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体制,民族自治]论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特训《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2023年版)_2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特训《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 (2023 年最新版) 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1、多选题近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接连成功举办,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得到国内外高度赞誉。
成功举办这两次盛会的重要原因是我国政治制度能够_____。
A :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B : 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C : 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D : 实现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参考答案: BC本题解释:[解析]A、D 项与题目无关,故排除。
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之所以能够成功举办,是因为我国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的政治制度能够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故 B、C 当选。
2、单选题中国籍散货轮“德新海”轮在印度洋被海盗武装劫持,这一事件再次将全球目光吸引到这片号称世界上最危险的海域上。
要彻底铲除索马里附近海域海盗,仅靠动武是不够的,处理好国家、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更具有深层次意义,这体现了_____。
A : 和平是发展的前提B : 发展是和平与安全的基础C : 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D : 和平与发展都面临着挑战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解析]“处理好国家、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更具有深层次意义”强调的是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对和平的重要性,故选 B。
3、单选题下列属于政府履行职能的是_____。
A : 中共海淀区委发出学好中共十七大精神的号召B : 清华园街道某居民委员会修建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中心C : 海淀区政府召开创建食品安全区工作会议D : 海淀区人大通过批准《2011年海淀区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解析]对于题干的提问,首先来确定各选项涉及的主体是不是“政府”:A 项主体是中国共产党;B 项主体是居民委员会,是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D 项主体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由此排除 A、B、D,故选 C。
4、单选题在督查工作中,协助领导搞好预案和各项准备工作,收集各类情况、搞好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落实的措施,为修正和完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这种督査工作方法称为_____。
有关自治权内容的分类

有关自治权内容的分类:1.徐杰舜、覃乃昌等编写的《民族自治权论》(1991年版)一书中把自治权的内容分为:第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管理权。
作者认为:在行使民族自治权中,最核心的就是拥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主权。
包括:1)各级自治机关相应地建立一级财政,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用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2)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项目,由国务院按照优待民族自治地方的原则规定。
3)民族白治地方依照国家财政体制的规定,财政收人多于财政支出的,定额上缴上级财政,上缴数额可以一定几年不变,收入不敷支出的,由上级财政机关补助。
4)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5)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
6)自治机关对本地方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根据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
7)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
第二、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建设权。
作者认为:在行使民族自治权中,最重要的就是拥有管理和安排地方经济建设的自主权。
主要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权,经济建设决策权,自然资源管理权、基本建设管理权、企业管理权、产品管理权。
第三、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外经济权。
在行使民族自治权中,对外经济权有特殊作用。
包括:进出口贸易权、开展边境贸易权、开辟对外贸易口岸权、制定灵活政策权。
第四、民族自治地方的文化教育权。
在行使民族自治权中,文化教育权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一项自主权。
包括:语言文字自主权、教育自主权、文学艺术新闻出版自主权、科技发展自主权、体育发展自主权、对内对外文化交流协作自主权。
第五、民族自治地方的干部培养使用权。
第六、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
民族地区财政体制改革方向探析

(二)民族地区税收返还基数确定不科学
民族地区在与中央、发达地区的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博弈结果往往是照顾发达地区的既得利益和实现中央在财政收入中占大头的既定目标。中央以1993年财政收入的实际入库数来确定各地区财政收入的基数,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平均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采取以保护既得利益为特征的基数法,而不是以公平为特征的因素法设计转移支付,把本该可以作为弥补分税制缺陷的转移支付异化为顺利推进分税制改革的先决条件,错失了弥补分税制改革忽视民族地区财政体制特殊性的良机。中央实行的所得税基础返还改革,同样没有考虑民族地区的现实情况,更多的还是返还到财政实力较雄厚的一般地区。以2004年为例,该年的税收返还中,东部占57%,中部占23%,西部占20%,两税返还与税收收入的增长挂钩,不利于区域差距的缩小,偏离了均等化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管理、财政转移支付等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但自分税制以来,民族地区财政体制改革实践中也凸显一些问题。