出了金融创新产品在激励、透明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缺乏监管的金融自由化以及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行为极具风险。三是风险扩散模式异常复杂。以欧债危机为例,欧债危机在国家、市场、部门和相关领域不断蔓延和传导,致使全球避险情绪高涨和跨境资本过度流动,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并通过国际贸易路径对全球经济增长造成较大的负面冲击。四是风险累积和爆发的时间跨度长。本轮金融危机显示,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虽然已经建立了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的监管体系,但由于在复杂的金融、机构和市场中缺乏宏观审慎视角的监管,从而致使监管空白和薄弱环节的存在,加之市场透明度的缺失,

金融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

金融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 【摘要】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以促进金融业发展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要问题,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监管存在多种模式,没有最佳 模式。一国金融监管采取何种体制取决于政治、经济、金融和立法的历史背景。本文通过对各发达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得出了一些发达国家在金融监管方面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国际比较;启示 1.金融监管体制的定义 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体系和制度的总称,具体包括金融监管的机构设置,组织结构和监管对象以及对监管结果进行监测。 2.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2.1英国金融监管模式 英国在1979年以前并没有正式的金融监管,对银行或类似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没有法定的审批要求,英国的银行不需要批准授权即可以开业吸收存款开展银行业务。在经历了几次银行危机(如“二级银行危机”)后,英国于1979年10月首次颁布《1979年银行法》,此后在“JMB事件”的促动下又出台了《1987年银行法》。这些法开始确立英国金融监管的法律框架,使金融监管初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从监管框架上看,1997年以前英国金融监管体制属于“一元多头式”的分业监管模式,由英格兰银行等9家监管机构共同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管。银行业机构则是由英格兰银行负责监管,金融监管主要是依赖机构自律。2O世纪8O年代后期英国被称为“Big Bang”的金融改革,使金融领域出现了混业经营的趋势,再加上9O年代后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巴林银行等暴露的一系列问题,迫使英国政府进一步重视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考虑对全部金融活动进行统一管理。至此,英国的监管框架改为集中统一的混业监管模式。2.2美国金融监管模式 美国金融监管由多个部门承担。概括为:双轨、分业、多头。双轨指美国联邦和州都设有金融监管机构。联邦一级,有7个监管机构:联邦储备体系、货币监理署、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全国信用社管理局、储蓄监管局、证券交易委员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除了中央一级外,还存在州一级的金融监管机构;分业指美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实行的是分业监管;多头指美国金融监管机构众多,属于权力分散型的多元体制。美联储作为伞型监管者,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综合监管。在银行、证券、保险领域中的各类监管机构则按行业依法管住伞状结构下面相应的各类金融子公司的活动,从而构成了美国独特的伞型监管体制。其监管体制存在着监管机构过多、体系过于庞大、信息沟通时间过长、监管成本过高的问题。 2.3日本金融监管模式的演变 1998年以前,大藏省和日本银行共间承担着金融监管职责。大藏省的银行局和国际金融局是主要监管机构,依据银行法和行政法规行使检查权。日本银行是货币政策执行者,并对在它那里开设账户或需从日本银行取得贷款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行政上,日本银行接受大藏省领导,但作为中央银行,在金融政策的决定和实施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1998年末成立金融再生委员会,与大藏省平级,金融监督厅直属于金融再生委,大藏省的监管权力大大削弱。2000年,金融监督厅更名为金融厅,拥有原大藏省检查、监督和审批备案的全部职能。2001年,大藏省改名为财务省,金融行政管理和金融监管的职能也分别归属给财务省和金融

