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公司法与证券法方向选拔方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

姓名
胡翔 蒋遐雏 李洺 李逸斯 李振利 梁偲 刘进一 刘璇 芮晨宸 宋慈 孙瑜晨 王华 王坚 王江一 王杨 谢冲宇 薛前强 曾佳 梁忠 田时雨 马艳玲 王倩慧 张倩 赵以 赵旖旎 刘大成 谢浩然 郭建强 蒋一可 石丹 徐慧丽 徐美玲 于韵 赵栩可
申请专业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姓名
李国霖 魏爽 徐万龙 徐兴涛 杨美珍 张龙 蔡文锐 邓辉 关剑夫 李梦晗 李文婧 李星 林一英 刘晶 钱思雯 孙慧 孙骥韬 夏江皓 赵申豪 赵天宇 赵姿昂 庄晨曦 陈爱飞 池丽娟 胡玮瑶 阚道祥 刘译矾 牛颖秀 许克军 阳平 张若枫 陈惠蓉 邓伟 韩小安 郝阳
申请专业
030104 刑法学 030104 刑法学 030104 刑法学 030104 刑法学 030104 刑法学 030104 刑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2018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分方向录取结果

国际公法 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
国际商法 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
经济法(财税法) 刑法
经济法(市场竞争法) 房地产法
经济法(市场竞争法) 国际商法
知识产权法 电子商务法 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 电子商务法 知识产权法
金融法 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
知识产权法 民法
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 民事诉讼法
民法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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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分方向录取结果
姓名 张馨月
录取方向 电子商务法
张雅忆 张雨珊 张煜 张媛媛 张悦
电子商务法 知识产权法
金融法 民法 国际商法
张韵可 张子哲 章天泽 赵含笛 赵黄炳 郑宇坤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民法 房地产法 电子商务法
刑法
周孟瑶 周玘荟 周思吉 周元松 朱一叶
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 经济法(财税法)
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 金融法
经济法(财税法) 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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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分方向录取结果
姓名 李泸 李梅 李萍 李若楠 李思贤 李月 梁菁 廖起俊 林大宇 刘畅 刘潇 刘衍强 刘祎佳 刘昱辰 刘钰鹏 刘樟 刘昭媛 刘志鹏 刘志颖 刘子耀 鲁晓彤 陆杰 罗小凡 罗臻 吕芃芃 吕绚黎 毛俊畯 孟圣青 宁静致远 欧阳捷
法律与公共政策 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
国际商法 商法 商法
知识产权法 民法
房地产法 经济法(财税法)
民法 民法 法律与公共政策 民事诉讼法 金融法 法律与公共政策 民法 民事诉讼法 法律与公共政策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法律与公共政策 刑事诉讼法 民法 民事诉讼法 商法 刑事诉讼法 商法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是招收法律硕士的重要院校,不但招生人数在全国位于前列,而且其学术实力与师资力量也在中国大陆名列前茅.因此,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了解这几所名校,现做一些比较介绍,提供一个报考择校参数。
一,博士专业及导师一、法理学:北大:巩献田罗玉中周旺生朱苏力法大:1、法哲学徐显明教授郑永流教授葛洪义教授2、人权理论徐显明教授刘金国教授3、法律学说史舒国滢教授4、法社会学郑永流教授5、法学方法论舒国滢教授廖美珍教授葛洪义教授6、法律文化刘金国教授清华: 无人大:孙国华吕世伦朱景文朱力宇二、法制史:北大:贺卫方武树臣张建国李贵连法大:1、中国法律史张晋藩教授朱勇教授郭成伟教授刘广安教授崔教授徐世虹教授怀效锋教授2、中国法文化史张晋藩教授郭成教授刘广安教授郭世佑教授怀效锋教授3、比较法制史朱勇教授曾尔恕教授人大:曾宪义郑定叶秋华赵晓耕清华: 无三、宪法与行政法:北大:罗豪才袁曙宏姜明安应松年法大:1、宪法学王人博教授2、行政法学马怀德教授朱维究教授张树义教授薛刚凌教授刘莘教授刘善春教授潘汉典教授应松年教授3、行政诉讼法学马怀德教授张树义教授薛刚凌教授刘莘教授刘善春教授应松年教授江必新教授人大:许崇德韩大元胡锦光杨建顺清华: 无四、刑法:北大:陈兴良郭自力刘守芬王世洲张玉镶周振想储槐植法大:曲新久王牧薛瑞麟阮齐林张凌何秉松孙谦乐国安罗大华人大:高铭暄王作富赵秉志卢建平韩玉胜黄京平谢望原何家弘清华: 无五、民商法:北大:刘凯湘钱明星尹田清华:章程王亚新张明楷车丕照博迁中马靖驹霍建远王株树朱慈微施天涛何美欢法大:1、民法学(含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罗马法)江平教授方流芳教授王卫国教授赵旭东教授米健教授李永军教授费安玲教授张楚教授许传玺教授巫昌祯教授2、商法学(含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江平教授方流芳教授王卫国教授赵旭东教授米健教授李永军教授费安玲教授张楚教授许传玺教授人大:赵中孚杨大文王利明杨立新龙翼飞叶林清华: 无六、知识产权:北大:郑胜利法大:黄勤南人大:刘春田郭禾清华: 无七、诉讼法:北大:陈瑞华汪建成潘剑峰清华:无法大:1、民事诉讼法学陈桂明教授宋朝武教授杨荣馨教授2、民事执行法学陈桂明教授宋朝武教授杨荣馨教授3、刑事诉讼法学,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宋英辉教授刘根菊教授刘金友教授杨宇冠教授沈德咏教授4、证据法学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宋英辉教授刘根菊教刘金友教授杨宇冠教授沈德咏教授人大:江伟程荣斌陈卫东王新清甄贞八、经济法:北大:刘剑文刘瑞复张守文清华:无法大:经济法学(含基础理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金融法、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等方向)徐杰教授李曙光教授符启林教授徐晓松教授杨帆教授人大:刘文华史际春徐孟洲吴宏伟九、国际法北大:白贵梅龚刃韧饶戈平邵景春吴志攀清华:无法大:1、国际法周忠海教授2、国际私法赵相林教授3、国际经济法(含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WTO法)周忠海教授王传丽教授赵威教授莫世健教授许浩明教授张玉卿教授人大:董安生赵秀文郭寿康十、环境资源法北大:金瑞林清华:无法大:1、环境法学王灿发教授孙佑海教授2、国际环境法王灿发教授孙佑海教授人大:周珂法大:还有如下:军事组织法学薛刚凌教授军事立法学周健教授武装冲突法学周忠海教授全球问题与全球政治蔡拓教授中外政治思想张桂琳教授丛日云教授杨阳教授政治文化传统与政治现代化张桂琳教授丛日云教授杨阳教授政府改革理论与实践石亚军教授蔡拓教授评述:从博士生导师的分布情况上,可以看出中国政法大学占有绝对的优势。