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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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职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职职业学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中职职业学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四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参加升旗仪式、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等。

第五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保持宿舍整洁,不乱扔垃圾。

第六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第七条学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追逐打闹,不损坏公共设施,不随意张贴、涂写、刻画。

第八条学生应尊重师长,礼貌待人,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九条学生应自觉遵守网络道德,不传播不良信息,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学生应自觉抵制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章学生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打架斗殴、欺凌同学、侮辱他人等行为的;(五)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三条学生受到处分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四章学生申诉制度第十四条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的申诉,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职学生如何管理制度

中职学生如何管理制度

中职学生如何管理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是培养技术技能的培训机构,其学生通常接受实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

在这样的学校,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因此,中职学生应具备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力。

一、学习管理学习管理是中职生最基本的管理能力。

学生应该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每天安排适当的学习时间,保证课业能够按时完成。

在学习中,应有目标,有计划地完成任务。

同时,学生还应该有一定的自我管理能力,能够自觉地学习,不受外界干扰影响。

学生还应该注重学习方法的改善和提高。

可以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参加学习班等方式,了解一些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比如提高记忆力、增强思维能力等。

在学习中,还要注重及时总结和反思,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

在学习管理中,要有恒心和毅力。

不要轻易放弃,当遇到困难或失败时,要坚持下去,不要气馁。

同时,还要保持乐观的心态,积极面对学习中的各种问题和挑战。

二、时间管理时间管理是每个中职学生都要掌握的技能。

在学校里,学生要面对课程、作业、实习等各种学习任务,需要好好安排时间。

适当的时间管理能够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减轻学习压力。

学生可以制定一份详细的学习计划,包括每天的学习时间表、每周的总结和规划等。

这样可以帮助学生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同时,及时调整学习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习时间。

有效的时间管理还需要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比如准时起床、定时吃饭、有规律的作息时间等。

良好的生活习惯可以提高学生工作和学习的效率,减少无效时间的浪费。

三、自我管理自我管理是中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

除了学习方面的管理外,学生还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

比如保持身体健康、克服不良习惯、学会节俭等。

自我管理还包括情绪管理。

中职学生通常面临着诸多学业和生活的压力,需要具备一定的情绪管理能力,保持良好的心态,遇到问题能够及时调整心态,不要为小事情而烦恼,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一代;(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三)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管理工作。

二、学生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一)接受学校教育,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使用学校设施设备;(三)在品行、学业、科技、艺术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获得相应荣誉;(四)依法依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可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三)勤奋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四)爱护学校公共财物,维护校园环境;(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学生纪律与处分第七条学校对学生实行纪律处分制度,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声誉的;(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四)道德败坏,品行不端的;(五)其他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情形。

第九条纪律处分的程序:(一)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调查核实违纪行为;(二)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提出处分意见;(三)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处分意见;(四)学校校长办公会决定处分;(五)送达处分决定书,告知学生申诉权利。

中职_学生管理_规定(3篇)

中职_学生管理_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职学校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中职学生。

第三条学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与引导相结合;2. 立德树人,全面发展;3. 公平公正,严格管理;4. 家校合作,共同育人。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秩序,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五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学校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第七条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八条学生应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抄袭他人作品。

第九条学生应爱护公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等。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食堂管理规定,文明就餐,不浪费食物。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文明上网,不传播不良信息。

第十四条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五条学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学生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2.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3. 违反社会公德,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4. 考试作弊、抄袭他人作品的;5. 其他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的行为。

第十八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2. 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3.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4. 恶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严重后果的;5. 其他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行为。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须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经学校录取后,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两周内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备案。

第六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奖励和处分记录等。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八条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入学、注册、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毕业等环节。

第九条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事项,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生毕业条件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参加考试,取得相应成绩。

第十三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学生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不得从事危险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第六章奖励与处分第十七条学生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七章学生权益保障第二十条学生有权获得教育、参与学校管理、获得奖励和资助等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中职学校的学生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的学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职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教育为主、管理为辅的原则,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管理制度1. 入学管理(1)新生入学时,学校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

