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第六章)
第六章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单据文字内容力求简单明了。
(五)整洁。
单据的缮打必须力求表面整洁。个别错误可 以更正,但必须在更正处加以签署或加盖更 正章,不能遗漏。
四、单据的种类
(一)根据单据的性质
1、金融单据:指用于获得货币付款的相似票 据(汇票、本票、支票等)。
2、商业单据:是说明有关商品情况的单据。 (货运单据、保险单据等)
2、可流通形式提单
可流通提单收货人抬头:
1)可流通的来人抬头提单。 2)可流通的指示抬头提单。
其表示方法又分为三种: (1)以开证行的指定人作为抬头人(To Order of Issuing Bank)。 (2)以申请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To Order of Applicant)。 (3)以托运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To Order of Shipper)。
附属单据有些是官方所要求的,以满足海关盘查 的需要或政府有关贸易的法令政策的规定;有些则 是买方要求的,以便核查货物的具体状况。
第二节 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 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 租船合约提单 多式运输单据 空运单据 公路、铁路运输单据
货物运输单据是表明货物的承运人已将货 物装上运输工具或已将货物发运或已接管货物 待运的单据。单据表面的记载具体反映了货物 被接管或装运时的状况,已装运货物所要经历 的运程,货物的有关当事人及其相互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
提单背面条款
提单背面是印定的提单条款和规定承运人 与托运人责任的条款。
首要条款。说明该提单所适用的法律条款或规则。
定义条款。对与提单有关术语的含义和范围作出明 确规定的条款。
司法管辖权条款。规定当事人之间的争执或纠纷受 哪一国法律管辖。
承运人责任和免责条款。责任条款明确承运人承运 货物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免责条款则说明了在约 定的特定情况下,承运人对货物所遭受的损失不予 负责,无须赔偿。
国际结算第六章国际结算中的融资担保

2、信用类保函 是指银行为那些只有在保函的申请人
有违约行为而使其在基础合同项下承担 了赔偿责任时,支付行为才发生的经济 活动所开立的保函。 如:投标保函
履约保函
还款保函(定金保函)
质量保函
维修保函
补偿贸易保函
(三)根据保函开立方式的不同
保函分: 直接保函
间接保函
反担保人 ③申请 申请人 ①合同 受益人
二、保理业务的服务项目
1、信用风险控制(Credit control)
2、坏账担保(Full protection against bad debts)
保理协议生效前,保理商先评定进口商 信用额度
出口商在保理商核准的可使用信用额度 范围内的销售,叫做已核准应收账款
(Approved Receivables), 超过额度部分的销售,叫做未核准应收
(2)针对每单发票的处理费用,约为10 美元。
(3)银行费用。
◎若进口商到期不付款怎么办?
如果进口商以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等为由到 期不付款,则进口保理商会将拒付原因通知出 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再通知出口商;保理商 会协调进出口双方解决贸易纠纷。
若纠纷确实是由于出口商未按照基础合同 执行,则进口保理商可免除付款担保责任。若 属于进口商无理拒付,则进口保理商仍需承担 付款担保,最迟于发票到期后90天向出口保理 商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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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保理商
双保理业务流程图
①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保理业务协 议
②出口商通过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 申请信用额度
③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
④出口商按合同规定发运货物
⑤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递交转让应收货 款所有权的通知书和全套单据
⑥出口保理商接受应收账款单据并兑现 部分或全部款项后,将承购的应收账款 单据寄给进口保理商
第六章 国际结算

