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20201219061602)

合集下载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2)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2)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种类及资助标准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特殊贡献奖学金2. 资助标准(1)一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

(2)二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3000元。

(3)三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2000元。

(4)特殊贡献奖学金:资助金额根据个人特殊贡献情况确定。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按照学生每学期的绩点来评定,绩点越高,评定等级越高。

(2)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达到4.0。

(3)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5至3.9之间。

(4)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0至3.4之间。

2. 综合素质评定标准(1)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根据学生在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上的表现,综合评定等级。

(3)特殊贡献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在特殊贡献方面的表现,经过综合评定确定。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校公示(1)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后,公示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名单,并发布评定标准和程序。

(2)学生可以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学校将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2. 学生申请(1)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开放奖学金申请通道。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3. 评定委员会评审(1)学校组建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

4. 奖学金发布(1)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发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2)获奖学生将收到书面通知,并领取相应奖学金。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2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2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是针对学生申请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方式进行规定的文件。

具体的细则可能因学校或组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奖助学金的种类:细则列举不同类型的奖助学金,例如学习成绩奖助学金、贫困生奖助学金、特长生奖助学金等。

2. 申请条件和资格:细则明确了申请者必须满足的条件和资格要求,包括学业成绩、家庭经济状况、个人特长等。

3. 申请材料:细则列出了申请者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例如申请表格、推荐信、成绩单、家庭收入证明等。

4. 评定标准:细则阐述了评定奖助学金的具体标准和权重,例如学业成绩的重要性、贫困生家庭收入的界定标准等。

5. 评审流程:细则描述了奖助学金评审的具体流程,包括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等。

6. 奖助学金的额度和发放方式:细则规定了奖助学金的具体数额或范围,以及发放方式和时间。

7. 资助期限和续助规定:细则详细说明了奖助学金的资助期限和续助的相关规定,例如需要申请续助的条件和程序。

8. 违规处理与复核机制:细则提供了申请者或受奖学金资助学生对评定结果进行复核的渠道,以及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理措施。

9. 其他条款:细则可能还包括其他相关的条款,如奖助学金的使用规定、申请者个人信息的保密要求等。

总之,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是对申请者和资助学生进行公正、透明评定的依据,确保奖助学金的公平发放和有效使用。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优秀学子,提供经济资助和奖励,推动学生的学业发展,特制定本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条本评定细则适用于本校广大学生的奖助学金申请与评定。

第三条本评定细则的评定原则为公正、公平、公开,遵循奖励先进、鼓励进步、激发潜力的原则。

第四条本评定细则按照不同的层次和类型分为综合奖助学金、学业奖励奖学金、学术研究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多个类别。

每个类别的评定标准和申请流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条申请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并且必须如实填写每个材料的内容。

奖学金评定法则

奖学金评定法则

奖学金评定成绩=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80%+德育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社会工作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社会活动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寝室文化建设分数(基准分60分)×5%。

第十三条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一)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以学习成绩为依据;(二)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各科成绩得分*学分)/∑学分数。

第十四条德育表现分数(一)凡在奖学金评定的相应学年内获得表彰者按以下办法加分:1.被评为先进个人者:省级(含省级)以上加20分/次,市级加15分/次,校级加10分/次,院级加5分/次;2.受到通报表扬者:校级加10分/次,院级加5分/次;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或“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其成员:省级以上(含省级)加10分/次,校级以上加5分/次,院级加3分/次;4.同一事件受到不同级别表扬或表彰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5.以上诸项累计加分最高为40分。

(二)凡在奖学金评定的相应学年内出现以下情况者按以下方法扣分:1.旷课一节扣5分/次(请假手续不全以旷课论处),早退扣3分/次,迟到扣3分/次;2.无故缺席团组织生活、班会,院、校大会及其他集体活动者扣5分/次;3.值日干部未能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出现未记载班务日志或作假记载等情况,扣5分/次;4.谈恋爱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次;5.将学生证借他人者,扣5分/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次;6.穿拖鞋、背心到教室上课或参加开会者,扣5分/次;7.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情况,酌情扣分;8.以上诸项累计扣分最高为60分。