(2)新生入学后,学校应组织学生进行军训,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组织纪律性。

2. 学籍管理(1)学生入学后,学校应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

(2)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应按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3. 课程与教学管理(1)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和行业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开设相关课程。

(2)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3)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作业和实验。

4. 课外活动管理(1)学校应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2)学生应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5. 卫生与安全管理(1)学校应加强卫生管理,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保障师生健康。

(2)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 奖惩管理(1)学校应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学校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

7. 毕业管理(1)学生毕业前,学校应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学生毕业时,学校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毕业手续。

四、实施与监督1. 学校应成立学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学校应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校安全稳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制度。

本文将从学生行为规范、日常管理、奖惩机制等方面进行阐述。

1. 学生行为规范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的学习氛围,中等职业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学生行为规范,学生应严格遵守并按照以下要求行事:•尊师重教:学生应尊重教师,不得辱骂、侮辱教师,要遵守教师的教学纪律,积极参与课堂学习。

•遵纪守法:学生应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不得进行带有攻击性、破坏性的言行。

•诚信学习:学生应诚实守信,不得参与作弊行为。

对于任何形式的抄袭、作弊行为,学校将予以严厉的惩罚。

•文明礼貌:学生应保持良好的礼貌与行为举止,尊重他人的人格权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欺凌、歧视等行为。

2. 日常管理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安全,中等职业学校还对日常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考勤管理:学生需要按时参加早晨升旗仪式和课堂上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对于迟到、旷课等情况,学校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宿舍管理:学生宿舍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学生应保持宿舍的整洁、卫生,并遵守宿舍的安全规定。

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损坏宿舍物品的行为。

•校园安全:学生应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不得随意离校,不得进行赌博、吸烟等违法行为。

如有发现安全隐患或其他突发事件,学生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 奖惩机制为了激励学生的积极向上和规范学生的行为,中等职业学校设立了一套奖惩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奖励机制:学校将定期评选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同时,学校还设置了奖学金制度,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学校有权进行惩戒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等。

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记过、记大过,甚至开除学籍。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前应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

第五条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录取新生,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学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准予注册。

第七条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注册者,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注册,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第八条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参加上课、活动、晚自习等。

第九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财物,维护校园环境,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共设施。

第十条学生应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参与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学籍变动,如休学、转学、退学等,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效者,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五章安全教育第十五条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六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离校。

第十七条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骑摩托车。

第十八条学生应加强个人卫生,预防疾病,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效者,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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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一、自习1、自习课学生应自觉学习,不得随便出入教室和下座位,要保持教室安静。