国际贸易汇款
第一节 国际结算方式概述
国际结算方式种类 结算方式应具备的条件 顺汇和逆汇
一、国际结算方式的种类
1、国际结算的过程:
运用结算工具,按照一定的结算方式,通过国际 商业银行的非现金结算的方法,来实现货币的转 移,达到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的目的。
2、简述国际结算的方式 汇款方式(REMITTANCE)、跟单托收方式 (DOCUMENTARY COLLECTION) 、跟单信用证方式 (DOCUMENTARY L/C) 、保函方式(LETTER OF GUARANTEE) 、记帐方式(CLEARING METHOD)
1、票汇的含义: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其开立 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还汇款人,由汇 款人自寄或自带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到汇入行凭票取 款的汇款方式。 2、票汇的基本流程:办理票汇业务时,汇出行要出具 汇票通知书或票根并寄到汇入行,以便汇入行(付款行) 在收款人持票向其取款时,凭票根核对汇票的真伪,待 证实汇票无误后,解付票款给收款人,并将付讫收据寄 到汇出行,从而完成一笔票汇业务
是指由债权人或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凭证,委托银行 通过国外代理行向国外债务人索取款项。 在逆汇方式中,结算工具(票据或单据)的传递方向是从债 权人到债务人移动,恰与资金的流向相反。传统结算中的托 收方式和信用证方式都属于逆汇。 1、从结算工具看,结算工具的流向和货款 逆汇的特点: 的正好相反
2、是债权方主动向债务放索取货款的方式。
注:汇款方式除可用于贸易货款的支付外,还常用于各种 贸易从属费用(如保证金、运费、保险费、佣金)的支付。
一、汇款方式及其当事人(二)
2、汇款业务的当事人
1)、汇款人(REMITTER)。向银行交付款项,申请汇付 的人。对于贸易货款的支付,汇款人通常就是贸易的买方。 2)、收款人/受款人。又称收益人(BENIFICIARY), 是汇款人指定接受汇款的人。对贸易货款的支付,通常是贸 易的卖方。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接受汇款人委托,办 理接受和汇出汇款业务(OUTWARD REMITTANCE)的银行。 4)、汇入行/解付行(PAYING BANK)。是接受汇出行委托, 办理汇入汇款(INWARD REMITTANCE)和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业务的银行。
国际结算第六章 托收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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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Classification of Colle ction
• D/P at sight 即期付款交单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the buyers shall pay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sight .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 在第一次提示时买方必须对卖方提交的跟单汇票见票付款,货运单据只有在付款后才可 以被交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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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Classification of C ollection
• D/P after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xx days sight up 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
• 买方在第一次见票时对买方提供的XX天后到期的远期汇票承兑并在到期日付款。货运单 据在买方承兑后即可以被交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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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Documentary Collecti on Practice
• Features of documentary collection procedure • Procedures
第六章-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及其审核

案例
一信用证对货物的原产地条款规定为: “E.E.C.COUNTRIES”(欧共体国家),而受益人提交 的单据是“E.E.C”(欧共体)。
议付行审单相符通过,做受益人做出口押汇和向 开证行寄单索偿。
开证行以单据中原产地标注与信用证规定不符而拒付 。
开证行和议付行双方各持己见,争论不休,继而以诉 讼求解。
ISBP第25条
如果拼写或打字错误并不影响单词或其所在句子的含义,则不导 致单据不符。例如,在货物描述中用“mashine”表示“machine” (机器),用“foutan pen”表示“fountain pen”(钢笔),或 用“modle”表“model” (型号)均不导致单据不符。 但是,将“model 321”写成“model 123”(型号123)将不被视 为打字错误,而将构成不符点。
第二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三:十六点 二分。
(二)商业发票审核的要点
3.货物数量、金额增减幅度
UCP600第三十条规定:
⑴信用证表示的数量是长度、重量或容积时, 在货物金额不 超过信用证总金额时,其数量增减幅度为信用证数量的5%,即 使不允许分批装运; ⑵当数量前有“大约”(about, approximately, circa等字样时 ,允许较有关数量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⑶信用证表示的数量是包装单位数目或个体数目时,不允许有 任何增减幅度; ⑷除非禁止分批装运的信用证另有规定,如若信用证规定了货 物的数量,而货物数量已装足,并且信用证规定了单位价格, 而该价格没有减少,在这种情况下,支取的金额少于5%是可以 允许的。
第十八条 必须看似由受益人出具(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a款
第十八条 无须签名。 a款
国际结算(第2版)第六章 上机操作指南