推荐-中国金融监管现状及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之借鉴 精品

中国金融监管现状及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之 借鉴 自20XX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无论是经济学领域还是法学领域,提及和研究最多的莫过于“金融监管”这个词语,当然这也是有其独特背景的。从正面来讲,《“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中小企业发展和壮大中对资金的需求等等;从反面来讲,一系列与融资有关的案件的爆发,中小企业担保链断裂等等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把金融监管问题提上研究的日程,这已经是实务界和理论界都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欲从我国当前金融监管现状及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分析和借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措施,提出一些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中国金融监管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还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的诞生是金融市场分业经营制度决定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金融国际化、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等给金融分业监管发起的巨大挑战。 (一)金融监管缺少协调机制 20XX年,我国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机制”,这是在当前分业监管下,三会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的渠道。虽然,这种协调方法在目前的分业监管模式下对于监管信息交流,重大监管事项磋商等方面起到了一些作用,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分工监管与混业经营之间的矛盾,即使人民银行具备一定的统一监管职能,但是,人民银行是不履

行具体的行业监管职责的,因此,它也不能掌握全部的金融监管信息。 (二)金融监管内容不全面,监管形式单一 但是,我国目前的监管状态是注重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经营上的合规性,对金融机构经营中可能会出现的经营风险的监管不规范。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财务盈亏状况以及日常的业务运营缺乏相对应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监管更是缺乏。而且,我国采用行政手段较多,这种方式能够迅速平息风险,从而保持市场暂时稳定,但这很难触及根本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风险。 (三)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不健全 内控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最为直接的保障,也是金融机构和行业稳健运行的前提和基础。虽然,我国建立了一套金融机构基本的内控制度,行业自律是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它是一种自我管理方式,配合政府共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但实际的操作中,这套制度因流于形式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至于风险防范更是形同虚设。当前,我国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在金融监管领域中,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美国监管制度的改革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20XX年7月15日,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即《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这是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中取得的最为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一)加大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保护消费者是最为基本的价值原则。由于信

美国次贷危机给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摘要:美国“次贷危机”从2007年春季爆发开始,已逐步发展成为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和国家的金融风暴。为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提供了反面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引起人们对我国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潜在风险的高度关注。对它进行深刻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依次分析讲述了引发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以及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和我国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金融监管的力度。 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风险;金融监管;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subprime crisis)又称次级房贷危机,也译为次债危机。它是指一场发生在美国,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的金融风暴。它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美国“次贷危机”是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的。2007年8月开始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次贷危机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个热点问题。 美国因次贷问题而引发的华尔街金融成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发生在华尔街的金融危机不仅重创了美国脆弱的经济,引起美国股市崩盘,也给出其它国家经济带来极大危害。中国会不会重蹈美国次贷危机之覆辙?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场金融危机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一、美国次贷危机形成的原因 (一)刺激经济的超宽松环境埋下了隐患 2007年4月2日,美国第二大次级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破产,标志美国次贷危机大爆发。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源头是其前期宽松的货币政策。在新经济泡沫破裂和“9.11”事件后,为避免经济衰退,刺激经济发展,美国政府采取压低银行利率的措施鼓励投资和消费。从2000年到2004年,美联储连续降息,联邦基金利率从6.5%一路降到1%,贷款买房又无需担保、无需首付,且房价一路盘升,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这也成就了格林斯潘时代晚期的经济繁荣。 (二)以房产作抵押是造成风险的关键 美国次贷的消费者以房产作抵押,房产的价格决定了抵押品的价值。如果房价一

欧洲金融危机·创新·监管

欧洲金融危机·创 新·监管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欧洲金融:创新·危机·监管 杜莉①张鑫②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商学院长春 130012)内容提要:金融创新、金融风险或危机与金融监管三者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风险和危机的防范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金融监管的强化。欧洲金融的创新与监管一直有自己的特征。总体上看,欧洲金融监管对其金融风险控制能力较强,但全球性金融危机仍然暴露出弱点和不足。本文从金融创新理论和欧洲金融创新历程的梳理入手,对其金融监管以及欧洲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措施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借鉴其经验和教训提出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建议和思路。 关键词:欧洲金融危机创新监管 一、20世界60年代以来欧洲主要国家的金融创新 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欧洲美元市场是欧洲金融创新的高潮。此期间,欧洲债券市场的浮动利率票据(FRNs)、票据发行便利(NIFs)、欧洲商业票据(ECP)、欧洲中期票据(EMTNs)等创新型金融产品应运而生。③ (一)英国在金融市场、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上的创新 英国的金融创新从80年代开始迅猛发展。1978年,英国的伦敦证券交易所引入了股票期权的交易业务;1984年,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 ①作者简介:杜莉,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金融学。 ②张鑫,吉林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金融学。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评析”(2009JJD790016)。 ③应展宇.变革中的欧洲金融体系:1980-2000[J].世界经济,2005(7).

