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学论文
城市社会学论文15篇(国内城市社会学的论述)

城市社会学论文15篇国内城市社会学的论述城市社会学论文摘要:新城市社会学是都市研究的替代范式,其展现的社会空间转向是新城市社会学有别于“旧”城市社会学的重要维度。
城市空间能动地、全面地反映着资本、权力、财富、社会地位、利益等社会关系。
透过“社会空间转向”这一特定过程把握新城市社会学的社会空间研究史,城市空间不是片断式的社会图景再现,政府、阶层、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和角逐,使城市空间成为一个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过程推动下的动态发展过程。
关键词城市社会学论文城市社会学社会学论文社会城市社会学论文:国内城市社会学的论述大量中国社会学家把“社区研究”应用到中国本土社会的研究中去,取得了丰富的关于中国社会不同社区类型的研究成果。
在城市社会调查方面,大量的社会调查活动得以展开,开启了社会调查之风气。
20世纪初,大量外籍教师和教牧人员带领中国学生开展城市社会调查。
如1917年,上海沪江大学社会学系为配合教学创立了“沪东公社”,为杨浦树一带的工人提供社区服务并成为沪江大学师生的社会学试验区。
1914年北京青年会发起“关于北京302个人力车夫生活情形”的调查。
1918至1919年间,燕京大学的社会学系主任步济时和传教士甘博在北京进行了一项大规模调查研究。
1924年,教会学校齐鲁大学社会学系的中外教师带领学生对济南社会状况进行全方位调查,内容涉及城市管理与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些外籍教师和教牧人员所组织的城市社会调查对当时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带来了很大触动,引起了较大反响,社会调查风气盛行一时。
据当时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生统计,从1927年至1935年间,全国共有各类大小社会调查报告约9027件。
同一时期,中国的社会学家也关注城市社会问题,并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如沪江大学对广东凤凰村和沈家行的调查,李景汉对北京人力车夫生活费的调查。
调查成果有影响力的如李景汉的《北平郊外至乡村调查》、陶孟和的《北京生活费之分析》、杨西孟的《北平生活费指数》和《上海工人生活程度的一个研究》、林颂和的《塘沽工人调查》、施裕寿等人的《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等。
社会学视角下的城市发展与社会变革

社会学视角下的城市发展与社会变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成为了现代社会的核心。
在社会学中,城市被视为一种社会结构和空间组织形式,其发展和变迁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社会学的角度探讨城市发展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关系。
第一部分:城市发展的社会学视角城市发展不仅仅是城市规模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城市的社会与经济变迁。
社会学家德里克·萨维奇在其著作《突围与危机》中指出,城市的发展本质上是一种社会革命,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和社会结构。
一方面,城市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从农村迁徙到城市的人们改变了自己的职业和生活模式。
在城市,人们更加多样化和个体化,不再受制于传统社会关系。
这种个体主义的倾向,使得城市成为各种不同文化和价值观的交汇地。
就如同路易斯·沙尔斯在《游街》一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城市的街头巷尾是那些以不同肤色、语言和习俗为特征的人们,共同生活在一个相对开放的空间中。
另一方面,城市发展对社会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城市中的阶级和社会群体明显增多,社会分工和分层更加明确。
城市的产业结构提供了更多种类的职业和工作机会,使得社会结构更加多元化。
城市中的经济活动也为不同社会阶层提供了相互联系和交流的机会,加深了社会结构的复杂性。
因此,城市的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更关乎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社会关系的重塑。
第二部分:城市发展与社会变革的相互作用城市发展与社会变革是相互联系的。
城市发展推动了社会变革,而社会变革又进一步推动了城市的发展。
这种相互作用构成了城市与社会之间复杂的关系网络。
首先,城市发展推动了社会变革。
城市的规模扩大和人口密集使得社会关系的变革成为必然。
经济活动的提升和多样化加速了社会结构的变迁。
随着城市规模的增大,社会群体的数量和多样性也提高。
不同的社会群体之间的交流和冲突,推动了社会关系的调整和重构。
其次,社会变革进一步推动了城市的发展。
社会变革带来的经济和文化改革,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创新。
城市社会学研究对象与相邻学科关系论文

城市社会学研究对象与相邻学科关系论文城市社会学研究对象与相邻学科关系论文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城市发展的历史、现状进行研究,探索中国城市发展的未来,避免重复其他早发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所犯过的种种错误。
