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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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分包行为,保证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分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活动。

二、分包的定义和范围(一)分包的定义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二)分包的范围分包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一般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如钢结构、消防工程等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如砌砖、抹灰等分包给劳务企业。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资格审查(一)选择原则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技术能力、报价等因素。

(二)资格审查1、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2、考察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了解其施工能力和质量水平。

3、了解分包单位的信誉情况,包括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

四、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范围、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审批分包合同签订前,应按照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公平合理。

五、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一)质量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计划,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要点。

2、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3、分包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二)进度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总体进度计划,并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纳入其中。

2、定期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分析进度偏差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3、要求分包单位按时提交进度报告,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三)安全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

2、监督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

第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

第五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程量、工程进度、劳务费用、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三章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第七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接相应的劳务分包工程。

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等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并定期进行资质审查。

第九条劳务分包企业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工程转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

第四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十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对所承接的工程质量负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任务,保证工程进度。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企业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延误或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是指对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等行为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分包单位。

第六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签订后,应进行合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风电工程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九条风电工程分包单位应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表和验收报告。

第十条风电工程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应与发包单位协商一致,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第四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第十一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的处理,应充分考虑双方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三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的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四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合同文件、往来函件、验收报告等资料。

第十五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风电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合同纠纷。

北京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北京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劳务分包市场秩序,保障劳务分包合同的合法、公平、有序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第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对劳务分包市场实施行业监管。

第二章合同订立第五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二)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结构类型、工期等;(三)劳务分包工作内容、范围、质量要求等;(四)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五)工程进度款支付条件;(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七)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条件及期限;(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发包人(甲方)和承包人(乙方)双方签订,并报市住建委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劳务分包工作。

第八条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分包价款,并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九条甲方应当对乙方完成的劳务分包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一)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内容发生变化;(三)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应的备案手续。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市住建委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防止合同纠纷发生;工程分包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分包合同的执行, 特建立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技术服务分包合同等提出执行要求。

2、范围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承包工程项目实施,和公司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期的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包括:设备材料类采购合同、建安类分包合同、设计类委托合同、咨询服务类,以及其它类采购合同。

3、实施与控制3.1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3.2全面履行公司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兑现投标承诺,确保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3.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传真、信函、通知、对账单、会议纪要、变更文件、补充协议、索赔报告等资料应由专人管理。

3.3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文件资料或进行合同付款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出具正规收据或发票。

3.4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积极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收集的证据应能充分证明对方违约的事实和程度。

3.5项目部人员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催款通知或其他书面资料上签字、盖章;确需确认的需报项目经理批准。

3.6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得向法院的调查人员提供项目资料或信息。

3.7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3.7.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3.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4、项目部人员职责4.1项目经理职责4.1.1.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4.1.2.项目范围内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合同的履行。

4.1.3.建立健全项目部合同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限,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满足合同要求。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引言概述: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指在总包工程中,将部分工程任务委托给其他承包方进行实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方法。

本文将从分包工程选择、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五个大点进行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和掌握分包工程管理的要点。

正文内容:一、分包工程选择:1.根据工程特点和总包需求,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和要求。

2.评估潜在分包承包方的资质和经验,选择具备实力和信誉的承包方。

3.考虑分包工程对总工期的影响,合理安排分包工程的实施顺序。

4.与分包承包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工作责任和双方权益。

二、分包合同签订:1.明确分包工程的合同条款和工作范围,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明确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要求和支付方式等关键约定。

3.约定好分包工程的监理和验收机制,确保工程的顺利交付。

三、分包工程管理:1.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2.分配专人负责分包工程的监管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有序进行。

3.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工作符合要求。

4.及时跟进分包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四、质量控制:1.明确分包承包方的质量责任和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

2.建立质量检查和评估制度,对分包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对分包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工艺规范和施工质量。

五、安全管理:1.与分包承包方共同制定和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总结: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总包工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选择分包承包方并签订明确的分包合同,实施有效的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能够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总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

要注意沟通协调以及定期检查和评估,以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一、引言分包合同是在工程项目中的常见合同形式之一,它涉及到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权益分配、责任承担以及合作方式等内容。