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方向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方向培养方案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目标本方向注重于培养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胜任民事诉讼以及民事非诉业务的高级法律专业人才。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要求参与本计划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法律硕士一般学习计划的基础上,修完本方向所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高级课程,参加本方向要求的社会实践任务,完成毕业论文。
二、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根据目前法学院现有的法律硕士人数和民商法专业教师的实际承受能力,本专业计划每年接受不超过20 名民法方向的法律硕士生(非法本)。
A选拔标准:1.在第一学年完成并通过法律硕士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并完成限选课“民法分论”的学习,各门课程的成绩平均在75 分以上;2.对民法有浓厚兴趣,有志于将来从事法官、民商事律师或其他相关业务。
B选拔程序:1.第一学年期中由学生递交书面申请;2.选拔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为开卷考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民法、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占总分的70%,时间为180 分钟;面试占总分的30%,时间为每人10-20 分钟。
然后根据总分排名招收前10-15 名;3.如果被录取的同学中有同时被其他方向录取的,其本人选择其他方向的,则排名在后的同学自动递进。
三、课程设置请见附件:“民法方向教学计划”四、其他学生应当尽可能参加民商法专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
五、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6 年,共有研究员9 人,其中教授7 人,副教授2 人。
中心以民商法基础理论和民事立法、司法对策作为其研究领域,承担了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出版、发表了多项重要民法学术研究成果,并直接参与了我国《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立法工作,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多项司法解释的专家论证工作,组织和举办了多次民商法国际交流和国内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
六、师资简介目前中心共有专职教师9人:尹田教授。
北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甘培忠

爱考机构 中国高端考研第一品牌(保过 保录 限额)
8.主编:《公司社会责任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 9.主编:《公司治理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 10.独著:《甘培忠解读企业与公司法》,中国社会出版社 2011 年版 11.参编的其他教材有刘文华主编的《经济法律通论》、《新编经济法学》、刘瑞复主编的《经 济法学》、赵旭东主编的《公司法学》等 论文 1.《浅谈母公司与子公司间关系的若干法律问题》,载《中外法学》1994.5 2.《公司代理制度论略》,载《中国法学》1997.6 3.《我国独资企业立法的几个问题》,载《中外法学》1999.5 4.《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论略》,载《行政法学研究》2001.9 5.《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事制度》,载《中国法学》2001.5 6.《经理股票期权的法律分析》,载《政法论坛》2002.2 7.《国有股减持中的政府与市场》,载《法学家》2002.4 8.《论公司相互持股的法律问题》,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5 9.《论派生诉讼在中国的有效适用》,载《北京大学学报》2002.5 10.《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载《学术探索》2002.5 11.《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利益保护的法学思考》,载《法商研究》2002.6 12.《康复我国上市公司的四项施治方案论证》,载《政法论坛》2003.3(该文被《中国社会 科学》杂志摘要发表) 13.《我国公司法体系的重构》,载《环球法律评论》2004.10 冬季号 14.《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探析》,载《南京大学学报》2005.1 15.《简评中国公司法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借鉴》,载《公司法评论》2005.1 16.《我国公司控制权的生成环境及制度完善》,载《经济法研究》第 4 卷 2005.11 17.《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制度应当彻底废除》,载《法制日报》2005.12.29 18.《公司控制权正当行使的制度经纬》,载《私法》第 5 辑第 2 卷 2005.12 19.《论公司控制股东的法律地位及权力制衡》,载《公司法与证券法论丛》第 2 卷,2006.3 20.《公司监督机制的利益相关者与核心结构》,载《当代法学》2006.5 21.《查阅公司账簿应有的法律涵义》,载《法制日报》2006.11.21 22.《评日本公司高管对第三人的责任制度》,载《公司法评论》2007.1 23.《公司控制权正当行使的法社会学分析》,载《经济法研究》第 5 卷 2007.5 24.《我国新公司法对股东民主和公司自治推进政策的评价》,载《国际视野下公司法改革》 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7 25.《论破产法上债务人高管人员民事责任的追究》,载《政法论坛》2008.2(该文被法律前 沿转译为英文版发表) 26.《公司法第十六条的法义情景解析》,载《法制日报》2008.2.17 27.《司法介入公司自治与公司法解释的政策尺度》,载《河北学刊》2009.1 28.《颠覆公司法基本制度大学生创业零首付应叫停》载《法制日报》2009.4.23 29.《我国公司法语境中的社会责任价值导向》,载《清华法学》2009.6 30.《对金融创新的信义义务法律规制》,载《法学》2009.10 31.《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价值与实施机制》,载《社会科学战线》2010.1 32.《公司社会责任的制度起源与人文精神解构》,载《北京大学学报》2010.2
