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排放总量世界第一 而人均排放量远低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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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排放总量世界第一 而人均排放量远低于美国

北京时间今天凌晨,世界顶级学术期刊《自然》杂志的《自然气候变化》专刊在线发表了全球气候变化研究领域最具权威的学术机构——英国丁铎尔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的“全球碳计划”2012年度研究成果。根据最新年度数据,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将在今年进一步增加,预计较去年增加幅度为2.6%,达到创纪录的356亿吨。

研究显示,2011年全球碳排放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28%),美国(16%), 欧盟(11%)和印度(7%)。研究发现

,尽管总量偏高,中国的人均排放量为6.6吨,与美国的人均排放17.2吨相差甚远。同时,欧盟的人均排放量降至了7.3吨,仍高于中国的人均排放量水平。

专家对世界气候前景表示忧虑

研究指出,森林砍伐和其他土地利用的变化使全球排放总量相对于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又增加了10%。到2011年底,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达到了391ppm。

在伦敦主持发布以上数据的丁铎尔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东英吉利大学教授科琳乐凯芮表示:“我很担忧,按照目前的排放趋势,全球气候进一步恶化的风险太高,我们必须采取更为激进的减排计划。”发表在《自然气候变化》杂志的分析结果显示,为保证实现将全球变暖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的目标,全球排放在2020年之前必须大幅削减。

近期,国际能源署、联合国环境项目、世界银行、欧洲环保署等机构也分别发布报告,显示了碳排放情况的紧迫性,这些报告的分析均指出,目前全球的排放趋势已经非常危险,可能会对人类社会带来严重后果和巨大损失。

如何看待中国碳排放世界第一

英国丁铎尔中心报告发布后,复旦-丁铎尔中心主任、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陈建民教授认为:“作为制造业

大国,中国接近全球30%的排放量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他国家消费的产品有关,所以全球碳排放责任的归属非常复杂。但是,中国在目前治理城市空气污染中所取得的进展显示了我们迎接挑战的能力。”

复旦-丁铎尔中心主管主任戴维斯教授指出:“从历史上看,发达国家须对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增加负主要责任。但

是今天的挑战是每一个国家都面临的。我们相信,中国的改革和创新以及所掌握的科学和技术,使得其有能力在面对这一全球挑战时起主要的引领作用。”

目前联合国在卡塔尔多哈举行气候变化大会。会议期间,英国丁铎尔中心发布了有关全球碳排放总量排行情况,并发布了“中国碳排放总量世界第一”的论调。对此,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博士指出,国际研究机构这一论调,似乎得出“中国碳排放水平很高”的相关结论,但是,如果说这一结论在技术上成立的话,那么在社会经济意义上则是不成立的。

李志青认为,首先,人均的碳排放水平上,中国低于欧美;特别是在人均产出的碳排放效率上,中国更加远远低于欧美和世界水平。其次,时间结构上,中国的历史排放水平和整体排放水平都较低;能源结构上,中国一直体现为“多煤,少油,少气”的特征,去除这个权重因素,中国的碳排放水平会大幅下降。

李志青特别强调,在贸易结构上,中国的碳排放有“在内生产,在外消费”的转移特征,生产属于高排放过程,消费则是低排放过程,也就是说中国的碳排放很大程度上是在为世界做贡献。从这个角度去分析,也不能简单将中国称之为“碳排放第一大国”。李志青表示,从历史比较的角度,说明我们的碳排放效率已有了很大的提高,碳排放强度也有了明显的下降。他又指出,中国的碳排放解决了中国的发展问题,实际上也是在为世界的稳定和发展提供“红利”,做出了贡献;中国已将生态文明列入国策,提出建设美丽中国,这意味着中国将继续坚持节能减排的道路,继续努力降低能耗和碳排放水平,这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中国应逐步提高碳排放约束水平

