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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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资质》三级认证方案v3.0

《系统集成资质》三级认证方案v3.0

《系统集成资质》三级认证方案V1.0二〇二二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系统集成简介 (2)1.1相关法律法规 (2)第二章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认证分析 (3)2.1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评定条件 (3)第三章系统集成的申请 (4)3.1流程分析 (4)3.2 阶段分析 (5)3.3人力资源 (5)3.4工作安排 (6)第四章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认证费用 (7)4.1 人员及软著准备及iso费 (7)4.2 认证审计费 (8)4.3 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认证咨询辅导费 (8)第一章系统集成简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护等服务,涵盖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环节。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就是从客户和用户的需求出发,以计算机为核心,通过信息的传输、处理和交换将硬件、系统软件、工具软件、网络、数据库及相应的应用软件集成为实用的信息系统。

1.1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换证及变更实施细则》•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03修定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第二章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认证分析2.1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评定条件一.企业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在 200 万元以上。

(符合条件)二.公司总人数以及本科学历人数,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 80%。

(软性条件,需要整理调整)三.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软性条件,需要整理)四.企业主要负责人(软性条件,需要整理调整)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 3 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2.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3.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五.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 6 名,高级项目经理不少于 1 名且有社保。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要求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要求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要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要求:一场有趣的挑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广阔世界里,三级企业资质要求就像是一道独特的“通关密码”。

首先,从业绩上来说,这就像游戏里的打怪升级攒经验值。

要求企业在近三年里得完成一定金额的系统集成项目,这感觉像是在说:“嘿,你不能光说不练,得拿出点真本事和成果来。

”就好比你总说自己是个大厨,那得做出几个能让人馋得流口水的好菜才行啊。

企业得在各个领域如安防监控系统集成、企业内部信息化管理系统集成等方面做出些有模有样的项目。

这些项目经历就是实打实的“勋章”,展示给大家看企业有能力把信息系统各个要素整合到一起。

谈到技术实力,三级资质要求企业得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这就像是组建一个超级英雄团队。

要有搞软件开发的“技术魔法师”,能熟练运用各种编程语言编写高效的代码;要有网络工程的“网络蜘蛛侠”,布下牢不可破又高效的网络布线;还要有懂数据库管理的“数据超人”,严守数据这一重要的“宝藏”。

而且这些人员还得有一定的证书来证明他们的能力,这就像是超级英雄得有独特的武器或者标志一样。

再说企业的管理能力,得建立质量管理、项目管理等一套规范的制度。

这就如同给企业这个飞速奔跑的汽车配备上精确的仪表盘和规则的驾驶手册。

要是没有这些,就像汽车在马路上乱闯一气,项目到最后可能就变得乱七八糟。

从项目招投标开始,一直到最后的交付和售后维护,每个环节都得有条不紊。

资金方面的要求也不能忽视。

这像是给企业准备了一个粮草库的标准。

没有足够的资金,怎么购买硬件设备、怎么带薪培养那些“超级员工”啊。

就像想要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没有资金储备,可买不来各种珍馐美味。

对中小企业来说,想要达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要求确实是个有挑战性的事情。

但是一旦达成了,就像是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角色成长为被大家认可的正规军。

这个资质就像是一块闪亮的招牌,吸引着更多的项目合作、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第三级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第三级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第三级基本要求1 第三级基本要求1.1 技术要求1.1.1 物理安全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本项要求包括:a)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b)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1.1.2 物理访问控制(G3)本项要求包括:a)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b)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c)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d)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3)本项要求包括:a)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b)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c)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d)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e)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f)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1.1.4 防雷击(G3)本项要求包括:a)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b)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c)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1.1.1.5 防火(G3)本项要求包括:a)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b)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c)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1.1.1.6 防水和防潮(G3)本项要求包括:a)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b)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c)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d)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1.1.1.7 防静电(G3)本项要求包括:a)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b)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标准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标准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标准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条件编辑A、[1]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B、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C、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D、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15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E、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业绩编辑A、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4500万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B、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C、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35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750万元;D、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E、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具有较先进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管理编辑A、C、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D、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E、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F、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50万元以上。

