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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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1 功能翻译理论一、产生背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译学界深受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形成了以扭伯特(伯特(A.Neubert A.Neubert A.Neubert)卡德()卡德()卡德(O.Kade O.Kade O.Kade)为代表的莱比锡学派()为代表的莱比锡学派()为代表的莱比锡学派(the the Leipzig School School))和以威尔斯(和以威尔斯(W.Wilss W.Wilss W.Wilss)为代表的萨尔派()为代表的萨尔派()为代表的萨尔派(the the Saarbrucken School School))。

前者立足于转换生成语法,在翻译中严格区分不变的认知因素和可变的认知因素;后者是奈达学说的追随者,主张建立翻译科学。

“对等”成为了翻译研究的中心,各种借鉴语言学理论的翻译对等论应运而生,但大都不过是对等形式的重新组合。

这种语言学科学研究愈演愈烈,后来致使翻译沦为了语言学的附属品,极大地束缚了这一学科的发展,同时理论和实践的严重脱节也令越来越多的译者感到了不满,功能派翻译理论就是这时兴起并逐步深化。

它针对翻译学研学派中的薄弱环节,广泛借鉴交际理论,行动理论,信息论,语篇语言学,美学思想,将研究视线从源语文本转向目标与文本,成为当代德国译学界影响最大,最活跃的学派。

二、概述功能翻译理论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德国,它是以目的论(skopos theory )为核心,为核心,强调问题和翻译功能的一种流派。

强调问题和翻译功能的一种流派。

强调问题和翻译功能的一种流派。

他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他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他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从从原来站主导地位的语言学流派的注重形式的翻译观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

这种转向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

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

翻译理论导读之二:功能学派翻译理论

翻译理论导读之二:功能学派翻译理论

翻译理论导读之二:功能学派翻译理论转功能学派翻译理论20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译学界深受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形成了以纽伯特(A. Neubert)、卡德(O. Kade)为代表的莱比锡派(the Leipzig School)和以威尔斯(W. Wilss)为代表的萨尔派(the Saarbrucken School)。

前者立足于转换生成语法,在翻译中严格区分不变的认知因素与可变的语用因素;后者是奈达学说的追随者,主张建立翻译科学。

“对等”成为翻译研究的中心,各种借鉴语言学理论的翻译对等论应运而生,但大都不过是对等形式的重新组合。

这种语言科学研究范式愈演愈烈,后来致使翻译沦为语言学的附属品,极大地束缚了这一学科的发展,同时理论和实践的严重脱节也令越来越多的译者感到不满,功能派翻译理论就在这时兴起并逐步深化。

它针对翻译语言学派中的薄弱环节,广泛借鉴交际理论、行动理论、信息论、语篇语言学和接受美学的思想,将研究的视线从源语文本转向目标文本,成为当代德国译学界影响最大、最活跃的学派。

功能派翻译理论最早也许可以追溯到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于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

在这本书中,莱斯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

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并把这样的翻译称为综合性交际翻译(integral communicative performance)。

然而在实践中,她又意识到等值不仅不可能实现,而且有时并非是人们所期望的,因此应该优先考虑译本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对等原则。

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试图弥合翻译理论与实践的断裂,他提出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在与老师莱斯合著的《普通翻译理论原理》一书中对该理论的基本架构进行阐述。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苏珊·巴斯内特和安德烈·勒菲弗尔(2001:l)认为,西方翻译研究发展史的显着特点之一就是对等,这一曾经至关重要的概念,逐渐淡化,并最终消解。

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翻译活动更加频繁,各种文本类型的翻译需求迅速增加,非文学文本成为翻译研究的重要考察对象,德国功能翻译学派应运而生。

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卡塔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弗米尔(Hans J. Vermeer)、贾斯特·赫尔兹-曼塔利(Justa Holz-M?ntt?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

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翻译理论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其代表理论有: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即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弗米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赫尔兹-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由于多元体系翻译观的影响,与原文文本至高无上观念紧密相关的等值标准逐步被侧重目标系统(target system)的观念所取代。