李志青建议,“十二五”期间,伴随着经济转型,中国应逐步提高碳排放的约束水平,包括以比例和总量控制等方式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加强碳减排的环境绩效考核等。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董文博指出,无论从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积累,还是从中国本身情况出发,都应正确客观看待中国的碳排放问题。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近年来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董文博介绍,1990年以来,全球单位产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平均下降了15%,美国下降了27%,中国则下降了50%。中国的煤电消耗,由于采用了先进的技术,目前每度电煤耗已经降至300克以内,优于多数发达国家水平;中国的吨钢能耗,从1990年的1.5吨下降至目前的0.6吨左右,也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同时,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和规模,在全球处于领先水平。不论是风能、太阳能还是生物质能,中国的发展速度均高于发达国家,中国正在考虑到20 5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升到50%左右。另外,中国的人口控制也为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董文博表示,党的十八大首次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章,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由此可见党和政府保护环境的决心。当前,需要将“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更好地向世界各国阐述,同时将此作为国策向国民做更深入的宣传,使国民人人树立“环保、低碳”的生活观念。记者 张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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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概述

?专题综述?当代石油石化 PETROLEUM&PETROCHEMICALTODAYV01.17No.12Dec.2009 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概述 孟宪玲安福何祚云 (中国石化咨询公司,北京100029) 摘要:介绍了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背景和分类,以及世界主要的碳交易体系,分析了全球碳交易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了有关建议。 关键词:碳排放交易体系发展趋势建议世界 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在全球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联合国于1992年5月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UNFCCC),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将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到1990年水平;而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则标志着人们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人类活动的时代已经开始。 鉴于不同国家的减排任务、实现减排目标难易程度等的差异,《京都议定书》在对发达国家减排义务作出规定的同时,也规定了3种非常灵活的履行义务机制。即:在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实施的联合履约(JI);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基于市场的国际排放贸易(IET)。这些灵活履行排放义务的机制就促成了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 1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及分类 1.1碳交易的基本概念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其实现对《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对本国企业实行CO:排放额度控制的同时允许其进行交易。一个公司如果排放了少于预期的CO:,那么就可以出售剩余的额度;而那些排放量超出限额的公司,则必须购买额外的许可额度,以避免政府的罚款和制裁,从而实现国家对CO,排放的总量控制。 1.2碳交易市场分类 全球碳交易市场可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市场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实现减排目标。自愿交易市场则是从其他目标(如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出发自愿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减排。 配额碳交易又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即在“碳总量与贸易机制”下由管理者确定和分配(或拍卖)的。例如:《京都议定书》下发达国家相互转让的分配数量单位,或在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机制下各成员国所拥有的欧盟配额。二是基于项目的典型交易,即以《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为基础的交易形式。全球碳交易市场分类见图1。 2国外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目前,在欧洲、美国等金融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形成了一些大型的碳排放交易中心。发展比较成熟的有欧盟CO,排放量交易体系、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等。 2.1欧洲CO: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 为帮助其成员国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欧盟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交易体系范围涵盖27个欧盟成员国,其概况如下:①欧盟现行的碳排放贸易体系可以概括为“配额一贸易”体系。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制定了国家分配方案,明确规定成员国每年的CO,许可排放量(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一致),各国政府根据总排放量向各企业分发配额。如果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没有用完配额,则可以出售;若企业排放量 收稿日期:2009—11—26。 作者简介:孟宪玲,高级工程师,1998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化工专业,主要从事石油化工规划、咨询、项目评估等工作。

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国外经验借鉴

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国外经验借鉴 一、导言 目前,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由于无节制的排放而带来的危害,气候问题越来越严重,各国都开始重视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国际社会合作探索寻求规制该问题的方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具体制度设计的《京都议定书》成为两个最重要的治理温室气体排放的公约,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其他排放。议定书规定国家间可以进行碳排放交易,也就是说难以完成减排任务的国家可以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配额,来用于本国的发展。 在不同的国家碳排放交易有不同的形式,各国都在积极寻找适合本国的交易形式,因此建立完善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碳排放及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概念 (一)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概念 根据王陟昀博士对碳排放的定义,碳排放权的概念是源自于排污权。排污权交易起源于美国,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用市场机制,实现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目的。碳排放交易是排污权交易的一种形式。碳排放

