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和章士钊的辩护状
陈独秀的宪政爱国主义

陈独秀的宪政爱国主义作者:陈永苗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05-9-2本站发布时间:2005-9-2 21:57:52阅读量:258次不爱没有人权的国家1914年11月10日陈独秀在章士钊主编的《甲寅》第1卷第4号发表《爱国心与自觉心》一文,立即毁誉等身而名动天下。
陈独秀说,“盖保民之国家,爱之宜也;残民之国家,爱之也何居。
”不能一看到国家两个字,就胡里糊涂就去爱,不爱没有人权的国家。
他激动地说:“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者也。
不此之务,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
”他的意思是说,现在的国家,对外不能御侮,对内残害人民,不要算了。
尽管公认陈独秀剑走偏锋,但陈独秀还是站立在理性的基础上。
他把爱国作为信仰加以审问,认为只能爱有资格值得爱的国家。
他说:“要问我们应当不应当爱国,先要问国家是什么。
原来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和人民纷争的机关。
善人利用他可以抵抗异族压迫,调和国内纷争;恶人利用他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
”看来能够防御外敌,并不是值得爱的条件。
在外交和内政之间,只有内政是君子,保护人权而不是侵害人权的国家才值得爱。
爱国主义应该是理性的政治哲学,而不是盲目的政治信仰。
在陈独秀看来,民族自爱心同个人自爱心具有相同的性质。
个人自爱心无论如何发达,只要不伤害他人生存,没有什么罪恶。
民族自爱心无论如何发达,只要不伤害他族生存,也没有什么罪恶。
他爱国不能盲目。
所爱国家对外不应压迫他国,对内不应压迫人民。
如果没有这一界限,爱国心就是盲目的,甚至是有害的。
经过理性地考验,陈独秀确立了爱国主义信仰。
对于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的问题,陈独秀的回答是明确的:“我们爱的是人民拿出爱国心抵抗被人压迫的国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爱国心压迫别人的国家。
”“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
”陈独秀的爱国是自由主义的,以个人自由作为终极目的。
这让看起来是世界主义倾向的,而且似乎摈弃了狭隘的民族主义。
章士钊为陈独秀辩护状

章士钊为陈独秀辩护状(2)义中之民生主义大目的,就是要众人能够共产。
”(同上)综合前后所论,其说明民生共产相同及相质相剂之处,何等明切。
今孙先生之讲义,全国弦诵,奉为宝典,而陈独秀之杂志,此物此志,乃竞大干刑辟,身幽囹圄。
天下不平之事,孰过于斯?又起诉书指独秀“打倒资本家,没收土地,分配贫农,其言词背谬,显欲破坏中国经济组织、政治组织,此即《中山丛书》求之,复如桴鼓之应,不差累黍。
民生主义第一讲云:“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总是相冲突,不能调合,所以便起战争。
最好是分配之社会化,消灭商人的垄断。
’斯与起诉书中上述各语,论质论量,俱不知有何分殊。
尤为彰明较著者,同盟会之四大政纲,第四即日平均地权,既曰平均,当日分配,后有分配,其先必有没收。
没收者何?取之地主之谓。
分配者何?给与贫农之谓。
商人的垄断于焉消灭,劳工之冲突,于焉化除。
中国传统至今之经济政治两种组织,如之何其不破坏乎?援陈证孙,本如一鼻孔出气,谓是言词背谬。
龙头大有其人。
尤有足资记注者,孙先生平均地权之策,至今迄未实行,其所以然,则曩述“共将来不共现在”一语,足为铁板注脚。
惟其如是,故孙先生时时以“革命尚未成功”一语强聒于众。
盖平均地权之业,须以革命之力成之,理势则然也。
夫孙先生之革命,与陈独秀之暴动,一贯之论尔。
孙先生之书,既为国人所诵习,既其革命方略,亦谆嘱同志努力为之。
