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职能转变视角下的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研究的开题报告

职能转变视角下的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政府的职能也在不断地调整和转变。
在此背景下,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转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职能转变视角下的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功能,有助于探索我国政府在未来如何更好地承担社会管理职能。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从职能转变视角出发,分析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演变轨迹,探究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的原因和特点,提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的对策和建议,为政府更好地承担社会管理职能提供启示。
三、研究内容1.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演变轨迹2.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的原因和特点3.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中的问题和挑战4.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的对策和建议四、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等方法,以收集、整理、分析和归纳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五、预期结果本研究预计将得出以下结论:- 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在历史上发展演变的过程中,经历了从单一职能到多元职能的转变。
- 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的主要原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
- 政府在社会管理职能转变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面对的挑战包括部门分割、职能重叠、科技创新等问题。
- 政府应当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打破单一部门职能的限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倡导共治共建,有效解决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六、论文框架1. 引言- 选题背景与意义- 研究目的与方法- 主要内容及预期结果2. 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演变轨迹- 单一职能到多元职能的演变- 政府职能演变的历史阶段3. 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的原因和特点- 主要原因的分析- 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的特点4. 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中的问题和挑战- 部门分割和职能重叠- 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多元化社会需求和利益诉求5. 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的对策和建议 - 推进部门间协调合作- 加强社会参与管理- 推动共治共建6. 结论与展望- 结论总结- 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建议- 研究展望七、参考文献。
政府职能转变下的行政效能评估与提升研究

政府职能转变下的行政效能评估与提升研究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行政效能评估与提升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行政效能评估是指评估政府组织和部门的工作绩效,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表现。
本文将探讨政府职能转变对行政效能的影响,并提出提升行政效能的几点建议。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政府的角色由单纯的行政管理者转变为服务提供者和监管者的双重角色。
这种转变要求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还要确保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和社会公正。
而行政效能评估正是用来衡量政府在执行这些角色时的绩效表现。
首先,政府职能转变对行政效能评估提出了新的要求。
传统的行政效能评估主要关注行政绩效的事务性指标,如办事效率和成本管理等,而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绩效评估还需要关注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效果。
评估的指标和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以更全面地评估政府的绩效。
其次,政府职能转变对行政效能的提升提出了新的挑战。
政府的服务功能要求政府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这就要求政府运用新技术、新管理的手段,提高行政效能。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建设智能政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在线办事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另外,政府还应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在评估和提升行政效能方面,有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建立科学的行政效能评估指标体系。
形成一套全面、客观、科学的指标体系,包括事务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
事务性指标衡量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效率,如办事效率、成本管理等;结果性指标衡量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绩效表现,如服务质量、公平竞争等。
这些指标应当是可量化的,并且能够反映政府的实际工作情况。
第二,加强行政效能评估的监督机制。
行政效能评估是促进政府绩效提升的重要手段,但仅仅依靠政府自身进行评估是不够的。
需要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政府的行政效能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机构应具备独立性,能够采取多种手段,包括定期发布评估报告、召开听证会等,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县乡政府职能转变的现状分析和实现途径研究——以河北省为视阈

县乡政府职能转变的现状分析和实现途径研究
以河 北省 为视 阈
项 贤 国
( 1南开大学 , 天津 3 0 0 0 7 1 ; 2 唐山师范学院 , 河北 唐 山 0 6 3 0 0 0 )
[ 摘
要]
通过综合运 用实地调查 法及 文献研 究法, 针对 河北省 县 乡政 府职能转 变的现状 , 管窥 县 乡政 府职 能转 变的 困
着较强 的经济发展职能 , 并没有真正实现 由地 方经济发展 的
领导者向社会公共 服务 的提供者角色 的转换 。
( 三) 县 乡政 府 管理 体 制 与 创 新 社 会 管理 不 相 适 应
支付 , 如农业生产投入 、 社会保 障体系、 基础教 育等 。按 照现
县乡政府在创新社 会管理上存在诸 多 困境 , 如对社会 管 理的思路与方式认识 不够深 入 , 现 行社 会管理 体制 不通 畅。 随着城镇化加速 , 全市农 民工 、 城镇 下岗职工 、 失业人 员就业
40532014020014一县乡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困境揭示二县乡政府考核机制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不相适应一县乡政府财权与事权分配与设置不相适应目前县乡政府职能仍以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和干部考目前县乡政府普遍存在的现实是财权上收事权下移核机制为主导一般采用行政命令手段自上而下层层下达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诸多地方政府都把财权上收了如乡财和分解经济指标和其它各项社会指标并把任务完成情况和乡用县管这种规定对限制基层政府的支出1控制下级政政绩考核结果与政府公务人员的经济利益相挂钩具有极其府举借新债务但也存在一些困境尤为突出的是造成财权浓厚的行政强制色彩
实公共 财政要求 , 这些 资金 投入 应 由县 乡政 府承担 , 无疑 加
重 了县 乡财政负担 。此 外 , 笔者认 为 , 随着 县乡社会 经济 的
政府职能转变调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政府职能转变调查报告篇一:xx市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调研报告xx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调研情况汇报(20XX年4月18日)省编办:根据《关于配合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以及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工作的通知》(xs 编办函[20XX]122号)精神,围绕调研提纲要求,现就我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情况,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主要认识和体会。
