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精选篇)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精选篇)学校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票据制度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校的票据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原则,加强管理,保证票据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三条学校的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汇票、支票等各种形式的票据。
第四条学校票据管理部门负责票据的申领、使用、报销、归档等工作。
第二章票据的申领和使用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向票据管理部门申领合理数量的票据。
第六条学校票据管理部门应按照发票的需求和管理要求,制定票据的使用计划和方案,并提前和财务部门进行协调。
第七条学校票据的使用必须在专用票据上填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开票日期、票据号码、金额、开票人签名等。
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的使用规定,不得私自印制、涂改票据;不得私自操作、使用他人的票据;不得出售、出租、转让票据。
第九条学校各部门和单位在使用票据时应妥善保管好票据,防止遗失、损毁或被盗窃。
如遇到票据遗失或被盗窃,应及时向票据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所有的票据都应该及时归档存放,按照票据类型进行分类,并做好相关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第三章票据的报销和核销第十一条学校各部门和单位在使用票据后,应及时将票据交给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报销和核销。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人员在核对票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后,应及时办理票据的报销手续,并将报销情况记录在财务报销台账中。
第十三条学校财务人员应及时处理已报销的票据,并予以归档存放,保留一定时间后可以进行销毁处理。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学校票据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或者采取撤销票据使用权的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票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有权对票据的使用和报销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对故意损坏、遗失、私自操作、使用他人票据、出售、出租、转让票据的违法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现金票据印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确保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安全,规范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涉及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管理职责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学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进行管理,确保安全。
3.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四、现金管理1. 学校财务部门设立专门的出纳岗位,负责现金的收付、结算、登记等工作。
2. 学校财务部门对现金实行钱账分管,明确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
3. 学校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个人劳务报酬、奖金、福利费、差旅费、零星支出等。
4. 学校现金的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不得坐支、套取现金。
5. 学校财务部门设立现金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五、票据管理1. 学校财务部门对票据实行专人管理,建立票据台账,确保票据的完整和安全。
2. 学校各部门使用票据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批,并按规定填写、签章。
3. 学校票据的领用、发放、使用、保管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六、印鉴管理1. 学校财务部门设立专门的印鉴管理岗位,负责印鉴的保管、使用和登记。
2. 学校印鉴的使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由指定人员进行操作。
3. 学校印鉴的保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
七、有价证券管理1. 学校财务部门对有价证券实行专人管理,建立有价证券台账,确保有价证券的安全。
2. 学校有价证券的买卖、存储、领取等环节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由指定人员进行操作。
3. 学校有价证券的保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
八、监督检查1. 学校财务部门定期对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学校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证学校票据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与票据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票据的定义票据是指学校作为权益证明或经济往来凭证而发行、转让的可流通的书面凭证。
四、票据的种类1. 收据:学校收取款项时所使用的凭证,例如学费收据、捐赠款项收据等。
2. 发票:学校向外单位或个人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所使用的凭证,例如发放餐费时的发票、学校印刷出版物的销售发票等。
3. 财务凭证:学校内部会计核算和业务处理时所使用的凭证,例如付款凭证、收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五、票据的使用管理1. 学校票据的开具应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执行,确保开具准确、完整、合法。
2. 开出的票据必须由经办人员及时登记,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未开使用完毕的票据必须做好保管工作。
3. 票据的开具必须由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4. 所有票据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任何违规操作都是不允许的。
5. 进行票据管理时必须对票据进行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以备查验。
6. 对票据的存放和保管必须进行严格的登记,确保票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六、票据的审核和核销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票据的开具和使用进行审核核销,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票据的审核核销必须由核对人员在票据上签字确认,并在相关系统中记录核销信息。
