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和欧盟标准比较
婴幼儿配方奶粉营养成分解释及国际奶粉含量标准

µg/100kcal
维生素C--VITAMIN C
mg/100kcal
烟酸(烟酰胺或维生素 B3)NIACIN 叶酸--FOLIC ACID (FOLACIN) 泛酸(维生素B5)-PANTOTHENICACID
µg/100kcal
µg/100kcal
µg/100kcal
膳食纤维(DF)
生物素--BIOTINg/100kcal源自脂类 亚油酸(LINOLEIC
g/100kcal
α -亚麻酸
mg/100kcal
亚油酸/α -亚麻酸比例 是人体所必需的一种多不饱和脂肪酸。作用:辅助脑细胞发育;抗衰老;改善血液循 环;降血脂;能提高视网膜反射功能,防止视力减弱;能降低肝中性脂肪,防治脂肪肝 。
占脂肪的百分比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 不饱 和脂 肪酸
维生素--VITAMIN 维生素A4--VITAMIN A4 维生素D3--VITAMIN D3 维生素E5.6--VITAMIN E5.6
维生素D是形成骨骼和软骨的发动机,能使牙齿坚硬。对神经也很重要,并对炎症的抑 ug/100kcal 制作用 维生素E能抵抗自由基的侵害,预防癌症的心肌梗死。此外,它还参与抗体的形成,是 真正的“后代支持者”。它促进男性产生有活力的精子。维生素E是强抗氧化剂,维生 mg a-TE/100kcal 素E供应不足会引起各种智能障碍或情绪障碍。 µg/100kcal µg/100kcal µg/100kcal µg/100kcal
维生素B12--VITAMIN B12 人体造血不可缺少的物质,缺少它会产生恶性贫血症 维生素C的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体完成氧化还原反应,提高人体灭菌能力和解毒能力;维 生素C在促进脑细胞结构的坚固、防止脑细胞结构松弛与紧缩方面起着相当大的作用, 并能防止输送养料的神经细管堵塞、变细、弛缓。摄取足量的维生素C能使神经细管通 透性好转,使大脑及时顺利地得到营养补充,从而使脑力好转,智力提高;对预防感冒 和抗癌有一定作用。 烟酸在人体内转化为烟酰胺,烟酰胺是辅酶Ⅰ和辅酶Ⅱ的组成部分,参与体内脂质代 谢,组织呼吸的氧化过程和糖类无氧分解的过程。 人类(或其他动物)如缺乏叶酸可引起巨红细胞性贫血以及白细胞减少症,还会导致身 体无力、易怒、没胃口以及精神病症状。在3岁以下的婴儿食品中添加叶酸,有助于促 进其脑细胞生长,并有提高智力的作用。 制造及更新身体组织;帮助伤口愈合;制造抗体;抵抗传染病;防止疲劳,帮助抗 压;缓和多种抗生素副作用及毒素;舒缓恶心症状。 膳食纤维(DF)是指聚合度不小于3的碳水化合物,并且不在小肠内消化和吸收的可食用 的食物组分。DF包括纤维索、半纤维索、果胶、亲水胶体、木质索、非淀粉多糖和低聚 糖。过去认为DF是不能被人体利用的。近年研究证明DF有以下主要功能:① 改善大肠 功能,缩短排便时间,增加粪便重量和排便频率;② 降低血浆甘油三酯和胆固醇;③ 调节血糖;④ 降低血压及减少心血管疾病;⑤预防肠癌;⑥ 治疗胃肠疾病 帮助脂肪、肝糖和氨基酸在人体内进行正常的合成与代谢;促进汗腺、神经组织、骨髓 、男性性腺、皮肤及毛发的正常运作和生长,减轻湿疹、皮炎症状;预防白发及脱发, 有助于治疗秃顶;缓和肌肉疼痛;促进尿素合成与排泄、嘌呤合成和油酸的生物合成; 用于治疗动脉硬化、中风、脂类代谢失常、高血压、冠心病和血液循环障碍性的疾病。 人体重量:96%是有机物和水分,4%为无机元素组成。人体内约有50多种矿物质在这些 无机元素中,已发现有20种左右的元素是构成人体组织、维持生理功能、生化代谢所必 需的. 钙除了是骨骼发育的基本原料,直接影响身高外,还在体内具有其他重要的生理功能。 这些功能对维护机体的健康,保证正常生长发育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1.构成骨骼和牙齿。 2.磷酸组成生命的重要物质,促进成长及身体组织器官的修复。 3.参与代谢过程,协助脂肪和淀粉的代谢,供给能量与活力。 4.参与酸碱平衡的调节 。
婴儿食品标准2023

婴儿食品标准2023
2023年2月22日起,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简称配方奶)新国标开始实施。
新国标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三大标准。
新国标将原有的《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拆分成了2个标准,即“较大幼儿”和“幼儿”,等于是将6-12月龄宝宝的口粮标准与12-36月龄宝宝做了细分。