解决我们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突出的社会问题,使我国城市走上理性化发展的道路,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学界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城市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城市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城市,但城市是一个复杂的自然一经济一社会复合系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城市进行研究。
归纳起来,学术界大致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一)研究对象是城市生态系统。
这种观点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它强调城市是一个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自然一经济一社会一生态系统,是城市居民与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构成的综合体。
城市社会学着重研究城市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以及城市与周围环境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
(二)研究对象是城市社会问题。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城市社会问题,如人口膨胀、就业困难、住房拥挤、交通紧张、污染严重等。
这些社会问题的起因,有的是物质性的,即是因为物质条件缺乏造成的;有的是社会性的,即是由社会和人的行为引发的。
城市社会学要研究城市问题产生的原因、城市问题的表现以及解决办法。
(三)研究对象是城市化。
城市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转变为城市人口、农村区域逐渐演化为城市区域的过程。
整个世界都处于城市化的过程之中。
城市社会学要研究城市化的时空进程、城市化的形式、内容以及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并在对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城市化的比较中把握城市发展的规律。
(四)研究对象是城市生活方式。
美国社会学家沃思认为,城市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
城市社会学要研究城市生活方式的特点、城市生活方式的起源与变迁以及城市生活方式的传播与辐射。
(五)研究对象是城市社会关系。
城市社会关系是在城市生活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在城市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以及各种群体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城市规划中的社会学研究(精选多篇)

城市规划中的社会学研究(精选多篇)第一篇:城市规划中的社会学研究城市规划中的社会学研究摘要:本文旨在讨论城市社会学与城市规划之间如何相互适应及影响,通过分析历史进程与时代现状,针对城市规划具体工作的方向进行分析定位,对城市规划的社会学传统的充分认知基础上进行反思,将对社会需求与社会公正的关注纳入传统空间规,并赋予城市规划更为广泛的社会意义和政策内涵。
关键词:都市社会学社会问题城市规划一、都市社会学分类都市社会学经过长期发展,已经分化出许多不同的流派。
主要有:①都市化派。
该派认为,都市的主要特点在于角色分化、次属关系、价值观的世俗化以及规范秩序解体。
他们主要研究与农村生活方式相联系的社会机制如何被都市取代。
②亚社会派。
该派的基本观点是竞争,把人视为自然界的组成部分,认为人类在生物亚社会的压力和动力下被迫作出种种反应,人类行为就是这种亚社会压力和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
③生存学派。
该派主要研究居民如何组织自己以保证人类生存的需要。
他们认为,都市化是居民创造出来的,用以容纳大量居民的组织形式;都市化的进程直接取决于生存活动的分工程度,分工又取决于社会技术发展水平。
④经济学派。
该派主要从经济角度分析都市化和都市社会问题,认为都市化是市场和经济活动的重新组合,原来单一的第一产业逐渐派生出第二、第三产业;与此同时,整个社会,特别是都市的社会组织也随之变化。
⑤环境学派。
该派认为,都市表现了人类在生存斗争中的适应性,都市问题基本上是由于都市生活背离了人性的尺度和大自然环境,工业都市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都市污染正威胁人类生存。
他们主张彻底改造都市结构,以达到与自然和谐一致的目的,并且提出了许多都市规划和都市改造的意见。
⑥技术学派。
该派主要从技术角度研究都市位置、都市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都市人口和经济活动的空间模式。
他们往往忽视非技术因素对都市化的影响。
⑦价值学派。
该派强调非经济的、非技术的价值观对都市结构和土地使用模式的影响,认为社会文化制度对都市模式具有重要的作用,居民价值观和感情上的差别造成都市的差别。
城市化中的社会问题社会学探讨

城市化中的社会问题社会学探讨城市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将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城市化中的社会问题进行探讨。
一、城市人口膨胀城市化进程中,人口向城市集中,导致城市人口数量迅速增长。
城市人口的膨胀,一方面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许多问题。
首先,城市人口膨胀导致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住房紧张等问题,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其次,城市人口膨胀也加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给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二、社会分化加剧城市化进程中,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现象也在不断加剧。
