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 第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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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由心证原则强调事实裁判者应当根据自己的
内心确信来认定事实
“内心的确信(心证)”是指事实裁判者在认定事
实时应当达到的认识程度或认识状态。 在证明标准层面上,所谓“内心确信的心证”首先 是指裁判者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即确信其为真的 主观心态;其次,裁判者心证的内容是法官主观上 视其为真与思想、自然和经验规则的统一;再次,
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
【3—1】某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A利用其担任
某有限公司仓管员职务的便利,将厂内仓库存
放的一批电子元器件偷出公司,并将上述赃物
藏匿在自己的出租屋内准备变卖。公安机关接
到报案后将A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缴回上述赃物。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1)抓获经过;(2)证人曾某某、丁某某、符某、 李某某、邓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3)现场勘 查笔录及照片;(4)价值鉴定结论;人民法院经 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属实。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足以认 定,判决A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问: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种类都有什么?
一、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证据法上的要求
诚信原则在民事证据法上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禁反言。禁反言的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及其他诉
讼参与人实施前后不一致的行为,从而侵犯对方当 事人的信赖利益,同时该要求也有利于维护程序的 稳定性和权威性。 2.真实义务。即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故意
为虚假陈述的义务。
第二节 直接言词原则
[3-2] 据2002年9月11日《人民法院报》报道:我国有 位法官这样说道:“法官应当训练自己具备一种从当 事人言词之外另行获取案件重要信息的感知能力”; “在庭审中,我一般都两眼直视着当事人,尤其当事 人陈述关键案情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注视对方。在与 法官的对视中,有的当事人可能会转移视线,语音打 颤,有的当事人则目光坚定,言词恳切,这为准确地 判断案情提供了宝贵的第六感”。 问:根据直接言词原则,分析上述法官的言论是否具 有合理性?
1.进行法庭审理活动时,控辩审三方主体以及其它 诉讼参与人必须亲自到场并有能力参与法庭审判活 动。 2.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所有提供言词证据的人必须 出庭作证,书面证据必须宣读、实物证据必须当庭 出示。未经法庭调查的信息资料,不得作为判决的 基础。
3.只有亲自参与法庭证据调查的法官才能参与 本案的裁判活动,而且,从事法庭审理的法官须 自始至终地参加审判,不得中途更换。如果在审 理过程中更换迫不得已必须更换法官,原则上应 当重新进行原来的法庭审理活动。 4.法庭审理必须持续、集中地进行,一般不得 间断。
法院判决对于原告补交1939年至1945年的少付租 金的请求不予支持。在判决中,法官说,“如债 权人对债务人已表示接受少数数目以清偿较大数
目之债务,经债务人业已依约履行,纵债务人未
给予债权人其他的酬劳或约因,此项约定即生效 力,禁止债权人再违反先前之允诺。” 问:法官的判决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言词辩论原则,又称“口头原则”,是指法庭 的审理程序原则上应当采取言词陈述的方式。 第一,参加法庭审理活动能够的各方当事人应 当以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攻击、防御等各种诉 讼活动。 第二,各种证据都必须以言词陈述的方式提交 法庭,证据调查应当以口头方式进行。
根据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现代法庭审判活动应当 遵循以下具体规则:
练习案例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诉刘某挪用资金案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10 月12日,被告人刘某指使三晋公司的出纳马 某将三晋公司账上的15万元转到福涌公司账 上,10月16日又转到以自己的名字在证券业 务部开立的账户内,供其炒股使用。除因股 市下跌亏损一部分以外,其余大部分资金被 刘某提取成现金。另查明:福涌公司是由三 晋公司与晋中地区职业中学(以下简称晋中 职中)于1995年7月6日联合设立,被告人刘 某是该公司的董事和法定代表人。
二、诚信原则在刑事证据法上的体现
与民事证据法上的诚信原则主要针对当事人 不同的是,刑事证据法上的诚信原则主要侧 重于规范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等 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诉讼主体。 此外,随着被告人、被害人诉讼地位逐渐提 高,诚实信用原则对于防止被告人、被害人 滥用证据方面的诉讼权利也具有积极意义。
