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
江苏省 “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制度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指导方针,为进一步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决定全面深入规范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设综合奖一项、专项奖三项,综合奖名称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专项奖名称分别为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奖、江苏省优质装饰工程奖、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
评选对象为省内各类建设工程和省内建筑企业承建的省外建设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创建和评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则,强化“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三个环节。
“过程创建”环节活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实施,“复查评选”和“综合审定”环节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扬子杯”评审工作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荐工作。
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扬子杯”优质工程的“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和协调管理工作。
由评审领导小组组建“扬子杯”优质工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评审活动。
第五条“扬子杯”创建委员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省市行业协会组成。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市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检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省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抽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抽查。
第六条“扬子杯”评选委员会,由省行业(专业)协会牵头组建,主要成员由市行业(专业)协会和工程建设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复查评选工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表彰决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
杯”优质工程奖的表彰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01.13
•【字号】苏建质安[2012]21号
•【施行日期】2012.0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
质工程奖的表彰决定
(苏建质安〔2012〕21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苏建办〔2001〕99号)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评优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614号)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经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现授予烽火通信南京研发中心等253个项目(包括已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荣誉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为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并予以表彰。
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努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名单。
江苏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紫金杯)申报表

申报编号:(省装协填写)
江苏省建筑智能化优质工程奖(紫金杯)
(预)申报表
注:1、预申报、正式申报均填写此表;
2、预申报时,只需填写封面、表一、表二、表三
3、正式申报时,去掉“(预)”
申报工程类别: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类□
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类□
盖章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建筑智能化与节能环保专业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
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文字清楚。
2.单位名称须同相应的合同中的单位名称(章)一致。
如有更名,要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3.单位简介主要填写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
4.工程类别一栏,按(1)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类,(2)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类填写。
5.申报说明按评审办法的申报条件逐项加以说明。
6.工程质量情况一览表中,质量验收结论以智能化系统(或子系统)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7.系统与子系统运行情况,主要填写系统与各子系统的开通时间、运行与管理情况、特点、难点及取得的效果。
8.经济效益是指满足设计需求的情况、运行后所带来的具体效益等方面的综合经济效益评价。
9.使用单位意见应含有工程质量水平、使用情况、使用效果方面内容。
表一、申报单位情况
表二、申报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情况
表三、工程概况
表四、申报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
表五、工程质量情况一览表
表六、工程使用单位推荐意见
表七、有关部门及评审意见
8。
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扬子杯奖评选管理办法(暂行)

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扬子杯奖评选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安装工程质量,鼓励安装企业加强创优目标管理,争创安装精品工程,以名牌工程树信誉、占市场,为社会奉献安装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扬子杯奖是全省安装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代表全省安装工程质量的先进水平。
评选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扬子杯奖(以下简称“安装扬子杯奖”)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份。
具体申报和复查时间以协会文件为准。
第四条安装扬子杯奖由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安装协会”)组织表彰,并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备案。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参加评选的企业应是省安装协会的会员单位。
第六条评选的工程范围:1、省内注册的企业在省内承建的安装工程;2、部属企业在我省承建的安装工程;3、其他省、市企业在省内承建的安装工程;4、省内注册的企业在外省承建的安装工程。
第七条安装工程量规模要求:1、工业安装工程:安装工程造价≥1000万元,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厂(车间)、装置、设施等工业安装工程(含石油化工工程)。
2、公共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量≥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中的安装工程。
3、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0000m2的住宅安装工程;或者建筑面积≥40000m2的住宅小区安装工程。
住宅及住宅小区安装工程应包括给排水(消防水)、配电房、建筑电气或电梯等全部配套安装工程,且功能基本齐全。
4、消防安装工程:建筑面积≥50000m2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0000m2的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0m2的工业厂房工程;单项施工合同造价≥1000万元的消防安装工程。
消防系统工程应具备相对独立的整体性,同时具备不少于消防水系统、消防电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等系统中的三个子系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第四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第四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苏建科[2017]24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7.05.23【实施日期】2017.05.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第四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活动的通知(苏建科〔2017〕243号)各设区市住建局(委)、规划局、园林局:“2017第四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以“田园乡村”为主题,以“真题实做、实用创新”为原则,目的在于通过大赛形成一批有特色的优秀作品,并积极推动创意成果的实践落地。