党的十八大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胡锦涛总书记的主题报告实事求是、高瞻远瞩,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引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到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视,对于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了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保障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后,我市机构编制部门即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要求全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把机构编制工作与党的十八大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特别要深刻理解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有关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机构编制工作。
要对《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等主要内容认真研读,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以此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创造性开展,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调研报告

政府职能转变调研报告政府职能转变调研报告一、前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已经经历了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如政府职能单一、行政效率低下、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政府职能转变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之一。
本文旨在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调研,探讨其意义、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在政府职能和职责范围内,通过理念、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创新,从单一保障公共安全为主的职能向以公共服务为主的职能转变。
这个转变的理由在于,单纯以维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不能体现政府的公正、公平、高效服务。
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优化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借鉴先进国家的政府职能理念和管理经验,推行政府职能转变,能够更好地协调资源分配,加快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使政府部门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转变为更为细致、精细的公共服务提供者,为人民提供更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减轻国家负担,提高财政效益随着转变后,国家更多的采取委托、购买等市场化方式,将原本由政府机构承担的公益服务委托给社会力量提供,降低了政府机构的财政负担,减轻财政的压力,更有效地节约国家资源,提高财政效益。
三、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政府的信息化建设,追求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和决策的科学、政治与技术创新,实现政府治理的现代化。
三、政府职能现状分析政府职能转变是要从行政机关实际出发,从中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行政职能进行转变。
通过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现状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行政职能单一我国目前行政职能偏重于保障公共安全,公共服务水平不高。
行政职能单一一度成为限制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它削弱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变的动力,而对于公共利益服务的投入也较为有限。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的开题报告写作目的:本开题报告的目的是介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的背景、意义、研究问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计划等方面的内容,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基础。
研究背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虽已发展成为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但仍面临着很多问题,政府的职能及其作用成为人们关切的议题。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日益凸显。
我国政府正面临着由传统的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向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的转变,从而提高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阳光度,同时提高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等目标。
政府职能转变已成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中亟待研究的问题。
研究意义: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结果,针对现代社会的新形势下,政府职能的转变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政府职能转变的成功实施是现代政治与管理领域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和治理手段。
本研究将探讨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和价值,探明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外因素,以期形成科学的政府职能转变理论,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良好的研究氛围和决策支持。
研究问题: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很多涉及面和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本研究重点探讨以下问题:1.政府职能转变的定义和内涵是什么?2.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背景、形式、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是什么?3.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效果和改革成效如何?4.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境,以及如何解决?研究目标:本研究旨在探究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论基础、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科学的政府职能转变策略和理论模式,为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优化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提高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等提供思路和参考。
研究内容:本研究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职能转变的定义和内涵;2.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外因素分析;3.政府职能转变的发展历程和现状;4.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5.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和改革成效;6. 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问题和困境及其解决方案。
政府职能转变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政府职能转变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在当前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各国政府都在积极地寻求各种解决办法来刺激经济增长。
其中,政府职能转变被认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政府职能转变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尝试分析其中的一些关键要素。
政府职能转变是一种指导性的思想,也是一种具体的政策实施手段。
它指的是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从单一的管理、调节和监管的角色转为提供公共服务和环境的创造者与引导者。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政府既要坚持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又要深入理解市场经济的规律,同时注重扩大社会参与、优化政府管理,以促进经济发展。