独陈独秀以含义悉同之“暴动”字样,求民生主义内之同一中坚政策实现。
乍一启口.陷阱生焉,凡服膺中山主义之忠实信徒,其谓之何?且也,就陈独秀、彭述之连日口供观之,此二人者,并不得视为表里如一,首尾一贯之共产党,何以明其然也?独秀不认危害民国,而认反对国民党政府。
综其理由,约分三事:一、刺刀政治。
政府以强暴之力强抑天下人之口,使不得有所论列。
微论非党人之无言论自由权也,即高级国民党员之无枪杆者,亦禁阻使不得声。
二、搜括手段。
凡国民党之政策,悉以构成,苛捐杂税,横征无已,聚敛所得,悉数寄存外国银行,以便帝国主义者之操纵把持,侵压本邦,反之,商市萧条,农村破产,国民经济之如何衰败,举不值国民党政府之一顾。
陈独秀的国民党四字经让蒋介石暴跳如雷

陈独秀的国民党四字经让蒋介石暴跳如雷2010-11-01 09:57:05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闻热线:1932年10月15日,上海岳州路永兴里11号,处于半隐居状态且卧病在床的陈独秀被警方捕获,是叛徒谢少珊供出了他的住址。
早在1927年7月,这位书生意气十足的总书记即因屡犯“右倾机会主义”和“右倾投降主义”错误被自己的同志炒了鱿鱼,两年后,又由于托派问题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
现在身陷国民党的囹圄,以“危害民国”的重罪遭起诉,尴尬人遇尴尬事,真算得上是当年中国政坛的头号荒诞剧。
第二天,《世界日报》找准这个新闻噱头,刊登了一幅漫画:主人公是饱尝皮肉之苦的陈独秀——共产党一拳将他击伤,国民党又冲上去追加两拳,把他揍得像滴溜溜的陀螺一样天旋地转。
被鲁迅嘲为“焦大”陈独秀落入罗网,生死莫测,消息不胫而走,惊动了当世不少头面人物,他们纷纷声援,设法营救。
酷爱和平的科学家爱因斯坦拍了份越洋电报给蒋介石,称赞陈独秀是东方的文曲星,人才难得,请勿以政见歧异而加害。
大哲学家罗素、杜威也陈词灼热,以惜才之心恳请国民党当局审慎从事,优容知识界精英。
至于国民党高层,一些资深元老更是为陈奔走呼吁。
《申报》以头版头条刊出蔡元培、宋庆龄、柳亚子、杨杏佛、林语堂、潘光旦、朱少屏等人合署的《快邮代电》。
傅斯年发表《陈独秀案》一文,作出持平之论:“政府以其担负执法及维持社会秩序之责任,决无随便放人之理,同时国民党决无在今日一切反动势力大膨胀中杀这个中国革命史上光焰万丈的大彗星之理!”蒋梦麟、刘复、周作人、陶履恭、钱玄同、沈兼士等12人致电张静江、陈果夫,为陈独秀说情。
胡适、翁文灏、罗文干、柏烈武等人致电蒋介石,为陈缓颊。
另有若干人尝试寻求法律解决的途径,竭力保陈性命。
当然,陈独秀蹲大狱之后,外界也有一些异样的声音,最典型的是鲁迅以何干之的笔名,在《申报?自由谈》上面发表杂文《言论自由的界限》,嘲骂新月社诸君子是《红楼梦》中的焦大。
章士钊与陈独秀

章士钊与陈独秀
1933年4月,南京江宁地方法院以“危害民国罪”起诉陈独秀。
拥有执业律师执照的章士钊自然清楚,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势必会被判处重刑,便主动要求为其辩护。
友人不解地问:“陈独秀已然把您当成了仇人,为何还要帮助他?”而在章士钊看来,陈独秀一直是他的好友,当年的交情让其难以忘怀。
早在1919年秋,时任南方军政府秘书长的章士钊就搭救过被逮捕的陈独秀,他以与其是“总角旧交”为由,要求北洋政府放人。
熟知内情的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友情当属过往。
二人早年因为志同道合往来密切,随着形势的变化,因政见发生严重分歧形同陌路,章士钊转而支持??民党,自然变成陈独秀心目中的敌人,因而经常撰文对章士钊嬉笑怒骂,甚至把其与逆时而为的北洋军阀段祺瑞并列一起严厉谴责。
但章士钊并未把这些放在心上。
在法庭辩论中,章士钊用了近一个小时据理为被告开脱,其辩护词却遭到陈独秀的断然否认。
一位同行为此打抱不平:“您费时费力写出长篇辩护词,没获得被告的一丝感激,反而以敌视态度对待,你这又是何苦呢?”章士钊说:“朋友落难,当该尽力相帮,为何要去计
较他的态度?”最终,陈独秀被轻判。
陈独秀在南京服刑期间,许多人对其避之不及,包括一些昔日旧友都没去看望,而章士钊经常托人捎去钱和日常生活用品,还特地从上海请来医生为他治病。
