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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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上市公司成为我国股市中的重要主体。

国有上市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导致了一些问题的产生。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作,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并采取有效措施。

针对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我们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治理结构。

目前,国有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权责不清、决策复杂等问题,这导致了公司治理效率低下、决策滞后等情况。

我们需要在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织和运作程序的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和决策程序,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限,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科学、合理和高效运作。

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尚需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督机制。

当前,国有上市公司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难以监督和处理。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督机制,完善股权激励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增强市场化约束力,从而促进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当前,国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够完善,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较大,导致了一些公司经营不稳定的情况。

我们需要加强对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增强公司自身的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建立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

当前,国有上市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了一些公司高管和员工的激励不足,对公司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

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薪酬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公司高管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推动公司实现良好的运作和发展。

在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和政策引导,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企业需要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落实社会责任,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各界需要关注国有上市公司的发展情况,监督其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为国有上市公司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外部支持。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壮大,上市公司在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

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其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已经成为了市场和监管方面的热点话题。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已成为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当前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因素影响和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思路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1. 股权结构不合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一直是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常常呈现出大股东控制型、管理层控制型、团体控制型等形式。

这种股权结构不合理可能导致股东利益的冲突和公司治理的混乱。

2. 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通常包括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

但是在现实中,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往往由大股东或者相关方控制,导致董事会对公司治理的质量和效果产生负面影响。

3. 决策程序不透明公司的重要决策通常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审议和决策,但一些上市公司决策程序不够透明,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可能导致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受到质疑。

二、影响因素1. 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法规的不够完善和监管的不够到位,导致了一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

2. 股东利益的多元化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日益多元化,不同类型的股东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也各不相同,这也给公司的治理结构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3. 公司文化和管理团队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还受到公司自身的文化氛围和管理团队的影响。

一些管理团队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和实施出现问题。

三、完善思路1. 完善公司法制度加强对公司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强化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管和约束力。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近年来,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直备受关注。

虽然国有资产是国家和人民所共有的财富,但是国有上市公司在治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股权分离、董事会独立性不够、股东行使权利受限等问题。

因此,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应该加强股权管理,确保股权上的平等。

国有资产被沉淀于上市公司中,但在整个治理结构中的话语权却相对较低。

应该明确相关股东的权力和义务,同时完善股权投票机制,确保股东可以平等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其次,在董事会的构成上应该更具科学性。

为了满足多元化的治理需求,应该在董事会中加入合适的专业人士和外部监管人员,从而确保董事会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

此外,应该对董事的绩效进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人员进行调整或淘汰。

第三,在内部治理方面,应该严格执行监管规定。

国有上市公司应该制定与其特殊身份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的信息披露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同时,应该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以防止内部腐败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最后,在外部监管方面,应该加强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相应的检查和评估机制。

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违反法律和规定的国有上市公司加强处罚力度,以保持市场的稳定和公正。

总之,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于保护国有资产、提高国有上市公司的竞争力、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成熟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在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才能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为国家和人民创造更多的财富和福利。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两个方面进行思考,分别是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董事会治理。

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直接关系到其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配,对于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调动各方面参与国有企业治理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应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管理。

当前,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于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手段不够灵活,监管效果不够明显。

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上市公司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增值。

应强化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的相互交流与合作。

国有上市公司应积极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扩大股东的多样性。

通过引入优秀的非国有资本,可以提升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国有上市公司也应积极参与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实现资本间的互利共赢。

应探索国有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激励机制。

员工持股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方式,可以促使员工积极投身于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国有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员工持股计划,鼓励员工购买自己所在企业的股票,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二、完善国有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治理国有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对于保护股东权益、优化企业经营决策、提高企业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治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应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国有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不受任何外界利益干扰。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企业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的建议。

应加强董事会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完善国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对董事会行为的监督和评价。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的董事应进行问责,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主体,其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康完善是保持市场稳定和投资者信心的关键。

因此,对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需要完善公司章程,明确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管理的基础文件,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运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完善公司章程,明确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规定各个治理机构之间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保障股东利益。

其次,需要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强化股东权益保护。

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公司决策的集中体现。

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决策的有效性等,可以保障股东的权益,防止公司管理层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利益。

第三,需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公司透明度和公开度。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公司与外界的沟通,提高对外透明度和公开度,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认可度。

最后,需要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提高公司治理风险应对能力。

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

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提高公司治理风险应对能力,可以保障公司的经营安全和稳定性,维护投资者利益。

综上所述,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等多个方面入手,以提高公司的治理效能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国际经济中的主要问题,它是公司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能力的制度基础。

当前,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较为严重的所有者缺位问题,这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致命缺陷。