总的来说,政府职能转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优化政府机构和职能结构、完善政府服务功能、加强公共事务管理、调整经济发展布局、扩大市场监督等。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让政府更加专注于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市场发挥和公民参与提供方便的环境。
首先,政府职能转变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尤其是在当下中国的情况下,职能转变的意义更加重大。
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市场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政府职能转变则是促进市场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优化政府服务流程,提高政府服务质量,进一步释放市场发展动力,促进经济的发展。
其次,政府职能转变有助于掌握信息和资源,提高政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核心竞争力。
政府既是国家权力的集中者,又是国家资源的调配者和分配者。
政府的职能转变有助于提高政府的信息和资源的获取能力,进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例如,加强政府的信息化建设可以促进政府对社会情况的了解和了解社会需求,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优化政府的资源配置和高效运行。
第三,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推动公共事务的发展。
政府应该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核心,不仅要实现规范、标准化、统一化的公共管理,而且要建立与市场运行相适应、源源不断的公共业务服务系统。
这正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所在。
通过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扩大公共事务范围,可以提高公共事务的效率和水平,促进社会公共事务的发展,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浅析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

浅析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府的职能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新时代下,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过去,政府的行政职能主要是对社会进行管理和管理,但是在新时代下,政府的行政职能已经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具有了更多的服务属性。
本文将从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发展趋势和实践意义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1.服务型政府的兴起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政府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过去的政府主要是扮演管理者和监管者的角色,对社会进行规范和管理。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政府的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政府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和互动,逐渐转变为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更加注重为民众提供基本生活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和提高政府服务的便捷性。
2.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依法行政是指政府依据法律和法规行使职权,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效能,提高行政质量的一种重要形式。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法律和法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加行政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推动政府行政职能的合法化和规范化。
3.创新型政府的出现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府行政职能也在不断进行创新。
创新型政府主要是指政府在行使行政职能时,积极适应社会变革和发展需求,不断进行制度和政策的创新,提升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
在新时代下,政府要不断引进新技术、新理念,加强科技创新,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
1.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政府行政职能也在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政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政府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为人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是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必然趋势,也是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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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本文在分析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的相关性基础上,探讨了在历次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行机构改革的对策:把立法与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结合起来;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央政府机构改革要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标签: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存在问题;对策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自此中国迎来了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七次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机构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而新一届政府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性举措,就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政府职能,“即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所应起的作用。
”[1]政府职能首先表现为政府应该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和怎样去管;同时政府职能又表现为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应发挥出怎样的作用。
政府职能与机构设置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政府职能会发生相应变化,而机构设置则会在一定历史阶段保持稳定。
因此政府职能的不断发展变化,导致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逐渐发生矛盾,这就必然要求进行机构改革,使作为载体的政府机构适应政府职能的变化。
因此,机构改革对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的相关性分析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这是因为,政府职能与机构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1、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政府机构作出相应的调整政府机构的设置最主要的依据是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转变必然要求原有的组织结构发生相应的变革。
只有依靠政府机构才能履行其政府职能,而政府机构则是由于发挥某种职能需要而设立的。
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政府某方面职能的加强、转移、撤销的过程。
一般来说,承担重要职能的机构必须增设和加强,未承担政府职能的机构应该撤消,职能交叉的机构应该合并,职能混合不清的机构应该调整。
以往我国的机构改革往往是单纯的裁并机构和精简人员,忽视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基础的原则,因此,过不了多久,履行原来职能的机构又以老名义或新名目恢复,这是导致机构恶性膨胀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此,党的十三大开始提出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机构改革的重点,这是在总结以往机构改革失败教训的基础上得出的一个深刻结论。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本次机构改革相对以往有一个明显特点,即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
2、机构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保障政府机构是依据政府职能的划分而设置的,它的存在必须能使政府职能有效地履行。
因此,如果政府的职能作用想要得到切实地发挥,就必然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政府机构作保障。
