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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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保障新生儿的合法权益,提升医疗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医务人员。

三、负责部门及人员1、医疗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应当由医院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

2、医院的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的医务人员应当协助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

四、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和查验1、医疗机构在接到出生医学证明申请时,应当及时受理,并要求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查验工作,核对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3、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并对新生儿的基本信息进行认真审查。

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身份的查验工作,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

五、出生医学证明的颁发和保管1、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应当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人作为颁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对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2、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应当对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进行统一编号和登记,确保证明的唯一性。

3、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在颁发后及时交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并严格告知保管要求。

4、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妥善保管,并保证证明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六、出生医学证明的查询和使用1、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好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并在需要时妥善使用。

2、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应当对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查询系统,方便相关机构或个人进行信息查询。

3、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等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的查询和调查,确保证明的真实性。

4、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如实使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擅自改动证明内容。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石阡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一、入库登记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室保管。

在证件运达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清点证件数量后,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表1),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二、领发登记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签发机构在证件领发时,将每次领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日期、单位、证号登记入册,并由领证人、发证人签字备查。

三、签发制度(一)首次签发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由助产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助产机构应在新生儿出生后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2),作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始凭据,同时在发放记录本上登记备查。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签发机构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签发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由签发机构拆切。

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二)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签发1签发对象是指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包括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

2签发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石阡县妇幼保健院)出具此类《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实施方案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实施方案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实施方案
1. 一定要确保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收集完整无误啊!这就好比建房子要把每一块砖都放对地方,少一块都不行呀!比如说,工作人员每次都要认真核对信息,不能有一丝马虎。

这样之后的管理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呀。

2. 存放档案可不能随便找个地方塞呀!那得像保护宝贝一样给它们安排个妥当的“家”。

咱就得专门设置合适的存储区域,有防潮防火的措施,比喻一下,就像给珍贵文物安排存放环境一样重视呢!千万不能让档案受损呀。

3. 档案管理的流程得清晰明了呀!就像走一条清晰的路,知道每一步往哪儿走。

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谁拿了、谁放了都要有记录,这可不能乱来呀,大家说是不是?
4. 对档案的查阅要严格把控呀!不能谁都能随便看,得像守护秘密一样谨慎。

只有经过正规审批的才能查看,不能随便让人翻看咱们的“宝贝档案”呀。

5. 定期检查档案也是很重要的呀!就像定期给身体做检查一样。

看看有没有丢失、损坏的,一旦发现问题,赶紧解决,可不能拖拖拉拉的呀!
6. 工作人员的培训可不能少呀!让他们都知道怎么正确对待这些档案,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就像战士要经过训练才能上战场一样,他们得学会专业的档案管理技能呀。

7. 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做好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呀!每个人都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要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可是关系到很多家庭和孩子的事情
呀,我们都要重视起来,共同努力把它做好!我觉得只要我们按照这些去做,就一定能把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得妥妥当当的!。

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章制度

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章制度

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章制度(21个)《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职责1、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

2、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相关人员职责,组织开展培训和督导考核。

3、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书面委托同级妇幼保健机构为具体管理机构,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4、受委托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职责,设专(兼)职人员,做好《出生医学证明》事务性管理工作。

5、各级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发放、信息统计等事务性管理工作。

6、各级管理机构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均应签订《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见参考样表1)。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职责1、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许可准入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符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条件,统一填写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定的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见参考样表1),经所在地市、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备案的,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

2、签发机构负责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和换发工作。

3、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一些特殊情形的签发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

4、签发机构应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的各项制度(申领、出入库、保管、签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

5、签发机构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

6、签发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职责,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7、签发机构管理人员和签发人员均应签订《出生医学证明终身制责任书》(见参考样表1)。

《出生医学证明》保管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保管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保管制度
一、由专人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如有调整更换需逐级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二、保存、签发场所应设独立房间,布局合理,领证人与签发区域合理分开。

三、存放环境整洁,相对湿度不超过30%,温度-5℃~40℃,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防潮、防虫、防鼠和防火防盗等措施齐全。

四、《出生医学证明》应存放于专用保险柜中,保险柜不得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存放房间应加设铁门、内屋门锁和防盗门窗,并安装监控设施,监控范围做好工作区域全覆盖。

1。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一、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出生医学证明对新生儿和家庭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的重要身份证明,可以证实婴儿的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性别等基本信息,为其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