交易是以《京都议定书》为基本依据的,在市场交易的基础上,以总量控制与减排目标位约束条件,以此来对二氧化碳进行管制的一种手段。碳排放交易的主要特点是对单个排放主体下发排放配额,各单个排放主体只能在约束的排放目标下进行碳排放,排放需求低于配额的主体可通过市场交易将排放配额有偿转让给排放需求超过配额的主体。依据笔者的理解,笔者认为以上解释能比较全面的概括碳排放交易的概念。 碳排放权是一种可以投入到市场中进行交易和获得利润的稀缺资源。这样的交易模式一方面可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并通过技术创新减少碳排放来节约碳排放权指标,既可以为未来发展而进行储备,也可以投入市场获利;另一方面,若企业为实现减排目标需承担较大的成本,可以通过向碳市场交易购买碳排放权来降低企业减排成本。由于这种碳排放模式是建立在供求关系的基础上,所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由此而形成。 (二)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内容 碳排放交易体系包括很多方面,王文军对碳排放交易体系内容的介绍,该作者把碳交易体系的范围界定与总量目标的确定,分配机制问题,碳抵消制度以及监测、报告和核查四个方面作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主要方面的内容。笔者较赞同将碳排放交易体系划定为三个方面的内容,确定碳排放

中美居民消费直接碳排放核算及比较

中美居民消费直接碳排放核算及比较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研究证实,居民消费碳排放已经成为碳排放的主要增长点之一,因此从居民角度研究碳排放对节能减排有重要的意义。居民生活引致的碳排放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居民消费直接消耗能源导致的碳排放;另一部分是“衣食住行”等生活消费导致的间接碳排放A 基于碳排放系数方法,对中美两国居民 2002年、2005年、2007年、2010 年居民生活消费中的直接碳排放进行了定量的核算,在测算的基础上比较分析其异同。结果表明:( 1 )中国居民居住碳排放主要集中在煤炭和电力两大方面,美国居民居住碳排主要集中在电力和天然气两个方面;( 2 )天然气和电力成为中国居民居住碳排放量的两个增长点;( 3 )两国居民交通碳排放量占比均较大,但是中国居民交通碳排放仅为美国居民碳排放量的八分之一;( 4 )现阶段中国居民消费直接碳排放量均逐年上涨,美国居民近些年则呈现略微下降趋势;美国居民直接碳排放量是中国居民直接碳排放总量的约 3 倍左右。 近些年许多国家研究表明,由于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由居民消费导致的能源消费量和 CO 2 排放量的增长速度已超过了工业用能消费量及 CO 2 排放量,成为各国能源消费和 CO 2 排放新的主要增长点(董会娟, 2012 ) [1] 。排放空间。据最保守的估算,按照 2005 年单位 GDP 能耗水平要实现 2020 年人均 GDP 较 2000 年翻两番的发展目标计算,中国2006 — 2020 年的累计排放量将达到 338 亿吨碳,即使中国实现较 2005 年单位 GDP 排放减少 45% 的目标, 2020 年的 CO 2 排放量也将达到 17.1 亿吨碳(葛全胜, 2011 ) [2] 。因此在全球减排的大背景下,中国将面临着巨大的减排压力(戴彦德, 2015 ) [3] 。 国内外学者在有关居民消费碳排放的测算做了大量的研究。邢芳芳等( 2007 )[4] 应用 IPCC 碳排放系数法对北京居民生活直接用能碳排放量进行了测算;姚亮、刘晶茹、王如松( 2011 ) [5] 采用综合生命周期分析方法核算了中国 1997 年、 2002 年和 2007年居民消费隐含的 CO 2 排放总量。国外学者也做了大量相关的研究, Common ( 1992 ) [6] 早在 1992 年就对澳大利亚家庭能源消费进行了研究; ShonaliPachauri ( 2014 ) [7] 研究了印度居民电力消费增长所产生的碳排放量的变化; Weber ( 2000 ) [8] 计算并比较了法国、德国、荷兰的家庭消费 CO 2 排放量; Lenzen( 1998 ) [9] 利用投入—产出模型评估了澳大利亚消费行为对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影响;DTuclcrnan 等( 2009 ) [10] 提出了以投入产出模型为基础的类多维区域投入产出模型,用于估算英国 CO 2排放情况。 Ari Nissinen 等( 2007 ) [13] 研究了如何提高生命周期模型的使用; Jukka ( 2011)等 [14]使用混合生命周期模型核算了 11 个城市居民消费所引起的碳排放量。目前很少有学者对中美两国居民消费碳排放进行定量研究。居民生活用能直接碳排放的本质就是计算居民直接使用各种能源产生的 CO 2 排放量。居民生活商品用能可归并为 5 类:煤、石油、天然气、电力和热力;生物质能源以及居民交通用能源等。 居民直接消费能源产生的碳排放分为三类分别进行核算:( 1 )居民居住能源消耗直接碳排放;( 2 )居民交通能源消耗直接碳排放;( 3 )居民对可再生能

