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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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6〕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象主要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中央企业)。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避免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交叉重复。

第三条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确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布置预(决)算编制,审核中央单位(包括有关中央部门、国务院直接授权的投资运营公司和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下同)预算建议草案,编制预(决)算草案,向中央单位批复预(决)算,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中央单位负责提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建议,组织其监管(所属)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编报支出计划建议并进行审核,编制本单位预算建议草案和决算草案,向其监管(所属)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批复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开展绩效管理,配合财政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负责向中央单位申报支出计划建议,编制本公司(企业)支出决算,推动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组织实施相关事项,按照财政部、中央单位要求开展绩效管理等。

第二章支出范围第七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外,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三)其他支出。

营业部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

营业部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

营业部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的监督管理,使营业部资本性支出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为营业部发展创造良好经营环境、改善服务形象、拓展业务空间、提升综合竞争力;同时,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厉行勤俭节约,有效降低营业部经营成本,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本性支出管理的范围第二条计算机。

包括无盘站整机、有盘站整机、无盘站主机、有盘站主机、第三条普通显示器、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无盘站瘦机。

第四条网络及通讯设备。

包括交换机、路由器、语音卡、硬件防火墙、其他网络及通讯设备。

第五条服务器及配件。

包括服务器整机、服务器硬盘、千兆网卡、阵列卡、磁盘柜、其他配件。

第六条供电设备。

包括UPS主机、UPS电池、UPS电池柜、发电机、其他供电设备。

第七条电子及办公设备。

包括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电视机(含大显)、空调、其他电子及办公设备、大屏、身份证阅读器、数码相机。

第八条工程支出。

包括网络综合布线工程、装修改造工程、防雷系统工程、第九条广播和视频系统工程、监控系统工程、消防系统工程、其他工程。

第十条软件。

包括行情及交易软件、办公软件、应用软件接口。

第十一条搬迁投入。

包括营业部搬迁、其他搬迁项目。

第十二条筹建投入。

包括营业部筹建、其他筹建项目。

第三章资本性支出预算的编制第十三条公司对固定资产购置、工程支出等资本性支出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布局,营销交易管理总部统一制定营业部筹建及迁址规划项目。

第十五条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经营环境、改善公司服务形象,营销交易管理总部统一规划营业部的整体改造及标准化建设项目。

第十六条为拓展营销、理财业务,打造专业化、信息化营销团队,提升营销团队的竞争力,营销交易管理总部统一规划营业部营销驻点活动、营业部VIP客户设备投入。

第十七条营业部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本着合理、高效的原则,每年年初按照公司统一格式及项目类别,预算本营业部本年度需要添置、更新设备的数量和金额以及为改善经营环境所需投入工程项目和金额,编制资本性支出预算,并上报营销交易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

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

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

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总则本制度适用于所有XX广场资本性支出项目。

资本性支出项目:物业费法定支出项目中不含的所有项目,如:设施设备的大、中修项目;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项目;物业功能变更与完善;节能等技改项目、广告位改造等。

操作流程1 预算内资本性支出项目管理1.1 每年11月1日前各地商管公司形成下一年度《XX广场资本性支出年度预算表》上报集团商管公司。

1.2 每年12月20日前集团商管公司审核并汇总年度预算表上报集团财务部。

1.3 各地商管公司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并实施(参照采购制度)。

1.4 集团财务部定期拨款至各地商管公司。

1.5 各地商管公司每年11月1日上报集团商管公司本年度《XX广场资本性支出年度预算表》及本年度《XX广场资本性支出年度决算表》。

2 预算外资本性支出项目管理2.1 预算外资本性支出项目范围:2.1.1预算外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年度计划表中未列项的工程或维修项目(例如管线爆裂和损坏修复等)。

2.1.2日常检查中发现(如年度第三方检测等)的需要尽快维修但未列入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中的项目。

2.2 预算外资本性支出项目操作:2.2.1当地商管第一时间抢修,同时上报集团商管公司,并形成第一手抢修资料(包括范围、图片、抢修办法、估计费用及是否可以平衡在年度预算中支出)。

2.2.2由集团商管公司明确继续抢修及费用拨付方案,并形成准确维修资料,包括方法、费用。

2.2.3不能在年度预算中平衡的项目,由集团商管公司将维修资料上报集团财务部申请资金。

3 XX产权XX广场资本性支出项目3.1 操作流程3.1.1各地商管公司每年7月底形成下一年度《XX广场资本性支出专项维修基金年度预报表》上报集团商管公司,集团商管公司每年8月初审核并汇总上报XX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理。

3.1.2各地商管公司依据XX管理有限公司批复明细及金额组织实施。

3.1.3实施细则各地商管公司组织招标投标(执行采购制度),定标后三日内,由集团商管公司将定标资料即资本性工程立项申请书(视情况附详细说明,如超预算的原因、业主分摊计算方法等)、三方报价及工程位置(附图)上报集团商管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9•【字号】内政办发〔2016〕198号•【施行日期】2017.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98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8〕9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2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直属企业及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出资或监管的企业(以下统称区直企业)。