新国标调整了二、三段配方奶中乳糖含量应≥90%的要求,细化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并明确了限制果糖和蔗糖的添加等。
此外,新国标还对维生素和矿物质进行了调整,特别是对维生素D、铁、锌等进行了更严格的限量。
同时,新国标还对生产过程、标签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和标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三大标准原文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中国婴儿配方奶粉国标

中国婴儿配方奶粉国标
中国婴儿配方奶粉国标是2008年发布的国家新版规定。
它以“宝宝们的健康放心”为宗旨,以营养搭配主导和食品安全、婴儿末稀释喂养等原则来制定的,旨在确保婴儿配方奶粉在营养和安全层面比之前有更高的标准。
根据国家新版规定,婴儿配方奶粉必须具备:一定的营养价值,其各项营养素耗量应在一定范围内;口感令宝宝更容易接受、更易消化;使用安全、优质原料;符合政府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不同宝宝需求设计不同口味;提供宝宝末稀释喂养指南,提示宝宝稳定、安全的使用配方奶粉;多重安全控制体系,确保宝宝的健康安全。
婴儿配方奶粉国标的出台,推动了婴幼儿配方奶粉行业的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了更高品质和更安心食品,保证了宝宝有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国产奶粉与进口奶粉对比

二、产品质量标准比照
营养素 美国
中国
蛋白质
1.8-4.5克/100kcal
2.37-3.13克/100kcal
脂肪 碳水化合物 铁
采用植物性脂肪全部取代动 采用部分植物性脂肪取代
物性脂肪
部分动物性脂肪
乳糖、蔗糖、谷物糖浆、麦
芽糊精、葡萄糖和低聚果糖 以及食用淀粉。
乳糖和低聚果糖
美国的配方中3个月以前的婴 儿不推荐强化铁
干法工艺
02
圣元、澳优 、欢恩宝
干湿混合工艺
03
贝因美、飞鹤、明一局部厂
从生产工艺上看,国内外生产婴儿奶粉的工艺根 本是一致的,分为干法和湿法两种。
就湿法而言,国外生产企业规模较大,自动化水 平较高,产品质量较稳定,速溶效果较好,灌装产品 采用充氮包装,保质期较长。
而中国大中型生产配方奶粉企业,近几年自动化 水平、产品质量、产速溶效果已赶上国际先进水平, 但小企业产品质量较差。
除非必需,蔗糖和果糖应避免以配料 /100千卡
成分添加到婴儿配方食品,
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应≥90%
灰分
无具体指标
4mg/Kg
乳基粉状产品
杂质度
无具体指标
12mg/Kg
粉状产品
三、奶粉生产原料比照
原料-是中外奶粉最大区别
国产配方奶粉所用的鲜牛奶是在中国地理环境下喂 养的奶牛所产的牛奶; 进口配方奶粉所用的根本上是:进口奶源;
以英博奶粉为例,采用国际领先的湿法工艺,配方中的营养素也是按照中国宝宝 所需而设计的。例如配方中含有α-乳清蛋白成分,它是配方奶粉接近母乳的重要 表现之一。
专家介绍,母乳的蛋白质主要分为乳清蛋白和酪蛋白,其中乳清蛋白含量为60%, 它不仅能帮助宝宝更好地消化、吸收,而且对宝宝的睡眠和情绪都有很大帮助。 相反,如果使用较大比例的酪蛋白,就会不符合母乳成分,从而加重中国宝宝的 身体负担,不利于宝宝的安康发育。
奶粉新国标和旧国标

奶粉新国标和旧国标
奶粉新国标和旧国标,是指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的《乳品中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与营养评价》(GB 10765-2010)和
《婴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08)两项标准。
新标准于2016年9月1日实施,旧标准自此废止。
新国标相对于旧国标,在配方、品质、安全等方面有明显的提高,对奶源、生产工艺、添加剂等方面进行更加严格的规定和监管。
比如,新国标对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营养成分的要求更加细致,要
求添加在奶粉中的各种添加剂数量和种类都应该在一定范围内,不得
超过规定的限量,并且严格规定了奶源的控制标准和生产工艺流程。
新国标实施后,奶粉生产商需要更加严格地掌控整个生产流程,
确保产品的品质和安全符合新标准的规定,给予消费者更加放心、安
全的产品。
中外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对比