北大法学有哪些专业方向

北大法学有哪些专业方向本文系统介绍北大法学考研难度,北大法学就业,北大法学专业方向,北大法学考研参考书,北大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北大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
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一、北大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北大法学各专业方向如下:1.法学理论2.法律史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4.刑法学5.民商法学6.诉讼法学7.经济法学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9.国际法学10.知识产权法11.商法12.国际经济法13.财税法学以上专业方向每一项还包括具体研究方向划分,由于篇幅限制就不一一列举。
在凯程的教育学栏目有专门介绍教育学各个专业的情况。
以上各专业方向初试科目是一样的,如下: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③885法学综合卷④法学专业卷二、北大法学就业怎么样?北大本身的学术氛围好、人脉资源广,出国机会也不少,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提起北大都知道他们的法学硕士特别强,社会认可,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
近些年,法学硕士专业一直比较热门,薪资令人羡慕。
各个公司、企业、政府部门和行业部门需要大量的具有法学背景的人才加盟。
就业方向: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法院。
三、北大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相对于其他院校北大法学难度较大,毕竟是名牌院校,考北大法学最难之处在于综合课考的科目较多,需要背的知识量较大,但是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
法学考研大多数是法学本科的人在考,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二本三本的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都成功录取了,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
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四、北大法学辅导班有哪些?对于北大法学考研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
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北大法学,您直接问一句,北大法学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瞬间就傻眼了,或者推脱说我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北大法学考研,更谈不上有北大法学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北大法学的学生了。
2016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考博招生情况、考博英语复习资料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考博考试内容复习资料-育明考博一、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考博考试内容分析(育明考博辅导中心)专业招生人数初审复试内容030107 经济法学年份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笔试+面试2013年6人1人2014年7人0人2015年6人1人2016年7人左右育明教育考博课程部赵老师解析:1、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考博的报录比平均在9:1左右(竞争较激烈)2、本专业有六个研究方向:01.经济法与社会法理论02.财税法学03.企业公司法与证券法04.金融法学05.法律与会计交叉研究06.社会法学3、2016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实行“申请—考核制”,与以往的考试制有所不同,“申请制”不代表不考试,也不代表考试不重要,最终决定能否被录取的还是考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最终排名)4、材料审核中重点打分项:①科研成果(论文、working paper、参与课题)②外语水平③本硕院校及在校表现④博士修习计划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和哲学。
6、2016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没有提供雅思、托福等英语成绩等级证明的同学,需要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
北大考博考试信息、复习资料、辅导课程咨询育明考研考博赵老师QQ:3035166628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备考指导(育明考博课程中心)1、考试时间2、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3、考试难度4、备考指导三、北京大学法学院考博专业课复习规划(育明考博课程规划)第一阶段:申请材料及英语考试指导第二阶段:框架的构建和重点的掌握第三阶段:专题整理和讲解第四阶段:时事热点和出题人的论著第五阶段:历年真题演练和讲解第六阶段:模拟练习及绝密押题第七阶段:面试指导育明教育针对北京大学法学院各专业考博开设的辅导课程有:专业课课程班·考博英语课程班·视频班·复试保过班·高端协议班。
2017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7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招生简章2017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260名(含推荐免试生13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此外,法律硕士(非法学)还招收港澳台生和留学生,并与中国大陆的学生执行相同的教学培养方案,具体事宜请见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港、澳、台人士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大法学院招收的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将全部在北京大学校本部进行招生和培养。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有关学费和复试分数线等事宜,均按照本简章的规定招生。
一、推荐免试生1.我校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17年接收国内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初取名单确定后即进行公示,时间大约在10月中下旬,届时考生可查阅相关信息。