我国碳排放总量世界第一 而人均排放量远低于美国

我国碳排放总量世界第一 而人均排放量远低于美国 北京时间今天凌晨,世界顶级学术期刊《自然》杂志的《自然气候变化》专刊在线发表了全球气候变化研究领域最具权威的学术机构——英国丁铎尔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的“全球碳计划”2012年度研究成果。根据最新年度数据,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将在今年进一步增加,预计较去年增加幅度为2.6%,达到创纪录的356亿吨。 研究显示,2011年全球碳排放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28%),美国(16%), 欧盟(11%)和印度(7%)。研究发现 ,尽管总量偏高,中国的人均排放量为6.6吨,与美国的人均排放17.2吨相差甚远。同时,欧盟的人均排放量降至了7.3吨,仍高于中国的人均排放量水平。 专家对世界气候前景表示忧虑 研究指出,森林砍伐和其他土地利用的变化使全球排放总量相对于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又增加了10%。到2011年底,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达到了391ppm。 在伦敦主持发布以上数据的丁铎尔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东英吉利大学教授科琳乐凯芮表示:“我很担忧,按照目前的排放趋势,全球气候进一步恶化的风险太高,我们必须采取更为激进的减排计划。”发表在《自然气候变化》杂志的分析结果显示,为保证实现将全球变暖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的目标,全球排放在2020年之前必须大幅削减。 近期,国际能源署、联合国环境项目、世界银行、欧洲环保署等机构也分别发布报告,显示了碳排放情况的紧迫性,这些报告的分析均指出,目前全球的排放趋势已经非常危险,可能会对人类社会带来严重后果和巨大损失。 如何看待中国碳排放世界第一 英国丁铎尔中心报告发布后,复旦-丁铎尔中心主任、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陈建民教授认为:“作为制造业 大国,中国接近全球30%的排放量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他国家消费的产品有关,所以全球碳排放责任的归属非常复杂。但是,中国在目前治理城市空气污染中所取得的进展显示了我们迎接挑战的能力。” 复旦-丁铎尔中心主管主任戴维斯教授指出:“从历史上看,发达国家须对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增加负主要责任。但 是今天的挑战是每一个国家都面临的。我们相信,中国的改革和创新以及所掌握的科学和技术,使得其有能力在面对这一全球挑战时起主要的引领作用。”

浅析美国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及其启示

浅析美国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及其启 示 【摘要】推进碳交易试点是我国政府应形势需要而做出的战略选择。“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是美国国内第一个区域强制性的碳交易体系,在我国当下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和试点地区的背景下,研究美国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经验有助于深化我国对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认识,为构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法律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碳排放交易制度立法经验 对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立法经验的评述 法律基础。RGGI(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也即“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得以确立的法律基础为“谅解备忘录”和“标准规则”。“谅解备忘录”对RGGI的形成和施行发挥着实际的调节作用,然而由于美国宪法中协定条款的规定,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标准规则”是指RGGI各成员州将“谅解备忘录”以法律形式予以细化,各州通过立法机关赋予“标准规则”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法律性质。“标准规则”确立了RGGI的立法宗旨和目的:第一,以最经济的方式维持并减少RGGI成员州内二氧化碳