1.2.1功能翻译学派的理论基础卡尔·布勒于1934年提出了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对功能翻译理论有深远的影响,为赖斯的文本类型学和弗米尔的目的论奠定了基础。

1.2.1.1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包含以下组成因素:语境(context):语言的“表现功能”,涉及符号与世界的关系;说话者(speaker):语言的“表达功能”,涉及符号和说话者的关系;受话者(hearer):语言的“感染功能”,涉及符号与受话者的关系;符号(sign)。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述评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述评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述评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是一种翻译方式,以功能为中心,强调翻译策略应该根据目标语言的文化背景和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学者们认为,翻译并非简单的语言转换,而应该处理文化、社会和心理因素,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源语言的意义和效果。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自20世纪60年代起开始引起广泛的关注,并在今天的翻译学界中仍然具有重要地位。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强调翻译是一种文化交流的过程。

它不是单纯的语言转换,还涉及到文化、思想、习惯等方面的翻译。

这种观点与传统的翻译观念不同。

按照传统的翻译观点,翻译的主要任务就是简单地将源语言的文字转换为目标语言的文字,因此翻译应该是尽可能忠实地转换源语言的文字。

但是,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认为,这样做并不能很好地传达源语言的意义,可能会出现文化差异或造成误解等问题。

因此,这种翻译理论强调将翻译视为一种语际和文化间的意义转换,而不是单纯的词语转换。

在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就是目的和策略。

它要求翻译者在翻译时考虑文化因素,注意传达源语言的意义和效果,而不仅仅是语言层面的翻译。

在选择翻译策略时,翻译者需要考虑目标语言的读者和受众,从而选择最适合的翻译方法和方式。

例如,在翻译一篇文化性较强的文章时,翻译者需要选择最适合目标语言的文化背景的翻译策略,这样才能使受众产生共鸣,接受并理解翻译的意义。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对翻译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告诉我们,翻译不是简单的语言转换,更涉及到文化交流、学科交流和社会交流等方面。

因此,在翻译时,我们需要更多地考虑到受众所在的文化环境,以便提高翻译的质量和效果。

此外,它还强调了翻译者的角色和责任,翻译者需要对翻译作品负责,并考虑其对受众的影响。

这些思想对翻译教育和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们对翻译教育和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助于提高翻译的质量和水平。

总之,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是一种以功能为中心的翻译方式。

它启发我们重新审视传统的翻译观念,更好地处理文化、社会和心理等因素。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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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目的和翻译策略
1。语言信息的取舍 以满足顾客和委托人的需求为目的。 2。翻译策略的选择 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策略的选择,也决定译本
的体裁和类型(摘译,选译,改译等)。 3。译文形式的确定 根据不同的传播中介来确定译语的形式和风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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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译
素有祖国南大门之称的广州火车站是华南地 区最大的铁路客运站,毗邻港澳和深圳、 珠海、汕头经济特区,担负京广、广深、 广肇铁路繁重的旅客运输工作,车站有7个 站台、66股车道、6个候车室,还有酒楼、 商场、旅店等服务,为不同层次的旅客提 供各种优质、完善的服务,是我国第一个 多功能新型铁路客运站。
本和目标语文本功能关系的翻译批评的新模式。
她对文本的两种分类形式作了区分,一是文本类 型:按照主体交际功能(传意、表情、使役)分 类;另一是语篇题材或文本种类:按语言特征或 惯例常规分类(如分工具书,讲演稿、讽刺作品 或广告所依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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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思根据布勒的的语言功能,把文本类 型分为三种:信息型、表情型、操作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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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uangzhou Railway Station takes on the heavy passenger and freight work of Beijing-G, G-S, G-Z lines. The station has 7 platforms, 66 tracks and 6 waiting rooms. There are station restaurants, shopping centers, hotels and other service facilities to meet the passengers’ needs. This is the first multi-funtion raiway station in the country.