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

第三条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以下简称预算资金)是指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社保基金外安排的支出。

第四条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宏观政策,遵循规范透明、突出重点、公平公正、科学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二章预算资金支持范围和管理第五条预算资金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

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制度

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制度

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XX集团及下属各事业部各公司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水平,旨在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资本性支出预算的归集、签批、下达和执行流程,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一)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事业部、子公司。

(二)资本性支出预算适用范围资本性支出预算范围包括各类仪器设备、系统软件、IT网络建设、办公家具,以及各类工程项目等原值在人民币 2000元以上,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各类资产。

其中,工程项目总金额达到人民币 200万元及以上的,参照《工程项目基本管理制度》执行不在本制度规范范围内。

三、预算管理组织和部门职责(一)预算管理委员会1、审议并签批预算方案、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财务部1、根据整体财务预算计划下达资本性支出归集指令至供应链管理部;2、与供应链管理部共同商定资本性支出预算归集模板;3、协助事业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预审资本性支出预算;4、将资本性支出预算纳入整体财务预算并提交经营管理团队领导和董事长审议;5、根据经营管理团队领导和董事长审议结果,协同相关部门修改资本性支出预算;6、将审议通过的资本性支出预算报送经营管理团队领导和董事长签批;7、将已完成签批的资本性支出预算递送至供应链管理部;8、负责集团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及签批;9、监控资本性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汇报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并调整、优化预算管理规则。

(三)供应链管理部1、组织和指导各级预算单位开展资本性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并上报财务部;2、与财务部共同商定资本性支出预算模板;3、结合公司现有价格库信息、外部市场价格情况合理编制资本支出预算;4、定期回顾、总结资本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运营管理团队和董事长的管理要求对现有预算执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同公司财务部不定期修订、完善管理规则;5、按照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执行预算控制工作。

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使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国有资本预算)资金是由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根据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家战略安全需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发展的财政支出。

第三条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所属企业国有资本预算的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国有资本预算的支出范围可分为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资本性支出:向新设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向现有企业增加资本性投入,向公司制企业认购股权等支出;(二)费用性支出:弥补企业改革成本等支出;(三)其他支出:中央企业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公司负责组织所属全资、控股企业申报国有资本预算。

申报工作应按照财政部文件的统一部署,遵循公司财务处的统一安排。

第六条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均可申报国有资本预算。

控股企业申报国有资本预算,应根据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安排好资本输入后的股权结构。

公司参股企业原则上不可申报国有资本预算。

第七条申报资本性支出项目,应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遵循切实可行的原则,力争通过资金投入研发先进的产品,探索适当的赢利模式,形成稳定的现金流。

第八条申报费用性支出项目,应针对申报指南中重点扶持的方向,切实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第九条申报国有资本预算,应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做到方案可行、数据准确、测算科学,经项目承担企业充分论证后上报公司。

第十条公司以国有资本增值保值和企业发展为原则,审核、遴选国有资本预算项目,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确定年度国有资本预算的申报项目和项目排序,经董事会批准后上报。

资金预算支出管理制度

资金预算支出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精心整理★第一条资本支出1.支出:依土地管理小组或特定经办部门依据购地支付计画提供之支付预算数编列。

2.房屋:营建部门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3.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4.机械设备、杂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门依据工程合约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门依据外购L/C开立计画、预计支付资金编列“资本支出预计表”。

★第二条材料支出资材部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内外购原物料预计表”。

★第三条薪工会计部门依据产销计画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四条经常费用1.托工工厂:托工经办部门应叁照托工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2.制造费用:会计部门依据生产计画,叁考制度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并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3.推销费用:营业部门依据营业计画,叁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之比例推算编列。

4.管理费用:会计部门叁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部门工作计画编列。

5.财务费用:会计部门依据财务部门资金调度情形,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五条其他支出凡不属於上列各项之支出皆属之,包括偿还长期(分期)款、股息、红利等之支付,其数额在30万元以上,均应加说明。

精品文档可编辑的精品文档资金预算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有效地筹措、分配、使用资金,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资金预算编制和监督执行由公司总部管理会计部负责,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由公司总部财务会计部负责,财务室办理具体工作。

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管理会计部、财务会计部及财务室工作,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

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于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资本支出管理制度(3篇)

资本支出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本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本支出项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本支出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购置、研发投入等。

第三条资本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以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求为导向,确保资本支出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相一致。

2. 效益优先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注重资本支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风险控制原则:对资本支出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4. 程序规范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资本支出决策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资本支出管理委员会,负责资本支出项目的审批、监督和评估。

第五条资本支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审批公司年度资本支出预算;2. 审查、批准资本支出项目;3. 监督资本支出项目的实施;4. 评估资本支出项目的效益;5. 制定和完善资本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财务部:负责编制资本支出预算,审核资本支出项目的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支持。