出狱后的陈独秀客居重庆江津,拒绝国民政府的救济,贫病交加,章士钊得知情况,自掏腰包三百元给陈独秀汇去,自始至终关心和照顾老友。
陈独秀出狱后给《申报》《中央日报》的声明

陈独秀出狱后给《申报》《中央日报》的声明作者:张家康来源:《世纪风采》2017年第09期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促使包括陈独秀在内的大批政治犯的提前释放。
走出国民党南京老虎桥监狱的陈独秀,未及料理生活、工作诸事,便立即书写了两份对他来说至关重要的声明,希望通过《申报》和《中央日报》公之于众,让世人了解和认识一个真实的陈独秀。
可不幸的是,这两份声明一份也没能发表。
陈独秀为何急于发表声明,这两份声明又何以不能见诸天日呢?陈独秀坚持无条件出狱1937年8月13日,日军对上海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
随着战争的升级,国民政府首都南京遭到日军飞机的轰炸。
囚禁陈独秀等政治犯的监狱也被炸。
此时,国民政府迫于战局吃紧,无意为疏散、安置这些政治犯而投入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很多政治犯什么手续都没履行,就一一走出牢房。
据王凡西回忆,他被囚禁的南京秘密拘留所,当时看守跑得只剩一个。
这个人对王凡西说:“什么人都走了,我也逃难,你出去吧!”可是,作为国民党的重大政治犯陈独秀,他的出狱就不能这么简单了。
从坐牢的那天起,陈独秀就没打算能有走出牢房的日子。
况且,他虽在坐牢,失去了自由,但是与其他政治犯相比,狱方对他“人道”多了,12平方米的单间,供有书桌、书架,室外有一小天井,可以读书写作,疲倦了还可踱到小天井透透气,伙食也好于其他囚犯,每餐是两菜一汤。
狱方先是安排同案犯濮德志照料他的生活,后又同意其夫人定期前来照料。
饶有意味的是,与被捕前的东躲西藏、生活无着相比,他反倒感到踏实多了。
他在监狱内读了很多书,悉心做起了研究,除完成《实庵自传》两章外,还完成了诸多文字学方面的著作。
他似乎对出狱没有什么要求,反倒是他的朋友和学生一直惦记在心。
北大时的学生、当年五四运动的干将、时在国民政府供职的段锡朋约了北大校长蒋梦麟和监察院监察使杨亮功前来探视。
段锡朋表示将尽力保释,促其早日出狱。
陈独秀听后非但没有十分动心,反倒说出这样话:“我现在虽然是有期徒刑,实际上是无期徒刑。
章士钊为“陈独秀案”辩护

章士钊为“陈独秀案”辩护作者:暂无来源:《读报参考》 2016年第8期1933年4月,国民党统治下的江苏高等法院公开审理陈独秀等“危害民国案”,起诉书列举的罪名为“以危害民国为目的,集会组织团体,并以文字为叛国宣传”。
(一)4月14日上午,江宁地方法院刑二庭第一次开审,55岁的陈独秀踏上法庭时,记者发现他“四周瞻顾,态度自若”。
当审判长问他:“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他回答:“这是事实,不否认。
至于理由,可以分三点,简单说明之:(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即无发言权,即党员恐亦无发言权,不合民主政治原则;(二)中国人已穷至极点,军阀官僚只知集中金钱,存放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则困苦到无饭吃,此为高丽亡国时的现象;(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让。
十九路军在上海抵抗,政府不接济。
至所谓长期抵抗,只是‘长期抵抗’四个字,始终还是不抵抗。
根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
”4月20日上午,陈独秀等“危害民国案”第三次开庭,旁听者人满为患,有些是从上海、无锡、镇江各地赶来的,法庭无地可容,门外挤满了人。
等检察官控告完毕已是下午1点45分,陈独秀当庭抗辩:“检察官论告,谓我危害民国,因为我要推翻国民党和国民政府,但是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
因为政府并非国家,反对政府,并非危害国家。