文章认为,政府应通过客观合理地划分税种、保障民族地区的财政自治权、完善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重视并加大民族地区投资和补助力度等途径,优化民族地区的财政改革,摆脱财政困境,缩小与一般地区的财力差距,加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改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建立起一套财政转移支付办法。(1)过渡期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19952001年)。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引入了规范化运作机制,并从1995年起实行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8个民族省区和民族省区之外的民族自治州纳入政策性转移支付的范围。2000年,一般性转移支付额61.65亿元,加上民族地区政策性转移支付额23.8亿元,资金总量达到85.45亿元,占全部中央给地方财政转移支付额4665亿元的1.83%。从地区看,全国22个享受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的地区中,民族地区8省区共分配资金38.84亿元,占总额85.45亿元的45.45%。这种转移支付只是每年从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量中拿出一部分,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小(1.83%),而且转移支付资金在民族地区间分配不均。(2)转型期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002年至今)。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向流动的财政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补助和专项拨款补助方式,按照规范和公正原则,根据客观因素计算确定各地区的标准财政收入和支出,将其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依据。(3)民族地区各省区对下财政转移支付。1995年以来,民族地区各省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计制定了各具特色的省区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办法。2002年,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地方政府结合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调整和完善省区以下财政管理体制。2005年初,新疆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正式建立,包括转移支付办法的基本原则、转移支付测算内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等。
公共财政维度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

中图分类号 :0 1 文献标志码 : 文章编号 :6 3 2 1 20 )4 O 4 一 2 F6 . 5 A 17 — 9 X(0 8 l一 o l0
政 体制是 由集 中的计 划经济体 制下 的中央集 权式 的财政体 制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分税制财政体 制 , 与我 国经济的发 这 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财政 自治权 是一项 极其重要 的民族 展, 单一制 国家形式 以及 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有着 重大的关 系。在计划经济时期 , 国的财政活动范围极广 , 我 几乎覆盖 了 社会 经济 生活的方 方面面 。这 是 由当时的生 产资料公 有制 ( 国有制 ) 占绝对支配地位所决定的。现在我 国的财政体制经 过经济转 轨时期的分税制财政体制① 向社会主义 市场 经济条 件下 的公共制财政体制转变。 而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财政 自治权是一定财政体制下的 自 治权 。 与一个 国家的财政体制有直接关系。正如 15 9 2年 8月 9日毛泽东主席 亲 自签 署并颁 布了 《 中华人 民共 和困民族区
区域 自治权 , 其理论 和制度基 础是 民族 区域 自治 。民族 区域
自治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 民族 问题 的基本理论 , 合中 结 国的具体国情 , 创造性地 提出解决中国 民族问题 的基本政 策 和一项重要 的基本制度 。民族 区域 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 下、 在各少数 民族聚居 的地 区 , 立 自治机 关 , 设 行使 自治权 。 民族区域 自治 , 不只是 民族 或地方 的单 纯 自治 , 而是 民族 因 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 , 是政治 因素与经 济因素的结合 。而民 族区域 自治地方财政 自治权是民族区域 自治下 , 民族 区域 自 治地 方机关享 有的一项 基本的 自治权。换句话说 , 民族 区域 自治地方财政 自治权是 指在 国家基本 的财政体制下 , 民族 自 治机关根据宪法原则 和民族 区域 自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 f 如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探析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探析作者:张婷来源:《管理观察》2010年第23期摘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的理论基础在于地方自治与民族平等的政治法律理念。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是一项宪法权利,由经济机制自治权、财政税收自治权、金融管理自治权、贸易管理自治权等构成。
它在行使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影响。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经济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权是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由自治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自主的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物的一种特定权力。
” [1]民族区域自治权也就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自治权在其运行中就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分为:政治自治权、经济自治权、社会事业自治权,还有组织公安部队的军事自治权等。
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经济自治权,它指的是民族自治区域自主发展经济、管理财政以及与其他地区进行经济贸易等方面的权利。
一、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的理论基础由于受所在地的地理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对外交往的范围和程度不同的影响,各民族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当多个民族统一于一个国家之中后,就出现了民族之间的经济、政治利益上的差别和不平等的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了单一制国家体制下多民族国家内各民族政治权利的法律界限,成为中国宪政制度的有机构成部分。