第十五条社会工作表现分数担任社会职务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加分:1.辅导员助理,团委(团总支)副书记,秘书长,学生会正、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15分;2.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10分;3.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各班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4.各宿舍寝室长任期满一学年且工作认真负责者,可酌情加2分;5.若以上工作任满一学期但未满一学年但工作认真负责且考核合格者所加相应的分数均减半;6.其他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根据具体情况可酌情加3分;7.在校社联、校学生会工作的,应到所在部门开具工作证明,包括:职务、工作时间和工作表现,情况属实的按上述方法给与相应加分;8.身兼数职者以最高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精选10篇)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精选10篇)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大学奖学金是高校对优秀学生的一种褒奖和鼓励,同时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来说,也是一种荣誉和激励。

然而,在众多的优秀学生中,怎样评定大学奖学金需要一定的标准和依据。

本文将从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贡献等三个方面探讨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标准。

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作为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是学生能力和品质的直接体现。

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考核学习成绩。

1. 学分绩点或学年绩点学分绩点是指每个学科学分乘以成绩所对应的绩点,最后求和得到的数值。

学年绩点是指本学年所有学科学分绩点总和再除以学分总数。

这个标准能够全面体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

2. 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是直接反映学生学习效果的数值。

可以通过设定最低分数线和优秀成绩线来评估学生的考试成绩。

通常,最低分数线是及格线,优秀成绩线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3. 学科竞赛成绩学科竞赛成绩是学生学习成绩中的亮点,能够直接反映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能力。

学生参加过全国及省市级的学科竞赛,表现突出者可以获得额外加分。

二、综合素质除了学习成绩外,大学奖学金评定还需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社会责任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1. 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诚信、自律、社会责任等,身体素质主要是体育成绩和健康状况。

这两方面的评估需要结合学校的评价标准和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

2. 心理素质和语言交流能力在大学生活中,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心理素质评价可以通过学校的心理测评或辅导进行,语言交流能力评价可以通过口语课程的成绩或其他口语交流活动来反映。

3. 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是学生社会交往中的重要素质。

学生需要具备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感,也需要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以及做出积极贡献。

这两方面可以通过院系、社团、学生会等组织的推荐来评价。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赋予相应的奖学金。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Σ(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2.1 科研项目参预:学生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3.1 社会实践活动参预:学生积极参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综合素质评定4.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2 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学校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素质。

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一、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时间范围2019年9月10日-2020年7月10日。

评定时间范围内有5个月及以上时间在国外学习的同学,不可参评校内奖学金。

双培生如已在北京交通大学参评奖学金,不可重复参评本校奖学金。

二、申请奖学金基本条件申请各类奖学金必须在评定时间范围内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获得评奖年度内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全部学分(说明:通过2020年秋季学期补考而获得的成绩不计入);(二)未休学或者停学;(三)奖学金评定时间范围内未受到过校纪处分,无学院“学生诚信一票否决”记录;(四)新生报到和老生注册时通过绿色通道入学,但没有按照“绿色通道”申请表中承诺期限内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或其他方式缴清缓缴费用的同学,不能参评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及评定方法(一)思想品德奖学金1、评选条件(1)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表现突出;(2)积极服务班级、学院和学校。

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团学组织干部、社团组织干部、班级干部、宿舍长、学院小辅导员职务(只针对大二年级学生),并表现突出;(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集体活动,且相约晨光早读出勤表现优良;(4)宿舍学风和卫生表现良好。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评此项奖学金:(1)学生在公寓中表现欠佳,有违纪记录;(2)本学年内在学校、学院、公寓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有2次及以上成绩不合格,宿舍全体同学均不能申请该项奖学金;(3)2019年秋季学期或2020年春季学期早读出勤率(限大一、大二学生)或晚自习出勤率(限大一学生)低于75%;(4)本学年发生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行为。

2、评定办法(1)个人思想品德奖学金总得分=班导师加分+辅导员加分+其他项目加分(2)学生个人提交思想品德奖学金个人申请表(附件1)到班导师处,由班导师先行打分,再由班导师交到学院学工办。