”他在法庭上指斥一“国民党政府,以党部代替议会;以训政代理民权;以特别法(如《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代替《刑法》;以军法逮捕、审判、枪杀普通人民;以刺刀削去了人民的自由权利,高居人民之上,视自己为诸葛亮与伊尹;斥人民为阿斗与太甲。
日本帝国主义方挟‘武力征服’政策对待吾国,同时国民党政府亦挟同样态度以临吾民。
”他表示自己力争的只是体现民主共和国实质的人民自由权利,力争的是实现普选的国民立宪会议,力争的是民主制扩大到历史的最高阶段。
现在和将来,他本人都没有篡夺民国为“党国”的企图,试问谁为“危害民国”?他进一步反驳,如果说人民发言反对政府或政府中某个人就是有罪,那么两千年前周厉王有监谤之诬,秦始皇有巷议之禁、偶语之刑,汉武帝更有腹诽之罚,那时当然没有言论自由。
历史趣谈:大律师章士钊的两次义务辩护 两次成功免死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大律师章士钊的两次义务辩护两次成功免死导语:士钊,字行严,1881年生于湖南善化(今长沙)的一个耕读之家。
章士钊早年自新闻界起家,1903年仅22岁就被聘为《苏报》的主笔。
章氏年少激进,士钊,字行严,1881年生于湖南善化(今长沙)的一个耕读之家。
章士钊早年自新闻界起家,1903年仅22岁就被聘为《苏报》的主笔。
章氏年少激进,主导《苏报》的改革,发表了大量排满反清、倡言革命的文章。
由于章士钊在《苏报》连续刊载激进文章,清廷将位于上海公共租界中的《苏报》诉至会审公廨,章炳麟、邹容等涉案作者被捕入狱,《苏报》亦被查封。
此即晚清历史上著名的“《苏报》案”。
经此一事,章士钊在政治上的主张愈加激进,甚至开始着手进行实际的革命工作。
次年11月,因参与刺杀广西巡抚王志春,章士钊被迫流亡日本,后前往英国爱丁堡大学学习法律、政治等科。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在孙中山的邀请之下,章士钊携眷回国,一度担任国会议员、北洋政府司法总长、教育总长等职。
1930年,章士钊重返上海,执律师业,时谓上海四大律师之一。
壹辩为“因言获罪”的诤友陈独秀辩护“法律所禁止的乃是行为,而非理想”章士钊素为报刊界闻人,当年远赴英伦学习法律的机缘也因有关言论自由的“《苏报》案”而种下,他执律师业后所代理的第一个代表性案件也是“因言获罪”之案。
1932年9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协同法租界总巡捕房持第一特区法院所出具的搜查拘留票,以“危害民国”罪将陈独秀(字仲甫)及其领导的托派中央常委机关同事彭述之、宋逢春等抓获。
两日后,陈独秀等人被引渡给国民党当局,旋被押解至南京卫戍司令生活常识分享。
陈独秀的被捕、庭审,与死亡

陈独秀的被捕、庭审,与死亡作者:罗学蓬来源:网上文摘来源日期:2002-11-10本站发布时间:2002-11-11阅读量:301次千秋功过,世人评说。
“五四运动”前后,在中国独领风骚的陈独秀,在中共历史上功过是非的评价,也因时而异。
本文披露陈独秀被捕入狱后一些鲜为人知的生活片断。
1932年10月15,陈独秀没有想到,他被共产党开除党籍之后,却被国民党当局逮捕。
为此,《世界日报》刊登一幅漫画:主人公是受尽皮肉之苦的陈独秀——共产党一拳把他打伤了,国民党两拳把他打昏了。
1932年12月8日,世界著名自然科学家爱因斯坦给蒋介石拍来电报:陈独秀是东方的文曲星,而不是扫帚星,更不是囚徒,请求给予释放。
被誉为“世界20世纪的三大哲学家”也相继给蒋介石拍来恳求电。
特别是英国人伯特兰?罗素、美国人约翰?杜威更是陈词灼热,对陈独秀一片爱心。
可蒋介石却无动于衷。
蒋介石说:“陈独秀虽已被共党排除,但亦是共党之鼻祖,危害民国,未戒组织社团闹事之病。
”在中山公园,蒋介石被记者团团围住,问及陈独秀事件,他说:“独秀虽已非共党之首领,然近年共产党杀人放火,独秀乃始作俑者,故不可不明正典刑。
”一1932年,在周家嘴路的一条弄堂底部,陈独秀仍在深夜奋笔疾书,吟诗骂世。
突然,整个弄堂一片漆黑——停电了!陈独秀叹道:“中国的现实就像眼下的光景,漆黑一团!。
他拿根蜡烛正想点燃,突然几道手电光同时向他射来。
接着,沉重的铁铐锁住了他的双手。