3. 已核销的票据必须进行归档,以备后期查验和审计需要。
七、票据的存档和销毁1. 对于已使用完毕的票据,学校财务部门应及时归档,建立专门的票据档案,便于查询和审计。
2. 对于过期、作废的票据,学校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销毁,确保票据的安全性。
八、票据管理的监督1. 学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票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有权对票据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违规操作进行严肃处理。
中小学校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校票据管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学校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小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所有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校票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销毁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票据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票据的保管,确保票据的安全,防止丢失、被盗、损坏。
(四)责任制原则:明确票据管理的责任,确保票据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第二章票据的购买第四条中小学校购买票据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五条购买票据应当办理以下手续:(一)填写《票据购买申请表》,经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购买票据时,应向供应商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三)购买票据的费用应当纳入学校财务预算,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票据的使用第六条中小学校使用票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票据的填写应当规范、完整,不得空白、涂改、伪造。
(二)票据的金额应当与实际交易金额相符,不得虚报、冒领。
(三)票据的用途应当明确,不得随意使用。
(四)票据的签收应当及时,不得拖延。
第七条票据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票据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三)责任心强,能够保守学校财务秘密。
第四章票据的保管第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票据保管制度,确保票据的安全。
第九条票据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票据应当分类存放,分别登记,便于查阅。
(二)票据的存放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止火灾、水灾等意外事故。
(三)票据的保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四)票据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票据的销毁第十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票据销毁制度,确保票据的销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学校收支业务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收支业务管理,规范票据使用,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收支业务,包括收入、支出、转账等。
第三条学校收支业务票据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票据的种类和格式第四条学校收支业务票据分为以下几类:1. 收入票据:包括现金收据、转账收据、收款凭证等;2. 支出票据:包括现金支付凭证、转账支付凭证、付款凭证等;3. 转账票据: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支票等;4. 其他票据:包括费用报销单、借款单、借据等。
第五条票据的格式应当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票据名称;2.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3. 开票日期;4. 付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5. 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6. 金额;7. 票据用途;8. 开票人签章;9. 财务负责人签章;10. 复核人签章;11. 备注。
第三章票据的领用和保管第六条学校设立专门的票据管理部门,负责票据的领用、保管和核销工作。
第七条票据的领用应当办理以下手续:1. 提出领用申请;2. 经财务负责人审批;3. 票据管理部门登记领用信息;4. 领用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领用人应当妥善保管票据,确保票据的完整和安全。
不得擅自涂改、转让、出借或销毁票据。
第九条票据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一般不少于五年。
第四章票据的核销和使用第十条票据的核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票据真实、合法;2. 票据内容完整、准确;3. 票据手续齐全;4. 票据用途符合规定。
第十一条票据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票据的报销应当办理以下手续:1. 提出报销申请;2. 经部门负责人审批;3. 提交相关凭证;4. 财务负责人审核;5. 领用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票据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学校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学校票据报销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学校财务报销工作,确保财务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及校内各部门的票据报销工作。
三、报销凭证要求1. 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严禁使用白条、收据等非正规凭证。
2. 发票内容应齐全,包括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字迹清晰,金额正确,大写与小写相符。
3. 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加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 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5. 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6. 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四、报销手续及要求1. 报销人员需填写《学校财务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原始凭证。
2. 报销单需经经办人、证明人或实物验收人签字确认。