的排放量;第二,强制性纳入规制对象的是以化石燃料为动力且发电量在25兆瓦以上的发电企业,各州至少要将25%的碳配额拍卖收益用于战略性能源项目;第三,为美国其他地区和其他国家带来示范的模板效应。 在立法上统一各成员州的交易平台。RGGI通过法律规范和具体规则的相互补充实现区域合作性减排机制的协调一致性和灵活可操作性。第一,在法律规范的制定上,“标准规则”为各成员州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运行奠定了框架基础。第二,RGGI在具体规则上赋予各州自主裁量权,制定符合各州具体实践的政策和规则。 规定交易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在RGGI机制下,各成员州、排放主体等职责权限的明确规定是保障区域合作性减排机制有效运行的保障。第一,碳排放交易的主管机构首先要成立本州配额登记平台、交易平台、碳排放监测体系和独立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第二,主管机构对不符合RGGI规定的减排主体采取惩罚措施。第三,主管机构对二级市场监督审查,确保交易市场的公平和流通,防止市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四,减排主体具有申请获得参与配额拍卖资格的权利和申报排放数据的义务。 对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中交易制度的评述 有效设置总量和初始分配。“谅解备忘录”基于RGGI 覆盖州内发电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数据,各州历史排放量、潜

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d10949375.html, 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张妙仙林道海 来源:《行政与法》2011年第01期 摘要:全球气候变化对各国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碳排放权已成为新兴的交易客体,国际碳排放权的产生与发展,既为我国带来机遇,也使我国面临挑战。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建立与完善我国碳排放市场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因此,我们应当借鉴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经验,从法律、政策、信息透明度、政府职能等方面进行改进。 关键词:碳排放权;市场机制;法律构建;信息透明 中图分类号:D99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11)01-0072-05 收稿日期:2010-11-25 作者简介:张妙仙(1983—),女,江西吉安人,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2010级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法学;林道海(1967—),男,浙江平原人,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法律基础学系主任,研究方向为法理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2010年项目“江苏低碳经济发展路径选择和政策设计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BR2010084。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对各国政治、经济的走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在减缓气候变化、改善环境的共识下,全球都在进行不懈的探索,国际碳排放权市场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会,美国和欧盟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在新一轮的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上,我国在迎来了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目前,我国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参与程度和地位还比较低,迫切需要借鉴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先进经验,建立良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推动其向前发展。 一、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兴起与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碳排放产生的温室效应影响越来越明显,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使原来区域性关注的问题成为一个全球性共同关注的问题。为了解决环境问题,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首先提出了“排放权交易”,即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的权利,将其通过排放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出来。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1997年通过

全球碳排放量及排放特点的分析以及预测

全球碳排放量及排放特点的分析以及预测---基于arima乘积季节模型的应用

全球碳排放量及排放特点的分析以及预测---基于arima乘积季节模型的应用 摘要:当今全球范围的气候变暖随着世界工业水平的发展日一眼明显,其很大原因是由于碳排放无节制造成的。根据全球月份碳排放量数据分析表明,碳排放量不仅在不同年际尺度上存在变化关系,并且在不同年份间,月度排放量存在相同的变化趋势,这一现象都能显示出季节变化与人类活动碳排放量存在一定关系。由此我们可以对未来的碳排放量进行预测,并针对不同季节采取不同强度的减排措施,以提高节能减排的效率。 关键词:气候变化碳排放量全球乘积季节模型arima 全球碳计划发布分析报告显示1,2010年碳排放量增长5.9%。已达到破纪录的100亿吨,再次敲响气候变化的警钟。其中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球源于煤和石油等化石燃料的碳排放量与1990年相比,上升了49%。如果算上森林破坏等其他方面相应的碳排放量,则2010年全球总碳排放量首次达到100亿吨。这份报告还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全球源于化石燃料的碳排放量年均上升幅度为3.1%。由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最近的30年地表的平均温度已经上升了0.6℃2。全球气温迅速升高,以致冰川融化、洪捞、干旱、龙卷风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2009年12月于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目的也是商讨2012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如何控制碳排放量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对于世界环境岌岌可危的现状,各国都应该承担起节能减排的责任,因此,国家颁布科学合理的减排政策,才能使发展经济的同时减少对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来保护我们生存的地球。本文试图通过对全球二氧化碳月排放量数据进行分析,建立ARIMA模型,分析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季节变化中所存在的联系。全球2007年1月至2012年2月二氧化碳排放量数据来自于 https://www.360docs.net/doc/5d10949375.html,/Current-CO2/CO2-Now/noaa-mauna-l oa-co2-data.html。 1全球碳计划是一个由各国科学家组成的国际合作组织,常年对碳排放数据进行跟踪调查。 2 2011年《美国气象选刊》(America's Climate Choices)提供的数据

