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中学学生类档案管理办法模版(2篇)

中学学生类档案管理办法模版中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中学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和保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1. 学生档案管理以学生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为基础,遵循合法、公正、准确、保密的原则。
2. 学生档案按照分类、整理、报送、借阅、查询和销毁的原则进行管理。
3. 学生档案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4. 学生档案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保证档案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档案内容与归档1. 学生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学业信息、行为表现、奖惩情况、家庭情况、健康情况等内容。
其中,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学业信息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课程习得情况、班级排名等;行为表现包括学生的纪律情况、惩处记录、优秀表现等。
2. 学生档案应按照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发展情况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条理清晰和检索便捷。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分类:将学生档案按照年级、班级等分类进行归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便于查找。
2. 档案整理:定期对学生档案进行整理和补充,保持档案的完整和更新。
3. 档案报送:学校应将学生档案报送至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确保档案的备份和安全性。
4. 档案借阅:学生档案的借阅应遵循档案管理流程和申请程序,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有效使用。
5. 档案查询:教师、家长和学生可以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档案查询申请,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6. 档案销毁:学生档案的保管期限结束或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学生档案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的保护。
第五章档案管理责任及权限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报送、借阅、查询和销毁等。
2. 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的学业信息和行为表现进行记录,及时报告档案管理部门。
大学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XXXX大学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XX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档案是指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档案。
第三条学生档案是今后个人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社会和各级组织全面了解、选拔和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生档案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学生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与安全,有效地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学生档案管理是指学校对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建)档、保管、利用、转递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生档案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
学生档案管理是学生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内容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环节。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档案管理,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二章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学生档案应及时收集、整理,不断充实完善,一般应包含以下材料:(一)入学前材料:包括中学学籍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报名登记表,入党、入团材料等(专升本学生还应有专科毕业学校的材料)。
(二)招生录取资料:新生电子档案(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三)学籍材料:包括结业、肄业、退学、休学、转学、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变更材料。
(四)学习材料:包括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生成绩单。
(五)鉴定材料:包括毕业生教育(专业)实习鉴定表。
(六)毕业有关材料:包括报到证、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七)处分材料:包括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校级材料。
(八)奖励材料:包括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有关审批表等材料。
(九)组织材料:入团、入党的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发展党员综合性政审材料、党员转正申请书、入团、入党志愿书等。
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前言学生档案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个人成长历程的记录,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重要依据。
为了规范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规范。
二、学生档案管理制度1. 学生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学校应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的工作流程。
(2)学生档案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档案、成绩档案、奖惩档案、体检档案、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档案等。
2. 学生档案的归档(1)学生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学号等进行分类归档。
(2)学生档案的归档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3. 学生档案的保管(1)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学生档案的保管工作。
(2)档案室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确保档案的安全。
(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及时处理破损、丢失等问题。
4. 学生档案的利用(1)学生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及时、准确的原则。
(2)学校教职工因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需要查阅学生档案时,应经学校领导批准。
(3)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学生档案时,应提供相关证明,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学生档案规范1. 学生档案的内容规范(1)学生档案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
(2)学生档案的填写应使用规范的文字、符号,字体工整,字迹清晰。
2. 学生档案的格式规范(1)学生档案的格式应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2)学生档案的封面、目录、页码、页眉、页脚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3. 学生档案的装订规范(1)学生档案应采用线装、钉装等适合长期保存的装订方式。
(2)装订后的档案应整齐、牢固,便于查阅。
四、结语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保障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高度重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确保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完整)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 保障学生正当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
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原则及其职责第四条全体在校大学生档案由学务部档案管理中 > 匚、集中负责管理。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学务部学生档案管理职责:(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五)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七条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一)教务部、各院系要及时向学务部提交新生数据,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编号和保存;(二)各院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八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于学生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严防档案的毁损、失散和泄密第九条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等工作(一)学生档案要用铁皮档案柜存放,要有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光、防鼠等设施。
