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检验科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在生物实验室中进行生物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人员安全、实验装备安全、实验材料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确保生物安全工作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生物安全管理应以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核心,有序进行,科学合理,并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五条检验科应设立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本单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第六条检验科应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每位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都应有强烈的生物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生物安全责任,将生物安全工作纳入各级管理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第八条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检验科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包括检验科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实验人员安全管理第九条检验科应严格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包括实验人员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实验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等。
第十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验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检验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实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实验人员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时,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实验服、防护手套、眼镜、口罩等。
第四章实验装备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检验科应对实验装备进行安全管理,包括实验装备的安全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更新等。
第十四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实验装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第十五条检验科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实验装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装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以下简称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分类管理、严格审批、应急处理和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一)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生物安全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对重大生物安全事件进行决策和指挥。
(二)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负责检验科生物安全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对生物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职责:(一)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医院生物安全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2. 监督、检查和评估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3. 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
4. 组织生物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二)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职责:1. 组织实施生物安全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2. 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
3. 负责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4. 定期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第七条检验科应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并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
第八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病原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危害程度和传播途径。
(二)实验室设施、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性。
(三)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适宜性。
第九条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高、中、低风险。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试验室生物平安管理制度11、试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平安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运用的全部仪器应经过平安运用认证。
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需安装断路器和漏电爱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运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运用,并根据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运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运用记录,有操作规程,留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
仪器运用者必需仔细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运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需满意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
用电仪器设备必需平安接地。
电源插座不得超栽运用。
仪器设备在运用过程中出现断路爱护时,必需在查明断电缘由后,再接通电源。
不准运用有用电平安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仪器设备在运用过程中发生异样,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修理必需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修理记录。
7、仪器设备运用结束后,必需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全部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记。
9、在压力容器、大功率用电设备、高速旋转设备运行期间,必需有人看管,并有处理事故的相应措施及设备。
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育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状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需配备相应的平安防护装置。
11、运用干脆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需确认相应的平安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
试验工作完成后,必需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平安设备和试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运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
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
(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平安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殊关注高效过滤器。
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6篇范文)

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6篇范文)【第1篇】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1.目的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试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加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每一试验室及成员。
3.内容依据世界卫生组织2023年第二版《试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卫生部2023年发布的行业标准ws233—2023《微生物和生物医学试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及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特订立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保卫制度及防护措施。
3.1生物安全制度3.1.1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试验室。
出口和通道必需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
安全门必需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临床医学试验室应通风透气、在通气不好的试验室要安装通气橱,通气设备指派人员负责(使用、维护),依据需要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并登记,签名。
3.1.2临床医学试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专业组长负责。
3.1.3临床医学试验室需要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3.1.4临床医学试验室应具有充分的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装置、紫外线消毒装置、过滤消毒装置(生物安全柜)、液体消毒装置等,分子生物学室、细菌室、艾滋病试验室、病毒室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试验室应具备上述全部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3.1.5临床医学试验室需有淋浴设备:风淋、水淋,试验室人员在接触高传染性标本和培养物时,必需经过风淋或者水淋后,方可离开试验室,并做好记录。
3.1.6临床医学试验室出入管理:非试验室人员应经负责人许可,采取防护措施才略进入试验室。
试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等,做好消毒清洁后才略出试验室。
3.1.7菌种、毒株、各种指标阳性标本出入制度:菌种和阳性标本应进行出入登记,如工作需要拿出试验室,必需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明,才略拿出试验室。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资料载入中...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持续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
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9.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着装: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在检验科实验室中生物安全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用于规范实验室中生物实验的各项操作,保障实验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生物实验室中的生物实验物质通常具有较高的危害性,一旦发生泄漏或意外,可能对人员健康造成伤害,还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建立和严格执行生物安全制度对于实验室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一、生物安全制度的重要性生物实验室中的生物材料可能存在病原体、毒素以及致病微生物等潜在危险因素,一旦没有得到适当的处理和管理,可能会对实验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制度,对于降低实验室中生物实验的风险,保障实验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至关重要。
生物安全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规范实验室中生物实验的操作流程,确保实验人员在实验操作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还能够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实验人员在接触危险生物材料时能够做到自我防护,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生物安全制度还能够规范实验室中的废物处理流程,确保生物实验产生的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二、的内容1、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生物实验室应当设立专门的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和监督;所有实验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接受严格的生物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承诺书;实验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自身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从事生物实验的要求。
2、实验室生物材料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当建立有效的生物材料台账,记录实验室中存放的各类生物材料信息,包括生物材料名称、数量、来源、存放位置等;生物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定,避免发生交叉污染和泄漏等现象;实验人员在使用生物材料时应当做好相应的标识和记录工作,避免混用和误用。
3、生物实验操作规程实验人员在进行生物实验时应当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实验中的操作步骤以及实验后的处理等;实验人员在接触生物材料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包括戴手套、穿实验服、戴口罩等;实验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设备,避免污染传播。
检验科质量控制制度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质量控制制度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检验科在医疗服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作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检验科负责对患者样本进行检测,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准确的检验结果。
为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的检验科质量控制制度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检验科质量控制制度1. 组织结构检验科应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质量控制制度。
质量管理小组由科室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及检验人员组成。
2. 质量方针与目标检验科应确立质量方针,明确质量目标,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质量目标应包括:检验结果的准确率、及时率、客户满意度等。
3. 人员培训与资质考核检验科应对检验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和技术考核,确保检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新入职检验人员需经过培训和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4. 仪器与设备管理检验科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使用仪器设备时,检验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设备损坏和检验结果偏差。
5. 标本管理检验科应制定标本采集、运输、储存和处理的相关规定,确保标本质量。
对标本进行唯一性标识,防止标本混淆和丢失。
6. 检验流程管理检验科应优化检验流程,提高检验效率。
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控制检验环节,降低误差。
7. 质量控制与监督质量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检验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对检验结果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比对,确保检验质量。
8. 持续改进检验科应根据质量控制结果,不断进行持续改进,提高检验质量。
对质量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结构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小组由科室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物安全管理员及检验人员组成。
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手册。
1准入制度2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3健康监护制度4生物安全自查制度5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制度7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9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3.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4.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4.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4.6.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4.6.2患发热性疾病;4.6.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6.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4.6.5妊娠;4.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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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手册。
1准入制度2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3健康监护制度4生物安全自查制度5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制度7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8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9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3。
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
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4。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4。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4.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4。
6。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4.6.2患发热性疾病;4.6.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6。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4。
6。
5妊娠;4.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4.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处备案.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1、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3、职责3。
1本中心检验科人员必须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3。
2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
4、制度要求4。
1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
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4。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4。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
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4。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
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
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4。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4。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4。
9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4。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4。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
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4.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
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
(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
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4。
13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4。
14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
15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健康医疗监护制度1目的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检验科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4、制度要求4。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4.1。
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4.1。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4。
1.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4。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4。
2。
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
2.2检验科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组织实施。
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3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
2。
4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
5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4。
3.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
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4。
3.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
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
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5、培训应该由取得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