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9篇)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9篇)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9篇)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精选9篇)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一、本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校文件收发的完整、及时、准确,促进学院内部及学院和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本制度涉及的文件是指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包括请示、报告、决定、通知、意见及规定等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公文,以及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文件资料。

三、文件收发要做到仔细、认真、及时、完整。

(二)收文制度:1、接收文件应在文件登记表上的作好登记,填写应仔细、如实、及时,并由办公室人员签字确认。

登记表须保持清洁、保存完整以备归档之用。

2、联络员在校团委领取的文件应根据校团委的指示及文件内容的缓急,及时将文件送达学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以备查。

3、传阅文件应保持文件完整无缺,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归还办公室。

4、分团委各部门每月月初和月末应按时上交当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如要举办活动,应上交相应的计划和总结,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将按考核制度上的有关规定扣分。

5、各部门上交的计划和总结包含打印稿和电子稿,打印稿应存放在各部门文件夹中,电子稿应存放在办公室电脑各部门的文件夹下。

6、上交上来的打印搞应及时、认真、如实的做好各项登记,查看是否有图片并做好备注,上交电子稿时办公室接收人应确保其能打开并含有相关内容,做好相应的登记。

7、分团委所属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办公室查阅文件,但不得善自改动文件内容,查阅时应经过办公室有关人员的批准。

(三)发文制度:1、学院各类文件指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放文件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有关人员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发放。

3、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院统一规定编号在发文登记表上分门别类地做好文件的具体信息的登记,学院任何发送文件都得做好登记,该登记表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教育教学科研资料档案管理规程

教育教学科研资料档案管理规程

教育教学科研资料档案管理规程一、引言教育教学科研资料档案管理规程对于学校及教育机构的管理至关重要。

有效的档案管理可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和利用教学科研资料。

本文将从目的、范围、组织、分类、保存、更新、使用、共享、保密、借阅等多个方面展开回答。

二、目的教育教学科研资料档案管理规程的目的在于保护、保存和有效利用教育教学科研资料,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科研成果的发表。

通过规范的档案管理,促进信息共享和学术交流,为教育工作者提供可靠的参考和支持。

三、范围教育教学科研资料档案管理规程适用于所有学校和教育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的教学教案、教材、试卷、考试成绩统计表,学生的成绩单、评语、学习记录等,以及各类科研项目申请、研究报告、科研成果等。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资料档案管理应由学校或机构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该部门应由专门的档案管理员组成,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和更新。

相关的教师和学生也应参与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五、分类教育教学科研资料可以按照不同的属性进行分类,如按学科、年级、班级、教师等进行分类。

同时,还可以按照资料的形式进行分类,如文字材料、图片、音频、视频等。

分类的目的在于方便检索和使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教育教学科研资料的保存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包括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或库房,设置适当的档案柜和防火设施,采用防潮、防尘等措施。

同时,还需定期进行档案的整理、检查和修复工作,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七、更新教育教学科研资料需要及时更新,以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档案管理部门应与相关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新的教育教学科研资料。

同时,应建立档案更新的工作流程和规范,减少信息遗漏和重复。

八、使用教育教学科研资料应充分利用,并提供给需要的教职工和研究人员。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详细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谁可以使用档案、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以及使用的时间和方式等。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是指学院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将教学档案纳入学院的管理范畴,规范教学档案的保存、归档、查询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一、教学档案的定义和范围教学档案是指学院在开展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教学文件、记录和资料,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教材、学生作业、学生成绩、教学评价等。

二、教学档案的保存和归档1. 学院应建立适当的教学档案保存空间,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教学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规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和便捷查阅。

3. 教学档案的保存时间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确定,过期的教学档案应进行安全销毁。

三、教学档案的查询和利用1. 教学档案应建立便捷的查询和利用机制,确保教师和管理人员能够及时获取和使用档案信息。

2. 除了学院内部使用外,教学档案还可用于教学改进、教学研究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四、教学档案的安全保密1. 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限制教学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权限,防止档案的泄密和损毁。

2. 教学档案应妥善保管,采取适当的防火、防水、防腐、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教学档案的审查和评估1. 学院应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审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档案的记录和反馈工作。

2. 教学档案的评估结果可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为教师的教学评优、晋升等提供参考。

六、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1. 学院应制定具体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 学院应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和意识。

以上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可以提高教学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教学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教学档案的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的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的管理制度概述教学档案是一种重要的教学资源,记录着学校和教师的教学过程、成果和评价,对于保障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已成为学校教学管理的必要内容。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介绍教学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以提高学校教学档案的管理水平。

教学档案的内容教学档案是学校和教师的教学过程、成果和评价的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等。

2.教学实施:包括教学日志、学生答题情况、学生作业等。

3.教学评价:包括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等。

教学档案的管理制度为保障教学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一、教师档案的建立与管理1.教师个人档案由学校或教研部门建立,管理由学校或教研部门负责。

2.档案内容包括教学经历、教学成果、督导评价、培训情况、奖励处分等。

3.建立教师个人档案应注重搜集资料、分类存档、及时更新。

4.管理人员要严格保密教师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二、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学校应设立教学档案室或教学档案管理岗位,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和维护。

2.学校应建立教学档案管理系统,区分学科、年级、教师等级等,便于管理和查询。

3.教师应按要求及时填写教学计划、教学日志、学生考试答题和作业等,并且核实无误后交至教学档案室或管理岗位。

4.教学档案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教师个人档案和教学档案在离职后应移交至下一管理单位,不得私自带走。