2.知识产权法、卫生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的招生说明我校法律硕士将在强化法学基础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为了使本科专业背景与法律硕士专业培养方向更好地结合,我校将在今年的推免生招生中,继续针对知识产权法方向、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和卫生法方向试行定向招生,即在推免申请和初取阶段就确定专业培养方向。
欢迎本科为理工科背景和医学背景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报考我校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和卫生法方向的法律硕士。
其中,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中所属的能源法(核政策与法律),将优先考虑本科为物理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应试生(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北大经济法学跨专业考研经验介绍
北大经济法学跨专业考研经验介绍本文系统介绍北大经济法学考研难度,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就业,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学费,北大经济法学考研辅导,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参考书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北大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
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北大考研机构!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复习方法解读(一)参考书的阅读方法(1)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2)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3)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
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二)学习笔记的整理方法(1)第一遍学习教材的时候,做笔记主要是归纳主要内容,最好可以整理出知识框架记到笔记本上,同时记下重要知识点,如假设条件,公式,结论,缺陷等。
记笔记的过程可以强迫自己对所学内容进行整理,并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有效地加深印象。
第一遍学习记笔记的工作量较大可能影响复习进度,但是切记第一遍学习要夯实基础,不能一味地追求速度。
第一遍要以稳、细为主,而记笔记能够帮助考生有效地达到以上两个要求。
并且在后期逐步脱离教材以后,笔记是一个很方便携带的知识宝典,可以方便随时查阅相关的知识点。
(2)第一遍的学习笔记和书本知识比较相近,且以基本知识点为主。
第二遍学习的时候可以结合第一遍的笔记查漏补缺,记下自己生疏的或者是任何觉得重要的知识点。
再到后期做题的时候注意记下典型题目和错题。
(3)做笔记要注意分类和编排,便于查询。
可以在不同的阶段使用大小合适的不同的笔记本。
也可以使用统一的笔记本但是要注意各项内容不要混杂在以前,不利于以后的查阅。
同时注意编好页码等序号。
另外注意每隔一定时间对于在此期间自己所做的笔记进行相应的复印备份,以防原件丢失。
统一的参考书书店可以买到,但是笔记是独一无二的,笔记是整个复习过程的心血所得,一定要好好保管。
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研究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研究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国际商事法律综合知识及应用能力的专业型、应用型及复合型的法律专业人才。
本专业拟达到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有宽广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学风严谨优良,外语水平高,既能从事国际商事法律业务,又能进行国际商事法律理论研究,具有独立从事研究和业务活动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要求参与本专业方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法律硕士一般课程学习计划的基础上,修完本专业方向所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高级课程,参加本方向要求的社会实践任务,并能够在导师的指导之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学术性和应用价值。
二、选拔标准和程序根据目前法学院现有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人数和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中心师资的实际承受能力,本专业方向计划每学年接受30---40人左右为攻读“国际商法”方向的法律硕士。
(一)本专业法律硕士报名条件:1、在第一学年完成并通过法律硕士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2、要求英语已经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者托福成绩为580分以上,或者雅思成绩平均为6分以上,或者虽未取得上述成绩,但经本专业导师测试后认为其外语能力极其优秀者;3、对国际商事法律有浓厚兴趣并有志于本领域的研究和实务工作者,并提交一份研究计划(project);4、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第二学年开学后第一周内完成报名。
(三)选拔方法:口试。
主要考核内容为民商法基础知识和英(外)语口头表达能力。
根据面试总分进行排名。
如果被录取的同学也同时为其他专业方向录取的,由相关专业与教务人员协商处理。
三、课程设置(一)法学基础理论课和研究生公共课程(32学分)课程名称及学分分布情况请参考“培养计划”草案。
