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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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
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5.06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重点园区管理局(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强化事故预防,切实保障投保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省厅制定了《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通过政务OA(或邮箱:****************)将盖章的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朱一能;联系电话:65338732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6日附件: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征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征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交办安监函〔2015〕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现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反馈至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联系人:王树威、桂志敬
电话:,,传真:;
邮箱:。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2015年9月18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义如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与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实施分级管理.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报送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培训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情况.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证书”),方可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投标及施工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水利部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用于水利部负责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申请受理、考核审查、公示公告、证书信息和岗位登记、信息查询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目的是评价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条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3. 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4. 安全事故的处理和防范情况;
5. 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
6.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第四条考核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1. 审核文档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2. 进行实地检查,了解企业安全设施的状况、员工的操作规程等;
3. 面谈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责任落实情况;
4. 评估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情况,通过问卷调查或考试形式进行;
5. 安全生产演练,模拟真实场景进行安全应急处理。

第五条考核结果根据评分制度进行评定,常规考核一年进行一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会进行特别考核。

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根据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同时编制改进建议,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第七条考核结果将在企业内部公示,对外部相关部门和人员也提供查询的权利,以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审核、考核程序应该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行为。

第九条本办法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1.总则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和应急管理、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四)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一)发挥领导作用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风险意识,实现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四)注重过程控制过程控制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xxxx—xxxx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考核办法 (1)4 安全生产技术理论考试要点 (2)5 安全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4)6 再培训考核内容 (5)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充分考虑了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现状以及人员素质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的办法和内容,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办法、内容,以及再培训考核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开采铀、钍矿产的矿山;开采水气矿产的矿山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的矿床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金属非金属矿山metal-nonmetal mine是指开采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的矿山。

2.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safety manager in metal-nonmetal mine是指金属非金属矿山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2.3小型露天采石场small stone pit是指年采剥总量在50万吨以下,且工作坡面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垂直距离(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
采纳
详见308号令第十三条。
3.关于规定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待遇”保障方式建议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高于同级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的标准和范围;建议将“鼓励”改为“应当”,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为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放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并且明确标准和范围。
未采纳
人员的待遇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管理,不宜强制规定。
2.第四条【政府监管】内容中应增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责任的事业单位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因注册安全工程师为理论知识、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因此建议增加此项内容;可避免因监管过程中专业不过关的技术空白。
未采纳
可以视具体情况,按照程序聘请有关人员,不宜在立法中统一要求。
3.设置安全总监,要独立部门,人手招集;4.设置安全总监,知识全面,现场监管;
采纳
详见308号令第十一条。
"王银行" <15302745570@>
支持该法修订。法律的活力与意义在于执行,在于落实。而如何保障落实是普遍性问题,该法规定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但对于如何落实未明确。建议增加安监人员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沟通互动。该法修订后提出了安全总监的概念,安全人员的职业发展问题给人黑暗中一线曙光的感觉,倍感欣慰。
应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锂电池生产储存等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其它各行业参照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采纳
《安全生产法》并未区分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要求所有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采纳

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10.13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督促指导中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3年11月13日前反馈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邮编100053,信封请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1.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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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

为确保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考核机构
2.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简称考核小组),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成员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负责公司级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2.2 各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分别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小组,负责分公司和项目部级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2.3 各级人力资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3考核程序
3.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管理部室负责人及分公司经理进行考核;
3.2分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对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各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部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4考核内容与依据
4.1 考核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4.2 考核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5考核办法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建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管理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表。

5.2分公司负责建立本单位项目部、管理部室、岗位人员考核表。

5.3 考核采取记录分的方法,考核表中要合理设定各考核项的分值,每项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应得分。

5.4 考核流程:被考核人自评—安全管理部门考核—考核组开会评议--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公示--考核小组接受被考核人和其他员工的反馈意见--考核小组复议--考核人、被考核人签字--考核结果存档(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6考核频次
公司考核每年一次、分公司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7.考核数据来源
7.1公司级考核:
①每年年末质量安全大检查结果(年度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安全事故等情况累计计算);
②期间组织进行的内审、安全等其他检查结果。

7.2分公司级考核:
①每半年的质量安全检查结果(半年内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安全事故等情况累计计算);
②期间每月组织对项目部进行的安全检查结果。

7.3项目级考核:
①每月末质量安全检查结果(当月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安全事故等情况累计计算);
②期间项目部组织的周检结果。

8考核结果
8.1 考核采取量化评分和定性评分相结合的办法,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考核分在75(含)-84分的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8.2 考核结果将作为以后聘任、晋升、承包兑现的依据。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程序图
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流程图
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附件1: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程序图一、公司级别考核:
二、分公司级别考核
三、项目部级别考核
附件2: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流程图
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目录
1.公司董事长;
2.公司总经理;
3.公司党委书记;
4.公司工会主席
5.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6.公司主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
7.公司经营副总经理;
8.公司总工程师;
9.公司总会计师;
10.公司总工办
11.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
1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13.公司财务资产部;
14.公司法律事务部;
15.公司党委、工会办公室;
16.公司审计监察部;
17.公司发展改革部;
18.公司市场经营部;
19.公司办公室;
20.分公司经理;
21.分公司书记(工会主席);
22.分公司生产副经理;
23.分公司主管人力资源副经理;
24.分公司总工程师;
25.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26.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27.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28.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人;
29.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30.分公司费控部门负责人;
31.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人;
32.项目经理;
33.项目生产副经理;
34.项目技术负责人;
35.项目施工员;
36.项目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7.设备管理员;
38.材料管理负责人;
39.费控(商务)经理;
40.综合员;
41.消防保卫负责人;
42.项目财务人员(成本核算会计);
43.生产班组长;
44.班组兼职安全员;
45.生产工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3
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3
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3
3
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3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3
3
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3
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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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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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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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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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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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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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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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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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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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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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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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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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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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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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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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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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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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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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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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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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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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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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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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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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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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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