学生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管理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管理档案是指在校学生在学习、生活、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籍档案、奖惩档案、考试档案、活动档案等。
第三条学生管理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密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管理档案工作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学生管理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全面、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六条学生基本信息档案的收集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学籍档案的收集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变动登记表、转学登记表、休学登记表、复学登记表、退学登记表、毕业登记表等。
第八条奖惩档案的收集包括:奖惩决定书、奖惩证明、表彰决定书、处分决定书等。
第九条考试档案的收集包括:考试成绩单、补考成绩单、重修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等。
第十条活动档案的收集包括: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活动相关文件等。
第十一条学生管理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的种类、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整理;(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编号;(三)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修改、删除;(四)对破损、褪色的档案进行修复和保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学生管理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库房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标准,确保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鼠等;(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档案的保管、查阅和利用;(三)档案的借阅应当严格按照档案借阅手续办理,不得擅自外借;(四)档案的查阅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三条学生管理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学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查阅本人的档案;(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当经过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的批准;(三)查阅档案应当填写查阅登记表,并按照规定归还档案。
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为严格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保证学生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学生档案工作管理水平,依据《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
一、学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与管理1、学生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
各有关单位对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明确人员、落实责任、严格程序。
2、学生档案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各有关单位应在学生毕业前将相关档案材料移交各学院归入学生档案。
3、归档材料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登记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大学)、大学录取通知书、大学学生成绩单、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评价表、大学学生健康体检表、奖惩材料等。
4、档案保管要做到整洁卫生,并注意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和防高温等。
5、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有特殊情况要随时汇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二、学生档案的交接与转递1、毕业生离校后,各学院应及时与招生就业处进行档案交接,并履行交接手续。
毕业生档案由招生就业处依据就业情况通过特快专递(或机要件)、派人送达等方式转递。
2、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允许自带。
如遇特殊情况,须提供单位调档信函及来人证件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档案寄发、送达、领取前,需对档案进行密封处理,每份档案的存根与回执对应存档,以备核查。
4、升学毕业生的档案依据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件转递。
5、申请派遣的结业生,如需转档,可由结业生本人向学校提出转档申请,档案转至申请地,档案中不配入“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登记表”;未申请派遣及未提交转档申请的结业生,档案由所在学院统一管理,待取得毕业资格并换发毕业证后,根据本人申请转递。
6、大学生服务西部等基层就业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要求转递或暂存档案。
学生成长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成长档案管理办法现代教育已不再局限于传授知识,也更加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记录与评估工具,学生成长档案在学校教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学生成长档案的意义、管理办法以及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学生成长档案的意义学生成长档案是个性化的记录和评价学生发展的综合性档案。
它记录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展示学生在知识、能力、品德、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发展。
通过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学校可以更好地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二、学生成长档案的管理办法1.建立学生成长档案管理团队学校应设立学生成长档案管理团队,由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和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组成。
团队将负责档案的整理、存储、更新和保密工作。
2.确定学生成长档案的内容和格式学生成长档案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德育评价、课外活动等。
档案格式应便于查阅和更新,可采用电子档案的形式,并配备相应的软件和硬件设施。
3.建立档案更新机制学生的成长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学生成长档案也应与之相适应。
学校应建立档案更新机制,及时记录学生的最新发展情况,反映学生在不同阶段的优势和不足。
4.保护学生成长档案的隐私学生成长档案涉及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有责任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在档案管理中要保证档案的保密性,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学生成长档案。
三、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1.提供个性化发展指导学生成长档案记录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独特特长,为学生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发展指导。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档案数据,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发展计划和教育方案,帮助学生更好地发展潜能。
2.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觉性学生成长档案不仅仅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还包括学生的课外活动、兴趣爱好等。
这些记录可以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帮助他们形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和态度。
3.支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档案是学校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学生个人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个人档案管理办法在现代社会,学生档案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学生的个人档案记录了他们的成长历程和学习情况,是学校管理和培养学生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学生个人档案管理的方法和意义。
一、学生个人档案的建立个人档案的建立是学生个人档案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每个学生入学时都应有一份个人档案,用以记录他们的个人信息和学习经历。
个人档案的建立应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以及家庭背景、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此外,学生的学籍信息、教育经历和学习成绩也应纳入档案。
二、学生个人档案的管理方式1.电子档案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档案管理逐渐取代了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方式。
学校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电子档案平台,学生个人档案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管理和查询。
