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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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0年度集团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为激励和调动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沟通和协作,充分体现部门工作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1.考核原则
1.1体现考核的导向性,保证年度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1.2体现考核激励性,赏罚分明,真正起到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1.3体现考核的真实性,防止出现做假现象;
1.4体现考核的客观、公平性。
2.考核对象
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包括集团办公室、纪检督查室、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部、总工办、经营管理部、收费管理中心、财务部、审计部、采购中心、党群部、团委和项目管理部。
3.组织领导
在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集团公司考核办公室根据考核需要,抽调集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集团本部各部门的考核工作。集团办公室、纪检督查室、党群部、经营管理部安
排人员参加考核工作。
4.考核内容
《集团公司2010年绩效考核分配办法》中涉及职能部门的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工作目标、工作业绩评价和共性目标三部分内容,详见考核细则附表。
5.考核方法
按照考核内容,考核分为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年终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部门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结合平时检查情况,由考核组进行打分。考核按100分制计算,按考核内容所占的权重转化合并得到。
5.1共性目标考核:以平时检查情况为主,根据纪检督查室、办公室、党群部、收费中心等部门平时记录,纳入年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计算考核得分,按所占权重转化为可比量化分值。
5.2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由集团公司考核小组对照2010年业务工作目标任务表,逐项落实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结果计算考核得分,按所占权重转化为可比量化分值。
5.3工作业绩考核:由集团公司领导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口部门和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被考核部门)对集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团队建设、服务意识、综合能力等给予评价,对评价结果按所占权重转化为该项目最终考核得分。
5.4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对集团公司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经集团纪检督查室督查,未能按时、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经集团考核领导小
组确认,在考核总得分的基础上扣减0-2分。
6.考核结果
6.1考核结果的计算:
年度考核成绩=共性目标考核成绩×20%+业务工作考核成绩×50%+工作业绩评价考核成绩×30%。
工作业绩评价考核成绩=集团领导考评分的平均分值×40%+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互评的平均分值×30%+基层单位考评分的平均分值×30%。
6.2考核结果的运用
6.2.1各部门考核成绩将按照《集团公司2010年绩效考核分配办法》中的规定兑现年终绩效工资。
6.2.2各部门考核成绩将作为年终“先进集体”的评选标准之一。
附:1、《2010年度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业务工作目标任务》
2、《2010年度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共性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3、《2010年度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工作效能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