为了确保分包合同的有效履行和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各方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本文将就分包合同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二、合同签订(一)合同主体确认分包合同的主体包括主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清楚明确身份,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二)合同内容确定合同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范围、合同价款、工期要求、质保期、支付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三、分包资质评审(一)分包方资质评估主包方在选择分包方前应对其进行资质评估,包括企业实力、工程经验、财务状况等,确保分包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评审结果公示主包方应将分包方的资质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提供给相关利益相关方参考。

四、合同履约管理(一)工程变更管理如有工程变更,主包方应及时与分包方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二)质量管理分包方在承接工程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进度管理主包方应与分包方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跟踪,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四)支付管理主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分包方的合法费用,并保留支付凭证。

五、合同风险管理(一)风险识别与评估主包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评估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二)争议解决如发生合同纠纷,主包方与分包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专业机构或法律途径解决。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一)合同变更如有需要,主包方与分包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来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价款等。

(二)合同解除如发生严重违约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双方可解除合同,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七、总结分包合同管理办法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有效维护的重要手段。

通过以上的管理措施,能够提高分包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分包单位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分包单位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分包单位合同履行管理办法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目的a. 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顺利沟通① 合同双方应建立明确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② 双方应指定联系人,负责合同履行的具体事宜。

③ 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合同执行进度与存在的问题。

b. 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① 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款项,乙方应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或产品。

② 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性。

③ 如遇不可抗力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

c. 提升合同执行效率①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任务分配与时间节点。

② 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实时监控合同履行进度。

③ 定期评估合同履行效果,及时调整执行策略。

第二条合同履行管理a. 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检查①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质量达标。

② 双方应建立履行记录,详细记录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项数据。

③ 定期进行审计,确保合同履行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b. 质量控制措施① 乙方应按照约定标准提供服务或产品,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② 甲方应对交付成果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③ 双方应协商制定纠正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c. 变更与调整管理①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② 变更内容应包括具体事项、原因及对合同的影响。

③ 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及时签署变更协议,确保法律效力。

第三条保密条款a. 保密义务的确认①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及敏感信息保密。

②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

③ 双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除非法律要求。

b. 保密期限的规定① 保密义务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至信息公开或双方书面解除。

② 在保密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

③ 保密期满后,仍应对信息保密至相关信息不再具有商业价值。

c. 违约责任的明确① 任何一方如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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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管理中建二局东北分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管理1 总则1.1 为规范东北公司各项目分包管理,降低项目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东北公司现根据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和《合同管理手册》等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管理。

1.2 本办法适用于东北公司所有项目部2 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2.1 东北公司职责2.1.1 东北公司商务部负责分包管理工作,代表东北公司行使分包管理职权。

2.1.2 贯彻执行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和《合同管理手册》等管理文件。

2.1.3 负责开展公司内部分包管理活动。

2.1.4 定期公布合格分包商名录。

2.1.5 公布分包价格信息。

2.1.6 负责分包招投标资料备案工作。

2.1.7 根据授权完成合同的公司签订和项目分包合同的备案工作。

2.1.8 负责分包结算的公司审核工作。

2.1.9 负责在建项目分包管理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项目部职责2.2.1 负责编制合同规划2.2.2 负责分包招标、询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2.2.3 负责按照授权完成项目合同评审和签订工作。

2.2.4 负责分包合同履约的管理工作。

2.2.5 负责分包结算的项目审核工作。

3 分包计划3.1 项目部根据经审核的《商务策划》中的合同规划开展招投标工作。

合同规划中应至少包括分包工作内容、价格、工程量、预计进场时间等内容。

3.2 合同规划一经确定,不允许项目擅自调整,如需调整应阐述原因,经项目班子审批后报公司商务部,公司商务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调整。

4 采购方式的选择招投标工作主要在项目部完成,公司负责监督。

主体、桩基、水电、钢结构、粗装修、土方、防水、脚手架、精装修等分包工程必须进行招投标流程,其他如活动板房、临建土建、杂工等合同额在100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项目部可采用议标方式完成。

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工程如因特殊情况不能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则需项目部提交议标申请报告,经项目班子签字后报公司商务部经理审核后方可采用议标方式进行采购。