人才编辑A、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B、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C、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 3级要求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 3级要求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 3级要求咱说这个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的CS3级要求啊,那可真是个有意思的事儿。

我就觉得这就像一场大考,不过不是考学生,是考那些搞信息系统的人。

我就见过那些搞这个的人,一个个眼睛里都带着那种专注劲儿,就像老猎人盯着猎物似的。

你看那头发,有的乱得像鸡窝,那是在电脑前捣鼓太久了,没功夫打理。

脸上油光光的,眼镜片儿上还沾着手指头印儿,估计是一边想事儿一边扶眼镜给弄的。

CS3级要求啊,就像一个大框框,啥都得往里装。

这信息系统的建设得有个规划吧,不能瞎搞。

我就跟那些人说,这就像盖房子,你得先有个图纸,不能想起来一块儿砖就砌一块儿砖。

他们就跟我争,说信息系统这玩意儿多变,不像房子那么死性。

我就乐了,我说多变归多变,基础的框架得有啊,就像人不管穿啥衣服,骨架得在那儿。

然后就是服务能力。

这服务能力可不能光嘴上说说。

我去一家公司看,那客服接电话的,声音都有气无力的,这能叫服务能力好吗?我就跟他们老板说,你这得让客服像打了鸡血似的,热情起来。

老板就苦着脸说,难啊,天天事儿多,客服也累。

我就给他出主意,我说你得给点激励,像小时候老师给小红花一样,做得好就奖励。

老板听了直点头。

再说这个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这可是重中之重。

就像家里的保险柜,你得把值钱的东西都保护好。

我看到有的公司那防火墙设置得,就跟纸糊的似的,漏洞百出。

我就吓唬他们,我说你们这就等着黑客像小偷一样溜进来把东西都偷走呢。

他们就紧张起来,赶紧找人来检查修复。

CS3级要求里还提到什么资源管理之类的。

这就好比过日子,你得知道家里有多少米多少面,不能到没米下锅了才想起来。

我跟一个搞信息系统的小伙子聊天,我说你们资源管理咋样啊?他挠挠头说,有点乱。

我就拍拍他肩膀说,小伙子,这可不行,得捋清楚喽,不然到时候出了问题,就像车在半路上没油了,干瞪眼。

咱在这个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的CS3级要求里转了一圈儿,就发现这里面的事儿啊,真是又复杂又有趣。

计算机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级

计算机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级

计算机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级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成为了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各国纷纷制定了一套关于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级的标准,以便于企业和用户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能够有一个参考依据。

本文将介绍计算机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级的背景和意义,并对具体的分级标准进行阐述。

一、背景和意义信息系统集成是指将不同的技术、设备、软件和应用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一个完整的、具有一定功能的信息系统的过程。

一个好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商能够在不同系统之间建立有效的连接,使得各个系统能够高效地协同工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

为了保证集成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各国开始制定相应的资质等级分级标准。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的分级标准为企业和用户提供了选择合作伙伴的参考依据。

企业在选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商时,可以根据其资质等级进行评估和比较,选择与自身需求相匹配的合作伙伴,从而提高合作效率和降低风险。

对于用户来说,一个有较高资质等级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商能够提供更可靠的服务,保障用户的业务正常运行。

二、资质等级分级标准1. 技术能力:资质等级评估的首要指标是服务提供商的技术能力。

这包括企业的技术人员水平、技术实力、前期成功案例等方面。

技术能力越强,企业的资质等级越高。

2. 组织管理:除了技术能力,组织管理也是资质等级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优秀的组织管理能够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成果质量,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

3. 服务能力:一个好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商应该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包括及时响应、快速解决问题、持续改进等方面。

