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基础概念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是指在国家优秀卫生文化传统基础之上,由卫生部门领导下承担国家卫生工作的一种组织形式,旨在加强全民卫生意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全社会健康水平。
组织结构1.领导机构:由卫生部门主管领导,设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工作规划,推进卫生工作。
2.省级机构:设省级爱国卫生委员会,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领导,各市、县设爱国卫生推广委员会。
3.乡镇村组织:设爱国卫生社,由村级卫生所负责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等活动。
工作职责1.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2.疾病预防控制:开展流感预防、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等工作,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健康促进:组织开展健康体检、运动保健、营养健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活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4.环境卫生:开展卫生环境整治、家庭厕所、污水处理等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保障体系。
实施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建立贯彻爱国卫生管理制度的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
2.完善工作体系,提高工作效能: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康档案,建立互联网健康服务平台,推广在线健康管理。
3.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工作质量: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全面、专项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结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是重要的卫生管理改革举措,是推动全民健康、实现卫生强国的有效途径。
各级卫生部门和组织、全社会应积极支持和参与,共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再创新的辉煌。
爱国_卫生运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单位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领导,提高全体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旨在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整洁、优美、健康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第三条爱国卫生运动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以改善环境卫生、提升员工健康水平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爱国卫生运动计划,并组织实施;2. 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3. 检查、督促各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落实情况;4. 定期总结爱国卫生运动成果,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爱国卫生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爱国卫生运动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爱国卫生运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运动内容与要求第八条爱国卫生运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清理垃圾、杂物,保持办公区域整洁;2. 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3. 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倡导健康饮食、适量运动、充足睡眠等健康生活方式;4. 疾病预防控制:加强传染病防控,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九条各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 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确保办公区域干净整洁;2. 加强员工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健康素养;3. 组织员工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4. 定期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第四章运动实施与监督第十条爱国卫生运动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
第十一条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爱国卫生运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爱国卫生工作制度措施

爱国卫生工作制度措施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国家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第三条各级爱卫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设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五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当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爱国卫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环境卫生管理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水平。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控制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病媒生物防制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预防疾病传播。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业的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健康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提高健康宣传教育水平。
六、考核和奖惩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制度,对爱国卫生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不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七、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制度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国家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共同为建设清洁、优美、健康的生活环境而努力。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专项报告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专项报告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专项报告三年来,我市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重要载体,以长效管理为手段,以健康教育为先导,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强化城市卫生日常管理为重点,以着力建设“细胞工程”为基础,组织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全方位的健康教育,爱卫工作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促进了城乡爱国卫生整体发展,爱国卫生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长效管理轨道,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连续8年荣获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现专项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爱卫工作网络架构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方案中,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爱国卫生工作实施重点督办。
一是由市长、县长(区长)担任爱卫会主任,亲自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____年市政府换届后,及时组建了新一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长任爱卫会主任,分管城建城管、农业、卫生的三个副市长任爱卫会副主任。
各县、区也及时调整了同级爱卫会。
爱卫会主任每年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委员会议,并能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市爱卫会修订了《泸州市爱卫会工作规则和委员部门分工》,明确了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是成立了国家卫生城市迎检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任总指挥长,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国卫迎检工作的非常设机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专业组。
指挥部办公室由五个职能处室组成,负责国卫迎检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和督促检查及日常工作,配备了相应的交通、通讯、传真、影音录像等办公设备。
进一步明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动工作机制。
三是各级各部门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或部门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之中,将爱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使爱卫工作有明确的目标、有力的措施。
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模板范文一、引言爱国卫生工作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繁荣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爱国卫生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提高爱国卫生意识,确保卫生环境的干净和健康。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国民和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三、职责和义务1. 国家和政府的职责(1)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
(2)投入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改善卫生设施和环境。
(3)加强对卫生工作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4)积极宣传和推广爱国卫生知识,提高民众的卫生素养。
(5)加强对卫生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改善不良状况。
