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奖罚制度标准
食品品质奖罚管理制度

食品品质奖罚管理制度一、食品品质奖管理制度:1.食品品质奖的设置:政府可以根据食品行业的发展情况及消费者需求设立食品品质奖,以激励企业加强食品品质管理,鼓励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2.评选标准:食品品质奖的评选标准应包括食品安全、品质控制、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市场反馈等方面。
评选委员会应设立评审专家组,对参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抽检等工作,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3.表彰方式:获奖企业可以通过授予荣誉证书、奖杯、奖金等形式进行表彰,同时可以通过宣传推广等方式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4.奖励政策:政府可以制定奖励政策,对获奖企业给予补贴、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鼓励其持续改进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食品品质罚管理制度:1.食品品质罚的设定: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劣质产品、伪劣食品等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
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2.罚款金额:对于生产销售劣质产品、伪劣食品等行为,应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食品安全风险程度,进行罚款处罚。
同时可以对违法企业进行限产、停产等处罚措施。
3.责令整改: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召回产品、整改问题等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纠正,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
4.通报曝光:对于严重违法企业和行为,应依法进行通报曝光,公开曝光其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警示和震慑,敦促其改正错误。
通过建立完善的食品品质奖罚管理制度,可有效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维护国家食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政府应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食品品质奖罚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食品质量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的水平。
供应商品质奖罚制度

供应商品质奖罚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公司品质标准,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三、品质标准1. 供应商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产品品质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2. 供应商应定期接受公司的品质审核,确保产品或服务持续符合标准。
四、奖励措施1. 对于连续三个月产品合格率达到100%的供应商,公司将提供额外的订单优先权。
2. 对于提出有效改进建议,帮助公司提升产品质量的供应商,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3. 年度评选优秀供应商,给予荣誉证书及相应的奖励。
五、惩罚措施1. 对于产品不合格率超过5%的供应商,公司将发出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若连续两次产品不合格率超过5%,公司将减少订单量,并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3. 对于严重违反品质标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供应商,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品质监控1.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品质监控体系,定期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抽检。
2. 供应商应配合公司的品质监控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七、申诉机制1. 供应商对品质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
2. 公司将成立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对申诉进行公正、客观的调查和处理。
八、制度更新1. 本制度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要进行定期更新。
2. 任何制度的变更都将提前通知供应商,并在下一次合作中生效。
九、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品质奖罚制度

品质奖罚制度一、目的为提升公司产品及服务质量,确保客户满意度,通过奖罚机制激励员工持续改进工作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励措施1. 品质卓越奖:对于在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过程中,显著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团队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
2. 持续改进奖: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改进措施,根据成效给予奖励。
3. 零缺陷奖:对于连续一定周期内无品质事故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四、惩罚措施1. 品质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个人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的质量问题,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记过处分。
2. 重复性错误惩罚:对于同一问题重复发生的品质错误,加倍处罚。
3. 重大品质事故:对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品质事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奖罚标准1. 奖励金额根据贡献大小和影响范围确定,具体标准由品质管理部门制定。
2. 惩罚措施的具体标准由品质管理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制定。
六、奖罚程序1. 由品质管理部门负责奖罚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对于奖励,由直接上级提名,品质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3. 对于惩罚,由品质管理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七、申诉与复核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品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由公司管理层组织复核。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品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负责修订和完善。
九、生效日期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品质检验质量的奖罚制度

品质检验质量的奖罚制度品质检验质量奖罚制度一、目的确保公司产品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通过奖罚制度激励员工严格执行品质检验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产品品质检验的员工。
三、奖励机制1. 优秀品质检验员奖:对于连续三个月无品质问题报告的检验员,颁发“优秀品质检验员”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
2. 创新改进奖: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品质检验流程的方法,经采纳实施后,根据改进效果给予奖励。
3. 团队协作奖:对于团队协作出色,共同解决品质问题的团队,给予团队奖励。
四、惩罚机制1. 品质问题罚款: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的品质问题,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 责任追究:对于重大品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警告、降职、解雇等处分。
3. 重复错误惩罚:对于重复犯同样品质错误的员工,加大处罚力度,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培训、调岗等。
五、考核标准1. 定期检查:定期对品质检验流程进行审核,确保流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问题记录:对所有品质问题进行记录,作为奖罚的依据。
3. 员工反馈:鼓励员工对品质检验流程提出建议和反馈。
六、实施细则1. 奖罚决策:由品质管理部门负责奖罚的决策和执行。
2. 公正透明:奖罚过程必须公正、透明,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3. 持续改进:根据奖罚制度的实施效果,不断优化和调整奖罚标准。
七、附则1. 制度更新: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2. 解释权: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八、生效日期本奖罚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注:具体奖金数额、罚款标准、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等,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品质部员工绩效奖罚制度