服务能力越强,资质等级越高。

4. 安全性:信息系统集成涉及到大量的企业敏感数据和业务流程,因此安全性是评估资质等级的重要考量因素。

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可以提供更可靠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5. 合规性:在信息系统集成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同样是资质等级评估的重点考察内容。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流程 三级标准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流程 三级标准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流程三级标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流程三级标准1.前言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是评估和验证信息系统在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方面的安全性能的过程。

在信息时代,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可以确保敏感数据的机密性不被泄露、系统的完整性不被破坏,并保证系统的可用性,以满足用户需求。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流程为信息系统提供了一套科学的、可验证的安全性评估方法和标准。

2.测评流程概览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流程一般包括准备阶段、测评准备、测评实施、测评结果报告及总结几个重要阶段。

其中,测评准备阶段主要是对信息系统进行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测评目标、组织人力资源、编制测评计划和设计测评方案等;测评实施阶段则是根据测评方案开展具体的测评活动,包括脆弱性扫描、渗透测试、安全隐患检查等;测评结果报告及总结阶段是对测评结果进行总结和报告,以供决策者参考。

3.三级标准详解在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流程中,三级标准是对信息系统进行评估的基准。

三级标准包括C、B、A三个等级,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安全性能要求,其中A级要求最高,C级要求最低。

三级标准主要从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方面对信息系统进行评估。

3.1 保密性要求保密性是信息系统安全的核心要求之一。

在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中,保密性要求主要是评估信息系统对敏感信息的保护程度。

三级标准中,C级要求信息系统具备基本的敏感信息保护措施,比如访问控制、身份认证等;B级要求信息系统具备中等程度的敏感信息保护措施,比如权限管理、加密传输等;A级要求信息系统具备最高级别的敏感信息保护措施,比如细分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等。

3.2 完整性要求完整性是指信息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中,完整性要求主要是评估信息系统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是否被篡改或丢失。

C级要求信息系统具备基本的完整性保护措施,比如数据备份、日志记录等;B级要求信息系统具备中等程度的完整性保护措施,比如数据验证、完整性校验等;A级要求信息系统具备最高级别的完整性保护措施,比如数字签名、数据完整性检查等。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二三四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二三四级

THANK YOU
汇报人:XX
具备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有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
具备足够的技术实力和人才队伍,能够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开发、测试、实施 和维护工作。
四级资质评定条件
综合条件
成立年限:至少1年
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人民币
技术人员数量:至少20名
质量管理体系:通过 ISO9001认证
技术实力
最近三年内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 的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 员不少于10人,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 人。
具备相应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 应能力。
三级资质评定条件
综合条件
财务状况: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经营状况:企业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技术实力: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技术开发和系统设计能力 人员资质: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具备独立承担项目的技术能力,能提供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和系统设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 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能提供及时的技术服务和系统维护。 拥有完善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体系,能为用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经营业绩
近三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中,至少完成10个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 近三年完成的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至少有5个获得用户单位好评。 近三年完成的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至少有3个获得用户单位高度好评。 近三年完成的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至少有2个获得用户单位特别好评。
技术实力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项目经 验丰富,承担过大型项目
具备独立自主开发的软件产 品,并具有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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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三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3. 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200万元。

(二)财务状况1. 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三)信誉1.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3. 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 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 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业绩1.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

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800万元。

(五)管理能力1. 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2. 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3.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3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六)技术实力1. 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2. 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3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3. 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已建立基本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米。

(七)人才实力1.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

2. 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3. 已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培训与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中电联信委〔2015〕1号《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以下称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工作,依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中电联字〔2015〕1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管理人员是指由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以下称企业)正式聘用,熟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技术和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具备一定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较好的信誉,并受所属企业委托对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以下称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是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依据本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管理人员所进行的登记。

项目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登记包括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两个等级。

第四条电子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的管理工作。

电子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办)作为电子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项目管理人员聘用第五条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对项目实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严格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成本。