3. 1000元以上的款项要以转账支付。
4. 差旅费报销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
5. 报销单需经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6. 财务人员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给予报销。
五、财务人员职责1. 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账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
2. 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 财务人员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单内容真实、合规。
六、监督检查1. 学校财务审计部门对票据报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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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票据使用和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票据使用和管理制度一、票据的定义票据是指附有支付、转让、代理等权利,是证明权利来源及债务关系的凭证。
二、票据种类常见的票据包括支票、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存款凭证、收据等。
其中,学校常用的票据主要有支票、汇票和收据。
三、票据的使用范围票据的使用范围包括校内及校外的各种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学生学费、杂费等;2.教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等;3.设备购置、维护等;4.办公用品、教学用品等。
四、票据的使用流程对于票据的使用,学校应制定详细的使用流程,包括以下流程:1.开票人填写票据,填写票据内容应准确、真实、合法;2.财务人员审核票据,核对票据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予以支付;3.财务人员应及时登记票据的使用情况,并妥善保存;4.各项票据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来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五、票据管理制度对于票据的管理,学校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开票资格审批制度:制定审批程序,明确开票人的资格及权限范围,避免权力滥用;2.票据信息管理制度:票据的开票、核对、审批、保管等环节应当记录有序,妥善保存;3.安全保管制度:票据应当妥善保存,避免遭到损毁、丢失、盗窃等风险;4.操作流程管理制度:对于票据使用、财务报账等操作流程应制定详细的流程管理制度,确保程序合规。
六、票据领用管理对于学校的票据领用,需要进行详细的管理,包括:1.票据领用登记制度:学校应建立规范的票据领用登记制度,确保票据领用过程记录清晰、明确;2.严格审核制度:对于票据领用,应先审核申请人的资格、领用目的等信息,确保领用符合规定;3.到账管理制度:对于领用的票据,应当进行到账管理,详细记录票据的使用情况及领用人员信息。
七、票据审批制度对于票据审批制度,应当严格审批流程,避免底线红线问题的出现。
具体应包括:1.票据审批人员应当为规定的人员;2.票据审批程序应当具有严格的程序性,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合法;3.票据审批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避免出现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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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一、票据管理部门
财务处作为学校票据的管理部门,对学校的收费票据实行统一管理。
财务处对购得的收据、发票指定专人保管,设立台帐,建立严格的保管、领用、签收制度,不得散失。
二、票据使用范围
收费票据是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凭证。
学校各使用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及收费使用管理规定,部门负责人须对本部门申请使用的收费票据负责。
1、票据的使用仅限学历办班的学生学费、住宿费等。
2、票据的使用不得扩大收费范围,不得擅自立项,不得转借,转让和代开收费票据。
3、从税务部门购得的《定额收据》是由我校特定部门使用。
三、票据购、领、用和销的具体管理办法
(一)、票据的购入管理
1、票据由财务处派专人凭收据准购证到贵阳市财政局票据管理处和贵阳市税务部门购置。
2、票据管理人员在购入的票据封面按其号码顺序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编号。
订本式收据以本为单位,电脑收据以箱为单位。
已编号的票据应在领用登记注销簿上按类别、顺序分别登记。
(二)、票据的领用管理
1、财务收费人员或票据开具人员在领用票据前,须填写申领单,注明领用票据事由、票据种类、数量,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处同意,方可领用。
领用时由经办人签字并检查是否有漏号、漏页。
部门不得使用私自印制或自购的收据,及已停止使用的废旧收据,一经发现,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2、财务处票据专管人员必须在票据领用登记注销簿上进行领用登记。
并在发放票据时应严格把关,采取“交旧领新”方式,原则上对已发放票据但尚未注销的部门,不再发放新票据。
发放在外的票据应定期催交。
3、票据领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有关票据的领取、使用和保管工作。
要设置票据登记簿,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管理。
4、财务处内部人员领用票据须经财务处负责人同意,并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三)、票据的使用管理
1、票据开具人员必须根据会计规范要求开具有关票据,并在其存根上注明银行收款或现金收款的字样。
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或空号,填写时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全份一次复写,全部联次内容一致,大小写金额相符,不得弄虚作假。
2、一式多联的票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电脑收据除外),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作废票据必须全联保留,以备核查。
3、每次收款人员凭收据向财务结算中心交款,并由制单审核人员在其存根联上注明款项。
4、收款人员必须根据学校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
新立收费项目及标准,须经财务处上报上海市物价局审批后方可收取。
5、管理电脑打印票据的人员须每日打印汇总表,与制单审核人员核对当日款额。
审核无误后,制单审核人员需在汇总单上盖章,并随当日凭证一起装订归档。
(四)、票据的注销管理
1、票据开具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在每本票据存根联封面上注明票据开具金额、作废号码,并将票据存根联交还财务处票据专管员,办理注销手续。
2、财务票据专管员须检查票据开具是否合理、金额是否记入账簿、存根与作废联是否完整,审核无误后在登记本上做注销登记。
已经收回的收据存根应按收据顺序号排列、归档,以便日后查阅。
3、各领用单位要妥善保管票据,如有遗失、被窃等情况,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汇报,并登报声明报废,所发生费用由领用单位承担。
第四条: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