5 分包招投标、议标管理5.1 新引进队伍资格预审:项目部在进行招标前,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分包单位的资质必须符合招标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如有需要,可要求提供企业简介、分包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与企业的劳务合同、企业财务报表等。

以上资料项目部需要验证原件,并留存盖红章的复印件。

新引进队伍必须经项目商务、工程、质量、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核,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纳入拟选用队伍。

5.2 项目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分包招投标机制,一般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5.3 拟选择队伍原则上必须在公司颁布的《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取(劳务分包必须选用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商),如拟选择队伍不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项目部必须先进行资格预审并通过新引进队伍审核后方可选择;被列入黑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及在以往施工中无理滋事造成不良后果的分包单位禁止使用。

5.4 招投标、议标流程5.4.1 项目部在招标前必须编制招标文件并经工程、技术、质量、商务、安全等相关部门评审,招标文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承包方式、报价方式、工期和质量要求、特殊的施工技术等内容;采用招投标方式的,对于已承接公司在施项目的,应由公司其他在施项目出具推荐信;对于未在公司承接工程的分包商,应由项目出具调研报告,项目选定拟投标单位后,上报项目班子签字的投标单位审批表,经公司总经济师、总经理签字后,拟投标单位方可进行投标;项目部发放招标文件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6.3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工程量、价格等方面出现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评审流程同合同评审流程,项目不得私自签订补充协议、随意变更合同内容。

6.4 所有合同必须及时上传至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

6.5 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6.5.1 合同编号规则:CSCEC2B-DB-项目代码-合同类别-年份-编号代码含义:1)CSCEC2B:局代码;2)DB:区域公司代码;3)项目代码:由项目英文字母(每个汉字的首字母)缩写组成;4)合同类别代码:劳务分包合同(LW),专业分包合同(ZY),其它合同(QT)5)年份-编号:年份四位数字,编号三位数字组成,每年序号从001排序,如2016年度第一份合同,年份-编号为2016-001,如2017年度第一份合同,年份-编号为2017-001。

6.5.2 及时性:分包合同签订要及时,坚持先签约后进场原则,不签合同不允许进场。

6.5.3 分包范围要写清楚比如:按轴线划分、按区域划分等。

如暂时不能划分清楚的应写明按甲方现场书面划分为准。

(有些写的是具体划分见附图,一定要把图也附在合同后面,界面上有分包的签字)。

6.5.4 单价明细表: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省略6.5.5 附件齐全(劳务及专业要求合同附件至少包括:建筑安装安全生产协议、廉洁协议、质量管理协议等)6.5.6 建立合同备案制度:项目部签订的合同15日内交2份到公司备案。

7 建立分包台账项目部必须及时建立分包合同台账,台账包括分包单位名称、合同编号、分包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单价等。

此台账需及时更新,由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审核,报公司商务部备案,确保对项目全分包管理。

8 建立交底制度8.1 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合同实行两级交底,合同签订后,公司商务部应及时向项目项目经理、商务经理及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交底;项目商务部要及时组织向项目相关部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工作。

合同交底重点包括分包的承包范围、施工工期、质量、潜在风险及价格分析等内容,合同交底记录经交底人及被交底人签字后报商务部备案。

8.2 除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合同外的分包合同,进行项目合同交底,项目商务部要及时组织向项目相关部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工作。

9 分包商考核管理9.1 分包商考核9.1.1 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商考核项目部每月度对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商执行月度千分制考核,采用扣分制,一次结构、二次结构等级划分为“☆☆☆☆☆”级(综合得分≥950分)、“☆☆☆☆”级(综合得分≥900分)、“☆☆☆”级(综合得分≥850分)、“☆☆”级(综合得分≥800分)、“☆”级(综合得分<800分)五个等级,考核表见附件。

9.1.2 分包商考核(除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商)项目部每年度须对履约分包商(除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商)进行考核评分,分包商等级划分为“☆☆☆☆☆”级(综合得分≥95分)、“☆☆☆☆”级(综合得分≥90分)、“☆☆☆”级(综合得分≥85分)、“☆☆”级(综合得分≥80分)、“☆”级(综合得分<80分)五个等级,考核表见附件。