2、在老师进行辅导时,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轻声发言。

二、课间操1、学生一定要坚持上操(因病不能做操者,站在本班队伍后面),教室要关灯、锁门。

2、学生出操时,走出楼门后要跑步到操场,集合做到快、静、齐。

3、做操要用力,合节拍,姿势正确。

4、做眼保健操时要在原座位上认真做,各班体育委员和上课教师负责督促。

三、课外1、升国旗、奏国歌时要立正,行注目礼。

2、衣着、发式要符合中学生身份。

举止要端庄大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能梳披肩发,不化妆,不佩戴饰物。

3、不打架骂人,不说污言秽语。

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

不看坏书,不听不健康音乐。

4、不在教室和楼梯内喧哗、追逐、游戏、打扑克及进行体育活动,不准带MP3、MP4和手机等进校园。

5、不准在楼内起哄、打闹、放鞭炮。

除上课老师允许外,不能在教室追逐游戏。

6、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存放,不得随意骑走别人的自行车。

7、在楼里一律靠右侧行道并要主动向师长和贵宾让路。

8、球类活动只限在运动场上进行, 房屋周围及道路上不得进行各种球类活动及飞盘等体育活动,不准在篮球场踢足球。

9、住校生要自觉遵守宿舍规则,保持宿舍卫生。

买饭要排队,不得加塞,不得为别人代买饭菜,不浪费粮食。

不随便倒剩饭菜。

10、讲究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一切公共场所的秩序。

11、爱护公共财物(不在桌倚、门窗、墙壁等公物上刻写、乱画。

不爬门窗,不扔粉笔头,节约水电,爱护教学实验仪器,用具和药品。

不攀折花草树木) 12、自觉保持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宵。

保持厕所和下水道的卫生。

13、未经允许不许带外人进入校园。

课内不准出校门。

14、晚上要认真完成作业,做好复习巩固和预习。

四、放学1、放学后不要在学校逗留,要尽快离校,及时回家。

2、值日生认真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工作,离校时关好门窗。

二、升国旗制度一、每周一或重大节日、纪念日间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

二、升国旗仪式由校团委指定干部轮流主持,体育教师轮流负责整队。

三、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必须参加,队伍整齐,保持安静。

四、升国旗奏国歌时,全体师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或有感情的唱国歌。

五、每日早晨由各班推选出的旗手、护旗手负责升旗,周末降旗,升降旗由班级轮流负责。

三、学生尊师守则尊师,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每个学生文明行为的重要体现。

发扬尊师优良传统,要从我做起,从基本的规矩做起,要长期实践持之以恒,形成习惯,使尊师之风吹遍校园。

1、总则每个学生都要把尊敬老师作为日常规范的重要内容,严格做到“两不三一样”即:不尊敬老师的事不做;不尊敬老师的话不说;尊敬本班任课老师和尊敬其他老师一样,尊敬现任课老师和尊敬原任课老师—样,尊敬老师和尊敬学校职工—样。

2、尊重“先报告”并得到老师允许,才能进入老师办公和休息的地方;上课时,学生迟到或有事要离开教室,都应先向老师报告;有老师在场并征得老师同意,才能翻动老师的学习、生活工作用品,不占用老师使用的学习、工作和休息的用具,不占用专供老师使用的场地;当老师巡视场所时,不使用类似“嘘嘘”的声音干扰,向老师递送或接受老师的物品时,要双手接送;学生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和手段作出有损于老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禁止恐吓、侮辱、殴打老师,禁止对老师教育采取报复性行为。

3、礼让进入教室、下课走出课室、上下楼梯与老师相遇,都要让老师先走。

在路上遇见老师要让路,在车上遇见老师要让座。

碰到与老师同时使用公共场地及公共没施的情况,要礼让老师。

4、协助要积极协助老师进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想办法完成老师交给的工作任务,不借故推托逃避,不能做出有阻碍老师开展正常工作的行为。

不以任何方式干扰老师对自己及其他同学的教育。

5、关心对老师尤其是年老体弱的老师要热情关心,尽力照顾,对有病的老师要主动问候。

6、跟老师打招呼无论校内校外,路上遇见老师要主动热情地打招呼问好,不知道老师姓名的叫一声“老师好”。

遇到来本校听课及进行其他活动的外校老师也要称呼“老师好”,以礼相待。

分别时说“老师再见!”7、向老师发问向老师发问,先称呼,再提问,老师回答后说声“谢谢”。

不要随便打断老师的话。

8、受老师询问课堂上受老师提问时,要端正站立,认真回答问题,经老师示意后才坐下。

遇到老师询问或调查情况时,要起立,诚恳地、实事求是地回答老师。

受老师批评时,如果对老师的说法有异议,要在课后有礼貌地解释,不能当场质问、谩骂老师。

9、跟老师谈话听老师讲话及正式场合与老师谈话时,要专心听,坐端正,态度要诚恳,语言要文明,谈话后,经老师同意,说声“谢谢”,才离开。

10、向老师提意见给老师提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以书信形式提意见时,要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

不背后议论老师的短处,要杜绝给老师起绰号的不文明行为。

四、评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暂行办法为了奖励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大力发扬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榜样,促使广大学生严格地按“三好”标准塑造自己,培养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对“三好”学生等评选方法作如下暂行规定:一、评定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先进班级、优秀团支部。