现将《“2017第四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竞赛任务书》印发给你们,各地有关部门应根据总体工作部署,强化组织协调,注重宣传推介,抓好责任落实,组织动员更多的设计机构、高校及个人积极参赛,创作出更多高质量的创意设计成果,不断提升大赛的成效和影响力。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05月23日2017第四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竞赛任务书1.赛事概况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创意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新的文化供给,促进生活品质提升,打造创意创新创业高地,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个部门,共同发起举办2017第四届“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是文化创意大赛的专项赛事,自2014年始,大赛分别以“历史空间的当代创新利用”、“我们的街道”、“悦读·空间”为题,连续举办了三届,共收到参赛作品2037项,获得紫金奖59项,优秀作品奖390项,同时每届都获得大会综合组的最高奖,此外还取得成果专利10余项,并已有部分优秀作品落地。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7.28
•【字号】苏建质安〔2022〕149号
•【施行日期】2022.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发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
家库名单的通知
苏建质安〔2022〕149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园林(市政)局,徐州、常州市城管局,省有关部门,省相关行业协会及入库专家: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更新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等三个专家库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2〕15号),经本人自愿申报、单位同意、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或省有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审查、社会公示,确定了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评审、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等三个专家库名单(以下简称“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家库名单),共942人,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专家聘期为3年,自发文之日起算。
“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家库专家是有关评选、评审、验收工作的主要技术力量。
希望入库专家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共同促进我省建
设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持续提升。
附件:“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家库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8日附件。
科研与技术服务情况佐证材料

四、科研与技术服务情况佐证材料
1、技术服务情况统计表
2、科研项目统计表
3、学术论文统计表
4、科研获奖证书
5、技术服务佐证材料
1、技术服务情况统计表(部分)
2、科研项目统计表(部分)
3、学术论文统计表(部分)
26 关于沿街建筑立面改造设计
的思考孟春芳江苏建筑2008.04
27 谈如何掌握与客户沟通技巧黄金凤美术大观2008.08
28 花鸟兼取山水之图式研究徐思田艺术百家(核心)2008.12
29 中国传统山水画之转型徐思田当代艺术2008.12
30 花鸟画图式研究徐思田美术之友2008.11
31 花鸟画趋向山水画图式的创
作初探徐思田美与时代2008.04
32 油画作品2幅《鱼系列》、《精
灵系列》陈杰
东南大学学报(核
心) 2007.05
33 油画作品3幅《精灵》陈杰艺术界2009.02
34 油画作品3幅《雪霁图》陈杰艺术界2009.04
35 油画作品3幅《雪霁图》陈杰艺术界2009.06
36 油画作品3幅《雪霁图》陈杰艺术界2009.08 4、科研获奖证书
(1)季翔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证书
(2)季翔2003年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证书
(3)季翔2004年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证书
(4)季翔江苏省建设科学技术三等奖证书(5)发明专利证书
(6)孙亚峰中国室内设计大奖赛三等奖证书
(7)江向东获江苏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紫金杯”奖文件
5、技术服务佐证材料
铜山利国镇街区环境设计
徐州新城区模型设计与制作。
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

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建筑装饰行业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鼓励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搞好装饰工程项目管理,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将联合开展“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
第二条“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评选一次,由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优秀项目经理”在获得过“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和“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的获奖工程项目经理中产生。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申报“优秀项目经理”应符合下列条件:1、能自觉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岗位,无私奉献,锐意改革,积极进取。
2、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的人员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三级以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
3、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未发生违约、纠纷。
重合同,守信誉。
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控制较好,经济效益明显。
5、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工程项目施工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6、申报人在近3年内获得1项以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2项以上“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
工程获奖时间按当年申报通知要求。
7、严格施工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近三年内未发生等级伤亡事故。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资料第五条“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程序:1、“优秀项目经理”申报需经所在企业及企业所在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按评选条件和所分配参考名额推荐。
2、各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对申报资料审查后报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第六条申报“优秀项目经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一份,单独成册。
2、2000字以内业绩汇报材料。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包括年检部分)。
4、申报人员彩色2寸免冠照片(照片后面注明姓名、单位)5、申报人员代表工程获奖证书和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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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评审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
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部门、各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为推动我省装饰装修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鼓励建筑装饰企业创优质精品工程,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的评审工作,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评审
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评审办法》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我省建筑装饰企业创建筑装饰精品工程,促进全省装饰装修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做好我省申报“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选拔推荐工作,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设立“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奖项。