2020年(金融保险)金融监管案例分析

(金融保险)金融监管案例 分析

金融监管案例分析 案例1 【案例名称】英国成立金融服务管理局 【案例适用】混业运营和金融监管发展趋势 【案例来源】根据孙平:《英国的单壹监管体制及其启示》,《中国金融》2000年第3期;中国银行伦敦分行:《现代金融混业监管的最新模式》,《国际金融研究》2002年第1期等报刊资料整理编写 【案例内容】 英国金融服务业非常发达,从业人员有100多万,产值约占GDP的7%,同比高于美国、德国、日本的有关比例④。1998年6月1日之前英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1997年,英国工党政府上台后不久,宣布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决定把包括英格兰银行在内的原9个政府管理机构的金融监管职能,集中由壹家新成立的机构——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FSA)承担,统壹负责对英国的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全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FSA下设金融监管部、审批执法及消费者部、行政部和管理部。金融监管部负责对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以及对养老金的监管;审批执法及消费者部负责审批各类金融机构的申请,起草金融监管标准和法规且推广执行,负责客户调查且受理客户投诉,对消费者进行金融知识教育,打击金融犯罪等;行政部和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内部审计、内部财务、信息系统、大宗采购和日常办公管理。英国的此项改革在国际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按照金融服务局改革方案,金融服务局将兼具以下机构在监管和注册方面的职能,包括:(1)建筑协会管委会——建筑协会;(2)互助协会委员会——互助协会;(3)贸易产业部保险委员会——保险;(4)投资管理监管委员会——投资管理;(5)私人(个人)投资机构零售投资业务;(6)互助协会的注册机构——信用联合会的监管(包括对建筑协会、互助协会、产业协会,

2020年(金融保险)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综述

(金融保险)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综述

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综述 这场源于美国次贷危机、波及全球、至今余威尚存的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发达经济体主要金融机构业务模式、发展战略方面存在的根本性缺陷,以及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危机以来,按照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确定的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在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主导下全球主要经济体系携手共建金融监管新框架,力图通过严格审慎的监管打破金融危机的厄运循环,防止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再次爆发。 壹、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和主要内容 (壹)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目标 本轮危机以来,二十国集团(G20)取代七国集团(G7)成为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的最重要平台,G20领导人系列峰会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目标和时间表,定期审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展,且确定国际金融改革的最终方案。 2008年11月15日G20华盛顿峰会通过了加强金融监管的行动方案和原则,包括提高透明度度和问责制、强化审慎监管、提升金融市场的诚信和改进金融监管国际合作。2009年4月2日G2O伦敦峰会提出,建立强有力的、全球壹致的金融监管框架,主要包括:重新构建监管架构识别和应对宏观审慎风险;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纳入审慎监管范围;改进金融机构的薪酬机制;提高金融体系资本质量和数量,遏制杠杆率累积;改革国际会计规则,建立高质量的金融工具估值和准备金计提标准等。 2009年9月25日G20匹兹堡峰会进壹步指出,建立高质量的监管资本,缓解亲经济周期效应,2010年底完成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改革,主要经济体2011年底前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BaselII),且从2012年底开始实施新的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标准;实施FSB稳健薪酬机制的原则及其执行标准,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改进场外衍生品市场,2012年底前所有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合约通过中央交易对手清算;2010年底提出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道德风险的壹揽子方案。 2010年6月25日的G20多伦多峰会首次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四大支柱,壹是强大的监管制度,确保银行体系依靠自身力量能够应对大规模冲击,采用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强化对冲基金、外部评级机构和场外衍生品监管;二是有效的监督,强化监管当局的目标、能力和资源,以及尽早识别风险且采取干预措施的监管权力;三是风险处置和解决系统重要性机构问题的政策框架,包括有效的风险处置、强化的审慎监管工具和监管权力等;四是透明的国际评估和同行审议,各成员国必须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和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同行审议(peerreview),推进金融监管国际新标准的实施。

