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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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应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有效的工作为宗旨,根据工作特性和安全风险的不同,合理确定防护措施。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应实现“防护用品、用具的购买、分发、使用、保管、维修和报废”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改正。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与选择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其防护功能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一)头部防护:包括安全帽、防护帽等。

(二)面部防护:包括防护面罩、护目镜、防毒面具等。

(三)视听防护:包括耳塞、耳罩、防噪声耳机等。

(四)呼吸道防护: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毒器等。

(五)手部防护:包括防护手套、防护袖套等。

(六)身体防护:包括防寒衣、防静电服、防辐射服等。

(七)足部防护:包括防护鞋、防滑鞋等。

第八条在根据工作特性和安全风险确定防护措施时,应采用以下原则:(一)确定防护用品的种类和型号;(二)确保防护用品的质量;(三)根据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进行定期更换;(四)根据员工的不同需求和身体特征,合理选择防护用品。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与分发第九条公司应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确保按照需要进行采购,并保证采购的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来实现。

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特性和个人需求,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将其分发给相关员工。

第十二条分发劳动防护用品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用品的数量、品种和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工贸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本企业特制定此管理制度,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和使用。

二、职责分工1.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管理本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相关用品的供应和使用。

2.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生产部门:负责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使用需求,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拥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4. 员工:负责按照企业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加强自身保健意识,在工作中做到自我保护。

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1. 采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2. 发放: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工种和岗位需求,合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工作安全。

3. 检查:安全环保部门定期对员工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并进行记录,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用品。

4. 培训:安全环保部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防护措施的认识和技能。

四、保健品管理1. 采购:人力资源部门统一采购保健品,确保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2. 发放:根据员工的工作特点和健康状况,合理发放保健品,促进员工的身体健康。

3. 使用:员工按照要求使用保健品,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减少患病和辛劳。

4. 监督:安全环保部门对保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员工正常使用,预防食品中毒和其他健康问题的发生。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拒绝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滥用保健品的员工,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改正。

2. 对于多次违规的员工,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调整工作职责或开除。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问题或建议,欢迎员工提出,希望所有员工共同遵守,共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当将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强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因素,合理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进行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情况。

第二章采购和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员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九条企业应当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资格的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考察,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事项。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验收、检验、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调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发放和使用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强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因素,合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配备与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职业中毒及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而提供的各种防护装备和保健用品。

第四条公司应当保障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质量和数量,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照顾。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安全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发放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职工的佩戴情况。

第六条财务部仓库保管负责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出入库及保管工作。

第七条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部门具体实施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选用要求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选用应当根据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害因素和程度,结合员工的个人特点和需求进行。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选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选用应当经过安全部的审核和批准。

第四章发放与管理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应当定期发放,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照顾。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完好。

第十五条对于损坏或者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应当及时报废并更换。

第五章培训与监督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使用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员工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员工,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制度制定和目的:(1)本制度是为了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能够获得必要的防护和健康保障,避免因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导致的事故和职业病。

(2)本制度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强制性和适用性。

2.责任部门及责任人:(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推广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内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和使用。

(3)员工有义务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2)各部门负责根据工作环境和岗位需要确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采购。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备案和管理,确保使用过期或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更换。

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1)员工根据工作环境和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和使用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2)员工应保持劳动防护用品的清洁和完好,并妥善保管。

(3)员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更换。

5.保健品的购买和管理:(1)企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保健品,如维生素、补品等。

(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保健品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保健品进行备案和管理,确保保健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6.保健品的使用和管理:(1)员工按照用量和使用方式正确使用保健品。

(2)员工应保存保健品的包装和说明书,并妥善保管。

(3)员工在使用保健品后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培训和宣传:(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员工宣传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重要性和正确使用方法。

8.监督和处罚:(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1定义1.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

防毒面具等。

2管理职责2.1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2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发放及小件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保质、保量供应。

2.4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3选用与保管3.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3.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间部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

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

3.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定期校验和维护3.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二)一、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单位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负责其管理、采购、保管和发放。

二、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实行其余人负总责,安全管理员直接负责任的管理方式。

三、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需发放。

四、配发后劳动防护用品由从业人员自行保管,禁止从业人员不当使用或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五、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视情节酌情扣发奖金。