中外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对比
中外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对比如下:
1. 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分类标准
中国标准:根据适龄分为0-6个月、6-12个月、12-36个月三类。
国际标准:根据蛋白质含量、能量密度和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进行分类。
2. 蛋白质含量标准
中国标准:规定每100千卡的能量应该有1.8-3.0克的蛋白质。
国际标准:根据年龄和用途不同,蛋白质含量有所不同。
例如,欧盟规定0-6个月婴儿的蛋白质含量为1.8-3.0克/100千卡,6-12个月为1.6-2.9克/100千卡。
3. 能量密度标准
中国标准:根据适龄分为三类,能量密度分别为66-75千卡/100毫升、60-70千卡/100毫升和50-60千卡/100毫升。
国际标准:能量密度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欧盟规定0-12个月婴儿奶粉的能量密度为60-70千卡/100毫升。
4. 营养成分标准
中国标准:规定了奶粉中必须含有的营养成分,如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
国际标准:根据婴儿的年龄和需要,还会要求添加其他的营养成分,如核酸、多元不饱和脂肪酸等。
总的来说,中外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存在一些差异。
不过,这些标准都是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制定的,旨在保障婴幼儿获得充足、均衡的营养,促进其健康成长。
消费者在选择奶粉时,应该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和需要进行选择,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和生产日期等信息。
同时,购买正规渠道销售的产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或过期产品。
国内和国外奶粉的安全标准对比

国内和国外奶粉的安全标准对比奶粉,作为婴儿和小孩的重要营养来源,一直备受家长们的关注。
然而,在全球范围内,奶粉的质量和安全性一直存在着差异。
本文将对比国内和国外奶粉的安全标准,以了解各自的差异和发展趋势。
一、国内奶粉的安全标准1.1 国内奶粉的监管机构和标准国内奶粉的监管机构主要是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
CFDA对于奶粉的生产、销售和进口实施了一系列的监管标准,其中最主要的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使用管理办法》。
1.2 国内奶粉的安全标准内容国内奶粉的安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2.1 营养成分标准: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的含量和配比要求。
1.2.2 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要求奶粉中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2.3 微生物指标:要求奶粉中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2.4 防腐剂和添加剂:对于添加的防腐剂和添加剂,国家标准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1.2.5 检测方法和抽检:国家标准还规定了奶粉的检测方法和抽检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国外奶粉的安全标准2.1 国外奶粉的监管机构和标准国外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奶粉监管机构和标准存在差异。
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例,其监管机构是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
FSANZ负责监管该地区的奶粉生产和质量控制。