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揭露了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风险,对我国现阶段资产证券化进程有一定的启示作用,我国的政府和金融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规范资产证券化的发 展,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 标签:次贷危机;资产证券化;启示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的进程正在稳步进行中,通过美国的次贷危机,使我们更清楚的看清资产证券化所存在的风险,这对我国今后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贷款提供了新的思路,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提供了保障。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应当充分把握这一机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 1 美国次级贷款证券化的基本原理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机构(如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汇集成住房抵押贷款组合(即资产池,是拟证券化的标的),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V);特殊目的机构再将其购买到的住房抵押贷款组合,经过担保、保险和评级等形式的信用增强后,以抵押支持证券(MBS)(区别与ABS)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的融资过程。它主要的运行主体有:发起人(Originator?or?Sponsor) 、发行人(Issuer) 、服务人(Servicer) 、信用评级机构(Credit Rating?Agency) 、证券承销商(Securities?Underwriter) 、投资者 (Investor) 。 次级贷款证券化的基本原理:信用较低的人抵押房产,从次级放贷机构获得抵押贷款;放贷机构再将房屋抵押的债权出售给投资银行,用所得收益进行再贷款;投资银行则再将这些债权重新包装成债券在资本市场发行,获取高额回报。如果没有大银行的支持,抵押贷款机构将难以为继。如今,这个资金鏈条面临断裂的危险。放贷机构一旦收不回贷款,那么投资银行及其旗下在这一资金链运作的产品相应都受到连累。这便是美国次贷按危机的全球骨牌效应,多米诺骨牌:首先引发放贷机构收回房产→所有非政府债券资信下降→通过杠杆放大百倍对冲基金→日元瑞郎等套利交易砍仓→美及其它国家消费者信心受挫→套息交易 恐慌性结利。 2 我国资产证券化和美国资产证券化的比较