功能派翻译理论介绍(中英文版)

功能派翻译理论介绍(中英文版)

功能派翻译理论介绍(其中中文内容来源于百度百科)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

其发展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凯瑟琳娜·莱斯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

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的功能特征。

第二阶段: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

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

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此外,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

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

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

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

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

弗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

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

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第三阶段: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

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

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

第四阶段:克里斯汀娜·诺德全面总结和完善功能派理论。

克里斯汀娜·诺德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考虑的内外因素,以及如何在原文功能的基础上制定切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苏珊·巴斯内特和安德烈·勒菲弗尔(2001:l)认为,西方翻译研究发展史的显着特点之一就是对等,这一曾经至关重要的概念,逐渐淡化,并最终消解。

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翻译活动更加频繁,各种文本类型的翻译需求迅速增加,非文学文本成为翻译研究的重要考察对象,德国功能翻译学派应运而生。

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卡塔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弗米尔(Hans J. Vermeer)、贾斯特·赫尔兹-曼塔利(Justa Holz-M?ntt?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

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翻译理论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其代表理论有: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即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弗米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赫尔兹-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由于多元体系翻译观的影响,与原文文本至高无上观念紧密相关的等值标准逐步被侧重目标系统(target system)的观念所取代。

1.2.1功能翻译学派的理论基础卡尔·布勒于1934年提出了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对功能翻译理论有深远的影响,为赖斯的文本类型学和弗米尔的目的论奠定了基础。

1.2.1.1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包含以下组成因素:语境(context):语言的“表现功能”,涉及符号与世界的关系;说话者(speaker):语言的“表达功能”,涉及符号和说话者的关系;受话者(hearer):语言的“感染功能”,涉及符号与受话者的关系;符号(sign)。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一、本文概述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流派,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

该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和功能,突破了传统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本文将对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发展历程、核心观点和应用领域进行概述,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该理论的基本框架和实践意义。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和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等学者的早期研究。

他们提出了“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强调翻译应该根据译文的预期功能来决定翻译方法和策略。

随着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功能派翻译理论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包括翻译目的论、翻译行为论、翻译功能论等多个分支。

在核心观点方面,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策略。

它认为,翻译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转换过程,更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行为。

因此,翻译的目的和功能是决定翻译质量和效果的关键因素。

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和功能,翻译者可以采用不同的翻译方法和策略,以实现最佳的交际效果。

在应用领域方面,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广泛应用于各种翻译实践,包括文学翻译、商务翻译、法律翻译、医学翻译等。

它不仅为翻译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还为翻译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效保障。

该理论也促进了翻译学科的多元化发展,为翻译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流派,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本文将对这一理论进行全面概述,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其发展历程、核心观点和应用领域。

二、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概述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也被称为“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或“目的论翻译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

这一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翻译并非简单的语言转换过程,而是一种具有特定目的和功能的社会行为。

功能派翻译理论强调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主观能动性,认为译者应根据翻译的目的和受众的需求,选择适当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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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一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

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

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 A.Nida)的对等理论。

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

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

”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

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

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

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

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

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

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费米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 and 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

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

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

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

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论观仍是建立在以原文作为中心的“等值”基础之上的,其实质指的是寻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对等。

2. 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赖斯的学生费米尔则进一步打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提出以文本目的为翻译活动的第一准则,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目的论。

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

费米尔根据行为理论提出翻译(包括口译、笔译)是一种人类的行为活动,并且具有人类行为活动的一般共性——这是一种受特定背景影响的有目的的活动。

费米尔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而“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

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3. 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 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曼塔利发展了费米尔的目的论,指出“翻译是一种用于达到特别目的的复杂行为”。

曼塔利翻译理论的研究对象涵盖所有的跨文化转换形式,“翻译”一词在曼塔利的理论中也已脱离了传统的内涵。

她提出区别“翻译”和“翻译行为”。

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指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设计的信息传递过程;而翻译只是一种文本形式上的跨文化转换活动,翻译是翻译行为的具体操作。

此外,她还强调了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在翻译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就这样,功能派翻译理论从译入者的全新视角来诠释翻译活动,使翻译从原语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

4. 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诺德作为第二代目的论的代表继承和发展了第一代目的论者的理论。