二、评定条件(一)三好学生条件自学执行《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能全面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

具体表现为:1、政治上积极向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关心国家大事,政治课成绩在80分以上。

2、模范地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现象斗争。

3、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

4、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艰苦创业的精神。

5、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6、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造精神,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7、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

8、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9、有良好的生活作息和卫生习惯,学习精力充沛,身心健康。

10、认真做好“两操”,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成绩80分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干部,成绩显著。

2、热心为班级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威信,能积极、主动、独立地完成所担负的社会工作和班主任分配的工作。

3、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优秀团员条件1、参与评选的必须是中国共青团团员。

2、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团员义务。

积极参与学校以及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在评选时间内未受团的纪律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

5、具备健康、高雅审美情操,正确审美观点,以及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6、尊重他人、谦虚谨慎,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爱护公共财物。

7、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主动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8、积极参加、配合团委或学生会的工作,参加班及支部组织的活动。

9、积极参加各种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和校园文化体育活动。

10、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四)先进班级条件1、积极开展有教育意义、受同学欢迎的各项集体活动,集体成员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奋发向上,有良好的班风。

2、集体成员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不断提高,学习气氛浓厚,无考试作弊现象,有良好学风。

3、集体成员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90%以上同学通过体锻标准,自觉保持环境和个人清洁卫生。

4、班干部以身作则,工作积极努力,是同学中有威望的班级核心。

5、集体成员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水准,没有违法乱纪的情况。

(五)优秀团支部条件1、班级要具备先进班级条件。

2、正常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和思想教育等。

三、评定方法、时间安排(一)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百分之二,先进班级和优秀团支部为每年级组各两个。

(二)每学期末按评定条件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级提名推荐,整理材料上报政教处,由校领导统一审核。

先进班级和优秀团支部由政教处和校团委推荐,校领导班子审核。

(三)毕业班学生评比活动,提前至五、六月份。

四、奖励方法(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颁发奖章、证书、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二)先进班级和优秀团支部由学校颁发奖状,班主任给予一定奖励。

(三)张榜公布名单,汇编荣誉册,召开学校表彰大会。

学校要大力宣传,发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事迹,激发全体同学奋发向上。

(四)若发现和查实先进个人和集体有弄虚作假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德、智、体方面有严重不合格时,应取消其荣誉称号。

五、学籍管理制度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学生档案和学校有关通知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正式学籍。

二、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班主任填写。

成绩品德评语交教务处保存,学生受到的各种奖励或处分均要及时入档。

教务主任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学籍,校长每学年至少检查一次学籍。

三、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或其它特殊原因可准予转学,转出时要有居住证明或经商证明,之后填写转学联系单,经转入学校同意和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正式办理转出手续。

转入学生教务处要严格进行审查,手续合格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接收。

四、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提出休学,必须呈交请求休学申请及医院等部门有关证明,教务处严格审查,学校批准后发给休学证明书,到教育局办理手续。

休学期限不超过一年,休学后一般不能提前复学。

有特殊原因提前复学必须经学校审批。

五、学生跳级要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

学生原则上不允许降级。

辍返生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可留级或降级,降级要经过学校研究同意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

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注销学籍。

1、新生无正当理由一周未入学或入学后一个月内因病停学;2、在籍学生一学期内旷课达四十节(三次因迟到、早退算一节旷课)或请事假累计达两个月;3、在籍学生开学时逾期三天不到;4、休学期满,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5、有正当理由,家长和学生要求退学者(须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件);6、因犯严重错误而被勒令退学。

学生退学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能获准,由学校发给退学证明。

七、经上级批准开除学生,由学校张帖布告,开除学籍。

八、学生毕业后,学校要保存好档案资料。

六、学生课堂常规1、预备铃响后,学生即进入教室,备好当堂所用书本和各种学习用具,在桌面摆放整齐,做好课前准备,静候老师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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