一些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创业获得了财富和地位,但也有一些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适应城市生活,处于贫困和弱势地位。
这种社会分化的加剧,不仅影响着社会公正和公平,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社会公正和公平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社会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也需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三、城市社区建设滞后城市化进程中,社区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目前许多城市的社区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缺乏社区自治和民主管理的意识。
其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公共活动场所和设施。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影响着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自治能力,同时也需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四、农民工融入问题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是重要的参与群体。
然而,许多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首先,他们缺乏城市生活的技能和知识,难以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和节奏。
其次,他们面临着就业歧视和社会排斥等问题,难以融入城市社会。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农民工的生活质量,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城市社会学论文

城市和“城市化”赛跑摘要:中国作为一个大型的发展中国家,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里,一直奋起直追,想赶上发达国家的脚步。
城市化作为一个国家进步的标志,被大家重视,也是现在城市规划中不可忽略的一部分。
但是城市化水平给我们带来希望的同时,也给我们的城市带来了诸多问题和隐患。
城市的各方面能力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着严峻的考验。
我们的城市在与城市化赛跑的过程当中,仿佛越走越没力。
本文就在城市化进程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做出讨论,并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城市化发展中国家城乡一体化一、城市化城市化,或城镇化、都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具体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
大规模的城市化现象发端于工业革命。
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大规模的使用机器的生产活动,要求劳动要素的相对集中,再加上工业区域劳动市场价格的吸引作用,造成了农村人口向某些中心区域的迅速集中。
人群的集中也带来了市场活动、商业经营以及服务业的发展,人群集中本身也创造就业机会。
2011年12月,中国社会蓝皮书发布,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首次超过50%,标志着我国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
二、我国城市化进程与现状“发展中国家的特色,在那里大批农村住户向城市迁移,大家都挤在城市边缘,既无公共服务设施又无市政工程设施。
要处理这种情况远远超出了现行城市规划程序所可能做到的范畴。
目前能做到的不过是对这些自发的居住点提供一些最起码的公共服务。
公共卫生和住房方面的努力恰恰反而加剧了问题本身,更加鼓励了向城市迁移的势头。
”——《马丘比丘宪章》发表于1977年的《马丘比丘宪章》中提到了一般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问题,通过上面的这段话,我们可以对中国改革开放以前的城市化有直接的认识,显得杂乱无序,不但没有推动城市发展,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反而对城市造成巨大压力。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是走过一段弯路的,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立了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使得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更有甚者,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实行的是“反城市化”战略,也就是说,大规模地将城市人口迁往农村,比较典型的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市民返乡,干部下放等等。
城市社会学论文

城市社会学论文12级建筑一班12150240117李雪霏城市社会学论文摘要:本文详细的阐述了什么是城市社会学,什么是城市社会学的组成以及成好似社会学的发展阶段。
