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工作面防突措施
防突措施钻孔施工管理规定

防突措施钻孔施工管理规定一、区域防突措施钻孔区域防突措施钻孔包括穿层、顺层预抽瓦斯钻孔、控制钻孔、超前探测钻孔、测压钻孔等,由抽采队或探注队负责施工。
1、掘进工作面打钻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将打钻地点附近浮煤(碴)清净,保证巷道高度达到设计要求,支护牢固完好,并按规定将篦子打好打牢,顶空时必须先处理后再打篦子。
否则,影响正常打钻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2、措施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电缆、风、水管路接到位(打钻位置附近不超过10m,岩巷不超过20m),满足正常打钻需要,否则,影响正常打钻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由施工单位负责挖好泵坑,安装排水泵交抽采队使用和管理,保证打钻排水系统畅通。
3、钻机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钻机工作原理,熟悉操作程序,持证上岗。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4、钻机必须固定牢靠,点杆打牢背实,确保钻机运行稳定,新稳钻机在运行10分钟后,必须再次检查钻机点杆是否松动,防止钻杆折断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确保打钻安全。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对打钻负责人罚款50元。
5、打钻用风不得拆除压风自救专用风管,造成压风自救无风,不得损坏压风自救装置。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6、打钻地点附近(不超过10m)必须安装电话,以便于联系。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7、打钻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参数进行施工。
否则,钻孔按报废钻孔处理,并对抽采队罚款200元,对打钻负责人罚款50元。
8、卸钻杆时严禁用锤、管子钳等击打钻杆,所有卸下的钻杆要清理干净,上架码放整齐。
否则,对打钻负责人罚款30元。
9、打钻过程中,要保持施工地点和钻机整洁卫生,风排粉时必须规范使用捕尘器,打钻用水要归槽,搞好文明生产。
否则,对抽采队罚款100元,打钻负责人罚款30元。
10、在解体搬运钻机时,要严格按要求进行作业,轻拿轻放,防止撞击、翻倒、损坏钻机零部件,保护好液压元件和管路,以防止煤粉堵塞。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一、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工作面预测)是预测工作面煤体的突出危险性,包括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等。
工作面预测应当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行。
采掘工作面经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未进行工作面预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
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当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当需要测定瓦斯压力时,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定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定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也可用物探等手段探测煤层的层位、赋存形态和底(顶)板岩石致密性等情况。
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工作面防突措施范文

工作面防突措施范文首先,通风措施是工作面防突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工作面上,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可以维持矿井内氧气浓度的正常水平,并将瓦斯、煤尘等有害物质排出。
在设计通风系统时,应充分考虑工作面的长度、宽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风机类型和数量,并配置适当的井口、回风巷道等结构,保证矿井内环境的长期稳定。
其次,瓦斯防治是工作面防突措施的重点。
在工作面上产生的瓦斯,如果不能及时排放和洁净,将会成为导致矿山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是十分必要的:1.瓦斯抽放措施:通过在工作面上设置抽放井,将工作面产生的瓦斯抽放到井下或地面,避免瓦斯的积聚和爆炸。
2.安全钻孔:在工作面周围或关键位置设置安全钻孔,用于排放和消灭瓦斯。
安全钻孔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3.采用瓦斯抽放综合措施:如提高工作面的开采率、改进回风巷道等,以增加瓦斯抽放的效果。
此外,煤尘防治也是工作面防突的重要措施。
工作面上产生的煤尘是另一个重要的爆炸和窒息因素。
为了有效防治煤尘,应采取以下措施:1.煤尘湿化措施:通过增加湿度或喷淋水雾的方式,减少煤尘的飞扬和浓度,提高矿井内空气的洁净度。
2.煤尘抑制措施:合理布置和清理工作面上的设备和矿石,减少煤尘的产生和积聚。
3.煤尘收集和处理:设置合适的收尘装置或设备,将工作面上产生的煤尘及时排放和处理,避免煤尘积聚和燃烧。
安全监测也是工作面防突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实时监测,可以及时掌握瓦斯、煤尘等危险因素的浓度和变化趋势,并进行及时预警和处理。
通常采用的安全监测设备有瓦斯和煤尘测量仪、氧气浓度监测仪、温度和湿度检测仪等,这些设备能够实时反馈工作面环境的安全状况,保障矿工的安全。
最后,应急处置是工作面防突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及时而有效的应急处理将对挽救矿工生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时,应急联络部门需与工作面进行实时通信,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确保矿工的安全。
XXX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