2.2 国外奶粉的安全标准内容国外奶粉的安全标准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2.2.1 营养成分标准:国外奶粉的营养成分标准主要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的含量和配比要求。
与国内标准相比,国外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2.2.2 残留物标准:国外奶粉对农药、兽药和重金属等残留物的标准相对较为严格,要求奶粉中的残留物含量远低于国内标准。
2.2.3 防腐剂和添加剂:国外奶粉对防腐剂和添加剂的使用也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和欧盟标准比较

亚硝酸盐
mg/kg
无具体指标
2*
黄曲霉毒素M1
ug/kg
无具体指标
*
菌落总数
无具体指标
1000-10000
大肠杆菌
无具体指标
10-100
金黄色葡萄球菌
无具体指标
10-100
阪崎肠杆菌
无具体指标
m0/100g
沙门氏菌
无具体指标
m0/25g
注:NS=未规定
*=最高指导水平
#含量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
总碳水化合物
克/100千卡
乳糖和葡萄糖聚合物应是牛乳蛋白和水解蛋白配方食品的首选碳水化合物。除非必需,蔗糖和果糖应避免以配料成分添加到婴儿配方食品,因为患有不能识别的遗传性果糖不耐症的婴儿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症状。
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应≥90%
维生素A
视黄醇当量
微克/100千卡
60-180
59-180
维生素D3/D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E
a-生育酚当量
毫克/100千卡
*
维生素K/K1
微克/100千卡
4-27*
维生素B1
微克/100千卡
60-300*
59-301
维生素B2
80-498
核黄素
微克/100千卡
80-500*
烟酸
微克/100千卡
300-1500*
293-1506
维生素B6
微克/100千卡
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和欧盟标准比较
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与欧盟标准比较(表)
我国现行涉及婴幼儿奶粉的标准主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欧盟(香港)标准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婴儿配方食品》(CODEX STAN 72-1981)2007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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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与欧盟标准比较(表)
我国现行涉及婴幼儿奶粉的标准主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欧盟(香港)标准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婴儿配方食品》(CODEX STAN 72-1981)2007年修订版。
婴幼儿奶粉主要成分标准对比
成分/营养单位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
准—欧盟
备注国标GB 10765—2010 备注
能量
千卡/100
克60-70千卡/100毫
升
60-70千卡/100毫升
蛋白质
克/100千
卡1.8-3.0 1.88-2.93
乳基婴儿
配方食品
中乳清蛋
白含量应
≥60%
总脂肪
克/100千
卡4.4-6.0
婴儿配方食品不能
使用商业性氢化油
脂,月桂酸和肉豆
蔻酸是脂肪成分,
但二者相加不能超
过总脂肪酸的
20% 。
反式脂肪酸
的含量不应超过总
脂肪酸的3 % 。
反
式脂肪酸是乳脂肪
的内在成分。
反式
脂肪酸达到3% 可
4.39-
5.86
终产品脂
肪中月桂
酸和肉豆
蔻酸(十四
烷酸)总量
<总脂肪
酸的20%;
反式脂肪
酸最高含
量<总脂
肪酸的3%;
芥酸含量
允许用于婴儿配方食品的乳脂肪。
芥酸含量不应超过总脂肪酸的1% 。
磷脂的总含量不应超过300 mg/100 kcal (72 mg/100 kJ)。
