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代保管办法
光伏电站代保管制度

光伏电站代保管制度一、设备代保管责任1.1 代保管人员需对代保管设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负责,确保代保管设备不受损坏、丢失或非法占用。
1.2 代保管人员应充分了解代保管设备的基本参数、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掌握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二、设备代保管流程2.1 光伏电站负责人需向代保管人员提交代保管设备的清单和相关资料,并明确代保管责任人。
2.2 代保管人员需对代保管设备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符合要求,并填写验收记录。
2.3 代保管人员需建立代保管设备台账,对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进行记录。
三、代保管设备维护保养3.1 代保管人员需定期对代保管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2 代保管人员需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代保管设备使用管理4.1 代保管人员需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确使用。
4.2 代保管人员需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使用中的问题。
五、代保管设备归还管理5.1 代保管人员在设备归还时需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符合归还要求,并填写验收记录。
5.2 代保管人员需对归还的设备进行清理、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六、代保管人员培训与资质6.1 代保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了解光伏电站设备和相关法律法规。
6.2 光伏电站负责人需定期组织代保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代保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七、代保管安全与风险控制7.1 代保管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代保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2 光伏电站负责人需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对代保管设备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八、代保管应急预案8.1 光伏电站负责人需制定代保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流程和应急措施。
8.2 代保管人员需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工程设备代保管制度

工程设备代保管制度工程设备代保管制度篇一随着我厂受电范围的不断扩大,近期筹建处安质部和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对已受电并移交代保管的配电室进行了几次检查,检查中发现在配电室安全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1、gis室在借用一把钥匙的情况下即可自由进入其他配电室;gis室外变电所围栏大门未加锁,人员可自由出入。
2、多门设置的配电室门钥匙数量较多,借用管理混乱,造成钥匙借出后配电室门未闭锁时无关人员私自进入易发生不安全事件,并且责任落实困难。
3、钥匙借用后未按《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归还或归还后未及时登记签名。
这些问题给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造成很大隐患,因此根据目前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对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以上问题制定以下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1、生产准备部应将gis室通往网控继电保护室的门及网控继电保护室至网控mcc室的门闭锁好,避免借用一把钥匙后可以自由进出其他配电室;gis 室外变电所围栏入口大门应加锁管理,出入也应履行钥匙借用手续。
2、生产准备部认真核查已实行代保管的配电室各门的钥匙数量,检查有无缺失,如有缺失的应立即换锁。
要求各配电室每个门只保留2把钥匙(大串钥匙除外),其他多余的钥匙一律收回统一保管,不允许再外借。
3、多门设置的配电室,原则上只允许一个门的钥匙可以外借,具体哪个门由生产准备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只有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才可借出其他门的钥匙,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原因。
4、借用钥匙的人员必须持有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且钥匙只能借给工作负责人,并按要求履行钥匙借用制度。
对无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情况下需要短时进入配电室时,必须由当值值班负责人许可,并指派当值值班人员陪同,离开配电室时由当值值班人员负责将门锁好后离开。
5、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成员工作时原则上只能通过确定的门进、出配电室,严禁在配电室内部私自打开配电室其他的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通过其他的门逃生。