【关键词】:城市社会学理论城市社会学是探讨城市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社会管理和生活方式等问题的社会学分支学科。
都市社会学经过长期发展,已经分化出许多不同的流派。
城市社会学包括一下内容: 1.欧洲的传统城市社会学。
城市社会学主要理论流派-- 结构功能主义、冲突理论、交换理论、社会互动理论从现在的观点来看,滕尼斯、迪尔凯姆、齐美尔和韦伯的思想只是对他们所生活的时代的城市的反映,他们的思想也是比较幼稚的,有很多不尽合理的地方。
如滕尼斯的“通体社会”和“联组社会”的概念,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的概念都过于绝对化,城市远非他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欧洲传统城市社会学思想可以说只是城市社会学的启蒙思想,但他们的思想构成了传统城市社会学的核心和主要研究领域,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对城市社会学产生着重大的影响。
2.美国的传统城市社会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进入迅速工业化和城市高速发展时期,移民大量涌入。
随着城市的发展,同样出现了严重的城市问题,美国城市社会学应运而生。
新学派对生态学派进行了猛烈地抨击,认为生态学派提出的城市通过竞争与适应而自动达到社会平衡的观点无法解释欧美社会普遍出现的城市骚乱,城市社会并非日益整合、有序,而是阶级冲突和种族不平等日益严重。
他们主要研究资本主义的作用,财富的积累和权力的集中,社会阶级关系与国家管理职能等。
新学派可分为两个学派,即“新马克思主义学派”和“城市管理主义学派”。
前者包括第一是卡斯泰尔的集体消费,是指用结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分析城市社会。
他认为城市空间是社会结构的表现,社会结构式由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系统组成的,其中经济系统起决定作用。
第二是哈维的资本运动三级环程。
包括初级环程,即资本向产业的投入和向消费资料的利润型生产的投入;次级环程,即资本向城市基础设施和物质结构的投入;第三级环程,即资本向科教、卫生、福利事业等劳动力再生产的投入。
社会学视角下的城市研究 探索城市的生活方式

社会学视角下的城市研究探索城市的生活方式社会学视角下的城市研究:探索城市的生活方式城市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社会系统,汇集了各种不同的人群和文化。
作为人类社会的核心,城市不仅仅是一个居住地,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和文化载体。
社会学作为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的学科,对于探索城市的生活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社会学的视角,探讨城市的生活方式,以及城市中人与环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1. 城市的生活方式在城市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文化背景、社会地位、教育水平、经济状况等。
城市的生活方式独特而多样化,从工作到娱乐,从日常生活到社交活动,都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社会学家通过研究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可以了解他们的价值观、行为模式以及与城市环境的互动关系。
2. 城市人与环境的关系城市是由建筑、道路、绿地等各种元素构成的人工环境。
城市居民与这个环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社会学视角下的城市研究关注城市居民的行为、观念和态度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城市居民的消费习惯、能源利用方式、垃圾处理等行为决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城市环境也对居民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互动产生影响。
例如,城市中的公共空间设计和交通系统布局,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社交活动和社区凝聚力。
3. 城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城市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互动是社会学视角下的重要研究对象。
城市作为一个多元、密集的人口聚集地,居民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相互作用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社会学家研究城市中的人际关系,可以关注社会网络、社会资本和社会地位等方面。
例如,通过研究家庭、邻里和职场关系,可以了解城市中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互动模式和相互依赖关系。
同时,城市中的社会互动也反映了社会不平等和社会团结的现象,通过研究这些现象可以揭示城市社会的结构和变迁。
4. 城市的社会变迁和发展城市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不断推动着社会变迁和发展。
社会学家通过研究城市的社会结构、社会动态和社会变迁,可以揭示城市中的社会问题和社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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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会学论文院系:建筑工程学院专业:建筑学年级:2012级学号:***********姓名:从城市社会学角度浅析城市化背后的问题作者:刘佳年级:2012级建筑系一班学号:12150240106[摘要] 城市拆迁中的冲突现象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