世界各国每年碳排放量情况如何

世界各国每年碳排放量情况如何? 国家排放量(a)占全球百分比人均量(b) 1.中国7,219.219.12% 5.5公噸(72) 2.美国6,96 3.818.44%23.5(7) 3.歐盟5,047.713.37%10.3(39) 4.俄羅斯1,960.0 5.19%13.7(18) 5.印度1,852.9 4.91% 1.7(120) 6.日本1,342.7 3.56%10.5(37) 7.巴西1,014.1 2.69% 5.4(74) 8.德国977.4 2.59%11.9(25) 9.加拿大731.6 1.94%22.6(8) 10.英国639.8 1.69%10.6(36) 11.墨西哥629.9 1.67% 6.1(65) 12.印尼594.4 1.57% 2.7(101) 13.伊朗566.3 1.50%8.2(54) 14.義大利565.7 1.50%9.7(45) 15.法国550.3 1.46%9.0(47) 16.南韓548.7 1.45%11.4(31) 17.澳洲548.6 1.45%26.9(5) 18.烏克蘭484.7 1.28%10.3(40) 19.西班牙438.7 1.16%10.1(41) 20.南非422.8 1.12%9.0(48) 21.土耳其393.2 1.04% 5.5(73) 22.波蘭374.60.99%9.8(44) 23.沙国374.30.99%16.2(13) 24.泰国351.30.93% 5.6(71) 25.阿根廷318.30.84%8.2(53) 26.奈及利亞296.60.79% 2.1(112) 27.台灣271.20.72%11.8(26) 28.委內瑞拉266.30.71%10.0(43) 29.巴基斯坦240.60.64% 1.5(128) 30.荷蘭224.40.59%13.8(16)

美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DOC)

美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为应对温室气体所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发展低碳经济。1997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京都议定书》是第一个温室气体减排的全球性制度框架。该协议提出了三种灵活减排机制: 联合履行机制( Joint Implementation,JI) ,国际排放权交易( InternationalTrading,IET) 和清洁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 ,都是基于市场的灵活减排机制。世界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美国的低碳战略不断调整变化,布什政府拒签《京都议定书》,而奥巴马政府则大打“绿色新政”牌。美国虽然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高度重视低碳经济,甚至至今没有加入《京都议定书》,但是美国长期以来积累了排放权交易的有益经验,国内的自愿减排市场发展迅速,政府也非常重视提高能源效率和节能减排。美国在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能源效率,节能降耗方面都积累了许多好的实践经验,通过分析美国的策略和经验,可以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借鉴。 [关键词]美国;低碳经济;启示。 一、引言 人类对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劣的关注自上个世纪就已经开始。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气候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国际性公约即《京都议定书》,为各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规定了标准,即在2008年~2012年间,全球主要工业国家的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比1990年的排放量平均要低5.2%。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上,来自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共同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并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在世界各国努力减少碳排放、降低碳消耗的时候,美国这个碳排放大国及政治经济大国一直是世界关注的焦点。作为一个碳排放大国及政治经济大国理应为世界气候的变化承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但在布什政府期间,美国却拒签《京都议定书》,与世界各国对他的期望背道而驰。然而奥巴马政府期间,美国却又采取了截然不同的低碳战略,无论是在竞选上还是在外交上大打低碳牌,实行“绿色新政”。美国低碳战略的转变也成为世界议论的热点。 二、美国近年来的低碳战略。 1、布什政府的低碳战略。 (一)布什政府期间美国的碳排放与碳消耗。 布什政府期间,美国的碳排放一直居于世界首位,其具体碳排放见下表所示。