工程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工程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设备代保管管理工作,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护设备安全,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或建筑施工现场中的工程设备代保管管理工作,是设备管理工作的依据和规范。
三、工程设备代保管管理的基本要求1.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要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执行。
2.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技术背景和操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各类设备。
3.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遵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养护和维修,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5.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使用寿命,对设备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设备,禁止私自借用设备或将设备用于其他用途。
7.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注意设备的安全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受损或人员受伤。
8.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四、设备代保管流程1. 设备调配:设备代保管人员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调配设备,确保设备的正确配备。
2. 设备验收: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在领用设备时,进行验收,确认设备数量和品质。
3. 设备登记: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对设备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领用日期等信息。
4. 设备存放: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将设备存放在指定的地点,确保设备清洁、完好。
5. 设备使用:设备代保管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设备,如有特殊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6. 设备养护:设备代保管人员应按照设备养护手册对设备进行定期养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7. 设备维修:设备代保管人员发现设备有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主管部门安排维修。
8. 设备处置:设备代保管人员在设备报废或不再使用时,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设备处置手续。
五、设备代保管责任1.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的设备负有责任,如发生设备损坏或丢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范文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设备的管理,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使用寿命,并最大限度地防止设备的丢失、损坏和浪费,制定本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各部门及其下设机构的设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办公家具等。
三、设备代保管的基本原则1. 设备代保管管理应实行经费分区负责制,各部门应对自己的设备承担相应责任,并建立设备台账,定期进行盘点。
2. 设备代保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设备管理职责,做到妥善保存、操纵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
3. 设备代保管人员要按照设备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不得将设备用于非正常工作或私自外借、转让、买卖等行为。
4. 设备代保管人员要加强设备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设备不受损坏或被盗的风险。
四、设备代保管的权限和责任1.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新等工作。
2.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做好设备的防潮、防尘、防腐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3.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建立设备使用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维修记录和报废记录等,做到备案齐全、完整可查。
4.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定期向上级汇报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提出设备的更新、维修、报废等建议。
五、设备代保管的管理办法1. 设备台账管理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购置日期、厂家、保质期、保管人、使用部门等信息,并定期进行设备盘点。
2. 设备进出管理设备代保管人员负责设备进库和出库的管理。