在拆迁所形成的特定“场域”中,地方政府、开发商与被拆迁人等主要的三类利益主体是能动的“行动者”,已有的拆迁制度往往是他们为实现利益目标进行讨价还价的知识或策略,但制度并不完全限制他们的行动选择,拆迁制度的不断完善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拆迁中的矛盾和冲突。
诉求公平和正义原则,强化利益表达机制,可以减少拆迁冲突,并可降低其中潜在的社会代价。
参考文献:《城市社会学》《比较社会学》《城市与社会》《社会科学学报》[关键词] 城市建设;拆迁;利益主体;冲突;社会学城市化是指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市建设的速度之快、力度之强、规模之大,是所以人所罕见的。
最直观的感受是:一边是连片的摩天大厦拔地而起,另一边则不断出现一个个格外醒目的被画了圆圈的“拆”字。
就是这样一个“拆”字,街道更加宽了,广场更加大了,绿地更加多了,市容更加整洁了。
同时,被拆迁人只能远离原来出行、上学、就医等较方便的熟人社区,眼看一座座高档住宅小区或写字楼挺立在自己生活过的地方,望楼兴叹,曾经栖息的屋舍在脑海中留下了久久不能挥去的沉重记忆。
我国城市化加速发展中突出的社会现象-城市拆迁,城市拆迁产生的利益冲突也变成了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自1990年代以来,大规模城市扩张、旧城改造以及开发区建设,使房屋拆迁成为必然。
这一彰显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有时却变成了某些地方官员以赢利为目的并强制执行的“扰民工程”或借以捞取升迁资本的“政绩工程”,由此引发的利益冲突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
冲突主要发生在地方政府、拆迁人(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之间,焦点在于:一是强行拆迁,粗暴对待被拆迁户,使被拆迁人对房屋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受到剥夺;二是补偿安置不合理,社会保障缺位,被拆迁人因拆致贫,固有生活方式被打乱。
这里列出几个近年来因城市拆迁引发冲突的典型例子。
2003年8月22日,南京市39岁的被拆迁人翁彪在玄武区邓府巷拆迁指挥部办公室点燃自己浇满汽油的身体,造成一死七伤的惨剧。
2003年9月15日上午,安徽省青阳县农民朱正亮因拆迁补偿不合理,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前,往自己身上泼洒汽油后点燃,火虽当场被执勤民警扑灭,但人被烧成重伤。
①2004年5月,湖南省嘉禾县委、政府为进行珠泉商贸城开发,由县委书记亲自任拆迁总指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滥用行政权力、动用公检法等部门强制推进房屋拆迁,打出标语:“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
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
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
”②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多名拆迁户的家属被逮捕,并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
最后,由于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这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才被制止。
2004年5月,甘肃省清水县也发生一起类似嘉禾的地方政府强制拆迁事件,一位被拆迁人如是说:“民工们每揭一片瓦,就像在撕我的肉一样,我被数名警察架着不能动弹,大声哀求也无济于事。
”③这起强制拆迁事件最后受到“嘉禾拆迁事件”影响,才被制止。
据建设部统计, 2002年1月~7月,全国因房屋拆除引发的三级以上事故共5起,造成26人死亡, 16人受伤。
2002年1月~8月,建设部受理来信共4820件次,其中,涉及拆迁问题的占28%。
上访1730批次,其中反映拆迁问题的占70%。
在集体上访的123批次中,拆迁问题占83.7%。
另据国家信访局统计,截至2003年8月底,国家信访局接到关于拆迁纠纷的投诉信件共11,641封,比去年同期上升50%,上访人数5360人次,上升47%。
④从2004年始,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严禁强制或暴力拆迁,城市拆迁中利益冲突的激烈程度有所缓和,但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利益冲突的事实。
本文试就这种普遍现象从社会学视角作一分析。
“结构”解释:步入困境的理论趋向有关拆迁所引发的冲突问题早已受到学者的关注,研究文章犹如潮水般扑面而来。
但仔细品味以往有关拆迁研究的文章,学者普遍持一种“结构”解释的立场,即城市拆迁的利益冲突是由于现有制度、法规或政策不完善导致的,也就是说,已有城市拆迁的制度规范决定了利益主体的行为选择,不改进已有的城市拆迁的制度、法规或政策,这种冲突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社会问题将会旷日持久。
①由此出发,研究文章大多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完善这些制度规范上。
笔者认为,这种解释不是没有道理,它从一定意义上说明了拆迁冲突的缘由,研究者还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但从整体上看,这类研究往往政策性较浓,难从本真意义上解释“利益主体”真实的行动逻辑。
个体与社会、行动与结构的关系是社会学的核心问题之一,由此形成了社会学史上整体(实证)主义范式与个体(人文)主义范式之间长期争论不休的对立状态。
