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建筑施工合同是指建筑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合作的基石。
因此,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各方的利益都至关重要。
下面就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进行一些探讨。
二、制定1.明确制度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制定该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2.明确管理制度的主体,明确责任和任务。
制定管理制度需要牵涉到相关部门或人员,需要明确每个人或部门的职责和对该管理制度的执行程度,避免由于责任不清而产生的不必要的争端。
3.建立标准化的合同形式,明确合同的基本条款、内容等。
为了制定常规、标准化合同,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准备好合同样本,在实际合同中尽可能多地采用样本中规定的条款,达到合同的标准化,减少后续合同纠纷的产生。
4.针对不同的施工模式,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
目前建筑施工模式比较多样化,有的是单项承包,有的是总包,还有的是设计施工一体化,不同的施工模式对于合同内容和管理上的要求也不一样。
为了制定更实际、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与不同的施工模式相匹配。
5.相应的制度贯彻落实与完善性追踪。
制定管理制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应的制度管理工作也需要持续追踪、落实。
要实现这个目标,建筑施工单位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流程,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三、实施1.严格执行签订合同时的规定。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之前,应认真阅读合同的内容,理解并确认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并在合同中尽可能明确、详细地描述要求。
2.严格执行对合同的承诺。
合同一旦签订,施工单位必须根据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承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业主协商,获得业主的同意。
3.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为保证合同内容的实施效果,建筑施工单位需要对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以及相关的标准操作流程。
4.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在系统中建立各类合同的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从而达到方便管理、快速查询和掌握合同执行情况的目的。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1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履约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三、职责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凭合同的洽谈工作。
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
四、合同的签订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施工合同及预算管理规定

施工合同及预算管理规定一、施工合同管理1.1 合同签订1.1.1 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1.1.2 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1.2 合同履行1.2.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职责和权限。
1.2.2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1.2.3 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1.3 合同变更和解除1.3.1 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办理。
1.3.2 施工企业应妥善处理合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1.4 合同结算1.4.1 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4.2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1.5 合同风险管理1.5.1 施工企业应识别和评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1.5.2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确保合同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预算管理2.1 预算编制2.1.1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全面、准确、合理的预算。
2.1.2 施工企业预算编制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2 预算审批2.2.1 施工企业预算审批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确保预算审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2.2 施工企业预算审批后,应将预算指标下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预算执行的到位。
2.3 预算执行2.3.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明确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职责和权限。
2.3.2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预算指标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2.3.3 施工企业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施工企业_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约率,降低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原则1. 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合同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
3. 合同管理应加强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的全过程管理。
4. 合同管理应强化合同风险防范,确保企业利益。
三、合同管理职责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查、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等工作。
2. 合同签订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等工作。
3. 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协调等工作。
4. 合同审查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查、风险评估、合同风险防范等工作。
5. 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负责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等工作。
四、合同签订管理1.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项目背景、业主需求、合同条款等。
2.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3.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与合同审查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权责明确。
4. 合同签订后,签订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报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五、合同履行管理1. 合同履行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要求。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履行部门应及时与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审查部门沟通,按照合同变更程序进行变更。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争议,履行部门应及时向合同争议解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争议。
4. 合同履行结束后,履行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验收,确保合同履行完毕。
六、合同变更管理1. 合同变更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自愿的原则。
2. 合同变更前,变更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变更内容合法、合规。
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及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及措施一、合同履约管理制度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队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并按时完成工程。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并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工程验收报告。
7.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合同履约措施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施工通道等。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噪音控制。
5.双方应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制度,及时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宜。
6.双方应建立工程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7.双方应建立合同违约责任制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
三、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1.双方同意,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2.修改和补充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四、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解释和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2.双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自合同终止之日起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及措施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项目业主,乙方为承包商,双方就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及措施达成如下协议:一、和概述本协议书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及措施”,旨在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1 1. 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施工单位文件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文件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单位文件合同管理工作,加强文件合同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所有文件合同的管理工作。
三、文件合同管理1、文件合同的定义:指施工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相关文件和合同,包括施工协议、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质量检测报告、施工进度计划、竣工验收报告等。
2、文控部门职责:建立并负责施工单位文件合同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建立统一的文件合同编号和存档系统;(2)审核并制发文件合同;(3)制定文件合同管理流程和标准;(4)组织文件合同的定期归档和备份。
3、文件合同管理流程:文件合同的管理流程包括:(1)收集:文控部门负责收集相关文件合同,并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管理系统;(2)编号:对收集到的文件合同进行编号,并建立档案;(3)审核:文控部门对文件合同进行审核并确认;(4)备份:对审核确认后的文件合同进行备份,并留存备份材料。
4、文件合同保管和归档:施工单位应建立文件合同的保管和归档制度,确保文件合同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文件合同的调阅和借阅:施工单位应建立文件合同的调阅和借阅制度,确保文件合同的及时查阅和借阅。
四、合同管理1、合同的签订:施工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施工合同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同时应留存相关文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合同执行监督:施工单位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并及时进行记录和整理,确保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合同履约情况审核:施工单位应建立合同履约情况审核制度,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违约处理对于违反施工单位文件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违约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监督检查1、施工单位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文件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七、制度的执行1、文控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2、各部门全力配合,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适用于所有与本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