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进一步改进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法人内部治理机制,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多元股权结构约束,建立市场化的、动态的、长期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改进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法人外部治理机制,加快企业购并,促进控制权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在提高内部治理有效性的同时建立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

[关键词]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国有控股中型企业,可以说从旧的工厂制向公司制转换而来的。

2009年我国上市公司逐步走向全流通,大股东股比例将会有所下降,很多将会降低至30%左右甚至以下。

如若,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不到从近几年来的情况来看: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都是国有大加强,更加容易出现大股东和职业经理层侵害上市的利益。

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目标变得不顾企业长远发展,只求短期暗中利益输送,这样也就必然导致中国难以产生世界性的百年知名企业。

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顺应国际潮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更是重中之重。

一、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改进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法人内部治理机制1.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

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较为严重的所有者缺位问题,这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致命缺陷。

很多企业改制上市后,仍未能弥补这种缺陷,这也成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个障碍。

早在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有明确提出:要“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

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同时提出要在“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而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保障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

本文将就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路进行深入分析。

要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要明确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职责和权利。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决策合理的组织结构。

全面落实公司法人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法人在公司内的管理地位和作用,是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

只有当法人的职责和权利明确时,才能更好地落实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和规范,确保公司各项事务的正常运作。

要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要加强对公司法人的监督和约束。

公司法人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和权利是不可忽视的。

但与此公司法人的权力也可能被滥用,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对公司法人的监督和约束是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环节。

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加强对公司法人行为的监督,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

加强对公司法人的约束,规范其行为,防止权力过大导致的滥用情况的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要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要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各种治理机构和机制的安排,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入手,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确保公司内部决策的科学和合理。

要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司内部各项事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运作的高效和有序。

要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要优化公司治理政策和制度。

公司治理政策和制度是保障公司正常运作和发展的重要依据。

要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要不断优化和改进公司治理政策和制度,使之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还要及时跟进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公司治理政策和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路分析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内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机制之一,是保障股东、投资者和整个市场的权益和利益的必要手段。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仅是企业内部治理的核心,也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

本文将对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思路。

一、监事会的角色与定位监事会是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对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进行监督,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完善监事会的角色与定位,可通过以下措施实现:1. 从人员配置上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建立监事会的专业化、多元化和公正性,通过选择独立董事、专业人士等方式,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公信力。

2. 强化监事会在公司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

监事会应该参与到公司重要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及时向股东和监管机构报告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经营行为及时发出警报。

3. 补充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与义务。

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公司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补充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和义务,明确监事会的权力和责任边界,使其能够有效地发挥监督和制衡作用。

二、独立董事制度建设独立董事作为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角色,其作用在于保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治理的规范性、透明性和公正性。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选聘独立董事时,不能只注重表面上的资历和经验,还要注重独立性。

选择独立董事要特别注意其人品、职业道德、从业经历、关系等相关情况,确保其真正独立,能够客观地认识公司和市场的运行规律。

2. 加强独立董事的培训和交流。

通过专业培训和交流平台等方式,提高独立董事对企业和资本市场的认识,增强其监管和监督的能力。

3. 让独立董事拥有更多的权力和责任。

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和义务,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督和制衡作用,确保公司管理、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规范标准。

三、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是指通过制度、管理、监督等手段,有效地控制企业财务和管理风险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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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国际经济中的主要问题,它是公司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能力的制度基础。

当前,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较为严重的所有者缺位问题,这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致命缺陷。

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进一步改进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法人内部治理机制,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多元股权结构约束,建立市场化的、动态的、长期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改进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法人外部治理机制,加快企业购并,促进控制权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在提高内部治理有效性的同时建立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

[关键词]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国有控股
中型企业,可以说从旧的工厂制向公司制转换而来的。

2009年我国上市公司逐步走向全流通,大股东股比例将会有所下降,很多将会降低至30%左右甚至以下。

如若,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不到从近几年来的情况来看: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都是国有大加强,更加容易出现大股东和职业经理层侵害上市的利益。

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目标变得不顾企业长远发展,只求短期暗中利益输送,这样也就必然导致中国难以产生世界性的百年知名企业。

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顺应国际潮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更是重中之重。

一、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改进国有控股的上市公
司法人内部治理机制
1.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

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较为严重的所有者缺位问题,这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致命缺陷。

很多企业改制上市后,仍未能弥补这种缺陷,这也成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个障碍。

早在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有明确提出:要“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

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同时提出要在“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

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这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论述令人耳目一新,
这有助于解决国有企业中较为突出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进而给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带来巨大活力。

2.强化多元股权结构约束。

目前,大多数以国有企业改制而上市的公司,国有股权仍占有绝对控股地位,普遍存在着一股独大的现象,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普遍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企业自主
经营,就成为一句空话,企业的法人地位就不能切实地体现出来。