整体主义(结构解释)者从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开始,经过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的“社会事实”决定论,到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的“社会系统”决定论,达到了极致。
强调社会结构(包括实体结构、关系结构或规范结构)作为整体对个人及其行为决定性的制约作用,主张用客观的社会结构去解释个体行动的发生。
社会不能脱离个体存在,但社会也不能还原为个体。
一种社会现象只能通过另外一种社会现象解释,而不能用个体现象去解释,个人被淹没在社会结构中。
换言之,在整体主义者看来,既有的社会制度、社会规范等社会结构决定了行动者个体的行为选择。
就拆迁中的利益冲突而言,研究者大多认为,是现有的政策、法规等制度规范的不完善决定了在城市拆迁中的“利益主体”(地方政府、开发商、被拆迁者)发生冲突的行为选择,拆迁非利益主体能动的行为选择的过程。
那么,我们来审视一下有关折迁“制度”②的变迁脉络。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
”从此开始,我国政府对城市土地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制度,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私房主对其房屋所处土地只拥有“使用权”。
1988年,人大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即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市场上流通。
1990年国务院出台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24条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这就是说,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其使用权可以流转。
依据以上法规,我国城市建设中的拆迁之路开启了。
为了减少拆迁中的矛盾冲突,实现拆迁中的利益公平,尤其是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1991年3月22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部城市房屋拆迁的法规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国务院于2001年6月6日对这一《条例》进行了修改,并在《条例》中说明,各地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据此条例制定当地的拆迁管理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14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16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该法规还包括其他内容,这是我国目前针对城市房屋拆迁最重要的一部法规。
对被拆迁人房屋价格的评估是涉及如何补偿的核心问题。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建设部于2003年12月3日出台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明确了房屋评估的具体内容。
同时,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内容和程序,建设部又于2003年12月30日出台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显然,这两个法规是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重要补充。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原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2004年6月6日,针对地方政府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拆迁安置补偿不落实、滥用行政权力违规强制拆迁等现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任何制度都具有滞后性特点,在当时都会暴露出其不完备性,这是制度创新或变迁的主要动力。
从以上所述中可见,有关城市拆迁的法规或政策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其中的核心内容依旧是政府要“合法、公开、公平、公正拆迁,做好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和安置。
”但仔细观察一下城市拆迁的实际状况,利益冲突的强度虽有所减弱,但多为上级政府干预的结果,而有关拆迁制度的逐步完善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拆迁中的利益冲突现象。
简言之,制度的完善只是减少利益冲突的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整体主义(结构解释)者通过社会分析和社会决定论的方法揭示出个体身上的非自主的、被外部力量所决定的因素,无疑是个体观的一种深刻的洞见,有助于克服个体主义者在个体观上的唯意志主义和“社会化不足”的局限性。
但是,整体主义陷入另一个困难,即:如何判断个体的心理———人格结构中的被决定元素和非被决定元素之间的比例。
如果将个体的心理———人格因素统统都看成是被外部社会环境所决定的元素,即都是可以还原为外部社会所影响和决定的元素,那么,个人就成了毫无自主性、能动性和即兴发挥余地的、类似于机器人一样的东西,他的行动就取决于从外部输人的“指令”并按这些指令行事,尽管这个“输人”过程必须花费较长的时间(即社会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