品质部员工绩效奖罚制度一、绩效奖励制度1. 月度绩效奖励- 根据员工当月的工作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问题解决能力、团队合作等,评选出优秀员工,给予奖金奖励。
- 绩效评级为A的员工,可获得基本工资的10%作为奖金。
2. 季度绩效奖励- 每季度根据员工的综合表现,评选出季度之星,给予额外奖励。
- 季度之星可获得基本工资的20%作为奖金。
3. 年度绩效奖励- 年度绩效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将获得年终奖金。
- 根据年度绩效评级,A级员工可获得基本工资的30%作为年终奖金。
4. 特殊贡献奖- 对于在品质控制、流程改进、客户满意度提升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特殊贡献奖励。
- 奖励金额根据贡献大小和影响程度确定。
二、绩效惩罚制度1. 工作失误处罚- 因个人疏忽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 轻微失误,给予口头警告;严重失误,根据损失程度,罚款金额为基本工资的5%至10%。
2. 工作态度问题处罚- 工作态度不端正,如迟到、早退、旷工等,根据违规次数和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 首次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规,罚款金额为基本工资的5%。
3. 违反公司规定处罚- 违反公司规定,如泄露公司机密、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
- 轻微违规,给予书面警告;严重违规,罚款金额为基本工资的10%至20%,并可能面临解雇。
三、绩效考核标准1. 质量控制- 产品合格率、返工率、客户投诉率等作为考核指标。
2. 问题解决能力- 问题发现的及时性、解决方案的有效性、问题解决的效率等。
3. 团队合作- 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对团队目标的贡献等。
4. 创新能力- 工作流程的创新、改进建议的实施效果等。
四、绩效考核流程1. 月度考核- 每月末由直接上级根据员工当月表现进行初步评价。
2. 季度考核- 每季度末由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
3. 年度考核- 年末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员工全年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品质部门内部奖罚制度

品质部门内部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质量贡献奖:对于提出有效改进措施,显著提升产品质量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2. 创新提案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提案,一旦被采纳并实施,根据提案的效益给予奖励。
3. 月度优秀员工:每月评选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4. 年度最佳团队:根据团队全年的绩效和贡献,评选最佳团队,给予团队奖金和表彰。
5. 持续改进奖:对于持续提出改进意见并被采纳的员工,给予额外奖励。
二、惩罚制度1. 质量事故责任制:发生质量问题时,根据责任大小,对相关人员进行罚款或降级处理。
2. 工作失误惩罚: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的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警告。
3. 违反操作规程:对于不遵守操作规程,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或生产事故的员工,给予警告或罚款。
4. 工作态度不端:对于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团队协作的员工,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进行罚款或调岗。
5. 绩效考核不达标:对于连续多次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或岗位调整,仍无改善者,进行降职或解聘。
三、奖罚执行1. 奖罚标准:制定明确的奖罚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2. 奖罚程序:设立奖罚程序,由品质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执行。
3. 奖罚记录: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4. 申诉机制:员工对奖罚有异议时,可提出申诉,由品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复核。
四、奖罚公示1. 奖罚结果应定期在公司内部公示,以示透明。
2. 公示内容包括获奖或受罚的原因、标准和结果。
五、奖罚制度的更新1. 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2. 更新后的奖罚制度需经过品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并得到公司高层的批准。
六、奖罚制度的培训1.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奖罚制度的培训。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奖罚制度的培训,确保制度的执行。
通过上述奖罚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团队协作,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约束,以确保品质部门工作的高效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品质检验人员奖罚管理制度