民族问题的关键是发展问题,而经济差距是发展的根本差距。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来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但由于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受到历史、资源、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制约,经济发展缓慢,民族地区的绝大部分地方至今仍处于贫困、落后的状态。
为了快速发展经济,各民族自治地方都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到民族自治制度的完善上,普遍要求强化和充实经济自治权。
在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提供了限定和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的法律基础,应依据它们的原则规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或上级国家机关与民族自治地方基本经济权限进行具体可行的划分,充分调动起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积极性,实现经济的协调发展。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

第三、建立和健全法律监督机制。
建立和健全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的监督 机制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 障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运行的重要环节。 建立和健全民族法律和法规的监督机制,包 括权力机关监督、司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人 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机制, 造就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民族法制环境, 不断强化民族法制的权威性,使民族法律、法规 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全 面落实。
四、回顾
1、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内容 (1)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2)自治立法与变通执行国家法律政令的权利; (3)文化、教育自治权; (4)经济自治权; (5)培养干部的权利; (6)组建公安部队的权利; (7)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 (8)管理财政的权利。
第四、要充分认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状况, 并加大 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力度,不断增强民族自治 机关的自治意识,提升自治机关的办事能力,使自 治权有效落实。 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状况如何,决定着少数民族发 展前途,是衡量少数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少数民族群 众的坚强纽带,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行使是通过 少数民族干部来实现的。 极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同时,还要重视其自 治意识的培养,处理好自治地方党政管系,才能将 各自职能有效执行。
(二) 民族自治地方人的自治意识不强。 自治权是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赋予民族自 治地方的权利,它既是地方权利,也是民族权利, 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本该善于运用法律的自 治权,使它变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优势,或者 说,更大程度上发挥民族区域自治这个中国重要 的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但从目前情况看, 在这方 面还是很不尽如人意。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自治意识不强,的确是一 个不争的事实。
健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民族自治地方财政体制
方承担
民族 自治地 方 承 担 的事 权 主 要 分 为 三类 : 类 一 是 民族 自治 地 方本 应 承 担 的事 权 , 维 持 政 府 正 常 如 运 转 、 市 维护 和建 设 、 城 公共 服务 等 。这类 事权 基 本 上 是 惠顾 辖 区 内居 民 的 ,按照 公 共 产 品 的理 论 , 外 溢性不强 , 可以称为“ 内部事权 ” 。第二类是外溢性
一
地方财政研究/ 0 . 第 6 2 86 0 / 期 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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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制 改 革
( ) 权 不明 , 二 财 财政 自治权 虚 置
地 方 的 自治 机 关 有 管 理 地 方 财政 的 自治 权 。凡 是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民 族 自治 地 方 财 政 自治 权 的 法 律 建 设 滞 后 , 民 族 自治 地 方 已 经 制 定 的 民族 法 规 数 量 较 少 , 内 容 单一 , 量偏低 。一方面 , 质 自治 地 方 没 有 充 分 利 用 宪 法 和 法 律 赋 予 的特 殊 的 民族 立 法 优 势 和 立 法 资 源 。不 仅 立 法 数 量 较 少 , 且 内容 单 一 , 此 雷 而 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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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制 改 革
健全事 财力 配的民 权与 相匹 族 自 治地方财政体制
王倩倩
( 东北 财经 大学 , 连 162 ) 大 10 3
内容提要 : 实现事权与财力的统一是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民族 自 治地 方除 了内部 事权外还承担 了很 多特殊事权 , 府组织和安排 收入的财权不明, 政 财力不足 、 财政 困难 问 题仍十分 突出。为此 , 应全面评估和规 范民族 自治地方政府特有事权及其与上级政府 的
事权 , 如基础教育 、 扶贫 、 沙漠治理等 。这类事权 的 外 溢 性 比较 强 , 辖 区惠 及 周 边 居 民 , 要 中央 政 但 需 府按照外溢性程度承担相应份额 的支 出责任。第 三 类是代理性事权 , 即民族 自治地方代理 的本应 由中 央政府承担 的事权 , 如边境安全 、 生态保护等 。这类 事 权关 系 国家 整体 利益 , 有很 强 的全 国范 围受 益 性 质, 需要 中央承担 职 责 。①
国开(山西)51126《民族理论政策与自治法》形考作业3复习资料答案