ⅢXXXX工作面综合防突安全技术措施为了保障ⅢXXXX工作面构造探巷的安全掘进,防止巷道掘进期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特制定ⅢXXXX工作面构造探巷综合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本措施适用于ⅢXXXX工作面构造探巷掘进期间的防突管理,如掘进过程中揭露构造,需补充构造措施中的防突内容。
一、巷道基本情况(一)地面相对位置ⅢXXXX工作面构造探巷对应地面位置β*¥。
(二)井下位置及四邻采掘情况北部为XX,西部为ⅢXXXXXX,东部为ⅢXXXXXX,南部为ⅢXXXXXX。
(三)巷道设计ⅢXXXX工作面构造探巷沿3#煤层顶板掘进,ⅢXXXX工作面构造探巷施工断面为5.0m(宽)×3.2m(高)。
ⅢXXXX工作面构造探巷:设计长度约为300.867m。
(四)煤层及顶底板岩性情况煤层黑色,块状,玻璃光泽,以亮煤为主,偶见丝炭,光亮型煤,内生裂隙发育,参差状断口,夹矸为炭质泥岩及泥岩。
(五)地质构造及地面井情况根据三维地震资料分析,巷道掘进过程中可能受构造影响。
(六)通风系统通风方式:ⅢXXXX工作面构造探巷采用压入式通风。
局部通风机安设在ⅢXXXX巷处,距巷口约XXm处。
功率XXXXkw,且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
风机型号均为XXXXX型XXXXkW压入式风机,额定风量为:XXX m³/min。
风筒规格为Φ1.0m×10m(或5 m)胶质风筒、Φ1.0m×5m胶质硬风筒。
二、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1)预测方法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2)预测钻孔布置及施工要求1)施工方法使用配套风钻和螺旋麻花钻杆进行干式打眼(钻杆直径为Ф39mm,钻头直径为Ф42mm),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向前方煤体施工直径Ф42mm、孔深为10m的预测钻孔。
2)钻孔布置a、当工作面前方为有顺层钻孔掩护过的巷道且瓦斯含量W<10m3/t,且掘进工作面沿顶板掘进时,工作面预测钻孔至少施工8个,覆盖巷道两侧轮廓线外2-4m范围,其中7个孔为常规孔,1个为机动孔(机动孔由防突员根据软煤分布或异常钻孔进行现场指定)。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1. 岗前准备:每日开始工作前,工作面负责人应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作面无安全隐患。
2. 通风管理:保证工作面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持足够的氧气供应,并及时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3. 瓦斯检测:在开采过程中,定期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测,确保瓦斯浓度符合安全标准。
一旦发现瓦斯超标,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紧急措施排除瓦斯。
4. 灭火管理:保持火源与易燃物的安全距离,设置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灭火。
5. 安全通道:设置工作面的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方便应急情况下的撤离。
6. 防护设施:工作面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鞋、防尘面具等。
7. 交通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闯入工作面,确保工作面的交通秩序。
8. 作业规范:工作面人员应按照相关作业规范进行工作,不得违章操作或使用不合格设备。
9.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突发情况应对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工作面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10.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工作面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以上是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的一些基本制度,具体的管理措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一、对局部防突措施的再认识防止突出措施一般分为两类:区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的目的是消除煤层某一较大区域(如一个采空区)的突出危险性,其优点是在突出煤层开采前,预先采取防突措施。
该措施施工与突出危险区的采掘作业互不干扰,且防突效果优于局部措施,应优先选用。
局部防突措施的作用在于使工作面前方小范围煤体失去突出危险性,仅在预测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用,属于这类措施的局部预抽瓦斯、超前卸压排放瓦斯钻孔等。
实际上,局部防突措施对于每个突出矿井而言都是不可少的。
如对于主要运输巷布置在底板岩石中的矿井,为了开采上保护层,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就要用局部防突措施;又如采用顺层长钻孔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措施,也必须采取局部防突措施掘进运输巷及回风巷。
同时,在采煤工作面遇见区域性措施效果不好的区域,也可作为补救措施。
二、普遍采用的局部措施(一)局部预抽瓦斯1.石门揭开在透气性较小的突出危险煤层、短时间内要求揭开(穿)的煤层以及有抽放系统的突出矿井,应优先采用预先抽放瓦斯防止突出措施。
此措施与排放钻孔措施的区别在于:后者是采用自然排放瓦斯,而前者是借助于机械真空泵(或矿井的抽放系统)所造成的负压抽取煤层中的瓦斯,这样一来就加快了煤层排放瓦斯的速度,并增加了钻孔有效影响半径。
石门揭开(穿)突出危险煤层采用预先抽放瓦斯防治突出措施应遵守下列要求:(1)煤层透气性较差,矿井有抽放设备或系统,并有足够的抽放时间(一般不应小于3个月)。
(2)抽放钻孔底应布置到石门轮廓线外3~5m的煤层内。
(3)抽放钻孔优先用孔径75~100mm。
(4)抽放有效影响半径一般采用1~1.5m。
(5)石门揭开(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用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或用预抽率判断煤层预抽效果。