1.2 定义和术语(列出一些常用的术语和定义,确保相关人员理解合同中的术语)第二章:合同签订阶段2.1 合同起草与审核2.1.1 合同起草:明确合同各方的身份、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范围、工期、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并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2.1.2 合同审核:由法务、财务、工程管理等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风险可控,法律合规。
2.2 合同谈判与讨论2.2.1 项目负责人与业主代表进行合同谈判,就工程内容、变更管理、索赔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2.2.2 要对谈判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并在最终合同中体现。
2.3 合同签署2.3.1 确认无误后,合同各方在法律见证下进行签署,签署后立即生效。
2.3.2 将签署的合同归档备份,确保合同文件安全可查。
第三章:履约管理3.1 履约义务3.1.1 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规格等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3.1.2 业主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3.2 变更管理3.2.1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和影响。
3.2.2 变更后,及时调整工期和报酬,并对相关方进行通知。
3.3 施工过程管理3.3.1 施工方应建立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工程进度。
3.3.2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环保等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
3.4 质量控制3.4.1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
3.4.2 业主方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问题,施工方应及时整改。
第四章:支付与结算4.1 工程款支付4.1.1 业主方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监督及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
下面,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监督和管理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容易理解:工程施工合同必须具备明确的约定和条款,条款必须定量、定性、可操作性强,并且必须容易理解,不能包含任何含糊不清的条款。
对于重要内容应于合同上加以强调。
(二)合同的独立性:施工合同必须是独立的个体,应该与其他合同互相独立,不能因为其他合同的变动就改变合同本身。
(三)合同须审查过程: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前应经审查、审核、批准。
审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排除合同中存在的不良管理行为、与政策法规有冲突的条款,以及能够保证质量的约束性义务。
二、合同的履行(一)履行期限: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已经约定履行的期限,当期限到期后,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如有违背内容,对方可以引起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二)履行结果:工程施工合同必须有履行后的结果,即验收工作。
验收将判断工程品质是否合格,如果不合格,必须修正工作,直至符合验收要求。
(三)履行保函:由承包方向业主提供保证金,必要时可以开出保函,以便在履行合同中可以通过保证切实维护合同的权利和利益。
三、合同的监督(一)履约监督:由业主或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履约监督,包括其在施工期间对工程施工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验收以及对承包方履约情况的评估等。
(二)质量监督:由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执法单位负责质量监督,包括对施工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检查、评估等。
(三)安全监督: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执法单位负责安全监督,包括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环境的保障、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四、合同的管理(一)投标管理:对承包方的资质、经济能力、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追求公平、透明、合理的投标过程。
(二)履约管理:从承包商选取到工程完成定期检验等,对承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以维护合同双方的有效利益。
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保障施工单位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二)公平原则: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三)诚信原则: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双方应诚实守信,遵守约定;(四)风险防范原则:对合同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防范,降低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确保合同双方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明确合同目的、标的、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合同条款完整、明确。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符合要求。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合同内容变更,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合同结算,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管理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二)合同解除应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并按程序办理解除手续。
第五章合同风险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对合同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防范。
第十四条合同风险识别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法律法规风险;(二)市场风险;(三)技术风险;(四)财务风险;(五)信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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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建元洪/ 融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
合同。
劳动合同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原则,并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和重大合同专题会审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总经理室;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工范围內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六条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 .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 .保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监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4 .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
5 .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6 .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件合同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所属职能部门确定一主要承办人(以下称为承办人)。
承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
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承办人应对自签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
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第八条在合同签订前,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 .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內容与实际相符;
2 .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 .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 .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
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 .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合同承办人应根据审查结果在请示单上注明自己的审查意见。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问题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其文本为复印本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第九条凡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认为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公司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十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凡国家、行业或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
的,应当适用。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预算单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
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起草应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公司常用的合同,由公司法律顾问拟订示范合同文本,公司各职能部门据此起草合同。
凡合同标的在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力争由己方起草。
第十二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內容:
1 .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
4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 .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 .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7 .争议解决方式;
8 .违约責任;
9 .变更或解除条件;
10 .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11 .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12 .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3 .约定的联系方式;
14 .附件名称;
15 .签约的地点、日期;
16 .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17 .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8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涉外合同的內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立。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许可权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涉及下列合同時,须每次单独一次性特別授权:
1 .担保合同;
2 .资产抵押、租赁、转让、出售、收购合同;
3 .投资合同、股东协议、出资协议;
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
5 .需要授权的其他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之前,承办人应将请示单、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提請业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室审核。
总经理室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在请示单上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或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
总经理室以及总经理室在请示单上要求出具审核意见的各部门应在请示单上对合同出具审核意见。
意见必须有有关审核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审核人员的签章。
对不具备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的合同草案,总经理可拒绝签署。
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內容宜包括:
1 .合同的经济性:
(1 )市场需求情况属实;
(2 )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
(3 )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2 .合同的技术性:
(1 )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
2 )技术措施完备、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