(二)专业必选课(本专业必修,其他专业方向选修,10学分)1、国际商法导论(英文授课)64课时4学分(1)本课程设置的目的:国际商法导论是本方向的一门综合性的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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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方向目录第一部分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律与经济学研究中心介绍 (2)第二部分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方向介绍 (6)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6)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12)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16)第六部分: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方向教学培养计划(略) (18)1第一部分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律与经济学研究中心介绍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方向依托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律与经济学研究中心共同培养。
1、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of Enterprise and Company Law of Peking University,简称“RCECL”)于2007年11月15日经北京大学批准成立。
由甘培忠教授担任中心主任。
中心主要从事与企业法、公司法相关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包括企业融资、公司治理、商事组织等企业法律核心问题,以及金融证券监管、商事行为规制等相关领域。
中心的研究活动集中围绕我国企业和公司法律制度的建设展开,着眼于商事经济法的制度实践,在把握理论的发展脉络的同时,回应企业商事实践和法律运行的切实需求。
中心长期协同立法机关、司法系统、律师事务所的实务研究力量,既注重企业与公司法基本原理和传统制度的深入研究,又密切跟进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针对体制改革中的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解决国家在发展中所遇到的涉及企业法律制度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积极的对应政策意见,出产法学精品成果,推动我国的企业法制事业发展。
迄今为止,中心已承担多项司法部、教育部、工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社科基金等部委及国家级重点课题,在工2商登记制度改革、公司资本制度改革、民间借贷与金融规制等问题中建议发声。
中心在横向上也获得了业界多项资助,承担了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和组织委托的科研项目。
中心重视与国内外的学术机构与法律实务界的交流合作,多次举办过以公司企业、金融商事等为主题的研讨交流活动。
例如,2007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共同主办了“全球化趋势中企业的跨国发展战略与社会责任”,并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国际研讨会”,近年来联合主办多届“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等。
此外,中心聘有多位学界、业界的专家、学者,并长期邀请特聘专家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包括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伦斯•密切尔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虞政平法官、金剑峰法官、周伦军法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雷运龙法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安生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教授、金杜律师事务所张保生律师、焦富刚律师等。
2、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China Center for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s’ Legal Risks Research,”MELRC”)于2010年经北京大学批准成立,由蒋大兴教授担任中心主任。
中心主要针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基础理论、法律风险管理的体系要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专项领域法律风险管理等四方面开展研究,为我国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提出积极的政策建议。
3中心的研究活动围绕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央企/地方国企、知名民企等大企业)法律风险展开。
旨在企业设立时设计合理的治理结构、能够在企业日常运行过程以及交易中防范组织性风险和交易性风险。
随着大企业法律风险爆发频频,凸显出企业章程设计和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划分等事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作为公司法方向的研究者和学习者,应该掌握防范企业风险的技能。
成立至今,中心承担了二十余项由蒋大兴教授主持的课题研究,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教育部重大招标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商务部招标课题、国家发改委委托课题、最高法院重大调研课题、司法部课题、工商总局委托课题以及中石油的委托课题等,重点探讨了国企的公共性和国企治理/资本制改革后的司法解释回应以及外商投资法、企业名称管理规范、强制招投标等多项立法修法研究。
中心组织了多次规模不等的研究交流活动。
大型活动包括五届“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每届参会人员包括数十名公司法/证券法知名学者、法官以及上百家上市公司代表,并对上市公司风险管理进行专项评奖,以此促进上市公司风险管理行为的规范化。
中心重视国际化交流,多次聘请美国、澳洲、俄罗斯及港台知名学者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中心也重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多次邀请最高院、江苏高院、北京高院、浙江高院等法院的学术型法官开展学术讲座。
中心与交易所、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国企及大型民企保持着密切联系,既可在联合执导环节保障教学与实践的融合,也为学生提供了可选择的实习单位,中心旨在建立法硕联合培养机制,努力为企业定制高级法务专门人才。
43、北京大学法律与经济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Institute for Law and Economics, Peking University, ILE@PKU)”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在1994年创办,在2010年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加盟,现为两院共管的非营利性学术组织。