<总脂肪酸的1%;总脂肪酸指C4~C24脂肪酸的总和。
亚油酸
毫克/100
千卡
300-1400* g/kcal0.29-1.36
a-亚麻酸
毫克/100
千卡50-NS
亚油酸/a-亚麻酸
比例最低5:1最高
15:1
50-NS 备注同右
总碳水化合物克/100千
卡
9.0-14.0
乳糖和葡萄糖聚合
物应是牛乳蛋白和
水解蛋白配方食品
的首选碳水化合
物。
除非必需,蔗
糖和果糖应避免以
配料成分添加到婴
儿配方食品,因为
患有不能识别的遗
传性果糖不耐症的
婴儿可能发生危及
生命的症状。
9.2-13.8
乳糖占碳
水化合物
总量应≥
90%
维生素A 视黄醇当
量
微克/100
60-180 59-180
千卡
维生素D3/D 微克/100
千卡
1-2.5 1.05-2.51
维生素E a-生育酚
当量
毫克/100
千卡
0.5-5* 0.5-5.02
维生素K/K1 微克/100
千卡
4-27* 4.2-27.2
维生素B1
微克/100
千卡
60-300* 59-301
维生素B2 80-498
核黄素
微克/100
千卡
80-500*
烟酸
微克/100
千卡
300-1500* 293-1506
维生素B6
微克/100
千卡
35-175* 35.6-188.3 维生素B12
微克/100
千卡
0.1-1.5* 0.105-1.506 泛酸
微克/100
千卡
400-2000 402-2000
叶酸
微克/100
千卡
10-50* 10.5-50.2
维生素C
毫克/100
千卡10-70*
这里设定的 GUL
是根据液态配方食
10.5-71.1
品中超过货架期后
可能损失的量计算
的;粉状产品应按
较低和较高量执
行。
生物素
微克/100
千卡
1.5-10* 1.5-10
铁
毫克/100
千卡0.45-140*
(CAC没有定最高值
由各国具体情况确
定)
0.42-1.51
钙
毫克/100
千卡50-140*
(钙磷比最低1:1
最高2:1)
50-146 同右
磷
毫克/100
千卡
25-100* 25-100
镁
毫克/100
千卡
5-15* 5.0-15.1 纳
毫克/100
千卡
20-60 21-59
氯
毫克/100
千卡
50-160 50-159
钾
毫克/100
千卡
60-180 59-180
锰
微克/100
千卡
1-100* 5.0-100.4 硒
微克/100
千卡
1-9* 2.01-7.95 铜微克/10035-120* 在供水中含有高含35.6-121.3
千卡量铜的地区生产的
婴儿配方食品,可
能需要调整这些值
锌
毫克/100
千卡
0.5-1.5* 0.5-1.51
碘
微克/100
千卡
10.5-58.6
胆碱
毫克/100
千卡
7-50* 7.1-50.2 可选肌醇
毫克/100
千卡
4-40* 4.2-39.7 可选L-肉碱
毫克/100
千卡
1.2-NS 1.3-NS 可选
可选配料标准对比表
可选配料单位
食品法典委员
会标准—欧盟
备注国标GB 10765—2010 备注牛磺酸
毫克/100
千卡
最多12 NS-13
二十二碳6稀酸DHA 脂肪酸中%
含量
0.5*
如果婴儿配方食品中添
加二十二碳六稀酸
(22:6 n-3) ,花生四稀
酸(20:4 n-6) 的含量
应至少达到DHA的同等
浓度。
存在于LC-PUFA
源中的二十碳五稀酸
(20:5 n-3)含量不应超
过二十二碳六稀酸。
国
NS-0.5
家官方机构可根据以上条件,确定营养需要量。
二十二碳4稀酸AA 脂肪酸中%
含量
NS-1
如果婴儿配
方食品中添
加了二十二
碳六烯酸
(22:6 n-3),
至少要添加
相同量的二
十碳四烯酸
(20:4 n-6)
氟化物氟化物不应添加到婴幼
儿配方食品。
任何情况
下,生产商推荐的婴幼
儿配方食品在食用时的
氟化物不应超过100
μg /100 kcal (24μ
g/100 kJ) 。
无要求
有食品添加剂的标准表
其他指标单位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欧盟国标GB 10765—2010 水分% 无具体指标5*
灰分无具体指标乳基粉状产品4*
杂质度无具体指标粉状产品12*
污染物限量标准对比表
污染物限量单位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欧
盟
国标GB 10765—2010 铅mg/kg 0.02* 0.15*
硝酸盐mg/kg 无具体指标100*
亚硝酸盐mg/kg 无具体指标2*
黄曲霉毒素M1 ug/kg 无具体指标0.5*
菌落总数无具体指标1000-10000 大肠杆菌无具体指标10-100
金黄色葡萄球菌无具体指标10-100
阪崎肠杆菌无具体指标m0/100g
沙门氏菌无具体指标m0/25g
注:NS=未规定
*=最高指导水平
#含量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