第二条申报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的建筑装饰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公共建筑的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室外景观与环境改造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和节能要求,是设计与施工完美结合、各项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控制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数量。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四条为保证申报、考核、评审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与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共同设立江苏省建筑装饰
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和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专业技术委员会。
第五条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由江苏省建筑工程管
理局、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等相关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
第六条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组
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复查,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不得少于五名,由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共同确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委员推举。
第七条申报、考核与评审的具体工作由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实施,其主要职能是:受理参评工程申报;按照评审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请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复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报送评选报告。
第三章评审范围
第八条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评审范围及工程规模:
1、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购置和安
装费用)。
2、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等修复性
建筑和纪念性建筑,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应当为整体装修。
3、建筑幕墙工程,幕墙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7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
第九条申报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以及在江苏承建建筑装饰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的省外施工企业;
2、申报企业应当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施工、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报的工程应当是经过合法的工程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工程,
实行总包的分包工程应当有总分包合同;
4、申报的工程应当具有施工许可证;
5、申报的工程在施工中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6、申报的工程已通过消防验收,并经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同意竣工验收备案或具有建设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意见;
7、申报的工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检测标准和有关节能的要求;
8、申报的工程应当是上一年度内竣工的工程。
第四章申报办法和资料
第十条申报办法: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省内工程,由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辖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报;同时将申报表报省辖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2、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省外工程,由施工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辖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报;同时将申报表报省辖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3、各省辖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和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第十一条申报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须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申报表》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3、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证明文件,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4、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书(合同的主要部分)、经审计或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结算复印件各一份;
5、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6、如有项目质量控制攻关成果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成果或获得“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的,应当附实例材料一份,证书或批文复印件;
7、能反映申报工程特征和实际建筑装饰效果的彩色胶片或数码彩色相片10张。
照片按300dpi保存为JPG格式,并附文字说明。
8、建筑幕墙工程的申报资料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提供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的文件和记录等内业资料,并装订成册。
9、上述申报资料中除申报表由申报单位根据样表及填表说明,用计算机A4幅面双面打印填写,单独成册,并附工程照片刻录光盘报送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其他资料统一从网上申报(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成果的实例材料外)。
第五章工程评审
第十二条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1、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别和数量,提请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复查;
2、专业技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以及专家组的现场复查意见,通过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向评审委员会推荐的获奖工程名单;
3、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听取专业技术委员会汇报,经评议、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获奖的工程名单。
4、拟获奖的工程名单经网上公示后,由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联合发文公布。
第十三条工程现场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1、现场复查专家组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水平的汇报;
2、征求使用单位或当地建设(筑)主管部门对申报工程质量的意见;
3、查阅申报工程的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
4、现场复查专家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工程现场复查表,复查表采用量化打分法。
第六章奖励和纪律
第十四条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召开颁奖大会,向获奖工程授予奖杯和证书,并通报表彰。
第十五条各地区和获奖单位可根据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的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六条申报单位应当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消申报资格、通报批评、取消获奖资格。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和伪造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奖杯和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原《评审办法》苏建管质(2004)20号文作废。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