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办法(试行)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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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评估标准

诚信建设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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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11.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0
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编制规划和计划的,本项不得分;费用提取不足、未依法使用的,扣5分。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12.按规定对矿井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
20
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本项不得分;内容资料记录不全,每一处不合格扣1分。
20
对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通知、指令等,每有一项不落实扣3分;资料记录不规范,一处扣1分。
查阅资料
文件、会议纪要、记录
2、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充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矿井,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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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三项岗位”人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0
发现一人未培训或未持有效证件上岗,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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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抽查
10、新招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从业人员每年安全、业务等知识培训符合规定。
20
发现一人未培训,该项不得分。培训时间达不到规定,一人次扣1分。
30
未按规定报告的,扣5分。缺一项扣1分。
查阅资料
4.建立矿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档案制度,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对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40
从员工个人到矿井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安全诚信档案,有一个环节或有一个时段档案缺失的,此项不得分;档案缺项、记录不全,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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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工座谈

鲁煤安监法字〔2011〕186号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的通知

鲁煤安监法字〔2011〕186号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的通知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煤安监法字〔2011〕186号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印发给你们,原《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请各监察分局及时通知至辖区煤矿企业,并积极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1-附件: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内容考评方法基本分(1000)备注1、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连续3年无死亡和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查阅有关资料,安全周期达不到要求,终止评价。

2、近3年未受到监管监察机构一次性10万元以上罚款、矿井停止生产或吊销证照等重大行政处罚。

查阅有关资料,达不到要求,终止评价。

3、企业近3年内无群体性上访或侵犯职工权益等重大事件发生。

查阅有关资料,一项达不到要求,终止评价。

一基本条件4、安全文化建设机构明确,有专人负责。

达不到要求,终止评价。

1、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美誉度。

查阅有关资料,调研、观察,酌情打分。

102、机构健全,结构合理,人员配备齐全,用工合法。

查资料、看现场,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103、生产环境、作业岗位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定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作业场所规范有序。

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

154、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系统设计先进合理,主要技术设备在同等条件的煤矿企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查阅有关工艺、设备资料,酌情打分。

105、员工普遍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具有主人翁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座谈、专家评估,酌情打分。

10二企业状态6、各级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以及技术职称等符合相关规定。

查阅档案,酌情打分。

101、安全理念体系完整明确,体现安全文化思想、安全管理思路,安全目标清晰,切合实际,并持续改进。

查阅有关资料,根据内容完整程度,酌情打分。

152、构建有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打造安全文化品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11〕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近年来,我省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发生了枣庄市防备煤矿“7.6”重大火灾事故和潍坊市昌邑正东矿业有限公司“7.10”重大透水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非法违规组织生产,内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有关地方和部门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源头管理和监督检查不严格等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和技术水平;加大小矿山关闭力度,推进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坚持依法依规开采生产,加强安全监管和许可管理,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保障矿山企业安全发展。

(二)主要任务。

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手段,全面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矿山企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实现全省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加强地下矿山企业内部管理(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

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至少配备中级以上职称、本科以上文化水平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采矿、地测、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考核发证。

(二)强化生产系统管理。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2013年修订)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2013年修订)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13.12.18•【字号】鲁煤监安监[2013]172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煤监安监〔2013〕172号)省监狱管理局、市煤炭管理部门、山东能源集团、兖矿集团、菏泽煤电公司: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以及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鲁煤安监字〔2010〕91号)进行了补充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2013年12月18日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规范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山东省煤矿实际,修订《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对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开采煤炭资源的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申请领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济南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课件.doc

济南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课件.doc

济南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两会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和省、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要求,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煤矿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范围和分工根据《济南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章丘市地质矿产局作为章丘市煤矿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方案》,制定细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开展信息系统及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二、诚信制度建设(一)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属地政府签订《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向政府、煤矿企业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开做出安全生产承诺。

承诺书包括规范的承诺方式、承诺程序、承诺内容,并作为煤矿企业安全诚信档案和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制定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制度。

煤矿企业结合安全标准化运行报告,每年12月底前向属地政府进行安全生产诚信报告。

内容包括: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状、问题和措施,兑现安全生产各项承诺的执行情况,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具体情况。

同时,要及时了解和回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制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

明确煤矿企业违反承诺及其他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内容,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责任事故不良信用记录的分组管理办法,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分别明确纳入“黑名单”的条件,并根据企业存在问题严重程度、整改情况和责任事故的等级确定列入“黑名单”管理期限,明确信息采集、信息告知、信息公布、信息删除的方式方法。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鲁煤安管[2009]186号【发布部门】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发布日期】2009.10.26【实施日期】2009.10.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鲁煤安管[2009]186号)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结合我省煤矿实际,省煤炭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附件: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七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2分系数为0.12;2、掘进:12分系数为0.12;3、机电:12分系数为0.12;4、运输:12分系数为0.12;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2分系数为0.12;7、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15。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均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危害,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煤炭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加强煤矿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煤矿企业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的全面提升,确保煤矿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1.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1)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教育。

(2)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倡导企业高层和员工遵守道德规范,树立诚信经营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领导责任制。

(2)加强对企业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优秀的企业给予奖励。

3.加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1)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2)组织开展煤矿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加大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

(2)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投产或继续生产。

5.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1)加强与国内外煤矿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

(2)加强与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合作,推动煤矿安全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三、实施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和职责。

(2)制定活动实施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2.健全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活动的持续推进。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进展,解决存在的问题。

3.开展宣传教育(1)制作宣传资料,利用企业内网、外部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相关内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9.07.17•【文号】安监总煤办[2009]135号•【施行日期】2009.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办〔2009〕13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的途径和方法,不断促进煤矿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方面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但是,从全国范围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缺失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机制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承诺不兑现,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在煤矿企业广泛开展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是煤矿企业及其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自觉执行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行为,以及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处置危害事件能力的综合反映。

