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南
湖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南

湖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南(试行)目录一、总则 (6)1.1、制定指南的目的 (6)1.2、指南适用范围 (6)1.3、编制原则 (6)1.4、主要内容 (6)二、总体城市设计 (7)2.1、主要任务 (7)2.2、资料收集与分析 (7)2.3、编制内容 (9)2.4、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10)2.5、成果要求 (11)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12)3.1、主要任务 (12)3.2、资料收集 (12)3.3、重点地区的类型 (13)3.4、重点地区的共性要求 (14)3.5、重点地区的特性要求 (16)3.6、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 (21)3.7、成果要求 (24)四、其他类型城市设计 (26)五、附则 (26)一、总则1.1、制定指南的目的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城市设计编制内容,依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5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细则》,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1.2、指南适用范围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含县城,下同)开展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可参用本指南,县以下建制镇确需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的,可参用。
1.3、编制原则1.3.1 重视人的需求。
从人的需求出发,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空间实用、安全、舒适的要求,创造舒适宜人的城市空间。
1.3.2突出城市特色。
尊重城市自然人文特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炼,打造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
1.3.3 鼓励新技术、新方法。
鼓励运用三维仿真技术、BIM 等新技术手段,在城市设计编制中应运用新的方法和技术。
1.3.4 强调可实施性。
应充分考虑当地发展条件,让城市设计成果与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充分衔接,保证城市设计的可实施性。
1.4、主要内容本指南主要对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提出技术意见。
二、总体城市设计2.1、主要任务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空间形态,明确公共空间体系。
湖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南

湖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南一、引言城市设计是指根据城市的空间发展需要,依据一定的规划理念和设计方法,对城市的整体布局、空间形态、景观特色等进行统筹和设计的过程。
作为湖南省的城市设计技术指南,我们旨在为湖南省城市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创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总体规划在制定城市设计规划时,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自然环境、人文历史和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因素。
根据湖南省的特点,要注重生态保护,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同时要保留和利用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打造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城市形象。
三、交通规划交通规划是城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湖南省的城市设计中,要注重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减少私家车辆的使用。
建设便捷的步行和自行车道,鼓励居民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减少碳排放。
合理规划道路网,提高交通流动性,改善交通拥堵问题。
四、生态环境规划湖南省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应该在城市设计中充分利用和保护这些资源。
在城市设计中,要注重生态保护,增加绿地和森林覆盖率,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
合理规划水系和湖泊,保留湖泊和河道的自然特色,提供良好的水环境。
同时,要加强城市的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
五、建筑设计规划在城市的建筑设计中,要注重建筑的功能性、美观性和可持续性。
建筑应该符合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文化特色,同时要注重节能和环保。
要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建筑设计要考虑人性化设计,提供舒适的居住和办公环境。
六、景观设计规划景观设计是城市设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在湖南省的城市设计中,要注重保护和规划景观资源,打造具有湖南特色的景观元素。
要合理规划绿地和公园,提供丰富的户外休闲活动场所。
景观设计要与城市的建筑和道路相协调,形成统一的城市形象。
七、社区规划社区规划是城市设计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在湖南省的城市设计中,要注重社区的规划和建设,提供优秀的社区设施和公共服务。
湖南城市规划审查技术细则

湖南省城市规划审查技术规则【 】【添加时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城市规划审查工作,规范审查工作程序,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湖南省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国发[1996]1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城市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模论证、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三条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各项专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并按本规定进行审查。
由专业部门单独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的审查将由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有关专业部门另行行文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及开发小区的规划,根据其规划阶段,建设总体规划比照分区规划的规定执行,详细规划按城市规划的详细规划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城市住宅试点小区的规划审查工作,比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第一节审查工作的组织第六条全省城镇体系规划,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计划、国土、经贸、公安、铁路、交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进行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审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按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由有关地区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以上有关部门负责审查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复。
第七条市(州)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纳入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的总体规划,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权限及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分级审批。
长沙市及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城市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会同计划、国土、经贸、科技、公安部、环保、铁路、交通、民航、水利、旅游、文物、军事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进行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长沙芙蓉CBD城市设计说明书

长沙芙蓉中央商务区(CBD)城市设计说明书1. 定位篇1.1 CBD建设的一般规律总结1.1.1 CBD的概念解析CBD,即中央商务区,全称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原本是一个描述地域特征的概念,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大城市里主要商业商务活动进行的地区。
CBD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是城市经济繁荣发展的动力,也是现代大型中心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
现代CBD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城市达到现代化标准;以商务办公为主要功能;是第三产业的集聚地。
1.1.2 CBD建设的七要素(1)选址是关键选址是CBD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其选址通常有以下几个特点:☐与城市发源地和最初的城市中心具有密切的关联;☐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和位置认同感;☐拥有绝佳的景观条件和“景观区位”自鸣性;☐逐渐从城市中心剥离出来,形成独特区域。
长沙芙蓉中心区CBD的选择是发展的理性之举,它将成为我国地区级CBD 理性发展的典范地区。
(2)功能是生命CBD是城市功能的核心,是城市经济的发动机和活力核。
功能作用的发挥成为其生存的基础。
CBD的核心功能是商务办公,并有逐步多元化多样化的趋势。
同时,往往需要富有特色的、具备区域影响力的功能,这也是城市中心区成功转型的关键。
长沙CBD需要寻找这样一种能代表长沙特色的个性化功能。
(3)规模是焦点CBD的规模和等级是规划中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研究国内外的CBD,可以将CBD分为世界级、国际区域级和地区级三个等级(如表1-1)。
如表2-2,国内外主要的CBD的用地面积大多为1-2平方公里(除北京建外CBD用地面积4平方公里),而其中核心区为商务高密度集中区,各商务空间之间的联系应尽量以步行解决,故商务用地不宜过度分散,用地面积不宜过大。
(4)形态是标志CBD一般是城市中具有高度认同感的景观要素密集的独特区域。
高品质的环境、独特的城市形象、具有震撼力的景观效果,是CBD的重要标志。
形态各异的建筑群、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以及具有高度识别感的地标代表了城市精神,也是打造CBD形象的重要手段。
湖南实施城设计管理办法细则