这种方式不仅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还减少了存储空间和管理成本。
2.档案保管学生个人档案是重要的资料,应妥善保管。
学校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和管理。
档案室应具备适当的防火、防潮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3.权限控制学生个人档案包含了敏感信息,如学生的家庭背景、联系方式等。
为了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隐私,学校应设立权限控制机制,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看和修改档案。
此外,学校也应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学生个人档案的更新和维护学生个人档案的更新和维护是个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定期更新学生个人档案,如每学期更新一次。
更新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课外活动、评优评奖等情况。
此外,学校还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个人档案的更新标准和要求,让他们参与到档案管理中来。
四、学生个人档案的保密措施学生个人档案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和滥用。
对于个人档案的查阅和复印,学校应设立明确的规定和程序。
只有符合相关条件和目的的人才能查阅和复印档案,并需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档案信息。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确保他们遵守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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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好普通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促使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德、智、体及家庭政治、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
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录选、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学生档案工作是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档案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学生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检查学生档案工作,为学生档案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五条学生档案种类多,流动性强,利用率高,工作量大。
为加强管理,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部统筹协调,各学院具体
负责并设立学生档案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档案管理职责
第六条新生档案,按来档途径由各班级、各学院接收后,各学院统一汇总、整理后按专业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并移交学生档案室,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学生档案的缺失情况,各学院、各班级及时反馈信息到学生本人,催促其尽快查找或回原学校补齐相关档案材料。
第七条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学生在校期间档案材料的整理,及时将完整的档案材料移交校学生档案室并做好归档工作。
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应在每年毕业生派遣前半月内向档案室归档完毕。
第八条学生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相关资料;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
(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三章学生档案归档范围及分类
第九条归档的学生档案,必须客观地、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及其有关情况,对部门及个人当前和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第十条学生档案的归档范围及其分类:
第一类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
第二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三类学生成绩表、授予学位决定、学籍异动材料;
第四类加入中国共产党、共产主义青年团或其他党派、团体等组织的材料;
第五类奖励材料(含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等登记表);
第六类处分材料(包括个人检查、调查报告、校级处分决定或免于、撤消处分的意见等);
第七类出国留学材料;
第八类学生入学及毕业体检表,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片或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第九类有工作经历的个人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类其它可供学校及社会录用人才时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学生档案收集与管理
第十条学生档案室要重视学生档案的日常收集、积累工作,要将真实反映学生德、智、体、美方面的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第十一条学生档案管理人员要将收集的材料,认真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并经组织审查盖章后方能归档。
第十二条不属于规定归档的材料,经过鉴别,可视情况分别处理。
凡不应归档的,退还材料来源单位处理。
第十三条凡收集的归档材料,要按归档内容分类整理。
档案归档前,要使用统一和规范的学生档案袋。
第十四条学生档案材料,须统一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或学校规范表格,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书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十五条学生档案信息记载要准确、规范。
在填写学生履历等表格时,学生姓名书写要准确,不能写同音字,曾用名要书写,个人不能随意改名。
要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派遣证、学籍卡上的姓名一致,各种表格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
反映声像特征的照片要求是近照;反映父母、亲属政治面貌、工作单位、住址、邮编、电话等情况的文字材料要真实清楚。
第十六条因病休学学生的档案应作非在校学生档案妥善保存,学生复学后,应及时将其档案按所在班级重新归入在校生档案。
第十七条留级学生的档案,每学年在接到教务处正式通知后,将其档案转到所留班级并上名册,将原在班级的名字注销并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退学学生的档案,按有关规定将其档案转给有关的人事部门保管。
第十九条学生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其档案由学校学生档案室保管,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或重新就业的,档案即按有关规定转给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人事部门保管。
第二十条学生出国不归、失踪、逃亡,经证实,其档案仍由学生档案室保管。
第二十一条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领导签字,方可保留二年,超过二年的,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按学校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收费标准,收取毕业生人事档案保管费。
收取的档案管理费主要用于毕业生档案管理的有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学生档案保管与保护
第二十二条根据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原则,学生档案室对学生档案进行严密、科学地保管。
(一)学生档案设立专门档案室,用铁皮档案柜存放,达到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光、防鼠等要求,并经常检查。
(二)要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和室内适宜的温湿度。
(三)学生档案室统一保管学生档案,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二十三条学生档案室要不断研究和改进学生档案的管理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科学化、标准化和现化化管理。
第六章学生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四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学生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凡来查阅学生档案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领导和档案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同意;
(二)学生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
(三)学生个人不能查阅自己的档案材料;
(四)查阅、借用学生档案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拆卸、涂改、圈划、折叠、批注、抽取、撤换档案材料,若出现此类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毕业学生查询档案去留情况,应出具相关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后进行查询。
第七章学生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六条学生毕业后,学生档案室按机要件的交送规定,将毕业生档案及时寄送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指定的就业报到部门(或单位)。
第二十七条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学生档案,按教务处或录取学校发出的正式通知,学生档案室将档案转至相关提档部门或录取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