金融危机后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及中国的政策选择

《管理世界》(月刊) 2011年第4期 摘要:本文阐述了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提出中国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借鉴美、英、欧盟金融监管改革的新经验,在新形势下积极进行政策调整,重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框架,完善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加强跨境金融机构监管,增强政府处理金融危机的能力,积极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与合作,以保证中国的金融安全。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合作政策选择 美国金融危机给全球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带来严重影响。尤其美、英、欧盟金融业遭到重创,暴露出世界各国在金融监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金融监管缺失与低效。于是英国、欧盟和美国纷纷出台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并通过G20集团金融峰会,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以保证全球金融稳定与全球经济增长。因此,加强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 2009年7月,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彰显了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是(《银行家》,2009,第139~260页):1.全球银行业利润大幅下滑,发达国家银行业风险增大。由于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GDP增长从2007年的3.7%放缓至2008年的2.7%,使全球银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世界银行,2008,第5~11页)。全球1000家大银行利润总额,由2007年的7808亿美元下降到2008年的1150亿美元,下降了85.3%;一级资本回报率(ROC)由2007年的20%下降到2008年的2.69%,锐减了17.31个百分点,总资产回报率(ROA)由2007年的0.87%下降到2008年的0.12%,下降了0.75个百分点,均达到历史新低。 其中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巨额亏损使全球银行业利润大幅减少,金融风险增大。2008年,全球金融业亏损额为10407亿美元,而美国金融业亏损就占了全球金融业亏损的一半以上,为5826亿美元。2009年,虽然各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与政府救市使全球1000家大银行税前利润较2008年增加到4010亿美元,一级资本回报率(ROC)提高到8.2%,总资产回报率(ROA)提高到0.42%,但均未达到2007年水平。同时,从全球千家大银行亏损最多的前几家银行的主要排位看:2008年英国的苏格兰皇家银行亏损593亿美元排在第一位,2009年苏格兰皇家银行仍亏损43.66亿美元排在第八位;2008年美国的花旗集团亏损531亿美元排在第二位,2009年花旗集团仍亏损84.45亿美元排在第三位;2008年瑞士的瑞士信贷集团亏损140亿美元排在第六位,2009年瑞士信贷集团仍亏损24.92亿美元排在第十七位。因此,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利润巨亏,导致全球银行业利润大幅度下滑,全球金融风险增大(《银行家》,2010,第123~260页)。 2.全球银行业盈利向亚洲转移,中国银行业独树一帜。在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巨亏的同时,全球银行业盈利向亚洲转移。2008年中国银行业其税前利润为845亿美元,排在全球第一位。其中中国有5家银行进入全球千家大银行税前利润25强,并有3家银行进入全球前5位。从资本回报率来看,2008年进入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的中国银行业资本回报率为24.38%,远高于全球千家银行平均资本回报率21.69个百分点。 2009年中国银行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中国仍有5家银行进入全球千家大银行税前利润25强。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税前利润为244.94亿美元排在全球第一位,中国建设银行税前利润为203.16亿美元排在全球第二位,中国银行业总税前利润占全球千家大银行总税前利润的25.39%(《银行家》,2010,第123~260页)。因此,美国金融危机后中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水平在不断提高。 3.全球金融监管缺失与低效,跨境金融机构风险增大。美国金融危机给全球银行业造成的损失及带来的国际金融风险,暴露出世界各国在金融监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全球宏观审慎性监管薄弱。美国次贷危机爆发时,大多数国家还没有全面实施《巴塞尔新协议》。加拿大、中国香港和日本已于2007年开始推行内部评级高级法,大多数国家也于2008年1月开始推行内部评级高级法,而美国直到2009年中期才开始推行内部评级高级法,可见,美国金融监管滞后其银行业发展(国际清算银行,2008)。同时,美国等国监管部门没有考虑到大型、关联和高杠杆金融机构破产会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影响;美国也没有将监管部门统一,加强美联储金融稳定的职能作用,而是将金融监管职责人为分割,各司其责,没有很好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从而使金融监管出现漏洞和真空,宏观审慎性监管薄弱。另外,美国金融危机正好从实践检验了巴塞尔新协议中关于资本质量与证券化风险监管框架的有效性,但由于其存在顺周期资本监管问题,没有将一些复杂的证券化产品计入风险资本金计量方法中,也没有将资产负债表外产品向表内转移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必要的压力测试并进行有效的信息披露,使金融监管机构不能及时有效的作出金融风险预警,从而使国际金融风险增大,产生国际金融危机。 (2)微观金融监管缺失与低效。首先,美国过度创新金融衍生产品。美国金融衍生产品和结构性产品的规模发展迅速,远远超过了传统金融产品。由于现代金融衍生产品、投资银行及对冲基金等类似金融机构具有信息的不透明性、不对称性和交易的高杠杆性、高关联性特点,并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关联,会增大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不稳定性,并通过高杠杆率加速扩大金融风险,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新来源。2003~2007年,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规模扩张了15倍多,达到50万亿美元(王家强,2008)。同时,美国金融监管过松与缺失。过度金融创新使美国金融监管缺失,无论是国际金融风险预警框架,还是监管制度、 金融危机后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及中国的政策选择* 路妍 *本文得到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危机后的国际银行业竞争格局新变化与中国银行业发展战略选择”(10YJA790128)资助。课题主持人:路妍。 - -16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