它体现了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履行承诺、义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可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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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文件鲁煤监中局发〔2012〕40号转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办法(试行)实施意见》及《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企业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辖区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矿业集团公司,各煤矿企业:现将《转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办法(试行)实施意见》及《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企业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煤监政法〔2012〕10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1-一、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是煤矿企业及其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自觉执行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行为,以及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处置危害事件能力的综合反映。

它体现了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履行承诺、义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可信程度。

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必然要求,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

辖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领会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

煤矿企业要自觉把诚信建设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与安全生产诚信相关的各项制度,增强安全生产自律意识,在内部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引导各类煤矿企业积极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分类指导、示范引领,争树典型,积极营造推进诚信建设的外部环境。

附件:鲁煤监政法〔2012〕105号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2-主题词:转发诚信建设评估通知抄送: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局领导,存档。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2012年6月1日印发-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鲁煤监政法〔2012〕105号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办法(试行)实施意见》及《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企业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监察分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办〔2009〕135号)精神,加强督促检查,提高煤矿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生产建设观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过近两年时间的调研,决定-1-在全省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创建活动,并结合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办法(试行)》和《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办法(试行)》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高度重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和实现以人为本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工作,争取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在全省煤矿选树一批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先进典型,并及时进行总结宣传,不断巩固提高,真正实现以安全诚信促安全发展的目的,进一步推进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将通知转发辖区各有关单位和煤矿企业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2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办法(试行)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办〔2009〕135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牢固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生产建设观念,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山东煤矿安监局结合山东煤矿实际,就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为核心,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为主线,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确保安全投入和提高职工素质为基础,以煤矿安全管理和监察监管为载体,通过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评估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诚信守法的原则。

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3-产诚信建设,必须始终把维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切实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觉遵章指挥和按章作业,杜绝非法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坚持部门引导、企业自律的原则。

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纳入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引导煤矿企业积极开展诚信建设活动,营造推进诚信建设的外部环境;煤矿企业要自觉把诚信建设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增强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

各煤矿在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工作中,应充分考虑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有针对性地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要把重点放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培训、排查治理隐患、防治职业危害、执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方面。

四是坚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原则。

要创造条件搭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交流平台,通过组织现场会、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煤矿企业诚信建设工作,及时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通过安全生产诚信示范矿井建设,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不断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健康发展。

4五是坚持闭合管理、综合评价的原则。

注重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按照“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评价流程,实现闭合管理,确保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力求做到定性合理、定量科学,全面、客观地反映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真实情况。

三、评估范围山东省内所有申报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的煤矿。

四、评估项目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办法(试行)第一项“基本条件”为否决项,第二项至第五项“安全诚信机构与制度”、“安全诚信意识与员工素质”、“安全责任与安全行为”、“安全环境与保障能力”为赋分项,第六项为“加分项”。

赋分采用千分制,扣分以扣完小项分为止;加分项与四项赋分项得分之和为最终评估得分。

五、评估程序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程序为:①煤矿企业根据“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办法(试行)”自评得分900分以上者,自愿申报,由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查基本条件后报山东煤矿安监局政策法规处;②山东煤矿安监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监察分局进行现场评估验收;③山东煤矿安监局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抽样检查;④领导小组根据评估结果,结合省局和分局日常监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为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示范矿井评估工作的领导,山东煤矿安监局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估专家组。

办公室设在政策-5-法规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等工作;评估专家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六、评估结果确定及奖励考核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对申报资料、现场评估结果、煤矿安全监察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提出拟命名的示范企业名单。

拟命名的示范企业在山东煤矿安监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并设立监督电话,进行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内无异议,确定为“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公告表彰和奖励。

“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称号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复查,根据评估办法考核达不到900分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各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和各矿业集团,应当重视和推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工作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煤矿积极创建或申报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水平。

对荣获“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的煤矿,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其矿长可优先评选“优秀矿长”。

6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示范矿井评估办法(试行)序号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估标准评估方式加减分原因实得分1、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连续3年未发生死亡和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安全责任事故。

达不到要求,不予评估。

查阅资料2.获得煤矿安全程度评估A级矿井称号。

达不到要求,不予评估。

查阅资料3、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发现谎报、瞒报、迟报、漏报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井下病亡的,终止评估。

查阅资料一基本条件4.无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重大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有其中之一的,不予评估。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工作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

10领导小组、考评办公室等机构有一项未建立的,此项不得分。

无专兼职人员扣2分。

查阅资料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承诺制度并认真落实。

20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层层、双向做出安全生产承诺,主要负责人还要向上级承诺,承诺书每少一个环节的,此项不得分;签订人数达不到100%的,每降1%扣0.5分。

查阅资料二安全诚信机构与制度150分3、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报告制度。

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公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状、问题和措施,兑现安全生产各项承诺的执行情况,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具体情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治职业危害、执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方面情况。

30未按规定报告的,扣5分。

缺一项扣1分。

查阅资料-7-4.建立矿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档案制度,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对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40从员工个人到矿井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安全诚信档案,有一个环节或有一个时段档案缺失的,此项不得分;档案缺项、记录不全,每处扣0.5分。

查阅资料5、建立矿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目标体系,从企业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责任、安全行为、安全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以及安全文化等方面,确定考核内容,明确评估指标。

40无实施办法或未实行量化考核的,此项不得分;考评办法不明确、不具体的,每项扣1分。

无奖励制度或奖励制度不落实的,扣2分;奖励制度可操作性差的,每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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