教学档案管理的要求一、及时录入等相关工作负责人要按时交接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加强档案安全管理1.学校应采取物理、电子、网络等多种方式保障教学档案的安全。

2.管理人员应在使用教学档案时遵守“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遗失、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单位。

3.外部人员如需查询教学档案,需提交证明材料和申请书。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教学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教学档案是指学院教师的教学工作记录、教学评价材料、课程教材、教学计划等教学相关资料的集合。

第四条教学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组成与归档第五条教学档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 教师个人档案:包括教师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

2. 教学计划:教师所教授的课程教学计划及年度教学计划。

3. 教学材料:包括课程教材、教案、讲义、试卷等相关资料。

4.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价材料。

5. 教学实绩:教师的教学实践报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教学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文件目录进行归档,并按照教师个人信息进行分类存放。

第七条教学档案应当在教师离职或者调离学院时予以封存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学院教务处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档案的归档、封存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保密与使用第九条教学档案的内容涉及到教师个人隐私和学院的教学秘密,须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只能由教务处及相关部门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进行查阅和使用。

第十一条教师有权查阅和使用自己的教学档案,但不得私自篡改档案内容。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维护与整理第十二条教学档案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一定的规范和程序进行,包括文件整理、归档、封存和保管等环节。

第十四条教学档案的损坏或丢失应当及时报告教务处,并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复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教学档案管理中的其他事项,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教学档案管理规定一、背景教学档案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教学档案是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质量的具体表现,是学生、教师和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记录。

因此,加强教学档案管理,规范教学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教学档案的内容教学档案是由学生档案、教师备课和考试档案以及学校管理档案组成。

学生档案是教学工作最重要的部分,包含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各科目成绩和评价等内容。

教师备课和考试档案是教学过程中的必要记录,包括教案、教材和试卷等;学校管理档案是对教学实践过程的必要监督和评价,包括教师考核和评价、学生综合评价、学校课程设置和管理等内容。

三、教学档案的存储和维护教学档案应按照学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储和维护。

具体要求如下:1.实行分类存储:教学档案应按照种类、年级、班级等分类进行存储,归档需标注档案名称、存档时间、保管期限等信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定期更新和审核:教学档案应定期更新和审核,及时补充、修改、完善档案内容,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确保档案安全:教学档案应妥善保管,采取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遭受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

4.严格档案鉴定:对于重要的教学档案,应进行严格的鉴定,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防止档案被篡改。

四、教学档案的使用教学档案在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估中具有重要作用,教学档案的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1.服务学生评价:教学档案应作为学生评价的参考,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优劣势,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教学服务。

2.服务教师评价:教学档案应作为教师评价的重要依据,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素质,为学校针对性的教师培训提供科学依据。

3.服务学校管理:教学档案是学校对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对教学档案的分析,学校能够了解教学活动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发展方案和管理措施。

五、教学档案管理的责任教学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教学档案管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3篇)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3篇)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3篇)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精选3篇)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篇1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

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

为此,制订制度如下: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

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

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篇2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

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4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4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学校或教育部门制定的一套规范教务档案管理的制度和流程。

教务档案是对教育工作中各项事宜的记录和归档,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课程管理、成绩管理等相关资料。

以下是教务档案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1. 教务档案的建档与维护:确定教务档案的建档标准和要求,明确档案的存储方式、保管期限和保密措施。

同时,规定教务档案的定期维护和整理工作。

2. 教务档案的分类与归档:对教务档案进行分类,包括教学档案、教师档案、学生档案等,明确各类档案的内容和管理要求。

并规定档案的归档时间和归档程序。

3. 教务档案的查阅与利用:制定教务档案的查阅和利用规定,明确查阅权限和程序。

同时,注重保护个人隐私,规定档案的提取和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原则。

4. 教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推动教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库和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同时制定电子档案管理的规定,包括数据备份、安全性保护等方面。

5. 教务档案的销毁与转移:制定教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规定,明确销毁的条件和方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于有转移需求的档案,规定转移程序和目标档案馆的要求。

6. 教务档案的管理责任:明确教务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管理团队,加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教务档案管理宣传和培训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和执行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教务档案,提高教育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同时,也能够保护教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档案资料的可靠性和便捷性。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对教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教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便捷的管理。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确定各类教务档案的名称、编号、格式、内容、存储方式等,并依据规定的流程建立档案。

2. 档案的保管: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或档案库,严格管理教务档案的存放、保管和使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训练中心教学档案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仅就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作了规定,其它档案不在本规定范围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负责教学的教练。

第二章档案的归档范围
第四条教学档案包括:
1.讲课教案
2.实习教案
第五条其它有关档案:
1.学员听课效果反馈
2.学员对授课教练的评估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管理
第六条教学档案坚持部门收集、专人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教学档案由教学部、教研部负责收集,其它有关档案由教务部负责收集,然后统一交教务部专人管理。

第八条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自己负责的档案要及时收集归档。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依据档案的类别,编制档案“案卷类目”,“案卷类目”
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十条卷内档案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码。

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左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码。

第十一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档案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函件填写卷内档案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十二条有关卷内档案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

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十三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四章档案的查阅销毁
第十四条查阅档案,必须由查阅人填写“查阅档案申请单”,由教务长审批后方可查阅。

第十五条查阅档案的人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对档案内容要保密。

第十六条收回档案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否则出了问题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要按规定进行销毁,销毁前要进行认真鉴定,确定销毁的档案要造册登记。

第十八条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监销,销毁清单要立卷归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教务部制订,报中心主任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