设备进库时,需填写设备登记表,包括设备的名称、数量、型号、厂家、购置日期等信息,并由设备代保管人员和申领人签字确认。
设备出库时,需填写设备领用单,设备代保管人员和领用人均需签字确认。
3. 设备使用管理设备使用人员在领用设备时,需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设备代保管办法

启动调试期间设备代保管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使分步试运及整体启动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运行,使操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机组调试试运阶段参建单位多、试运设备多、人员复杂的情况,在机组启动、调试工作中实施设备代保管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倒送电所到达的区域(配电室)和系统及已经调试正常的设备。
3.本办法主要规定了设备代保管的条件、代保管阶段的工作范围及职责,管理及运做程序。
代保管单位在代保管阶段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具体落实到人和设备,确保圆满完成日常维护及运行保管工作。
二.代保管条件1.代保管设备或系统的环境照明、卫生、防火、防盗等设施应齐全可用。
2.土建、安装工作已按设计要求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
3.调试工作全部结束,主要保护能可靠投入,设备系统基本满足设计要求。
4.对超出设计范畴要修改、增加项目的提出、决策落实工作,将按兆光公司的要求以变更设计的办法来实施。
三.代保管单位的责任1.在试运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备系统操作上受调试试运组指挥,对代保管阶段设备系统的操作和检查负责。
2.负责制定并执行设备代保管期间的管理制度、“两票三制”、“防误措施”、“缺陷管理”等制度。
运行人员对电气设备系统的操作应履行操作票制度。
3.负责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和化验工作(不包括材料、备品备件的更换费用)。
运行人员应按照运行规程、运行管理制度在调试试运组的指挥下进行设备系统的检查和操作。
4.负责代保管设备或系统日常卫生、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的管理;负责设备定期巡检、定期试验、定期加油等工作,并作好记录。
5.运行人员负责统计整理设备缺陷,发现缺陷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由施工单位负责消缺。
6.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和组织事故处理工作,发现问题时应先请委托保管单位共同检查(事故可能扩大或造成设备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按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委托保管单位和试运指挥部)分清责任,并作好记录。
四.委托代保管单位的责任1.负责代保管期间日常缺陷处理,备品备件的更换、事故抢修等维护工作。
火电机组设备代保管规定和要求ppt课件

设备代保管
四、代保管各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统的移交检查及确认
2.2 负责对代保管的设备及系统进行运行操作 及管理,其运行操作及管理应按相关的运行规 程及管理制度进行。做好各项记录,并对误操 作和监护失职负责。
2.3 负责按规程处理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异常 和事故,并做好记录,提出异常运行或事故报 告。
6、试运指挥部特殊要求的区域或设备。
设备代保管
一、代保管的基本条件
7、被代管的设备(系统)应便于代管单位单独进 行管理,凡能关门上锁的场所,应关门上锁,并 移交全部钥匙(不少于三片钥匙)。
委托代管的设备(系统)与仍在施工或调试的设 备系统应有明确的分界线,并已作好切实可靠的 安全技术隔离措施。对设备系统采取防暑防寒防 冻措施和其它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设备代保管
四、代保管各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2、运行单位
2.4 负责许可代保管设备及系统工作票。 2.5 负责监督、检查设备代保管工作各方职责履行
情况。 2.6负责室内可封闭的区域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相
关设施的照管。 2.7协助消除非施工和调试单位原因造成的代保管
设备及系统的缺陷。
设备代保管
四、代保管各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设备代保管
一、代保管的基本条件
3、 已完成分部试运,并经工程公司阿特拉斯项目 部、施工、调试等单位验收合格、签证。
4、施工、调试单位已向阿特拉斯电厂提供了与代 保管系统设备有关的安装施工、调试试运等资料 并进行了技术交底,能满足运行维护的需要。
5、施工单位已向阿特拉斯电厂提供了随机易损备 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5、工作许可人由运行部门提出并考试合格,以书 面文件上报试运指挥部批准予以公布。
6、上述发生的工作票许可工作,由运行部门运行 人员按《工作票管理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
物料管理-设备代储管理规定
XX组合接收机代储管理规定一、管理人员要求1、XX公司负责代储设备保管的部门(物料部)应指定专人进行设备的管理,且当该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委托方。
2、该人员要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经带班培训合格、已转正的正式员工,学历要求中专或以上。
二、与甲方定期沟通1、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异常、更新或维护保养等情况,应进行登记并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及时通过营销人员向用户报告或反馈。