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

做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做到政企分开,可以用法人相互持股的方式组建企业集团,以期在减少政府直接干预的同时,对代理人实施更好的约束。

在股权结构建设方面应将重点放在以市场为基础,构建商业化的公有股权运作机制,降低股权集中度,改变目前的政企不分的状况,并且为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框架。

在以股权资本为主的前提下,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提高间接融资在上市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中的比例。

正确理解股权与法人产权的关系,严格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规范股权结构,维护上市公司法人产权的独立完整;正确把握国有股权的所有者与授权代表的关系,维护上市公司经营权的独立完整;维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明确国有股权所有者及国有股权所有者对国有股权的处置权限与程序,在国有股权边际权力得到保障的同时,简化国有股实体权力的行使程序和审批程序,维护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利益最大化。

目前,上市公司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也是实现上市公司股权多元化的良好途径。

这样既有利于我公司的科学决策,又不影响国有法人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使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

3.建立内在化、动态化、长期化的激励机制。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还必须尽快建立市场化的、动态的、长期的激励机制。

在激励方
式上除了要突破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限制,提高经理人员的收入标准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研究有效方案,给予管理层股票或股票期权,以股权激励的方式使其自身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结合起来,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结合起来。

从而实现还股于民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中的激励与约束。

4.引进独立董事机制,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日常决策中的监督作用。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由于国有法人股所占比例已高达60%以上,使得占绝对控股权的大股东拥有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而这种专权往往为大股东谋求种种不正当利益提供了通道。

目前我国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其董事大多数由第一大股东派出,股权过度集中导致大股东实际上控制了董事会,在董事会的人员结构上表现为内部董事人数占绝对优势,其结果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不良后果。

董事会职能失灵、内部人控制等现象直接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短期化行为以及上市公司与控股大
股东之间的不正常关联交易,甚至出现上市公司成为控股大股东“抽血工具”的很多个例。

在很多情况下,公司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上的缺陷成了上市公司质量衰退的一个重要内部因素,小股东的利益也根本就没有受到良好机制的保护。

在这种背景下,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非常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引进独立董事机制,有利于公司的专业化运作。

上市公
司在引进独立董事时,可以从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领域选择有专业知识、懂管理、懂法律的专业人才担当独立董事的重任。

一般来说,独立董事大都是某一领域的知名人士或专业技术人士。

在现阶段,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社会研究机构的研究员、金融中介机构中的资深管理人员以及在大公司任职多年的高管人员等等,都可以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选。

第二,引进独立董事机制,有利于对公司的检查和评判。

独立董事在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时能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相对于内部董事更能够坚持客观的评价标准,准确、公正地对公司的运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价,并易于组织实施一个清晰的形式化的评价程序,从而避免内部董事“自己为自己打分”,以最大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在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方面也有重要的作用。

较之内部董事,这种监督会更加超然和有力。

二、进一步改进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法人外部治理机制
1.加快企业购并,促进控制权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在提高内部治理有效性的同时建立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

目前,无论是政府主导型、家族主导型,还是法人主导型,都没有充分利用兼并、收购、重组、破产等市场机制来改善公司治理效率。

这显然与我国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不完善有关。

在企业购并和国有股减持、转让过程中,切实保证国有股权的受让对象是完全的企业法人和非国有法
人,以再造新的法人治理主体,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奠定基础。

还应逐步统一股票市场,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为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用国际惯例来约束上市公司,以使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朝着以内部治理为主、外部治理为辅的博采众长的混合模式的方向发展。

应加快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向民营社会法人和外商协议转让工作,加快涉及国有股转让的购并重组和控制权的转移。

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外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已推出的qfii使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更为重视投资对象的公司治理因素,他们进入中国
资本市场将对健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2.培育竞争性的市场环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改善,从长期来看,离不开一个充分竞争有序的市场。

政府应当努力为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有利的市场环境,全面设定和执行市场游戏规则,建立法治秩序,完善市场运作机制,让市场竞争机制在更广范围内、更深层次上发挥作用。

首先要强化完善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和退出机制,经营情况严重恶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全瘫痪达到退市条件的公司,坚决予以暂停上市或中止上市。

其次要培育职业经理人才市场。

一个市场化运作的经理市场是
科学的选聘机制建立并发挥作用的前提,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经理市场的发展。

同时,应当对经理人员实行公开聘选机制,改变行政任命方式,改变企业领导“能上不能下”的状况,将竞争机制引入经理聘选中,加强上岗竞争激励。

三、结束语
我国的国有上市公司如能从上述几个方面入手,就能解决好目前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济效益低下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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