一、自由心证原则强调应当由事实裁判者 独立自主地对证据作出评价
在证据裁判基础上,自由心证原则的第一层含 义是指证据评判方式的自由。即,由事实裁判
者独立自主地对证据作出评价,而不是由立法
对证据的证明力做出预先的规定。
作为证据评判方式的自由心证,具体包含以下 三层含义: 第一,自由心证原则是在证据裁判原则基础上 发挥作用的。 第二,“证据评判上的自由”是相对于法定证 据制度而言的,即如何评判证据,立法不作预 先规定,而是委诸事实裁判者根据具体的证据 调查活动并运用人人具有的认识能力作出相应 的评价。 第三,证据评判上的自由是相对的。
接言词原则。
第三节 自由心证原则
自由心证原则是指法律对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和 如何运用不作预先规定,而由事实裁判者根据 自己的理性和良心对证据的证明价值做出判断 的法律原则。
自由心证原则包含两层意思:对证据的自由评 价;根据内心确信制作裁判。前者表达的是证 据的评判方式,后者则与证明标准有关。
在适用范围上,直接言词原则的适用受到两方面的 限定: 第一,该原则一般只适用于普通刑事审判程序,而 不适用于简易审判程序。 第二,该原则一般只适用于初审法院针对实体法事 实问题而展开审判活动。 初审法院针对程序法问题的裁判活动,以及上诉法 院仅就法律问题而进行的审判活动,一般不适用直
心证的对象是事实主张的真相。
第四节
诚实信用原则
[3-4 ] 原告英国A公司于1937年将其伦敦的公寓整 幢租给被告B公司,租期99年,每年租金2500英镑; 在该租约下,被告再将此公寓分租出去。1939年二 战爆发,伦敦人去楼空,被告承租的的公寓大部分 无人问津,因此,原告同意被告的请求将租金减至 一半即1250英镑,溯及至契约签订时生效。1945年 二战结束,伦敦人民自乡间返回,被告承租的公寓 亦告客满,原告因此要求租金仍以每年2500英镑计 算,并补交削减的租金。
第三章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 第二节 直接言词原则 第三节 自由心证原则 第四节 诚实信用原则
本章导学
本章主要讨论了证据法的四项基本原则:证 据裁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自由心证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在本章的学习中,应该重点掌握四个基本原 则的含义以及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 本章的理论性比较强,在掌握的过程中应该 注意结合具体的诉讼制度来加深理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 高校铸造厂、三晋公司、福涌公司的企 业注册登记材料。 2. 马某的证明,主要内容是:将15万元从 三晋公司账上转入福涌公司账上,后又转入 股市,是刘某叫做的。 3. 开户资料和转款凭证,用以证明证券业 务部内的刘某账户,是1995年10月12日开立; 从三晋公司转入福涌公司的15万元,于1995 年10月16日转入证券业务部刘某账户。
4. 刘某的供述,主要内容是:承认将福涌公 司15万元转入股市炒股,是自己所为。
问:
(1)该案的事实认定过程中都运用了哪些证 据种类?
(2)在该案的审理程序中体现了哪些证据法 原则?
扩展阅读
1.[德]拉德布鲁赫著:《法学导论》,中国大百
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2.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
社1997年版。
3.林山田:《论刑事程序原则》,载《台大法学 论丛》第28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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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晋公司是由山西高校铸造总厂(以下简称高 校铸造厂)与深圳马安山经济发展公司于1993 年7月12日注册设立,登记的企业性质为全民所 有制(内联),法定代表人是刘福平;晋中职 中也是由高校铸造厂申请成立。高校铸造厂原 名山西高校铸造试验厂,该厂是由山西高校基 建研究会和晋中地区师范专科学校(以下简称 晋中师专)于1989年6月10日申办,登记的经济 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是赵某,主管 单位原为山西高校基建研究会和晋中师专,后 变更为中都建筑工程处。
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 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 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在现代诉讼制度下,证据裁判原则至少包含有以下 三方面的含义:
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 定事实。 裁判所依据的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 裁判所依据的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的证据。

直接言词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承认的、适 用于审判阶段的重要诉讼原则。在诉讼史上, 直接言词原则是欧洲大陆法系国家为克服纠问 式诉讼模式下书面审理方式的弊病而提出的一 项诉讼基本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其实是直接审理原则与言词辩论 原则的简称 直接审理原则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在场原则与 直接采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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