品质检验人员奖罚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公司标准和客户需求,通过奖罚制度激励品质检验人员提升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品质检验工作的员工。
三、奖励机制
1. 月度品质检验优秀员工奖:对当月工作表现突出,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并及时上报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年度品质贡献奖:对全年工作表现优异,对提升产品质量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年度奖励。
3. 创新改进奖: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检验流程、方法或工具的建议,对被采纳并实施的建议给予奖励。
四、惩罚机制
1. 错误报告惩罚:对因疏忽大意导致错误报告的员工,根据错误严重性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2. 质量问题隐瞒惩罚:对故意隐瞒质量问题,不按规定上报的员工,给予严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级或解雇。
3. 工作失职惩罚:对因个人原因导致检验工作失误,影响产品质量的员工,根据失误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考核标准
1. 检验准确性:检验结果与实际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2. 报告及时性:发现问题后,报告的及时性。
3. 工作态度: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4. 团队协作:与团队成员协作,共同提升工作效果。
六、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品质管理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七、申诉机制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由公司管理层组织复审。
八、制度修订
本制度由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修订,每年至少审查一次,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适应性。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制衣厂品质奖罚制度

制衣厂品质奖罚制度一、品质奖励制度:1. 品质优秀员工奖励:- 月度品质标兵:对连续三个月无品质问题,且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金奖励。
- 年度品质之星:对全年无品质问题,且在品质管理方面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年终奖金。
2. 品质改进提案奖励:- 对提出有效品质改进措施,并被采纳实施的员工,根据改进效果给予一次性奖励。
3. 团队品质奖励:- 对于团队整体品质表现优异,连续三个月品质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部门,给予团队奖励。
二、品质惩罚制度:1. 品质问题处罚:- 轻微品质问题:对导致轻微品质问题的员工,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 严重品质问题:对导致严重品质问题的员工,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罚款或降职处理。
2. 重复品质问题处罚:- 对于同一员工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品质问题的,除罚款外,还将进行岗位培训。
3. 重大品质事故处罚:- 对于造成重大品质事故,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的员工,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三、品质监督制度:1. 品质监督小组:- 成立由管理层和员工代表组成的品质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品质奖罚制度的执行。
2. 定期品质检查:- 定期对生产线进行品质检查,确保员工遵守品质标准。
3. 品质问题追踪:- 对发现的品质问题进行追踪,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四、品质培训制度:1. 新员工品质培训:-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品质意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定期品质培训:-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品质标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3. 品质改进培训:- 对于品质问题频发的部门,组织专项品质改进培训。
五、品质反馈机制:1. 员工反馈:- 鼓励员工对品质问题提出反馈,并对积极反馈的员工给予奖励。
2. 管理层反馈:- 管理层需定期收集员工对品质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制度。
3. 客户反馈:- 重视客户对产品品质的反馈,及时调整生产流程和品质标准。
通过上述奖罚制度,旨在提高员工的品质意识,确保制衣厂产品的品质稳定,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品质管理,共同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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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提升产品质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以提高全员的积极性、责任感,从而有效的达到激励全员参与,全员品管之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部门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3.定义;
3.1质量:一组固有的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3.2品质异常:本制度所异常是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依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和公司的规范工艺文件作业标准可以避免非预期的质量不良,且该不良判定责任为岗位工作人员,或其它可经目视或检验工具发现而未发觉的质量事件.
3.3质量事故的[定义
3.3.1按事故损失分:
A)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500元的.
B)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而小于1000元的.
C)重大质量事故: 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估算值.
4.奖励细则
4.1操作员工的奖励
4.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质量事故发生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2发现工艺/技术文件BOM表以及装箱清单等编写错误,避免质量故发生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3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4互检时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有严重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元/次;
4.1.5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1.6月度质量统计中,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未造成质量事故的,且配合质量工作者;由所属部门的主管及质检员共同评选出1-3名人员,并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奖励30-50元/人。
4.2关键工序的奖励
4.2.1成品入库前检测:月度质量统计中,未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附件缺失、给予奖励20-100元/人;
4.3专职品管员的奖励
4.3.1 月度质量统计,IQC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零星不良不计其内,失误次数以不良比率超过其允收水准值为准,误判次数小于3%为准给予奖励200元/人. 4.3.2 月度质量统计,IPQC当月度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成品抽检或客户验货通过给予奖励200元/人
4.3.3 月度质量统计,当月客户验货通过或没有客诉及被内部抽检通过者, 给予奖励200元/人
4.3.4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4各职能人员的奖励(仓库/采购/技术等)
4.4.1月度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者;由其部门主管推举表现优异者向厂部申请奖励,视其职务重要度给予奖励10-100元/人。