一方面,政府机构是政府职能的组织载体。
政府部门林立、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相互扯皮,严重制约着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制约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而以转变政府职能来进行机构改革,就走出了“精简—膨胀”的恶性循环,达到了行政体制改革的目的。
另一方面,机构改革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发挥政府职能。
行政效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产出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之间的比率关系。
[2]从一定意义上讲,行政效率体现了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而政府机构的设置情况直接决定着政府效率的高低。
目前我国政府行政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政府机构臃肿和职能重叠。
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在推进机构调整的同时,着眼于向市场、社会和向地方放权,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让社会组织承担一部分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
同时,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着力解决国务院部门管理过多过细问题。
所有这些都会有利于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从而促进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
因此,政府机构改革是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发挥政府职能。
二、历次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往,由于没有将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有机地统一起来,致使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存在诸多问题。
1、机构改革缺乏法治基础导致随意性[3]在历次的机构改革中,政府职能机构的设置缺乏稳定性,常出现的状况是职能转变中被分开的部门在之后又以某种名义合并,被缩减的部门在改革后又重新设置。
究其原因在于,机构改革缺乏法治基础,随意性大。
如果我国政府机构改革能够以法律的形式,如机构改革法、编制法、程序法、岗位定员法来为改革作保障,而不是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来宣示改革的成果,那么政府机构改革及政府职能转变就不会流于形式,从而保持稳定性。
因此,缺乏制度与法律依据必然导致机构改革的随意性。
2、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的效果不够理想1988年我国开始推行“市管县”,这意味着将300多个地区行署变成了一级政府,这必然增加了行政成本又降低了行政效率。
“1993年国务院带头减编20%,地方只有省一级政府响应了中央减编的号召;省以下的机构和人员仍以“县改市”的名义在继续膨胀。
1998年国务院强行减编50%,从3.2万人减到1.6万人;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实际上只减少了100多万人,根本没有达到中央减编20%的要求。
”[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也需要发挥更多的主动性调整地方政府职能,而中央政府则应该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
201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指出,“各地区要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同时指出,“为给地方机构改革探索留下余地,地方机构设置不要求完全上下对口。
”这说明,这一轮行政体制改革要给予地方政府更大的空间发挥其积极性和创新性,机构设置不强求一致,并且通过下放一些审批事项给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优势。
3、机构改革没有与事业单位改革、培育社会组织紧密联系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不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它们存在的合法性基础都将更多地集中在实现社会管理的社会服务的职能上。
而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就需要来承担这一部分职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因此,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应在这方面加以调整和改善。
然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对事业单位与政府机构的协调关系仍缺乏全面的考虑,在社会组织的培育方面也面临着一些客观困难,所以有关改革未能及时、有效地加以推行。
三、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行机构改革的对策我国以往的机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并且提供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同时,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为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对此,要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1、把立法与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结合起来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在2020年要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宏伟目标,同时进一步全面部署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事实上,正因为我们传统上习惯运用政治或行政手段来推行改革,忽视了制度和法律的运用,导致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过程当中以及改革之后出现反复、回潮的问题十分频繁,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难以形成稳定的体系。
不仅如此,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有关的立法,也存在严重滞后的状况。
所以,今后在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的过程中也要贯彻法治精神,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立法工作,把立法与转变职能、改革机构、编制改革等密切结合起来。
2、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和发展社会组织唯物主义辩证法指出,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存在的。
政府机构改革决不可能单兵突进,改革越向深层推进,各方面、各领域的联动性就越强,而其他方面的改革能否协同配套推进,制约着机构改革的进程和成效。
因此,要坚持配套改革,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加快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将大量技术性、经办性职能交由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要遵循有利于调动和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者积极性的原则。
在设计政府机构总体框架时,要兼顾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者的统筹发展,听取行业协会的意见,要充分发挥“三个积极性”,不能只考虑政府“一个积极性”。
3、中央政府机构改革要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以往的政府机构改革似乎只是中央的事,对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指导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机构改革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地方做得少,而且好像越是到基层越没什么关系。
在法制统一的总原则下,强调政府机构改革要有领导、有步骤地自上而下进行,都是自然的,应当肯定。
但是,如果地方不方便参与,只能被动等待,就会使得改革的效益递减;改革的整体性不足,也会使公众感到他们日常所接触到的政府改变不大,使公众难以对政府机构改革产生好的评价。
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中明确提到[5],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既管不了管不好,又不利于地方因地制宜主动开展工作,因此,在职能转变方面,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地方要因地制宜主动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
应当看到,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的公报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及《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这一系列文件中,已经对下一步的地方政府机构和职能转变,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实际情况及精神实质,各地方政府完全可以主动、积极并灵活地进行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