(3)班导师加分计算办法:各班级根据班委履职情况及班级人数(班级人数低于20人的,班级总得分需乘以系数0.8),由学院给予一定班级总得分(见表2)。

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XX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长,建立有效的奖优助学机制,学校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第二条综合奖学金的等级、金额标准:(一)特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4000元;(二)一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2500元;(三)二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1500元;(四)三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1000元。

第三条特等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评选学年内,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均在全班学生前10%名次内,品德评定达到优秀等级;(二)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70;(三)评选学年内,体育与健康课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成绩75分及以上(免修体育课者除外);(四)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一年级学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5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二、三年级学生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或者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五)英语专业的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测试;其他外语专业参照相应等级标准执行。

第四条一等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评选学年内,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均在全班学生前15%名次内,品德评定合格及以上;(二)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50;(三)评选学年内,体育与健康课及《标准》成绩75分及以上(免修体育课者除外);(四)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一年级学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二、三年级学生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或者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五)英语专业的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测试;其他外语专业参照相应等级标准执行。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表现,提供经济资助和荣誉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及格、综合素质一般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2. 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进行评定,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可申请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二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可申请三等奖学金。

-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度、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

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评定。

3. 奖学金评定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综合素质评定材料等。

- 学院评审: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评定标准。

- 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奖学金发放:评定结果经校领导批准后,奖学金将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学术表现: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等。

- 学术活动参与度:学生参与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社会实践经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 志愿服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 体育文化艺术表现:学生在体育、文化艺术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学术表现:根据学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参与情况,进行定量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VVXXXXXXXXX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申请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修完评奖年度内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2.未休学或者停学(请假时间少于上课时间三分之一);
3.评奖助学金年度内未受到过校纪处分。

二、综合测评成绩的算法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出每个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不含选修
课),在此基础上,
累加该学年本人的附加分(加分标准详见附表),即为该生本学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并按分数高低排定名次。

综合测评成绩二学业平均成绩+附加分
三、奖助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程序每年评定一次奖助学金.每年9月底评定结
束。

1.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各班在开学第一周内成立由班长、团支书、普通学生代表(3 人)等5 人组成的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负责本班学业成绩核算及综合测评加分审核事宜。

初评小组的普通学生由班级无记名投票选出。

评选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工办,由学工办统一公示。

2.评选小组在第一周内收集齐本班同学之加分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向本班同学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办。

逾期未向本班评选小组递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3.学工办将在第二周内对加分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每位同学签名确认。

加分一旦签名确认后,不得更改。

4.9 月15日前各班将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初评结果及排列名次制表上交学工办,并于上报之日起进行公示。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对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初
并将审
评结果进行审核,核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
天。

公示期结束后,评定结果报学生处。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
公室。

附表一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 分)附表二
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 分)附表三社会工作
加分标准(上限2 分)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
(上限2 分)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标准(上限2
分)
2014 年2 月26 日
电力工程学院2014 年2 月26 日
附表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上限2分)
1.原则上得过助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参与助学金评定,特殊情况(特别贫困)
个人提出申请,由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和辅导员审核通过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2.为保障贫困学生能够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获得国家的资助,对确实贫困
又缺少三级贫困证明的同学,个人提出申请,由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和辅导员审核通过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3.为保障学习成绩优秀者,鼓励学生认真学习,成绩排名第一名的学生,原则上在评定励志奖学金时,不受综合测评排名的影响。

国家奖学金原则上给学院学习成绩第一名(同一专业内),而非综合测评第一名。

4.各项活动中,学校明文发布的活动才可以算校级,社团协会活动算院级加分,团总支、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均视为院级活动•
5.以团体形式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或学校以上级的各种竞赛未获奖者,或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义务劳动、公益活动或其他集体活动者,以及参加校运动会未获奖者,每次加0.02分,累计不超过0.06分。

6 . 市级活动获奖者,按校级各等级再加0.2 计算。

7.扣分制度:无故旷课、无故缺席会议、各种活动一次扣0.05 分,迟到次数累计2 次扣0.05 分(每增加2 次扣0.05 分),晚归一次扣1 分,二次取消评选资格。

8.作弊、酗酒、打架、旷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纪按学籍管理规定处分的,取消评选资格。

9.各种性质的志愿者活动不加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