2. 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职责(1)开展卫生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学生的卫生意识。
(2)组织和参与志愿者队伍,开展卫生整治和清洁行动。
(3)落实卫生工作责任制,定期检查和评估卫生状况。
(4)与政府、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3. 家庭和个人的义务(1)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防护。
(2)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活动,倡导家庭卫生整洁。
(3)正确储存、投放垃圾,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4)关心他人的卫生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四、卫生工作内容和措施1. 环境卫生(1)开展城市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和监督。
(2)加强对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宣传和教育。
(3)加强对食品安全和水源保护的监测和管理。
(4)组织和开展城市公园和绿化带的清洁和美化工作。
2. 个人卫生(1)宣传和普及个人卫生常识和健康知识。
(2)加强对公共卫生设施和用品的管理和维护。
(3)组织和开展卫生宣传活动,提高个人卫生意识。
(4)落实个人卫生责任制,定期检查和评估个人卫生状况。
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制度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的爱国卫生行为,提倡爱国卫生意识,提升企业整体环境卫生水平。
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将负责协调、推动和监督爱国卫生工作,确保企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管理标准2.1 爱国卫生管理组织的设立与职责1.指定爱国卫生管理组织负责人,负责订立爱国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2.协调企业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推动各项卫生工作的开展。
3.组织订立爱国卫生宣扬、培训方案,提高员工爱国卫生意识。
4.监督卫生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5.定期组织检查与评估卫生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2.2 员工爱国卫生行为要求1.员工应当保持个人卫生,注意个人形象,不携带异味物品进入办公区域。
2.在办公区域中不乱扔垃圾,按时清理个人工作区域及共用空间。
3.遵守垃圾分类制度和环保政策,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工作。
4.不在不允许吸烟的区域吸烟,支持企业的无烟环境政策。
5.遵守企业厕所使用规定,维护良好的卫生情形。
6.依据工作需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2.3 卫生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1.爱国卫生管理组织负责协调各部门对卫生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
2.卫生设施设备显现故障或异常时,应当适时报修和处理。
3.对使用频率较高的卫生设施设备,组织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确保厕所、洗手间设施的机能正常,补充储存卫生纸、洗手液等卫生用品。
2.4 宣扬与培训1.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定期组织宣扬活动,提高员工爱国卫生意识。
2.开展卫生学问培训,提高员工对于环境卫生的重视程度。
3.订立宣扬资料,如海报、宣扬册等,提示员工遵保卫生行为规范。
三、考核标准3.1 爱国卫生管理组织自评1.爱国卫生管理组织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我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2.定期召开组织会议,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成果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依据评估结果,适时修订相关爱国卫生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国家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机制。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级各类组织应当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国家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爱国卫生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爱国卫生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条各级各类组织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爱国卫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二)环境卫生: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条件。
(三)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病媒生物防制: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预防疾病传播。
(五)卫生监督:加强对公共场所、饮用水、医疗废物等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健康促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各级各类组织应当履行以下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机制。
(二)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卫生意识。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改善环境卫生条件。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预防疾病传播。
(七)加强卫生监督,保障公共场所、饮用水、医疗废物等卫生安全。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爱国卫生运动精神,加强我国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爱国卫生运动,是指全民参与,以消除卫生死角、改善环境卫生、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目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一项群众性卫生运动。
第三条爱国卫生运动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完善政策,确保爱国卫生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六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第八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九条消除卫生死角。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清理垃圾、杂物、污水、粪便等,消除卫生死角。
第十条改善环境卫生。
加强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作,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第十一条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第十二条开展除“四害”活动。
有针对性地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第十三条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
对学校、医院、食堂、宾馆、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管理,确保卫生达标。
第十四条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每年开展一次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考核机制,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基本情况卷
1、辖区概况:含经济发展情况和人口、行政区划、地域范围(建成区)。
2、创建工作基本情况:创卫各项指标达标对照统计表。
二、爱卫工作卷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爱国卫生工作各种标准、规章、制度、决定、办法。
2、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
3、爱国卫生月等各项大型活动方案、总结。
4、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文件、会议通知、纪要(全体委员会议、专题会议、工作会议)。
5、爱卫工作目标责任书
6、爱卫工作简报。
7、检查评比表彰(含各类卫生审评的本底名单和命名文件)
三、创卫工作卷(可与爱卫工作卷合并)
1、创卫工作规划、方案、分解表、目标,年度计划、总结。
2、创卫工作相关文件。
3、创卫工作目标责任书
4、创卫工作简报。
四、组织机构建设管理与资产管理卷
1、爱卫会机构文件、成员名单、职责分工、联系电话。
2、爱卫办机构编制文件、人员名单、职责分工、联系电话。
3、创卫指挥部机构文件、成员名单、职责分工、联系电话。
4、创卫办机构编制文件、人员名单、职责分工、联系电话。
5、爱卫、创卫办固定资产名单,爱卫、创卫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五、投诉平台卷
1、市民卫生建议或投诉,含投诉登记和处理结果。
六、创卫宣传卷
七、领导讲话、参加活动卷
健康教育宣传专卷
1、健康教育长远规划、计划、总结。
2、健康教育领导机构、专兼职人员名单。
3、健康教育组织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4、健康教育考核办法。
5、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活动记录
6、控烟宣传活动计划、小结。
7、控烟工作制度。
8、创建无吸烟先进单位资料。
除四害专卷
1、除“四害”领导机构、工作职责、专兼职人员名单。
2、除“四害”年度计划、总结。
3、春秋季除“四害”活动方案、小结。
4、四害孳生地调查资料、治理情况统计。
5、除“四害”综合防制设施情况汇总表。
6、除“四害”工作考核制度。
5、除“四害”工作监测制度。
6、“四害”密度监测表。
6、除“四害”培训及药物经费投入统计表。
7、除“四害”检查记录。
8、投药、消杀员队伍名单及投药、消杀登记。
9、上级考核达标文件
社区和单位卫生专卷
1、单位居民区卫生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文件。
2、爱国卫生工作“门内达标”和“卫生竞赛”检查评比制度。
3、社区居民楼院卫生整治标准。
4、驻区单位爱卫、创卫领导机构名单。
5、单位居民区卫生评比、检查记录。
6、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资料。
7、区爱卫办收集办事处及乡镇爱卫组织机构资料。
8、办事处收集社区及辖区单位爱卫组织机构资料。
9除四害资料。
10、社区爱国卫生大型活动资料。
11、爱国卫生宣传品。
农村爱国卫生工作专卷
一、农村爱国卫生创建活动资料。
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1、农村改水改厕经费投入情况
2、农村改水改厕年度统计报表
3、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总结
三、农村除四害资料。
四、农村爱国卫生宣传品
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卫生专卷
1、爱卫组织机构、专兼职人员名单。
2、城中村整治工作方案、总结。
3、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总结、宣传品。
4、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传播材料。
5、卫生管理制度。
6、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7、基础设施调查表。
8、除四害工作计划、总结,“四害”密度监测表,孳生地及孳生地治理情况统计表,除四害防制设施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