民族理论政策与自治法-形考作业3 作业资料答案说明:每学期的课程题目都可能更换,请认真核对是您需要的题目后再下载!【题目】我国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我国自治区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汉族的居民区和城镇。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对错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国家设立各项专用资金,扶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建设事业。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凡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均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国家举办民族高等学校,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民族预科,专门或者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并且可以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可以不用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文字。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国家设立的各项民族专用资金和临时性的民族补助专款,任何部门不得扣减、截留、挪用,但可以用以顶替民族自治地方的正常的预算收入。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在我国,国家统一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为提高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不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约束。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居住在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的代表。
对错正确的答案是“错”。
现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实现之困境及对策探讨——基于法理学的视角
方对 上级 国家机关 制定 的不适 应本地 实际情 况的决
、
民族 自治地方 自治权实现 困境的法理分 析
造 成我 国民族 自治地 方 自治 权 实现 的困境是 多
方面的 , 既有 历史原 因 , 也有现 实原 因 ; 既有立 法上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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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6港 第 6期
2 0 FI 月 0 6{ 1
巾南 民族 大 学 学 报 ( 文 社 会 科 学 版 ) 人
J u n lo o t Ce ta iest o t n l is Hu nte n o ilS in e ) o , a fS u h. n r lUnv r iyfrNai ai e ( ma iisa d S ca ce c s o t
当代 中国 民族 自治地方 的 自治权的实现 , 主要通 过两 个立法层次来 体现 。一是 国家从宪法 、 民族 区域 自治法和立法法等高 度 , 明确 将 民族 自治地方 的 自治 权 法律 化 , 民族 自治 地 方 的 自治 权 获得 合 法性 认 使
绝对 逻辑结构 ; 三是 以凡涉 及 民族 自治地方的所有法
的法律 框架 。事实 上 , 这些 规定还 很 不完备 、 很不 周 详 , 而在很大程度 上影响 了民族 自治地方 自治权的 从
实 现。
一
区的 自治条例 尚未 出台 , 这不 能 不说是极 大 的缺憾 。 自治条例 的滞后 , 一方面影 响到整个 民族法规体 系的 完备, 另一方 面直 接影 响到 民族 地方 自治 权 的实现 。
Vo . 6 NO 6 12 .
NO . 2 0 V 06
现行 民族 自治地方 自治权实现之 困境及对策探讨
论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
景下 ,民族 区域 自治 地 方要 调 控 民族 自治 地方 的经 济 发 展 ,有利 于实现 民族 经济 和谐 、长期 的发展 ,促 进 民族 自 治地 方经 济稳定地 增长 。
3 民族 自治地 方财政 自治权 实断发展的同时 ,西部
流通 经 济
中国市场 21 车 第3 11 1 6期 ( 总第67 ) 4期
论 共 政 体 制 下 民族 自治 地 方 公 财 财 政 自治 权 的 实 现
甘 晓 薇 ,胡 哲 儒
( 内蒙古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
0 07 ) 100
[ 摘 要] 自治权 是 民族 区域 自 的核心 ,财政 自治权 则是 自治权 的核 心 、发 展 民族 地 区经济 的财政 政 策的 核 心 。 治 加快和 深入对 民族 自治地 方财政 自治权 的研 究 ,为 实践提 供厚 实的理 论基础 ,将 促进 民族 自治地 方财政 自治权在 不断发 展 的公 共财政 体制 下的切 实实现 ,以及 更好 的发展 和 完善。 [ 关键词 ]公共 财政体 制 ;民族 区域 自治 ;民族 自治地方财政 自治权 ;实现 [ 中图分 类号 ]F 3 82 [ 文献标 识码 ]A [ 文章 编号 ] 10 — 4 2 (0 1 6 05 — 2 0 5 63 2 1 )3 — 1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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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
编辑。
[摘要]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财政自治权则是自治权的核心、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财政政策的核心。
加快和深入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研究,为实践提供厚实的理论基础,将促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在不断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下的切实实现,以及更好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公共财政体制;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实现
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少数民族地区,大多也是边疆地区的发展问题是重点。
研究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研究如何切实实现其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公共财政体制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
1.1 公共财政体制
所谓公共财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分配活动或分配关系,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政府收支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
它是财政的一种类型或模式,具有“公共”性质的国家财政或政府财政,即财政的“公共性”,也就是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财政体制,作为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中央政府制定的,用于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权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它是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预算内企事业单位财务分配活动的行为准则。
公共财政体制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体制,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财政体制和财政制度。
1.2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
综合而言,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主要包括:财政自治立法、自主组织和使用财政收入、依法安排财政支出、税收管理自治以及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的财政援助等。