2. 投资部:负责资本支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招标采购等工作。

3. 法务部:负责资本支出项目的法律事务,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4. 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本支出项目的成本控制和人力资源配置。

第三章资本支出预算第七条公司每年编制资本支出预算,经资本支出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资本支出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规模;2. 预计投资额、资金来源;3. 预计工期、预计效益;4. 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

第九条资本支出预算编制程序:1. 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求,提出资本支出项目建议;2. 投资部对项目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方案;3. 财务部对项目方案进行财务分析,提出预算建议;4. 各部门根据预算建议,编制年度资本支出预算;5. 资本支出管理委员会审批年度资本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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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鲁北水泥有限公司
资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对于资本支出预算之编列、审核、追加减、动支、保留、控制及效益追踪等各项作业有所遵循并明确划分权责,期使预算能有效控制,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资本支出系含购置、建造资产、设备大修及递延资产。

二、购置、建造资产等支出金额是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生产经营设
备;单位价值在二千元(含)以上,且其使用年限为二年(含)以上的非生产经营设备者也适用。

三、设备大修及递延资产支出金额在三十万元(含)以上,设备大修支出在发生期年内摊提,递延资产以五
年期限或超过五年的实际可使用年限进行摊提。

四、本办法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第三条适用部门:
一、使用单位:
(一)制造厂:各组;
(二)公司:各处。

二、工程单位:
(一)制造厂:各组;
(二)公司:各处。

第四条各部门工作内容:
一、提出工程评估及预算;
二、预算效益评估及分析;
三、预算执行之控制及效益追踪;
四、通知会计处对已完工工程作结案处理;
五、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之差异情形;
六、工程单位应就使用单位提出预算之效益分析做评估。

第五条预算审查会
预算审查会由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主持,副总经理、厂长、总工程师及会计处、采购处、工务处主管参与,并由提出预算单位主管列席报告,审查年度资本支出预算。

第六条预算之编列:
一、年度预算编列:
(一)使用单位应于每年十月十五日前,填列次年度「资本支出预算申请单」及「资本支出预算效益分析表」,会工程单位评估且经单位最高主管核准后,送交会计处汇编「资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及「资本支出预算现金支出预计表」。

(二)以前年度编列预算,如需保留或追加减金额,应填写「资本支出预算申请单」,未提出者,视同完工结案。

(三)会计处汇总各厂、处所提出之年度预算,送预算审查会审查,并提报经营会报及董事会;将核准后之预算编号登录建文件;列管全公司使用单位提出之效益数据。

二、年度中新增资本支出:
(一)年度中新增资本支出,各厂、处应填报「资本支出预算申请单」,并附上「资本支出预算效益分析表」,按核决权限签请核准。

(二)核决权限:
1.资本支出预算在一百万元(含)以下经总经理核决; 一百万元至二百五十万元(含)以下由经
营会报核决; 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经董事会核决。

2.凡总经理及经营会报核决之预算,仍需提报董事会备查。

三、预算之追加:
(一)经核准之预算,若预估实际支用超过原预算金额百分之五且金额达十万元(含)以上者须办理预算追加作业,并以一次为限。

(二)预算追加核决权限比照年度中新增资本支出核决权限。

四、购置、建造资产资本支出预算达五十万元(含)以上,应提出效益分析。

五、预算金额编列需含资本化利息,利率由财务处提供。

第七条预算之动支及控制:
一、资本支出预算至少应于动支前一个月填列「资本支出预算动支申请单」,并附上「资本支出预算效益
分析表」,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动支;非当年度提列之预算另应重新评估预算金额及效益。

二、二年内未动支之资本支出,除事前项目奉准继续保留外,应于年度终了时自动结案。

三、资本支出超过一百万元(含)以上,各使用单位须于完工后三个月内填报「资本支出预算与实际比较表」,
呈送总经理核阅后,提请经营会报追认;另需于完工次年度预算审查会时,提出效益分析追踪数据,
供预算审查会参考。

第八条预算编号原则:
一、预算编号共计10位数,第1~2位为公司别代码,齐河鲁北为J0,后七位为阿拉伯数字,0~9为编码原
则,其中3~4位为厂别,5~6位为年度别,7~9位为流水号,第10位为大写英文字母,为工程别,其
中:G 代表机械工程、H 代表土木工程、I 代表电仪工程、O 代表其它工程。

二、委由其它单位代办之施工工程,应于受托单位预算中单独列示。

三、编码释例如下:
J 0 0 2 0 8 0 1 4 H
工程别
流水号
年度别
厂别代码
公司别代码
第九条文件:
一、资本支出预算申请单(附表一)。

二、资本支出工料明细表(附表二)。

三、资本支出预算效益分析表(附表三)。

四、资本支出预算动支申请单(附表四)。

五、资本支出预算与实际比较表(附表五)。

六、以前年度核准预算明细表(附表六)。

七、资本支出预算明细表(附表七)。

八、资本支出预算现金支出预计表(附表八)。

第十条附则:本办法经提报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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