2、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管理人员要形成书面的《代储物资储备和轮换更新情况报表》,向甲方报告。
3、在每年的最后一个月初,应形成《代储物资储备和轮换更新情况报告》一份,向甲方报告。
三、存储场地的要求1、代储设备要求储存在公司专门存放电子产品的成品仓库,不与有毒、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资存放在一起,避免雨水浸泡和阳光长期直射,并与公司其他成品做适当的区分和标识。
2、仓库温湿度控制按Ⅲ类偏上条件执行,温度控制在0℃~38℃,相对湿度控制在10%至80%。
四、定期维护保养1、代储设备按照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进行轮换更新。
2、物料部应每月对代储设备进行检视,确保存储设备的环境适宜,设备外观完好。
每年应形成《代储物资储备和轮换更新情况报告》向甲方报告。
3、对储存期限超二年或以上的设备,可由XX公司集团物料部列表提出,由市场部门与第 1 页共 2 页甲方沟通是否拆箱、出库,作维护保养工作。
需要维护保养的,由物料部组织按成品复验流程执行。
五、登记制度1、仓管员应设立代储设备交接登记表和专用账本。
做好设备进出库记录,以及设备轮换和维护保养情况的记录。
2、做好代储设备的标识、日常环境温湿度控制、检查与登记。
XX公司二〇二二年三月六日第 2 页共 2 页。
设备代保管管理办法
设备代保管管理规定现行版本: A控制性质:受控号:目录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职责 (1)4 内容 (1)5 检验与评价 (3)1 目的总承包商委托分包商对总承包商采购的设备及材料进行代保管。
为了规范代保管方与委托方的工作范围与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X工程,总承包商不单独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储存仓库或露天棚库、露天货场,由代保管单位建库及设备材料堆场,对总承包商采购的设备及材料进行代管工作。
3 职责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总承包商物资管理、代保管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协助做好设备代保管工作。
代保管方有责任为总承包商对代保管的设备、材料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接货、验收、入库、出库工作,有责任为总承包商提供满足设备、材料要求的储存条件,并负责定期进行的盘库工作。
4 内容4.1 总则4.1.1为确保代保管方的保管条件、接货及检验、出入库管理、定期核查等规章制度满足委托方的要求,加强设备代保管的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理顺关系和明确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4.1.2设备及材料代保管期限:自施工合同生效开始,到所有机组正式移交试生产,剩余设备、材料移交业主接受或调拨走为止。
4.2 代保管基本条件4.2.1凡属甲供设备及材料,在到达现场前,由总承包商物资管理部提前通知代保管单位,明确设备或材料的名称、数量,代保管方按照《现场设备储存及管理程序》的要求,安排进场路线、卸车的人力、机具及货物的储存地。
4.2.2凡属甲供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代保管方组织总承包商物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分包商、监理单位共同开箱验收合格,办完验收签证手续后,由代保管方物资管理部办理设备、材料入库手续。
4.2.3属于施工急需的设备、材料,在由代保管方物资管理部组织总承包商物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分包商、监理单位共同开箱验收合格,办完验收签证手续后,急需施工的设备、材料由分包商办理领用手续,可直接从验收场所将设备、材料运走,但代保管方的库管员应对领用的设备、材料进行信息录入,并补办出库手续。
2010.1.20设备代保管管理规定
设备代保管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描述了机组试运过程中设备代保管工作的必备条件、交接检验手续、代保管工作中各承包商、运行部门应做的工作等事项。
本程序适用于上海吴泾热电厂改造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电建[1996]1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3 职责3.1 筹建处工程部负责设备代保管工作的归口管理。
3.2 监理承包商负责设备代保管的组织工作,对设备代保管工作中相关单位的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协调处理代保管工作中各方关系。
4管理要求4.1 设备代保管的范围及条件4.1.1按制造厂或设计院施工安装图纸的要求完成了全部的设备安装工作,经各级质量验收合格,单机或分系统试转调试合格、设备及系统编号标识清楚的工程项目。
4.1.1.1己通过验收的单体或单位工程项目。
4.1.1.2能独立运行的设备及系统,且运行人员已到位,并能进行正常管理的项目。
4.1.1.3根据工程现场需要连续值班监管或进行操作运行的系统或设备。
4.1.2试运指挥部要求进行代保管的项目。
4.2 设备代保管的交接4.2.1 具备设备代保管条件的项目由施工责任单位填报《设备代保管签证书》,随附相关的验收、评定、试运调试记录等文件提交监理审核。
4.2.2 《设备代保管签证书》上必须列清需代保管的项目内容、界限,遗留问题及尾工等。
4.2.3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复验、认可、签字,最终由试运指挥部批准。
4.2.4 运行单位按照批准的《设备代保管签证书》所列设备、系统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按要求的日期开始进行设备代保管工作。
4.3 设备代保管中相关各部门需做的工作4.3.1 试运指挥部4.3.1.1 履行对“设备代保管申请”的批准签证手续。
4.3.1.2 协调、处理代保管设备及系统涉及的各单位、部门工作界限的问题。
4.3.1.3 对设备代保管过程产生有争议的问题做最终裁决。
4.3.1.4 对代保管设备、系统重大操作、修改、变更的审批。
设备代保管管理办法