国际结算
(第二版)
第六章 上机操作指南
第一节 教学平台介绍
一、实训软件主要功能介绍
国际结算课程的实训教学环节,我们采用了“步惊云国际 结算一体化教学平台”教学软件。该软件是基于互联网, 完整模拟贸易公司及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教学实验平台。 学生通过扮演贸易公司及商业银行的角色,体验企业与企 业、企业与银行,以及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业务流程。从而 达到“在实践中学习提高”的目标。
第一节 教学平台介绍
三、实训教学系统介绍
(二)组织课程教学 教师上课之前建课,பைடு நூலகம்生方可学习。该环节在组织教学页面进行 。 分为自己创建的课程和其他教师创建的课程两种。除了管理自己 的课程外,还可加入其他教师课程,查看内容但不能删除。
学生须在设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内进入,否则 看不到课程。
第一节 教学平台介绍
三、实训教学系统介绍
(三)课程教学考核 教师可随时到教学考核页面查看实习状况。教师能看到所有课程 的考核结果。除去分数外,可看到学生的“完成进度”和“成绩 分析”,成绩可导出到Excel中。 点击“完成进度”,可查看学生的操作过程,包括制单结果、业 务办理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点击“成绩分析”,可看到学生的 银行、报关行业务等考核等级(最高“A+”,最低“D”,共 10个等级)。点击导出分数,可查看学生的总成绩,分数可导 出。
登录后进入首页。练习之前先加入课程,具体方法: 1.在“我的课程”中,点击“选课”按钮(有些需输入选课密码) 。 2.如想加入其他课程,重复第1步操作。然后再点击“上课”按钮, 则自动进入该课程的题目列表,开始练习。
第二节 操作实务
二、国际结算实训平台操作流程 (二)课程学习与实操流程
国际结算(第三版)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结算(第三版)课后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国际结算导论一、1 支付工具划账冲抵2 票据单据银行3 协定贸易结算4 货物单据化所有权二、1 F 2 F 3 T 4 F 5 F 6 T三、1 A 2 C 3 A 4 C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一、1 拒付退票2 2007年4月3日3 商业本票银行本票4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5 光票跟单汇票6 非票据义务人义务被保证人二、1 F 2 F 3 F 4 T 5 F 6 F三、1 B 2 B 3 D第三章汇款一、1 (1)remitter (2) payee (3)remitting bank (4) paying bank2 (1)outward remittances (2) inward remittances3 (1) T/T (2) M/T (3) D/D4 (1) chips (2) fed wire (3) bank’s internal payment by book entries5 (1) mail advice (2) payment order6 (1) bank er’s cheque (2) bank’s promissory note7 draft on center8 (1) goods sold (2) selling on consignment9 略二、 1 T 2 T 3 F 4 T 5 F 6 F三、 1 D 2 B 3 A 4 A 5 C 6 A第四章托收一、1 (1)acceptance (2)payment2 (1)bills of exchange (2)invoices3 (1) clean (2) documentary (3) direct4 (1) principal (2) remitting bank (3)collecting presenting(4) drawee5 (1)collection instruction(2)URC 5226 (1)blank(2)special7 (1)address(2)presentation(3)address8 (1) payment D/P (2) acceptance D/A(3) tenor draft(4) paid at sight acceptance(5) signed trust receipt (6) promissory notes(7) letter of undertaking9 (1) collection bills purchase (2) advance against collection(3) accommodation bills for discount(4) trust receipt10 略二、 1 T 2 F 3 F 4 T 5 T 6 T 7 T 8 F 9 F 10 F第五章信用证一、1.有条件2.代理行3.背对背信用证4.信用证的有效期内5.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6.开证行7.受益人提交的单据8.进口商/申请人9.第一性的10.偿付行二、BCACB DBBCB ADAAA DB三、×√×√√××√√×四、(单选)CBCCD ACCDB五、1.分析:BanK1 的拒付理由成立。
国际结算课后练习与作业(第五章、第六章)及参考答案

第五章、第六章信用证基本原理和信用证实务一、名词解释1.信用证(UCP600)2.承付3.相符交单4.通知行5.承兑行 6.保兑行7.偿付行8.议付行9.议付10.卖方远期信用证11.买方远期信用证12.可转让信用证13.背对背信用证14.保兑信用证15. 对开信用证16.即期付款信用证17.承兑信用证18.延期付款信用证19.红条款信用证20.循环信用证二、判断1.信用证的开立说明了开证行接受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因此,可以说,信用证体现了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2.跟单信用证业务中使用的是受益人出具的商业汇票,因此,可以判断说,跟单信用证的结算基础是商业信用。
3.银行开立信用证是以自己的信用为申请人向受益人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越是资信良好的银行,其开立的信用证就越容易被受益人接受。
6.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而向受益人开立的,受益人提交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开证行应征得申请人的同意,才能向受益人付款。
7.跟单信用证结算业务有开证行的信用为基础,因为凡有信用证在手,则出口收汇就不成问题。
9.通知行如选择通知信用证,就必须合理谨慎地验核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10.保兑行只是接受开证行的请求,对其开立的信用证加具保兑,因此,其付款责任只是在开证行未能如约履行付款责任时,才予承担。
11.信用证通常都应有最迟装船期和信用证有效期的规定。
在信用证未规定最迟装船期的情况下,信用证的有效期就被同时认为是最迟装船期。
12.顾名思义,信用证的通知行就是将信用证传递给受益人,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托收和信用证都是使用出口商开立的汇票,通过银行向进口商要求付款,因此,这两种方式的结算基础是相同的。
14.只要受益人是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交单,开证行就必须向受益人付款。
15.银行和受益人在审查信用证时的注意点是一样的。
16.信用证业务中存在多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但是,银行在审证、审单中,不负有审核如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班轮提单背面的运输条款和保险单背面的保险条款等契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