9.2 分包商名录9.2.1 每年度,公司根据各项目对分包商考核结果将分包商评定等级,并发布公司年度《合格/不合格分包商名录》。

如多个项目共用同一分包商,对其进行考核定级时,以项目对该分包商最低得分评定等级。

9.2.2 年度考核为☆☆级以上(含☆☆级)的分包商可进入公司的《合格分包商名录》。

享受如下优惠政策:1)☆☆☆☆☆级分包商在投标时可不上交投标保证金等投标费用,投标价格相同时,须优先选择☆☆☆☆☆级分包商;在施工能力充足,满足相关规定条件下,可同时承接8个项目的工程(含正在结算项目)。

2)☆☆☆☆级分包商,在施工能力充足,满足相关规定条件下,可同时承接6个项目的工程(含正在结算项目)。

3)☆☆☆级分包商,在施工能力充足,满足相关规定条件下,可同时承接4个项目的工程(含正在结算项目)。

4)☆☆级分包商,在施工能力充足,满足相关规定条件下,可同时承接3个项目的工程(含正在结算项目)。

9.2.3 对初次使用的分包商评定结果原则上最高暂定为☆☆级,年度考核评审后,根据结果重新定级。

9.2.4 考核为☆级的分包商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录》;项目中不能按照合同正常履约,尤其是发生恶意讨薪、严重损害项目及公司利益的分包单位,项目部应及时填写《分包商警示信息通报表》报公司商务部,立即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录》。

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录》的分包商2年内不得在公司范围内承接工程。

9.3 各项目应严肃认真对分包商考核,如实反映分包商整体情况,如过程考核中项目未能如实反应分包商情况,分包商一旦出现诉讼、恶意讨薪、闹事等恶性事件,公司将对项目部进行追责,并对推荐该分包的项目进行追责,按本办法第10条加倍进行处罚。

10 奖励与处罚10.1 出现分包商的选择未按正常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资料造假、分包分供商提供资质未进行初审、合同评审代签、先进场后签订合同现象,对项目部处罚如下:劳务分包、机电专业分包、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每次10万元罚款,除此以外的其他分包合同每次5万元罚款,罚款在项目兑现中扣除。

10.2 项目部不允许向分包商借款,一经发现,将对项目处以50万元罚款,罚款在项目兑现中扣除;同时,对分包商处以借款额5倍罚款,罚款在结算中扣除,并将该分包商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录》。

10.3 对于出现闹事、恶意讨薪等影响项目及公司利益的分包单位,项目未将其及时上报公司,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一经发现,对项目处以5万元罚款,罚款在项目兑现中扣除。

10.4 分包商在公司出现闹事、恶意讨薪等行为,分包商在公司滞留12小时以内对项目处以每小时壹万元罚款,滞留12-24小时对项目处以每小时贰万元罚款(按累计时间计),滞留24-48小时对项目处以陆拾万元罚款,滞留48小时以上,处以壹佰万元罚款,罚款在项目兑现中扣除。

10.5 出现分包商承接工程同时供应材料行为,对项目部处以20万元罚款,罚款在兑现中扣除,对分包商处以20万元罚款,罚款在分包商承接工程工程款中扣除。

11 附则11.1 本办法由东北公司商务部负责解释。

11.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分包管理办法》建二东北通【2014】63号废止。

11.3 流程图流程图1 分包商管理流程图流程图2 分包招投标、议标管理流程图流程图3 分包合同管理流程图11.4 附表附表1 合同规划调整申请表附表2 项目招标文件评审表(分包分供)附表3 投标单位审批表附表4 推荐信附表5 调研报告附表6 开标记录附表7 谈判记录附表8 分包商选择综合分析表(OA)附表9 中标单位评价表附表10 中标通知书附表11 议标记录附表12 项目分包分供合同评审表(快速流程)附表13 公司分包分供合同评审表(快速流程)附表14 分包合同汇总表附表15 分包合同交底记录附表16 分包商评审记分表附表17 分包商评审评分标准附表18 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商考核评分表附表19 分包商警示信息通报表附表20 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录附表21 年度不合格分包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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