其次,出生医学证明还记录了婴儿的健康状况,包括出生时体重、身高、头围等生理特征,以及出生后的健康状况和必要的治疗情况,为今后健康管理提供重要参考。

另外,对父母来说,出生医学证明也是重要的文件,可以确认他们是该婴儿的父母,为婴儿的监护权和继承权提供必要的证明。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制度包括了证明的申领、制作、存档和使用等全过程管理,保障证明的真实、有效和安全。

下面将从不同方面阐述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制度。

1、申领流程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流程应当规范和便捷,以方便新生儿家长在出生后及时获取证明。

通常情况下,新生儿在医院出生后,护士或医生会及时向家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及家庭关系证明等材料。

申请表应当包括新生儿的基本信息、父母信息等必要内容,以确保证明的准确性。

2、制作标准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作,保证证明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证明应当包括婴儿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等,以及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确保证明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证明应当由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生签字和盖章,并注明制作日期和有效期限,以确保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存档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档管理十分重要,可以确保证明的安全和查阅便捷。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档系统,对每一个出生的新生儿都应当建立档案,包括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阅和核对。

存档系统应当规范、有序,并严格保密,避免证明信息泄露和被篡改。

4、使用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也是重要的一环,可以避免证明被冒用或伪造。

只有在正规的医疗机构或相关机构需求时才可以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家长应当慎重保管证明,避免证明被他人盗用。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篇一: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出生医学证明手续。

二、医院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人员明确,职责分明。

实行证、章分离管理,做好证明的领用、保管、发放、报损、补发申请等台帐记录。

不得伪造、变造、倒买、转让、出借和使用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报废证明不得自行销毁,统一交发证单位处理。

三、妇产科医生应在孕妇产前检查时,动员做好新生婴儿起名事宜,发证人员应详细核对新生儿有关信息及父母身份证件,并将申请书与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加强微机的养护,保证及时发证。

印章管理人员应对证明核对无误后盖章,领证人须在《出生医学证明》发证登记表领证人栏内签字;拒领证者应签字确认;非本院接产的新生儿,一律不得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应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发证登记表上。

五、定期将报废出生证明及报废登记表一起上交县妇幼保健院。

篇二:XX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玛莱妇产医院《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制度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和使用,按照《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首次签发制度。

一、我院医务科〃办公室和妇产科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签发工作。

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二、我院只负责在本机构内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出生当日起应及时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开具,所有项目填写要求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签名正规、严禁涂改。

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如实填写分娩信息(《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人员应查验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各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及相关证明材料和首次签发登记表存档,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一、空白证件领发保管制度(一)签发机构应明确《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管理责任人,配备空白证件储存室和储存柜,实行专人、专柜、专室管理,确保空白证件不遗失、不损毁、不失盗。

(二)签发机构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按本单位本年度接生的活产婴儿数加5%的损耗,将下年度的空白证件需要数量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临时需要增加计划时,应专题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三)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空白证件入库、出库、库存数量、号段和首发、补发、换发、废证数量,每个月月底对库存空白证件进行一次盘底,并核对空白证件编号。

(四)严格空白证件领发手续,空白证件入库、出库要有登记、签收、审核手续,详细记录入库、出库时间、出入库数量、起止编号和库存数量,经手人和审核人分别签字。

(五)所有签发人员均应经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熟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法规、规章、规范,签发人员调整岗位必须做好交接,并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备案。

(六)签发机构撤销、合并,或注销、停止助产技术服务项目的,应于6个月后清理盘底未签发完的《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并上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一)签发机构应设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窗口,并在签发窗口公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签发责任人员、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二)签发机构在对孕妇进行产前保健和对待产孕妇进行产时保健过程中,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告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要性及办理流程、需要提交资料和注意事项。

(三)签发人员应指导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认真审查其提交的相关资料,发现疑问及时澄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弄虚作假,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采录、上传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孕周、体重、身长等信息时,应严格依据产房或病房接生人员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姓名及父母信息应严格依据并查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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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制度
1、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资料管理和归档的责任主体,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负责对本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资料进行管理和归档。

2、《出生医学证明》的归档范围按内容可分为管理机构的管理类资料和签发机构的管理类资料、签发类资料。

3、《出生医学证明》的归档范围按载体形式可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文件两类
4、纸质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进行分类、整理、组卷、归档,编写案卷目录,库房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到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

5、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签发产生的电子文件等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保存,保管设施要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6、签发机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其相关资料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归档。

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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