(四)执行应由项目负责人履行的其他各项职责。

第六条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管理项目实施团队。

(二)组织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协调项目实施的人力、设备等相关资源。

(三)协调项目内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项目实施的协议或文件。

(四)企业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要求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项目管理人员聘用与考核制度,企业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本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企业应为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建立档案,档案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属企业管理过的项目等情况。

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所属企业时,档案应转到变更后的企业。

第八条被企业聘用为项目经理的人员应是企业正式员工,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学历及工作经历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 博士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1年;2. 硕士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3. 本科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4. 大专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5. 大专以下学历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10年。

(二)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有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能够单独承担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近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管理过的项目未发生较大的责任事故。

(四)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二级、三级资质获证企业聘用和申请初始登记的人员,近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管理过并已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项目数量不少于1个;2.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且这些项目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均不低于30%。

第九条被企业聘用为高级项目经理的人员应是企业正式员工,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学历及工作经历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博士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2.硕士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3.本科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4.完成项目经理登记的时间不少于3年。

(二)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管理能力,有较丰富的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大、中型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近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管理过的项目未发生较大的责任事故。

(四)近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管理过并已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项目数量不少于1个;2.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项目数量不少于3个,且这些项目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均不低于30%。

第三章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第十条凡企业已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可根据本办法和自身知识、能力、工作经历及信誉情况,自愿申请相应级别的项目管理人员登记。

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和延续登记,除特别规定的事项外,初始登记和延续登记的条件和程序相同。

第十一条申请初始登记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已被企业聘用为项目管理人员。

(二)通过电子联合会资质办组织或认可的相应级别考试。

(三)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并认同本办法。

(四)不具备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人员初始登记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员通过所属企业向电子联合会资质办或其委托机构提交初始登记申报资料。

(二)电子联合会资质办或其委托机构对初始登记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三)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对通过核实的人员办理登记手续,颁发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证书。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证书有效期为4年,在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应申请延续登记。

到期未完成延续登记的,登记证书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申请延续登记的人员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现登记证书有效,且距登记证书有效期满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已被企业聘用为项目管理人员。

(三)按要求已完成登记周期内的继续教育。

(四)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并认同本办法。

(五)不具备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人员延续登记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员通过所属企业向电子联合会资质办或其委托机构提交延续登记申报资料。

(二)电子联合会资质办或其委托机构对延续登记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三)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对通过核实的人员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换发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证书。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办理初始登记或延续登记。

(一)现聘用单位无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同一人员在不同企业,重复申请登记。

(三)距被撤销登记证书的处罚时间未满12个月。

第十七条经过登记的项目管理人员(以下称登记人)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登记变更。

(一)登记人变更所属企业,且原所属企业同意变更。

(二)登记人所属企业名称发生工商变更。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人,申请所属企业变更时,不予办理登记变更。

(一)在原所属企业作为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项目未完成交付或交接。

(二)距最近一次办理登记或所属企业变更时间未满6个月。

第十九条登记人离职且未申请办理登记变更的,登记人原所属企业应在其办理离职手续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登记注销。

第二十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变更或登记注销程序如下。

(一)登记人或所属企业向电子联合会资质办或其委托机构提交变更或注销申请材料。

(二)电子联合会资质办或其委托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三)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对通过核实的申请,办理登记变更或登记注销。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电子联合会资质办予以登记注销。

(一)登记证书到期后未完成延续登记。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应办理登记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监督管理及罚则第二十二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的管理工作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接受企业、用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请登记人员或所属企业对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工作过程或材料核实结论存在异议的,可向电子联合会资质办或电子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投诉。

申请登记人员或所属企业对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最终结果存在异议,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

第二十三条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可通过抽查或其他方式,对其委托机构及工作人员的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登记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核查。

第二十四条申请登记人员或所属企业、登记人或所属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登记,降低、暂停和撤销登记证书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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