只有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能揭开突出煤层。
中梁山北矿采用该法安全解开84次突出危险层,未发生突出。
此外在天府局三汇二矿、三汇三矿、淮北芦陵矿、淮南谢一矿、窑街海石湾矿采用该措施均取得较好的结果。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一、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工作面预测)是预测工作面煤体的突出危险性,包括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等。
工作面预测应当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行。
采掘工作面经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未进行工作面预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
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当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当需要测定瓦斯压力时,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定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定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也可用物探等手段探测煤层的层位、赋存形态和底(顶)板岩石致密性等情况。
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各工作面防突措施
某某公司防突措施我公司采用的防突措施有:采、掘工作面区域防治突出措施:保护层开采(首先开采8号煤的上保护层3号煤层,解放8号煤层。
首先开采3号煤的下保护层8号煤,解放3号煤),本煤层瓦斯预抽(使用千米钻机、德国钻机等先进钻具提高预抽钻孔的有效深度等)。
回采工作面采用:进、回风巷及工作面每隔2米打一个预抽钻孔,封孔长度不小于8米,执行本煤层瓦斯预抽的区域措施,预抽时间不小于半年。
掘进工作面及岩巷半煤岩巷采用:耳状预抽钻孔、扇型预抽钻孔,钻孔控制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米、控制条带长度不小于60米,预留20米超前距,执行倒面预抽、交替预抽、停掘预抽等本煤层钻孔预抽瓦斯措施,预抽时间不少于三天。
效果检验:预抽煤层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³/t时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反之即为突出危险区,区域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采、掘工作面局部防治突出措施:回采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卸压孔)措施;掘进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卸压孔)措施。
效果检验:钻屑瓦斯解析指标 K1值为0.50(mL/g.min1/2)。
当实测K1≥0.50时工作面具有突出危险性,当实测K1<0.50时工作面不具有突出危险性;钻孔钻屑量S值,其临界值为6Kg,当实测S<6Kg时工作面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当实测S≥6Kg时工作面具有突出危险性;煤的坚固性系数(f)采用落锤法测定,当f<0.5时工作面具有突出危险性,f≥0.5时工作面不具有突出危险性;防突小组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对 3#煤和8#煤及煤层厚度超过0.3米的每个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
突出危险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离为2米。
掘进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离为5米,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离为3米,严禁超采、超掘。
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米,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米,只有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后,方可开始生产。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一、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工作面预测)是预测工作面煤体的突出危险性,包括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等。
工作面预测应当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行。
采掘工作面经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未进行工作面预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
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当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当需要测定瓦斯压力时,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定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定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也可用物探等手段探测煤层的层位、赋存形态和底(顶)板岩石致密性等情况。
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局部防突措施有哪些
震动爆破的实施步骤与注意事项
3. 连接爆破网络,进行起爆操作;
4. 对爆破后的岩体进行检查,评估防 突效果。
震动爆破的实施步骤与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 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和爆破时间,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 确保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震动爆破的实施步骤与注意事项