4.4.2对本职工作上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4.3在质量改进工作上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由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颁发特别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4.5干部层的奖励
4.5.1月度统计中,本单位/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制程抽检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目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10-100元/人。
4.5.2干部层其它形式的奖励按条款3.4.2及3.4.3之规定办理。
5.处罚
5.1原则
5.1.1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非批量一般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10-20元/次处罚
5.1.2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批量一般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20-100元/ 次处罚
5.1.3当出现的不合格, 属于非批量严重性质的质量事故, 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50-200元/次处罚
5.1.4当出现的不合格, 属于批量严重性质的质量事故, 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80-300
元/次处罚,或开除和调离岗位.
5.2操作员工的处罚
5.2.1未送首件产品(指公司新开发产品、客户打样产品及生产车间批量生产试装产品)确认,造成批量不合格者,给予处罚3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2未落实自检,造成批量不合格者(不良率超10%时),给予处罚2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3未落实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或客户者(与本工序有相关性的),给予处罚1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4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有严重缺陷而流入下工序或客户者(如、网布破裂、孔位不对等影响性能的不合格),给予处罚5-1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5当发现异常,品管员要求改善而未停止改善,继续生产造成不合格品,对车间主管及生产部经理处以50-100元以上的罚款.
5.2.6 故意将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当中或私自报废处理不合格品给当事人以100-200元的罚款.
5.3关键工序的处罚
5.3.1成品入库前检测:月度质量统计中,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附件缺失、
未按作业标准操作/检测,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给予处罚10-200元并无偿返检不合格批.
5.4专职品管员的处罚
5.4.1未按有关标程序及标准作业,造成首检错误、批量不合格、后工序或客户反馈不合格,不良比率超过1%者;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100元/次。
5.5各职能人员的处罚(仓库/采购/技术等)
5.5.1在本职工作上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包括开错单、发/领错料、使用或管理不善…违反有关程序/制度文件作业);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5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6干部层的处罚
5.6.1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车间主管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5.6.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或客户退货)造成严重损失时,生产经理、质检、副总助理等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50~500元。
5.7不合格品返工或赔偿责任说明
5.7.1返工责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产生,不合格品可通过挑选/返修等方式加工为合格品时;由此而产生之人力(或费用)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按相应比例无偿返工。
5.7.2赔偿责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产生,且致使不合格品无法使用,须作报废处理或改料以作它用时,由此而产生之原材料、工时的损失,由责任人按损失总额的10%并按员工5:主管2:生产经理2:副总助理1的比例承担。
5.8不合格品返工或赔偿的责任分配比例
5.8.1本工序/岗位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
5.8.2车间主管未送首件产品试装确认产生批量性不合格时,半天(4小时)内产生之不合格,由车间主管100%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半天之后(4小时)之后产生之不合格,责任分配比例则为:操作员30%,车间主管20%,品管员50%。
5.8.3品管首件试装确认错误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时,其责任分配比例为:车间主管20%,品管员80%。
5.8.4首件确认合格,但车间员工及车间主管未落实自检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时,其责任是车间主管80%,车间员工20%。
5.8.5各职能人员因人为失误而造成产品批量性不合格,由当事人100%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其部门自行协调处理。
5.9流入次工序/工程发现的不合格
5.9.1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次工序时(指流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工序的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为:直接操作员30%,间接操作员20%,车间主管30%,生产经理20%。
5.9.2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有严重缺陷而流入次工序或客户者,其责任分配比例为:直接操作员30%,间接操作员30%,车间主管20%,生产经理10%,品检10%。
5.9.3品管人员因批量误判,造成不合格流入次工序时(指流出本单位的不合格),若为来料不合格,则由责任品管员及供应商共同承担;若为制程不合格或客户退货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品管80%,生产单位20%,具体细分方式由各单位自行协调。
6、奖罚程序
6.1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其部门/单位于事发后24小时内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并及时知会品管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逐级呈送至副总经理助理审核,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管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单位,再由其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逐级呈送至副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3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7、执行奖罚的原则
7.1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7.2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
7.3实施处罚时,应提前确认程序/流程/标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人员资格等,仅在因人为因素(未落实有关标准/无责任感/粗心大意等)造成的不合格时,则执行质量处罚。
7.4员工对质量处罚不满意时,有上诉的权利,申诉至副总助理调查。
8、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生产经理或以上级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9、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
制定:生产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