陈独秀眼睛一瞥:“原来是你谢少珊出卖了我?!”说着,狠狠向谢的脸上吐了口唾沫。
谢少珊是“左派反对派”中央常委的秘书,曾经鞍前马后跟着陈独秀,备受陈独秀的赏识。
陈独秀在租界看守所见到了彭述之等几位被捕的党委。
彭说:“该如何是好呀?”“怕什么,我独秀已蹲了三次监狱。
共产党人,命大!”当时,各地的电报雪片似的飞到国民党中央,义愤地提出“查办处决”的意见。
有单位发的—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广东省党部,以及许多军队的师党部和地方的县党部;还有个人发的——湖南清乡司令何键、新疆省主席金树仁……他们陈词激烈,把陈独秀视为千古罪人,不杀不解心头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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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和章士钊的辩护状
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在上海公共租界寓所被工部局巡捕逮捕,经第一特区法院略事询问,即将同案人犯引渡给上海市警察局。
接着蒋介石命令将陈等解押南京(同案尚有彭述之、濮一凡、王武、王兆群、何阿芸、王子平、郭镜豪、梁有光、王鉴堂等),交军政部部长何应钦派军法司司长王振南审理。
这时全国各地报纸纷纷发表消息,国内和国际的著名学者如蔡元培、杨杏佛、爱因斯坦、罗素、杜威等人都打电报给蒋介石,要求释放陈独秀。
蒋介石在国内外的舆论压力下,被迫批示,由军法司移交地方法院审理。
于是,陈氏等由军法司看守所移至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羁押(因军事法院审理不公开,不得请辩护人。
地方法院则反是,故蒋氏为平民愤,而将陈氏改由地方法院审理)。
当时陈氏被控为“危害民国罪”,按规定应由江苏高等法院审理。
但高等法院设在苏州,如果将陈氏押往苏州,恐怕会出问题,于是苏州高等法院派庭长胡善称到南京组织法庭审理陈氏等。
苏州高等法院检察处也派检察官朱隽到南京为公诉人。
审理开始,书记官宣布审理陈独秀等“危害民国罪”一案。
审判长胡善称命令带陈氏到庭。
陈的辩护人章士钊律师入席就座。
审判长讯问陈独秀姓名、年龄、籍贯、职业、有无前科后,便请公诉人提出公诉。
公诉人朱隽宣读起诉书,认定陈氏犯“危害民国罪”,依《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提出公诉。
审判长问陈为什么要推翻国民政府。
陈朗读他的辩护状回答:
第一,国民党政府“对日本侵占东三省,采取不抵抗主义,甚至驯羊般跪倒在日本人之前媚颜投降,宁至全国沦亡,亦不容人有异词,家有异说。
…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竟成国民党政府之金科玉律。
儿皇帝将重见于今日。
”这样的政府难道不应该推翻?
第二,“国民党吸尽人民脂膏以养兵,挟全国军队以搜括人民,屠杀异己。
大小无冠之王到处擅作威福,法律只以制裁小民,文武高官俱在议亲议贵之列。
其对共产党人杀之囚之,犹以为未足,更师袁世凯之故智,使之自首告密。
此不足消灭真正共产党人,只以破灭廉耻导国人耳。
周幽王有监谤之诬,汉武帝有腹诽之罚,彼时固无所谓民主共和也。
千年之后之中国,竟重兴此制,不啻证明日本人斥中国非现代国家之非诬。
路易十四曾发出狂言…朕即国家‟,而今执此信条者实大有人在。
国民党以刺刀削去人民权利,以监狱堵塞人民喉舌。
”这样的政府难道不应该推翻?
第三,“连年混战,杀人盈野,饿殍载道,赤地千里。
老弱转于沟壑,少壮铤而走险,死于水旱天灾者千万,死于暴政人祸者万千。
工农劳苦大众不如牛马,爱国有志之士尽入囹圄。
”这样的政府难道不应该推翻?
“国家将亡,民不聊生,予不忍眼见中国人民辗转呼号于帝国主义与国民党两重枪尖之下,而不为之挺身奋斗也。
”
陈氏这番话,博得大众的称赞,觉得他说出了大家想说而不敢说的话。
旁听席上,有的点头,有的微笑,有的对身旁的人小声细语:“对,言之有理。
”
接着,审判长又问:“你知不知道,你要推翻国民政府是犯危害民国罪吗?”
