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为了保障码头的安全运营,确保人员和货物的安全,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生产责任2.码头经营者是码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码头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各岗位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三、设施设备安全5.码头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消防器材检查和演练,并确保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6.载货设备、起重机械等机械设备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7.码头应当有足够数量和良好状态的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急救箱等,以便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人员安全管理8.码头应当设立完善的出入口管理制度,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并配备专门的安全巡查人员,加强码头巡查和监控。
9.人员进入码头区域时,应进行身份核验和安全检查,确保只有合格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10.码头应当建立安全技能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货物安全管理11.码头应当建立严密的货物进出库管理制度,确保货物安全无误。
12.码头对危险品的运输和储存应设立专门的区域,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13.码头应当建立货物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减少货物损坏和人员伤害的风险。
六、应急管理14.码头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责任分工和沟通机制。
15.各岗位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并进行定期演练。
16.码头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救援队伍,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七、监督检查17.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码头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8.码头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提供相关的安全管理资料,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码头船舶建造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码头船舶建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实施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的目的是加强对建造工作过程中安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制度化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第六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并明确分工。
第七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隐患排查制度,并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组织制定建造施工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区域,并明确禁止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的区域。
第十四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设立安全监测岗位,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测。
第十五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十七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八条码头船舶建造发生事故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伤员转运工作。
第十九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接受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维护船舶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航行,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雇佣的船舶。
第三条: 所有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船舶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船舶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全面、预防和主动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建立并落实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 船舶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 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船舶操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 安全制度第八条: 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建立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制定船舶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船舶的各项操作程序、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 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情况的措施和步骤。
第十一条: 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船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十二条: 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建立船舶安全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船舶事故和安全事件。
第三章: 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 船舶操作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船舶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船舶操作人员应当定期组织船舶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 船舶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如救生衣、救生圈等,确保船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救。
第十六条: 船舶操作人员应当建立并落实船舶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船舶的安全设备和船体状况。
第十七条: 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建立船舶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船舶设备和船体进行维护保养。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前言为了保障码头船舶建造的安全,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码头船舶建造的单位和人员。
建造条件1.建造场地必须符合建设安全规范。
2.建造所需设备必须符合检验要求。
3.实行安全、环保、节能措施。
4.每个施工组必须有施工计划,按计划执行。
5.每个船舶都要进行建造工艺及安全、环保、节能措施的研究。
建造期间的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建造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和建筑图纸。
2.设立专人负责建造现场管理,带班巡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实施防止火灾、爆炸的措施,保证建造场地安全。
4.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违反规定进行离心机运转、起重吊装等操作。
5.确保普工、技工、施工指导和管理人员的必备防护装备给予到位,不允许违章上岗,对违章上岗者进行责任追究。
劳动保护及环保措施1.实行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措施,禁止使用劳保设备缺失或使用失效的设备。
2.适当配置强制性劳保设备,如手套、面罩、防爆鞋等。
3.避免噪声、灰尘、轻烟等污染物的滋扰,推进建造设施绿化。
4.处理好建造现场的废物、垃圾以及污染物,做到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清理等。
结束阶段的管理1.对建造施工结束的场地、设备和物品,实施集中清理。
2.进行完整性检验,确保建造物体不漏水、不透气、不晃动等危险情况。
3.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建造物体表面涂装质量、船舶装备稳定性、岸边设施使用状态符合建设要求。
4.将施工资料备案并归档,清除下水船舶周围缆绳、堆料、木桩等活动设施。
结论本规定为保障码头船舶建造安全而制定的,其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特点,对于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健康,提高建造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哈尔滨码头业一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管理,确保码头船舶建造施工的安全基础。
2020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四篇)目录: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一
船舶修理安全管理规定二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三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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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一
1.目
的
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6S”活动,规范在建船舶设备设施的定置管理及文明生产,促进船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和谐安康。
2.范围
码头船舶船上的设备定置管理,职业卫生文明生产。
3、名词术语
3.1.6S: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4、职责
4.1.码头项目组:
4.1.1.负责船舶码头在建期间总体规划,对课室、劳务队生产周期计划,设备设施的调配使用。
4.1.2.负责船上设备设施的定置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总体布局,指定机舱电焊、风割专区。
4.1.3.按生产量的需求,负责统一调配电焊机。
.