3. 对爆破后的岩体进行检查,确保达到防突 效果;
钻孔排放瓦斯防突措施
钻孔布置
根据突出煤层的厚度、倾 角和瓦斯含量等因素,合 理布置钻孔,确保瓦斯能 够顺利排放。
钻孔深度
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钻 孔深度,以有效地降低突 出风险。
钻孔密封
钻孔完成后,应采用水泥 、聚氨酯等材料对钻孔进 行密封,以防止瓦斯泄漏 。
水力冲孔防突措施
冲孔设备
选择适合煤矿使用的冲孔设备, 确保其能够产生足够的冲击力和 水压,以有效地冲击突出煤层。
冲孔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应控制冲孔设备 的冲击力和水压,以确保冲孔效
果和安全。
冲孔范围
根据需要,确定合理的冲孔范围 ,以确保突出煤层得到充分冲击
和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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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水工艺与技术
注水工艺流程
包括注水孔布置、注水压力控制、注水时间等。
注水技术参数
根据煤层条件和防突要求,确定合适的注水技术参数。
注水防突效果评估
01
煤层注水后,进行突出危险性预 测,以评估注水防突效果。
02
通过对比注水前后煤层的物理性 质、含水量等参数,评估注水防 突效果。
03
超前支架防突措施
06
其他局部防突措施
金属支架防突措施
01
02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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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工作面防突措施
局部工作面防突措施
工作面防突措施是针对经工作面预测尚有突出危险的局部煤层实施的防突措施。
其有效作用范围一般仅限于当前工作面周围的较小区域。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的专项防突设计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三)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布置、实施方案;
(四)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
(五)工作面防突措施;
(六)安全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
(七)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他措施。
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包括预抽瓦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或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措施。
立井揭煤工作面可以选用前款规定中除水力冲孔以外的各项措
施。
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措施,应当在采用了其他防突措施并检验有效后方可在揭开煤层前实施。
斜井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应当参考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进行。
对所实施的防突措施都必须进行实际考察,得出符合本矿井实际条件的有关参数。
根据工作面岩层情况,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时要求揭煤工作面与突出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为:预抽瓦斯、排放钻孔及水力冲孔均为5m,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措施为2m。
当井巷断面较大、岩石破碎程度较高时,还应适当加大距离。
在石门和立井揭煤工作面采用预抽瓦斯、排放钻孔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75~120mm。
石门揭煤工作面钻孔的控制范围是:石门的两侧和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至少3m。
立井揭煤工作面钻孔控制范围是:近水平、缓倾斜、倾斜煤层为井筒四周轮廓线外至少5m;急倾斜煤层沿走向两侧及沿倾斜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轮廓线外至少3m。
钻孔的孔底间距应根据实际考察情况确定。
揭煤工作面施工的钻孔应当尽可能穿透煤层全厚。
当不能一次打穿煤层全厚时,可分段施工,但第一次实施的钻孔穿煤长度不得小于15m,且进入煤层掘进时,必须至少留有5m的超前距离(掘进到煤层顶或底板时不在此限)。
预抽瓦斯和排放钻孔在揭穿煤层之前应当保持自然排放或抽采
状态。
水力冲孔措施一般适用于打钻时具有自喷(喷煤、喷瓦斯)现象的煤层。
石门揭煤工作面采用水力冲孔防突措施时,钻孔应至少控制自揭煤巷道至轮廓线外3~5m的煤层,冲孔顺序为先冲对角孔后冲边上孔,最后冲中间孔。
水压视煤层的软硬程度而定。
石门全断面冲出的总煤量(t)数值不得小于煤层厚度(m)乘以20。
若有钻孔冲出的煤量较少时,应在该孔周围补孔。
石门和立井揭煤工作面金属骨架措施一般在石门上部和两侧或立井周边外0.5~1.0m范围内布置骨架孔。
骨架钻孔应穿过煤层并进入煤层顶(底)板至少0.5m,当钻孔不能一次施工至煤层顶板时,则进入煤层的深度不应小于15m。
钻孔间距一般不大于0.3m,对于松软煤层要架两排金属骨架,钻孔间距应小于0.2m。
骨架材料可选用8kg/m 的钢轨、型钢或直径不小于50mm钢管,其伸出孔外端用金属框架支撑或砌入碹内。
插入骨架材料后,应向孔内灌注水泥砂浆等不燃性固化材料。
揭开煤层后,严禁拆除金属骨架。
石门和立井揭煤工作面煤体固化措施适用于松软煤层,用以增加工作面周围煤体的强度。
向煤体注入固化材料的钻孔应施工至煤层顶板0.5m以上,一般钻孔间距不大于0.5m,钻孔位于巷道轮廓线外0.5~2.0m的范围内,根据需要也可在巷道轮廓线外布置多排环状钻孔。
当钻孔不能一次施工至煤层顶板时,则进入煤层的深度不应小于10m。
各钻孔应当在孔口封堵牢固后方可向孔内注入固化材料。
可以根据注入压力升高的情况或注入量决定是否停止注入。
固化操作时,所有人员不得正对孔口。
在巷道四周环状固化钻孔外侧的煤体中,预抽或排放瓦斯钻孔自固化作业到完成揭煤前应保持抽采或自然排放状态,否则,应打一定数量的排放瓦斯钻孔。
从固化完成到揭煤结束的时间超过5天时,必须重新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