陈氏回答:“国者何,土地、人民、主权之总和也。
此近代国法学者之通论,决非…共产邪说‟也。
以言土地,东三省之失于日本,岂独秀之责耶?以言主权,一切丧权辱国条约,岂独秀签字者乎?以言人民,予主张建立人民政府,岂残民以逞之徒耶?若谓反对政府即为…危害民国‟,此种逻辑,难免为世人所耻笑。
孙中山、黄兴曾反对满靖政府和袁世凯,而后者曾斥孙、黄为国贼,岂笃论乎?故认为反对政府即为叛国,则孙、黄已两次叛国矣!荒谬绝伦之见也。
”
陈氏的话还没有说完,旁听席上已发出了笑声。
笑声越来越大,以致审判长胡善称不得不站起来制止。
他对陈独秀说:“你只能就你的罪行进行辩护,不得有鼓动的言词。
”
陈独秀回答说:“刚才我的话难道不是正对着你们的起诉书所强加给我的罪名进行辩护么?好,你不要我说话,我就不说了。
”
胡善称说:“不是不要你说话,只是要你言词检点一点。
”
陈氏继续说:“余固无罪,罪在拥护工农大众利益,开罪于国民党而已。
予未危害民国,危害民国者,当朝衮衮诸公也。
冤狱世代有之,但岂能服天下后世?予身许工农,死不足惜,惟于法理之外,强加予罪,则予一分钟呼吸未停,亦必高声抗议也。
法院欲思对内外保持司法独立之精神,应即宣判予之无罪,并责令政府赔偿予在押期间物质上精神上的损失。
”
陈氏说完,章士钊从辩护人席上起立,为陈独秀辩护。
他说:“本律师曩在英伦,曾问道于当代法学家戴塞,据谓国家与政府并非一物。
国家者,土地、人民、主权之总称也;政府者政党执行政令之组合也。
定义既殊,权责有分。
是故危害国家土地、主权、人民者叛国罪也;而反对政府者,政见有异也,若视为叛国则大谬矣。
今诚执途人而问之,反对
政府是否有罪,其人必曰若非疯狂即为白痴,以其违反民主之原则也。
英伦为君主立宪之国家,国王尚允许有王之反对党,我国为民主共和国,奈何不能容忍任何政党存在耶?本律师薄识寡闻,实不惑不解也。
本法庭总理遗像高悬,国人奉为国父,所著三民主义,党人奉为宝典。
总理有云:…三民主义即是社会主义,亦即共产主义。
‟为何总理宣传共产,奉为国父,而独秀宣传共产主义即为危害民国乎?若宣传共产有罪,本律师不得不曰龙头大有人在也。
现政府正致力于讨共,而独秀已与中共分扬,予意已成犄角之势,乃欢迎之不暇,焉用治罪乎?今侦骑四出,罗网大张,必欲使有志之士瘐死狱中,何苦来哉?为保存读书种子,予意不惟不应治罪,且宜使深入学术研究,国家民族实利赖焉。
总上理由,本律师要求法院宣判独秀无罪。
”
陈独秀见章士钊的辩护词中有“现政府正致力于讨共,而独秀已与中共分扬,予意已成犄角之势,乃欢迎之来不暇,焉用治罪乎”的话,与自己的政治主张不合,且有摇尾乞怜、卖身投靠之嫌。
故当章氏发言毕,他立即声明:“章律师的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
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词为准。
”
陈独秀和章士钊的辩护状,国民党以“不得为共党张目”为理由,禁止各报登载。
章士钊回到上海后,将检察官的起诉书、陈独秀的辩护状、自己代陈独秀辩护的辩护状汇集成册,定名为《陈案书状汇录》,交给与陈氏有密切关系的上海亚东图书馆印了一百多册,分送有关人士。
笔者父亲雷彬章当时任上海法院检察官,也得到了一册。
因此笔者能窥得陈、章二氏文章的全豹。
陈案辩论终结后,高等法院判处陈独秀有期徒刑15年。
章律师促陈氏上诉最高法院。
陈氏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8年。
被告陈独秀,系安徽省怀宁人,初在日本东京大学读书。
……至民国四年回到上海,在《青年报》当主笔……民国11年赴莫斯科,回国后,被派为共党总秘书,直接受莫斯科命令,指挥各地党的活动。
至民国16年,因国民党清共,共党失败,第三国际以被告执行组织不力,将其总秘书开除。
彼时共党内部分裂为二:一为斯大林派,又名干部派;二为托洛斯基派。
被告就是后一派的首席……
摘1933年4月15日江苏高等法院庭审时检察官起诉状(周)
当公审陈氏的时候,法院内外人山人海,旁听席内拥挤不堪,法庭外也挤满了人:不仅南京万人空巷,还有从上海、苏州、杭州、镇江等地专程乘车、坐船赶来旁听的人。
其中以学生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