代保管管理办法为了保证xxxxxxxxx项目机组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便于在试运行期间做好已运行设备、系统的代保管和维护工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现对孟加拉巴瑞萨项目调试期间已安装并经调试的设备、系统的代保管事宜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1、组织机构1.1组长:1.2副组长:1.3成员:2、职责2.1组长负责对代保管区域的认定工作。
2.2副组长负责代保管期间的管理和日常沟通工作。
2.3成员负责代保管区域的设备、设施的检查、操作以及代保管前的检查验收工作。
二、代保管范围及期限1.委托代管范围:由业主方、建设方、调试、运维四方确认代保管范围。
2.代管期限:已代保管委托移交之日起至机组整组试运合格移交为止。
三、责任划分1、对于进入调试期间(代保管前)的建构筑物,由安装单位负责建构筑物房间的钥匙管理,需进入时遵照安装单位的管理规定。
2、无论在代保管前还是代保管后,各施工单位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总包方要求的所有消缺工作,包括施工缺陷、施工尾工、设备缺陷及整个调试阶段的产生的其他缺陷。
3、对于满足“代管范围及期限”建构筑物,在代保管后由运维单位进行建构筑物房间钥匙保管(xx公司移交全部房间钥匙)和设备运行管理,并做好日常运行、检查管理记录并负责对代保管的设备及系统按正式运行的设备及系统进行管理,根据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制度进行运行操作,并对误操作和监护失职承担责任,如因违反已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造成的后果,由违反人员的单位自行承担。
对于其他单位需要进入作业的,应向运维单位办理作业票。
4、代保管后由运维单位负责按操作规程处理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异常情况和事故,并做好异常和事故分析,提出异常运行或事故报告并提交巴瑞萨发电公司,重大问题由巴瑞萨发电公司进行分析。
运维项目部责提交并列出更换清单及定期工作清单。
5、安装单位负责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检修、消缺,参与事故处理,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负责代保管设备、系统的完善和维护,消除安装的所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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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调试期间设备代保管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使分步试运及整体启动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运行,使操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机组调试试运阶段参建单位多、试运设备多、人员复杂的情况,在机组启动、调试工作中实施设备代保管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倒送电所到达的区域(配电室)和系统及已经调试正常的设备。
3.本办法主要规定了设备代保管的条件、代保管阶段的工作范围及职责,管理及运做程序。
代保管单位在代保管阶段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具体落实到人和设备,确保圆满完成日常维护及运行保管工作。
二.代保管条件
1.代保管设备或系统的环境照明、卫生、防火、防盗等设施应齐全可用。
2.土建、安装工作已按设计要求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
3.调试工作全部结束,主要保护能可靠投入,设备系统基本满足设计要求。
4.对超出设计范畴要修改、增加项目的提出、决策落实工作,将按兆光公司的要求以变更设计的办法来实施。
三.代保管单位的责任
1.在试运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备系统操作上受调试试运组指挥,对代保管阶段设备系统的操作和检查负责。
2.负责制定并执行设备代保管期间的管理制度、“两票三制”、“防误措施”、“缺陷管理”等制度。
运行人员对电气设备系统的操作应履行操作票制度。
3.负责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和化验工作(不包括材料、备品备件的更换费
用)。
运行人员应按照运行规程、运行管理制度在调试试运组的指挥下进行设备系统的检查和操作。
4.负责代保管设备或系统日常卫生、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的管理;负责设备定期巡检、定期试验、定期加油等工作,并作好记录。
5.运行人员负责统计整理设备缺陷,发现缺陷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由施工单位负责消缺。
6.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和组织事故处理工作,发现问题时应先请委托保管单位共同检查(事故可能扩大或造成设备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按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委托保管单位和试运指挥部)分清责任,并作好记录。
四.委托代保管单位的责任
1.负责代保管期间日常缺陷处理,备品备件的更换、事故抢修等维护工作。
2.负责临时系统安装调试及设计变更项目的实施及实施方案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3.负责向代保管方详细介绍有关注意事项和操作调整步骤,并进行技术交底。
4.尾工处理完善工作。
5.承担试运指挥部安排的对代保管项目的其它工作。
五.设备代保管申请及审批程序
程序为: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试运验收组设备验收→试运总指挥批准→办理设备代保管协议→委托单位向代保管单位交底→代保管单位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