ILE@PKU法学院方由邓峰,国发院方由薛兆丰担任联席主任。
ILE@PKU的研究员包括邓峰、薛兆丰、朱苏力、黄勇、陈若英、李力行、徐建国、姚洋、张帆、周其仁;由汪丁丁、Henry N. Butler、Richard Epstein、Lawrence E. Mitchell、简资修、苏永钦、王文宇、巫和懋、郁光华、张维迎等学者组成学术委员会。
“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作为中国创办最早的法律经济学研究机构,致力于借鉴西方“法律经济学”的传统研究范式,用理论、实证和比较等方法,聚焦中国本土问题,集中研究法律、管制和经济增长的现象和规律。
它对内将致力于教学、科研、发表和出版等活动,对外将致力于建立相关领域跨学科学者的交流网络,协调与促进法律经济学研究成果在商业、司法、行政和立法等领域的推广普及和交流互动。
ILE@PKU主要从事:(1)教学方面,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负责《法律经济学》、《法律的量化方法和成本收益分析》课程的讲授,同时中心组织了诸多的暑期学校,并与世界名校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推荐学生参与其他国际学校的交流课程;(2)学术研究,中心推动法律经济学的中国化研究,致力于作为国内同行的学术交流平台,同时,以中心的名义组织学术作品的译介;(3)公共政策和公共5参与,中心与政府机构、规制机关、法院与仲裁机构、法学研究组织、自治和自律组织、智库组织、企业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承接了数十个研究课题;(4)公共知识建设,中心与财经杂志合作,每年举办法律经济学记者奖学金,成为业界领先的记者高端培训项目。
第二部分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方向介绍本方向采取三个研究中心联合培养的方式,旨在使非法学本科的学生通过研究生阶段学习,具备较强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和扎实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尤其是公司法与证券法及法律经济分析能力)。
本方向具体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法律经济分析等内容;学生应能在较为全面地掌握法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一般性地了解企业管理实践,能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识别企业法律风险,规范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解决企业实务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本方向师资雄厚,包括本方向所依托的三个中心主任甘培忠教授、蒋大兴教授、邓峰教授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彭冰教授、郭雳教授,同时还将聘请最高院及地方高院法官、大公司(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美、首都机场、中联重6科、神华、汇弘、汉高、华润、港中旅、华为等)的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经理/董事高管、实务界著名律师进行联合指导或者专题讲座。
1、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研究领域: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
(2)学术及工作情况:1979年9月—1983年7月,就读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9月—1989年1月,在北大法学院在职攻读经济法专业,获硕士学位2001年9月—2005年1月,在北大法学院在职攻读经济法专业,获博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并担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3)主要著作及论文:《企业与公司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七版。
《公司控制权的正当行使》,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
7《企业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主编:《新类型公司诉讼疑难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
主编:《公司社会责任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主编:《公司治理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蒋大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研究领域:公司法、证券法、公共企业与公共商事法、商法与经济法理论。
(2)学术及工作情况:1989.10-1993.07 就读于湘潭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09-1999.07 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09-2006.08 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2008任教于南京大学法学院,2008年至今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
担任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8(3)主要著作及论文:《公司法的观念与解释》(Ⅰ、Ⅱ、Ⅲ)三卷本,法律出版社2009年出版,本书荣获多项科研成果奖。
《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法律出版社2001年出版。
《公司法论》(合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
此外发表百余篇学术论文,大多发表于CSSCI核心期刊。
3、邓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研究领域:经济法总论、企业与公司法、法律经济学。
(2)学术及工作情况:2001 法学博士, 经济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98 法学硕士,经济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95 法学学士,涉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6年至2007年哈佛大学哈佛燕京访问学者92003年经济学博士后,产业组织理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3)代表著作:《代议制的公司》,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普通公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合著《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