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二、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四、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六、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七、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____,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八、参与____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九、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和劳务工。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安全鞋、手套、防护眼镜、口罩等,保健品包括但不限于补充维生素、蛋白粉、保健药物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和疾病的发生。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制度。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将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七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反规定或无证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工作场所必须设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点,并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和发放。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如发现损坏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更换。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根据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养的培训,掌握正确的佩戴和保养方法。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保健品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将组织定期体检,根据医生的建议提供相应的保健品。

第十三条所有员工在服用保健品前必须咨询医生的意见,并按照医生的要求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本单位将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本单位将定期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统计,以便进行相关的健康管理和干预。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第十六条本单位将设立相关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七条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人员,有权向监督检查机构进行举报。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规定的员工,本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机构将定期对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发放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规范,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是员工在工作中保障安全、预防职业病的重要工具和资源,合理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健康水平。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涵盖所有涉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岗位。

无论是生产、施工还是其他需要使用防护用品的部门,都应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管理规范3.1 劳动防护用品(具)的管理- 采购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具)应由公司指定供应商进行采购,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确保所选用品的性价比和使用效果。

-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具)的发放应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需填写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发放时需进行登记,记录员工姓名、部门、发放日期及具体用品名称。

- 使用与维护所有员工需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定期检查并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若发现损坏或失效,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进行更换。

- 回收员工离职或岗位变动时,应将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具)归还公司。

未归还的,需由部门负责人记录并上报人事部门处理。

3.2 保健品的管理- 采购保健品的采购应遵循公司规定的流程,确保其来源合法,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采购时需明确用途、成分及适用范围。

- 发放对于保健品的发放,各部门需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申请,发放时需填写登记表,记录员工姓名、部门、发放日期及具体产品名称。

- 使用与反馈员工在使用保健品后应如实反馈效果,部门负责人需定期收集反馈信息,以便调整保健品的采购和发放计划。

第四章操作流程4.1 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流程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申请表》,详细列出所需用品及数量。

2. 审批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汇总。

工贸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办公人员、生产车间人员以及各类合同工。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3.1 工作场所的危险性评估公司应对所有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的危险性评估,明确各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3.2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根据危险性评估的结果,公司应合理配置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时能够随时获取到必要的防护设备,并且保证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3 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员工在工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护目镜、耳塞等,严禁不戴或不正确佩戴。

3.4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公司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者不合格的立即更换或修复,并保持设备的干净和完好状态。

第四章保健品管理4.1 保健品的分类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分类选择适合的保健品,包括维生素、蛋白质补充剂等。

4.2 保健品的配给公司应定期为员工免费提供适量的保健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进行个性化配置,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3 保健品的后勤保障公司应建立保健品的后勤保障体系,确保员工在需要时能够随时获取到相关保健品,并提供相关的使用指导。

第五章监督及考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不断进行完善和更新,公司对制度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归公司领导班子所有。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班子审定后发布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按标准、规定发放劳动用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与发放。

三、管理细则第三条职责1.专职安全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修订和采购计划的报批(劳保用品的种类、数量、厂家及质量标准)以及标准以外的公用及临时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工作,并经常检查、监督劳保用品的进货标准及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

2.专职安全员可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定期审查和修订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报厂长审批后方可执行,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修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1.发给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不同岗位(工种)和不同劳动条件发放的,不得随意改变发放标准。

2.发给个人的劳动用品,必须用在生产工作中。

员工上岗必须穿戴发放的当期劳动保护用品,在生产岗位严禁赤膊、穿裙子、穿高跟鞋,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没有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应及时批评、纠正并按其情节轻重给予50—____元罚款。

3.由于个人没有按规定穿戴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由此而损坏的个人劳保用品不予补发。

4.劳保用品实行个人洗补、丢失应由个人付款补发的办法,但因抢险、抢修中被损坏的个人护具,可凭本人所在部门证明,经专职安全员确认确无防护作用时(必须是当期护具),方可发给新的护具。

否则,须按该品原值参照使用年限折旧交款后,方可领新的护具。

5.员工在本厂内部调动,当月小件劳动保护不变,大件护具须在原岗位(工种)护具使用的期满后,方可按新的岗位(工种)标准领取。

遇有特殊情况由专职安全员审批。

6.员工病、事假或工伤、脱产学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上班后按休工时间顺延使用期限。

小件劳保用品当月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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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配置和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标准和管理的要求。