2 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重要性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就是保障各少数民族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自主权,是党的民族政策在财政工作上的具体体现,它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2.1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为其他自治权的实施提供了物质保障
自治机关所行使的经济管理、人事管理、教育管理等自治权,都依赖于当地的财政状况,财力直接影响到自治机关职能的实现程度。
2.2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具有分配功能和配置功能
分配功能是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固有功能。
通过内部财政分配、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做出恰当的安排使公共资源达到优化配置,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快速地发展,尽快消除各民族经济的差距。
2.3 财政自治权的完善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要调控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有利于实现民族经济和谐、长期的发展,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稳定地增长。
3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实现过程中现存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总体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也得到了较快的增长,综合实力显著提高。
但是,民族自治地方的整体发展还存在很多有待改善的地方。
3.1 缺乏配套法规的保障
尽管宪法及相关法律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充分的财政自治权,但配套法规的缺乏使其很难真正落实。
《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规定往往是宏观的、原则性的。
国务院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细则虽然已经出台,但是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具体法规仍旧缺乏。
3.2 财政自治立法权没有用好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立法权,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别制定专为调整民族自治地方财政关系的相关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自治立法权。
但是在现实中,很少有民族自治地方很好的利用了这一权力。
3.3 相关理论研究滞后带来的阻碍
但我们对财政自治权认识和研究滞后于实践,制约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尤其在分税制后民族地区在新体制运行中遇到了众多的问题和困难,有大量的课题需要研究。
3.4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意识不强
民族自治地方的一些职能部门对民族地区的特殊性认识不足,将民族自治地方等同于一般行政区域。
绝大多数民族自治地方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财政自治权对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财政自治在其经济工作中发挥作用的力度还很不够。
4 公共财政体制下切实实现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措施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实现的完善将有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要切实实现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
4.1 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的保障
加快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贯彻落实。
制定实施规章,努力使法律关于财政自主权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便于运作。
对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批工作,要尽快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4.2 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立法权
民族自治地方应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财政自治权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已经制定出台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则要研究总结、不断完善。
4.3 加强对财政自治立法权的监督,防止财政自治权滥用
与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立法权同样重要的是,要加强对财政自治立法权的监督,防止财政自治权滥用。
对财政自治立法权,应建立监督体系,保障财政自治法规的有效性。
4.4 树立和增强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意识
切实实现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关键在于民族自治地方要树立和增强自治意识,只有充分树立好、增强好自治意识,才能更主动地贯彻实施自治法,按照自治法办事。
4.5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支持力度
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照顾性发展,则应通过建立完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实现。
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强民族自治地方的财力,奠定好坚实的物质基础,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切实实现。
加快和深入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研究,为实践提供厚实的理论基础,改变理论研究滞后的局面,必将促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在不断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下的切实实现,以及不断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2]周忠学.公共财政维度
中国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J].经济研究导刊,2008(14).
[3]牛晶晶.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3). [4]周忠学.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研究[D].新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