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制度(3)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3篇)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总则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旨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发展,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学校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组织形式和成员1.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3年,代表大会由全体在岗教职工选举产生。
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和通过重大决策,选举产生学校领导班子,制定和修改有关制度,以及听取和评议学校工作报告。
2. 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秘书处、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个机构组成。
三、代表选举1. 代表大会选举事项由主席团负责组织实施。
2. 代表选举分为两个环节,先进行班组或年级的代表选举,再进行全校代表选举。
各班组或年级的代表根据人数确定名额,按照不候补人员的原则选举产生。
四、代表资格1. 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
(3)具有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或教育经验。
(4)具有良好的纪律和工作表现。
2. 代表选举产生后,应当受到校党委和行政部门的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榜样作用。
五、代表大会及议题1. 代表大会按照每年召开一次的原则,由主席团制定议程和时间安排。
2. 代表大会的议题包括:(1)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2)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3)学校改革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4)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的重要议题。
(5)选举产生学校领导班子。
(6)学校的职称评聘、奖励和纪律处分等重要事项。
六、代表权益保障1. 代表大会代表依法享有发表言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
2. 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校党委、行政部门反映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参加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和决策,参与学校的重要事务,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七、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执行1. 代表大会的决议以过半数代表的同意为通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3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____形式。
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总支____批准产生,由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代表产生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
根据需要可邀请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列度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____届,每学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____、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总支____同意,有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
主席团一般为5—____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使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并通过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发展重大作用。
第三条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党政和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则、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聘任制实施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定制度,由园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
对于学校各级领导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
(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监督办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尊重和支持园长行使职权,维护园长的指挥权威。
园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幼儿园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九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的构成,应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体现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的原则,其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为保证教职工能正常行使合法权益,特制订此制度。
一、总则:教代会接受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二、任期:教代会每____至____年为一届,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成员: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____至____年,可连选连任。
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四、召开: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代会职权: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其它: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2)是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教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
下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一般内容:1. 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相关规定,坚持民主、平等、自愿、独立、开放的原则。
2. 代表资格:教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身份合法、德才兼备、公正无私、代表选区教职工的共同利益。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这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体现教职工主人翁意志的重要标志。
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校党委的领导,支持校长负责制的实施。
校长每学期初和末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教学、行政和后勤方面的建议和议案要做出答复。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并决定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各项重要的规章制度;经校长签发后实施。
3、讨论并决定教职工的住房、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4、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对工作一贯努力、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和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工,建议学校或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议学校或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和惩处。
(二)教职工的权利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参加对学校领导人的质询会议。
3、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如实反映群众的建议和要求。
4、因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三)常设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结构为学校工会委员会,主要承当下列工作:1、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个人或小组的建议或申诉,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2、主持召开临时性工作会议。
3、负责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参照《教育法》、《工会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1、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2、教代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____伟大旗帜,贯彻执行__方针、政策、法令,正确处理国家、____、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真诚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3、教代会的____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4、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1)讨论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6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6篇】篇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工会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校长室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
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20—30%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
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工会法》执行。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4、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5、有权对学校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最基本的____形式,是实施民主治校的主渠道。
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重要职能,使教代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若干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1.____、主持大会上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部门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讨论、确定教职工____是否列入大会方案事宜。
5.主持选举及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二)大会主席团决定大会上重要事项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凡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获主席团成员多数同意。
教代会开会期间,主席团应根据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大会上执行主席。
执行主席按分工主持大会日程并召集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会议议题要事先打印安排表,明确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使主席团成员心中有数。
(三)教代会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职责和决定问题的权限1.检查督促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等重要议题的贯彻落实,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承办____、大会方案的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2.指导各部门工作,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各部门所不能决定的问题。
3.讨论并审议应由教代会讨论通过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召开教代会的重要议题。
讨论通过这类议题时,主席团应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的意见。
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志,重大问题可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或研究决定:4.及时向党委和校行政报告主席团在大会闭幕期间的工作情况及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5.承办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⑥尊重并支持学校行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教代会决议行使行政决策权和指挥权。
二、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代会与工会和并召开,届期相同,因此教代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被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必须是工会会员。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3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和《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管理,使我校教职工大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员工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产生。
教代会代表应是本校在编教职员工,经民主选举产生。
代表任期月工会届期,全校的教研组划分若干选区,后勤组为独立选区,校行政人员均分到各选区。
各选区先进行候选人提名,并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通过协商确定候选人,然后根据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
各选区代表名额按该选区员工数的30%左右比例确定。
教师比例不能低于60%,女性教职员工应占适当比例。
代表因调动、退休或其它原因不再在本校工作,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缺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选。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审议;(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肖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及其领导提出建议、批评;(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协助和支持校长做好学校管理工作;(3)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教代会职权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财务预决算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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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制度(3)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制度(三)
(已经在教代会上通过)
为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办好社会主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和中共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特制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的基本制度。
第二条:教代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关系,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使职权。
第三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学校内部结构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和其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三、审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
四、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以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对工作不负责任或犯有重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
第五条: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指挥权威;校长应尊重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执行教代会决议和决定,落实教代会提案并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教代会的代表,以年级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并组成代表组。
教职工代表与教职工比例一般为一比四左右(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
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
选举时,将名额分到有关选区,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代会代表
还应该考虑民主党派人士。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代表调离学校时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
代表连续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
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停止。
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或依照民主程序撤换本单位教职工代表。
第八条:根据需要,教代会可以确定若干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教职工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校决策和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三、有权评议学校的工作和行政领导人员,有权对学校各部门工作和负责人提出批评建议。
四、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有权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因参加教代会通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六、教职工代表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扰和打击报复,有权向上级工会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改革。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三、密切联系群众,代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决议。
四、按时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教代会闭幕期间,学校采用教代会主席团联席会议的形式,代表教代会对学校的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产生的程序是: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名单,学校党支部进行审核,然后交学校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教代会通过的法规,都必须进行无记名投票。
无记名投票的结果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教代会全体会议通过后执行。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