4.2.课单船主管:
4.2.1.在布置生产工程任务时,同时对工程任务的安全工艺、技术、消防注意事项交底。
4.2.2负责督促课属下劳务队施工区域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并对劳务队按“6S”内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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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防备事故和减少人员伤亡。
2.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管理体系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1.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码头船舶建造安全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监督实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3.监督部门负责对码头船舶建造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质量安全目标1.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没有质量问题,实现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2.防备事故和减少人员伤亡,使码头船舶建造工作过程安全可控。
第五条基本要求1.全部员工必需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全部员工必需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3.全部员工必需具备必需的安全装备和工具,并使用正确。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安全生产规划1.在项目开始前,订立认真的安全生产规划,包含施工组织和掌控措施等。
2.安全生产规划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安全生产许可1.全部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必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安全防护设施1.在码头船舶建造现场必需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
2.全部员工必需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移除或损坏。
第九条火灾防控管理1.码头船舶建造现场必需配备充分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必需得到全体员工的熟知和掌握。
第十条应急救援1.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必需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2.全部员工必需具备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正确的救援措施。
第四章工人操作管理第十一条工人招聘与管理1.全部从事码头船舶建造工作的工人必需经过严格的招聘和培训程序。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保护工人和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和从事船舶建造作业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码头船舶建造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质量安全和环境安全。
第四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目标,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培训,做好安全监督和事故应急管理。
第五条码头船舶建造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确保船舶建造符合国家安全和质量标准。
第六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章环境与设备安全第八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保证建造现场的环境卫生,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第九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保证建造现场的通风、通气和照明条件良好,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滞留和扩散。
第十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或减少危险。
第十一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制定设备使用规程和维修保养计划,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十三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设置应急设备和消防器材,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和火灾。
第三章人员安全和培训第十四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人员数量合理,确保人员能够正常工作,并制定安全、卫生和休息规定。
第十六条码头船舶建造单位应对新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码头船舶建造安全,提高船舶建造质量,保护财产安全,保障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码头船舶建造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包括码头建设单位、船舶建造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调预防事故的发生,全面管理船舶建造全过程,并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码头船舶建造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船舶建造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五条码头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码头建设单位应组织培训和考核安全管理人员,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其具备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能。
第七条码头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八条船舶建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九条船舶建造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与码头建设单位建立联络渠道,及时报告施工中的安全情况。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对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设计要求,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设计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不影响船舶建造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二条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进场检查制度、施工人员准入制度、设备设施的验收制度等。
第十三条码头船舶建造过程中的施工现场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统一标识,明确安全警示标志和禁止标志的位置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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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6S”活动,规范在建船舶设备设施的定置管理及文明生产,促进船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和谐安康。
2.范围
码头船舶船上的设备定置管理,职业卫生文明生产。
3、名词术语
3.1. 6S: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
安全
4、职责
4.1. 码头项目组:
4.1.1.负责船舶码头在建期间总体规划,对课室、劳务队生产周期计划,设备设施的调配使用。
4.1.2.负责船上设备设施的定置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总体布局,指定机舱电焊、风割专区。
4.1.3.按生产量的需求,负责统一调配电焊机。
.
4.2.课单船主管:
4.2.1.在布置生产工程任务时,同时对工程任务的安全工艺、技术、消防注意事项交底。
4.2.2负责督促课属下劳务队施工区域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并对劳务队按“6S”内容考核。
4.2.3检查督促课属下劳务队职业卫生正确佩戴
使用合符本工种的劳保用品。
.
4.2.4. 督促课属下劳务队设备设施定置管理,摆放整齐,保障道路畅通;垃圾、余料分类放入斗。
4.2.
5. 督促课属下劳务队,在机舱要到指定的有托盘垫底地点从事风割、电焊作业。
4.3.起运课:
4.3.1. 负责吊运焊机、构件、材料等上船后,摆放整齐,焊机按项目组主管指定的地点位置摆放。
4.3.2. 严格执行相关《工具箱、焊机箱、气瓶、油桶上船的管理规定》(MSC-105)的规定。
4.3.3.负责吊运垃圾斗、余料斗上船,按定置管理位置摆放;斗满后要即时更换。
4.3.4.负责日常上船舷梯的检查,及时进行调整;并根据潮汐及时调整船舶.缆绳的松紧。
4.4.安全员
4.4.1.严格执行码头项目组有关定置管理总体布局,负责审批上船的油桶、工具箱、电焊机箱、气瓶等,并跟踪落实到位。
4.4.2.负责检查督促施工课、劳务队施工过程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指导现场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4.3. 负责对有违反职业卫生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教育、处理;对违反设备设施定置管理进行纠正并作出考核。
4.5.施工人员
4.5.1.施工人员要按课、班组布置的安全措施,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正确穿戴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
4.5.2.严格遵守码头船上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船上动火作业规定及《安全管理考核作业指导书》。
5、实施
5.1.放上船上的电焊机、配电箱实行定置管理,一律定位放在桅房顶部,并由项目组按生产量统一调配施工者使用。
5.2. 在船艉部施工用的电焊机、配电箱,统一放于上建A甲板面;在船头艏部施工的电焊机、配电箱,统一放于艏楼甲板面;并由项目组按生产量统一调配施工者使用。
5.3.甲板面严禁摆放电焊机、配电箱,以保障船上甲板面的通道畅通。
5.4. 因搭、拆脚手架临时放于船上甲板面通道的脚手架构件,要及时(当天)吊下船,以免阻塞通道。
5.5. 施工用剩的余料、二氧化碳气瓶等要及时吊下船。
5.6.船上舱盖、克林吊液压系统试压、串油,产生的残油,施工人员要即时处理,不得把残油放存在船上;并要做好防漏油的措施,若发生漏油时,要即时清理干净。
5.7.施工人员的作业区域,每天工作后,清扫场地(工完料清场地净),将垃圾、余料分类放进垃圾斗、余料斗。
5.8.起运课吊运上船的垃圾斗、余料斗(1对)配置在甲板面2#舱、4#舱左右各1对;艏楼甲板面、艉岛甲板面各放1对。
5.9.在机舱内设置板材、管子电焊、风割专区,采用托盘或垫板垫底,以保护机舱船板的质量。
施工者凡从事电焊、风割制作预制件时,实行到专区操作。
5.10.船上的电焊机地线,必须接驳在船舷护栏
位置。
船舶地线由设动部电工负责接驳,并挂牌明示。
5.11.在甲板面、舱口围、高边舱及上建的房间等通风不良位置电焊作业,施工者使用36V通风机抽风,将电焊烟尘浓度降低,以减少职业危害。
5.12.机舱房间、油舱、艏尖舱、艉尖舱等密闭舱室电焊作业,施工者要使用电焊烟尘净化器,将电焊烟尘抽排出来,避免职业病危害。
5.12.施工课、劳务队督促施工者佩戴使用合符职业卫生的劳保用品,才能进行施工。
6、记录保存
相关记录保存二年
7、发放记录
生产部课室劳务队
8、相关文件
JNS/MSC-22《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JNS/MSC-105《工具箱、焊机箱、气瓶、油桶上船的管理规定》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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