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的专项防突设计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一)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邻近区域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三)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以及预测、效果检验钻孔布置等;
(四)防突措施的选取及施工设计;
(五)安全防护措施;
(六)组织管理措施。
矿井各煤层采用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各种局部防突措施的效果和参数等都要经实际考察确定。
有突出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当优先选用超前钻孔(包括超前预抽瓦斯钻孔、超前排放钻孔)防突措施。
如果采用松动爆破、水力冲孔、水力疏松或其他工作面防突措施时,必须经试验考察确认防
突效果有效后方可使用。
前探支架措施应当配合其他措施一起使用。
下山掘进时,不得选用水力冲孔、水力疏松措施。
倾角8°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不得选用松动爆破、水力冲孔、水力疏松措施。
煤巷掘进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处不能按原措施设计要求实施时,必须打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条件,然后采用直径为42~75mm的钻孔排放瓦斯。
若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前方遇到落差超过煤层厚度的断层,应按石门揭煤的措施执行。
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超前钻孔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巷道两侧轮廓线外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近水平、缓倾斜煤层5m,倾斜、急倾斜煤层上帮7m、下帮3m。
当煤层厚度大于巷道高度时,在垂直煤层方向上的巷道上部煤层控制范围不小于7m,巷道下部煤层控制范围不小于3m;
(二)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
预抽钻孔或超前排放钻孔的孔数、孔底间距等应当根据钻孔的有效抽放或排放半径确定;
(三)钻孔直径应当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确定,一般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也可采用直径42~75mm的钻孔。
若钻孔直径超过120mm时,必须采用专门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四)煤层赋存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五)钻孔施工前,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换行]煤壁。
第九十条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松动爆破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松动爆破钻孔的孔径一般为42mm,孔深不得小于8m。
松动爆破应至少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3m的范围。
孔数根据松动爆破的有效影响半径确定。
松动爆破的有效影响半径通过实测确定;
(二)松动爆破孔的装药长度为孔长减去5.5~6m;
(三)松动爆破按远距离爆破的要求执行。
煤巷掘进工作面水力冲孔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厚度不超过4m的突出煤层,按扇形布置至少5个孔,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较厚时,适当增加孔数。
孔底间距控制在3m 左右,孔深通常为20~25m,冲孔钻孔超前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
冲孔孔道沿软分层前进;
(二)冲孔前,掘进工作面必须架设迎面支架,并用木板和立柱背紧背牢,对冲孔地点的巷道支架必须检查和加固。
冲孔后或暂停冲孔时,退出钻杆,并将导管内的煤冲洗出来,以防止煤、水、瓦斯突然喷出伤人。
煤巷掘进工作面水力疏松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沿工作面间隔一定距离打浅孔,钻孔与工作面推进方向一致,然后利用封孔器封孔,向钻孔内注入高压水。
注水参数应根据煤层性质合理选择。
如未实测确定,可参考如下参数:钻孔间距4.0m,孔径42~50mm,孔长6.0~10m,封孔2~4m,注水压力13~15MPa,注水时以煤壁已出水或注水压力下降30%后方可停止注水;
(二)水力疏松后的允许推进度,一般不宜超过封孔深度,其孔间距不超过注水有效半径的两倍;
(三)单孔注水时间不低于9min。
若提前漏水,则在邻近钻孔2.0m左右处补打注水钻孔。
前探支架可用于松软煤层的平巷工作面。
一般是向工作面前方打钻孔,孔内插入钢管或钢轨,其长度可按两次掘进循环的长度再加0.5m,每掘进一次打一排钻孔,形成两排钻孔交替前进,钻孔间距为0.2~0.3m。
采煤工作面可采用的工作面防突措施有超前排放钻孔、预抽瓦斯、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防突措施。
采煤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和预抽瓦斯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75~120mm,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超前排放钻孔和预抽钻孔的孔数、孔底间距等应当根据钻孔的有效排放或抽放半径确定。
采煤工作面的松动爆破防突措施适用于煤质较硬、围岩稳定性较好的煤层。
松动爆破孔间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2~3m,孔深
不小于5m,炮泥封孔长度不得小于1m。
应当适当控制装药量,以免孔口煤壁垮塌。
松动爆破时,应当按远距离爆破的要求执行。
采煤工作面浅孔注水湿润煤体措施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煤层。
注水孔间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孔深不小于4m,向煤体注水压力不得低于8MPa。
当发现水由煤壁或相邻注水钻孔中流出时,即可停止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