碳排放国外文献梳理

气候变化给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IPCC, 2008)。釆用市场交易的方式减少气候变化的影响赋予了环境会计新的内容,会计将在生态危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Hopwood,2009)。然而,会计是否成为解决生态危机的方法之一取决于会计准则制定者如何理解排放权的本质(Lohmann,2009)。基于主流会计框架,会计准则制定者力争建立一个实用的准则。IASB取消IFRIC 3却充分表明,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是会计研究者在探索会计前沿问题时面临的重大挑战(Cook,2009)。为了探索这一问题的真相,综述及评价国内外研究现状,理清研究的思路并明确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国外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确认和计量研究综述 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给企业带来了诸多挑战,会计问题就是众多挑战之一(Larry Lohmann, 2009)。研究排放权交易会计,首要的问题是解决其初始会计确认和计量问题。然而,由于美国、欧盟、日本和IASB对碳排放权及其交易本质认识的差异,最终形成了差异化的会计确认与计量,造成了实务中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的多元化。 1、美国关于排放权交易会计确认和计量的研究 美国研究排放(污)权交易会计的历史最为久远。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FERC)、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众多学者都从事过该领域的研究。研究成果对后来者产生了较大的启发与影响。 (1)美国FERC关于排污权会计确认和计量的研究 1993年3月,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FERC)根据1990年颁布的《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公布了第18号委员会文件,在第101和102段对排污权交易中所涉及的排污权分类标准、排污权的确认原则、计量依据与报告内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并提供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指南(FASB,1993)。然而,由于无法解决历史成本模式下企业免费获得排放权的会计处理问题,该文件于1995年被取消。 (2) FASB关于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确认和计量的研究 2003年12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下属的紧急问题任务处理工作组(EITF)发布了“EITF:03-14”——《总量和交易制度下参与者获得排放配额的会计问题》,试图为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制定规范。其中关键的问题是:①配额(Allowance)是否应该确认为资产?②如果配额是资产,资产的本质是什么?(EHF,2003)。由于EITF成员认为该问题已经超出了“总量和交易制度”的范畴,而且任何达成的共识都可能影响其他法规的会计核算,如政府授予的证书或许可等。EITF:03-14因此被取消。 2004年12月,《SFAS 15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发布引起了研究者对排放权交易制度的重新关注,因为排放权的发放和交付有年度限制,而且年度之间可以借贷和存储。因此,不同年度之间排放权的交换能否应用SFAS 153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同时,在企业合并中,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FERC)的存货模式与IFRIC的无形资产模式之间交换的标准和计量基础如何确定也没有明确的规范进行指导。 随着《京都议定书》的生效以及欧盟排放权交易制度(EU ETS)的实施,从2007年开始,FASB 和IASB将排放权交易会计作为联合开发项目,共同致力于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制定。2008年主要探讨的是配额、碳信用以及基准是否是资产、是否以及何时确认负债等问题。2009年主要研讨的是“总量和交易制度”下如何对免费分配的配额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会议最终由于各与会人员对配额(资产)和负债理解角度的差异而没有达成共识。2010年10月18日,IASB和FASB又召开联合会议,重点讨论“总量和交易制度”下分配的配额与排放负债的计量问题以及多余排放产生的负债确认问题。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配额与负债的计量应保持一致,并应在初始以及后续计量中都应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2010年11月18日,IASB和FASB集中讨论了超额排放的负债确认、购买配额和负债的计量、配额和负债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报等问题。由于碳排放权交易会计问题的复杂性,目前的研究并没有取得突破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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