在功能派学者中,她首次用英文全面系统地整理了功能派各种学术思想,阐述了功能派复杂的学术理论和术语。

诺德在1997年出版《目的性行为》全面系统地整理归纳了功能派的各种学术思想,说明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自形成以来受到的各种批评,并对这些批评做了回答。

针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不足,提出了“功能加忠诚”原则,作为对目的论的补充。

“功能加忠诚法”则要求译者在翻译行为中对翻译过程中的各方参与者负责,竭力协调好各方关系。

“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

翻译使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

从此,“目的论”从译者的新视角来诠释翻译活动,为翻译理论界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

三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思想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思想主要包括了翻译的定义及实质,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及翻译原则。

1.翻译的基本概念及实质功能派翻译理论对翻译的定义是:“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

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

翻译使得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

该定义实际强调了三层意思:一是翻译出来的译本是有一定功能的;二是译本与原文本应保持一定的联系,而保持什么样的联系则是由希望或要求译本实现的功能(即翻译的目的)所决定的;三是翻译必须化解客观存在的语言和文化的障碍。

这三层意思概括了功能派对翻译实质的认识。

2.翻译过程的参与者及其角色分析翻译不但是一种目的性的行为活动,也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

各方面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一个互动的系统。

一般翻译理论认为翻译涉及三方面的参与者:原文作者、译者、译文接受者。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将翻译过程的参与者划分为基本的5类:翻译的发起者(initiator)和委托人(commissioner)、译者(translator)、原文生产者(source-text producer)、译文接受者(target-text receiver)、译文使用者(target-text user)。

其中,译者是翻译链上最重要的一环。

译者以翻译要求为指导,从特殊的翻译任务中总结出译文的交际目的(此目的也可以是发起者直接给出),交际目的则使译者决定如何完成翻译任务。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角色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

一个参与者可以同时扮演几种角色。

其中译文接受者是决定译文的关键因素,影响到译者的分析判断和翻译目的的最终实现,因此它也属于翻译要求的组成部分。

诺德区分了两类不同的接受者:预设接受者(target-text addressee)和实际接受者(target-text receiver)。

前者为译文所欲影响的对象,后者为译文实际影响到的对象。

译文实际接受者达到译者预设范围是译文的功能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3.翻译原则功能派将翻译原则分为两类:适用于所有翻译过程的普遍原则和适用于特殊情形的特殊原则。

功能派认为,目的法则和忠诚原则是贯穿所有翻译过程始终的两大支柱准则,而其他法则或原则需视情况而定。

第一,目的法则(Skopos rule)费米尔的目的论是功能派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

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

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比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比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比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

但通常“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

除目的法则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herence 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前者要求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

而后者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即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程度决定。

其中,语际连贯次于语内连贯,这两种连贯性原则又同时从属于目的原则。

由于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必须服从于目的法则,如果翻译的目的要求译文连贯通顺,那么译者应尽力使句子读起来顺畅、连贯,这时连贯法则是符合翻译目的的。

如果目的法则需要译文不必通顺,那么,连贯法则则不适用。

同理,如果翻译的目的要求译文文本再现原文文本的特色与风貌,那忠实法则与目的法则是一致的,译者应尽最大的努力去再现原文的风格、内容及特点。

如果目的法则要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有某种程度的差异时,那么忠实法则就不再适用。

因此,目的法则是普遍适用的法则,而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则是特殊法则。

第二,忠诚原则(1oyalty principle)诺德在系统归纳功能派的各种学术思想,总结功能派理论自形成以来受到的各种批评和逐一解答的基础上,她发现目的论有两个缺陷:一是由于文化特有的翻译模式造成的。

如果译文收受者所在的文化要求原文的忠实再现而译者不能兼顾此要求时,译者应向译文接受者解释原因;另一种缺陷是由译者与原文作者之间的关系造成的。

虽然翻译中有忠实法则,但忠实法则要从属于目的法则。

如果目的法则要求译文和原文毫无限制地背离下去的话,按照上述三条法则的关系,译者就可以无限制地脱离原文进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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