三、职责
(一)、安环部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发放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职工的佩戴情况。

(二)、财务部仓库保管负责劳保用品的出入库及保管工作。

(三)、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四)、各部门具体实施。

四、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要求
1、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来选择,并配备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的气密性和滤毒罐(盒)的有效性,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2、应根据职工在作业中防刺、割、磨、烧、烫、冻、电击、腐蚀、有毒、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置不同性能和材质的劳动防护手套。

3、对于可能存在物体坠落、撞击的工作场所,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以其他形式的防护帽替代。

4、应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情况,为从业人员配置相应的护耳器。

5、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必须佩戴防冲击眼护具。

6、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安全网等相应的坠落防护用品。

7、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8、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照相应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或在其它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公司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从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及报废环节进行细化管理。

1、采购
1)公司供应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选用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的产品。

其资质主要包
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山东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备案证书》、《外省来鲁经营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单位备案证书》等。

3)严禁采购、发放、使用无证、超过使用期限或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2、验收
1)公司安环部会同供应、仓库保管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按照采购计划中明确的数量、规格、技术内容等具体要求和相关的产品标准,对接收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抽样检查。

3)验收注意事项
(a) 每件产品上应有产品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上至少应提供以下信息:产品名称或品牌标记、制造商、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许可证编号。

(b) 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等产品,标准要求每件产品上应有生产者所在的省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机构发放的《安全鉴定证》。

(c)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与生产日期相符的批量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d) 供应方不能提供第(3)条的批量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时,没有试验条件的使用单位应该对接收的当批产品进行抽样,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测试。

这样既可以准确掌握产品的性能情况,又可以在事故责任追究中避免纠纷。

3、保管
1)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财务保管统一管理。

2)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损坏、丢失。

3) 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提交采购计划,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安排采购。

4 、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环部根据《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等要求,以及公司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

2) 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 凡是在公司内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设备维修、安全环保、技质部、后勤等部门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工作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 公司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供外来参观、学习、
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

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6)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

公司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
1) 公司安环部负责全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按照相应工种和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发放标准,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各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2) 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要专门进行有关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安环部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也要向领用人讲清正确使用方法,提醒职工自觉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养。

3) 安环部开具《领料单》,注明护品名称、规格、数量、时间,按照相应工种及发放标准、台账记录确认后签字,再交仓库保管员,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4) 因病休息的员工,相应延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

5) 员工辞职的,应将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全部交回公司。

5、使用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
a)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b)必须提前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让使用人员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c) 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

d) 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化服等还应经培训。

e) 职工进入工作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f) 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g) 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上报处理。

2)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a) 职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

b) 公司、车间、班组要对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c)公司、车间、班组在组织职工安全教育时,帮助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鼓励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监管和教育新员工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班组员工有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更正并予以批评教育。

d) 公司安环部负责对全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6 报废
1) 劳动防护用品因损伤、过期或失效需要报废处理的,车间(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安环部确认签字,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安排专人收集和报废处理。

2) 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具必须销毁,禁止领用和重复使用,更不准转让。

3) 销毁劳动防护用具时,应由安环部制定出安全有效的措施。

4) 对报废处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来源、原因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经办人和监督人签字存档。

(二)、降温风扇管理
1、根据各单位提出的风扇审报计划和实际情况,由生产经理审核,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2、生产车间负责各类降温风扇编号、发放、管理、登记工作。

3、风扇电机烧坏后,使用单位移交设备维修科修复。

如电机不能修复、确认报废,以及其他部件损坏或丢失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生产经理。

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责任单位落实到人,照价赔偿。

4、现场的降温风扇根据季节的变化,由各使用单位负责保管或发放使用。

5、现场风扇必须做到人走风扇停。

如发现现场没人风扇仍然启动的单位(用于物料、设备降温的风扇除外)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6、现场因工作需要常年固定使用的风扇,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

(三)、应急药品管理
1、各车间均应配备应急药品柜以放置应急药品。

2、建立应急药品台帐、检查记录及收发放记录(要有领取人、管理人员签字)。

3、各岗位应急药品设专人管理,并保证二十四小时随时能取出药品。

4、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5、药品柜不能处于锁闭状态,每班设一名药品管理人员,非药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打开取药。

6、发放药品限一次用量。

7、过期药品及时返回安环部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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