湖南省实施《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第一条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5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含县城,下同)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县以下建制镇可参照本细则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第三条开展城市设计,应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节约集约用地,创造宜居公共空间;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和管理需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设计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设计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立城市设计专家咨询论证机制。
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立城市设计专家委员会,负责城市设计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城市设计方案的决策咨询。
第六条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第七条编制(修改)2035年版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同步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划定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并将总体城市设计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报批。
编制(修改)前,应根据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先行划定城市设计重点地区,报城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新编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同步编制城市设计,其内容和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指标中。
已经批准的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体现城市设计内容和要求的,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单独编制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其成果纳入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应在6个月内完成。
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成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第九条城市设计重点地区范围以外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条件,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城市设计,明确建筑特色、公共空间和景观风貌等方面的要求。
城市设计技术导则

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城市设计技术导则:打造美好城市的指南》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拼图,每一块都有着独特的形状和色彩。
而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就像是这个拼图的说明书,告诉我们如何把这些碎片拼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城市的道路,就像是城市的经脉。
道路的规划不能随心所欲。
要考虑到人们的出行需求,是像毛细血管一样的小巷子,方便居民在邻里之间穿梭,还是像大动脉一样的主干道,承担着大量的车流量。
宽度得合适,太窄了容易堵车,就像血管堵塞一样难受,车辆和行人都走不动;太宽了又浪费土地资源。
而且道路的走向也有讲究,要尽可能地方便人们到达想去的地方,不能让大家像走迷宫一样在城市里绕来绕去。
城市里的建筑,就像是拼图里的大块图案。
它们的高度、风格、颜色都得协调。
不能这边是古色古香的传统建筑,那边突然冒出来一个奇形怪状、色彩斑斓的现代建筑,就像在一幅古典水墨画里突然画了个外星生物,看起来特别突兀。
建筑的高度也得有个规划,要是都盖得高高的,像一个个巨人挤在一起,阳光都很难照到地面,住在下面的人会感觉很压抑。
建筑之间还得留出合适的间距,就像人与人之间要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一样,这样既保证通风,又能有一定的公共空间。
城市的公共空间,那可是城市的活力源泉。
公园、广场这些地方,就像是城市的客厅。
得设计得舒适宜人,有绿树成荫的地方供人们乘凉休息,有宽敞的场地让孩子们玩耍,有干净的长椅让老人们坐着聊天。
不能把广场设计得光秃秃的,只放几块大石头,那可没人愿意去。
就像家里的客厅,如果没有沙发、电视这些让人舒服的东西,谁会想在那里待着呢?而且公共空间的分布也很重要,不能都集中在一个地方,要像星星一样散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让不同区域的居民都能方便地享受到。
再说城市的绿化,那是城市的绿肺。
绿树、花草就像城市的化妆师,把城市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绿化不能只是简单地种几棵树就行了,要形成一个系统。
就像一个人的穿着打扮,要搭配得当。
有高大的乔木,就像撑着大伞,下面搭配低矮的灌木和花草,这样层次分明。
湘潭市城市设计导则

湘潭市城市设计导则
湘潭市城市设计导则是为了推动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它旨在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强调城市的可持续性、人性化、文化传承等理念,促进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城市规划方面,导则要求注重城市空间的布局和组织,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用地和建筑高度、密度等要素,建立起统一的城市形象和风貌。
同时,导则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提倡绿色建筑和低碳生活方式。
在城市建设方面,导则要求注重公共空间的设计和建设,创造出舒适、美观、实用的城市环境。
此外,导则还强调城市文化传承和创新,倡导发扬地方文化特色,营造出浓郁的城市文化氛围。
在城市管理方面,导则要求注重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总之,湘潭市城市设计导则是指导和规范湘潭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文件,旨在打造具有现代化、人文化和可持续性的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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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

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试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四月目录1 总则 (7)1.1评估目的 (7)1.2适用范围 (7)1.3评估原则 (7)1.4评估组织 (7)2 工作流程 (8)2.1工作准备 (8)2.2现状调查与分析 (8)2.3成果编制 (8)2.4成果论证与公示 (8)2.5成果报批 (8)3 评估主要内容 (9)3.1规划实施绩效评估 (9)3.1.1现状概况 (9)3.1.2规划回顾 (9)3.1.3城市定位与发展战略评估 (9)3.1.4发展目标评估 (9)3.1.5人口和用地评估 (10)3.1.6市域城镇体系评估 (10)3.1.7空间格局评估 (10)3.1.8用地布局与结构评估 (10)3.1.9空间管控评估 (10)3.1.10要素配置评估 (10)3.1.11强制性内容评估 (10)3.1.12体制机制建设评估 (11)3.1.13其他 (11)3.2城市发展条件评估 (11)3.2.1总规实施影响因素分析 (11)3.2.2外部发展环境评估 (11)3.2.3小康社会建成情况评估 (11)3.2.4五大理念目标适应性评估 (12)3.2.5“多规合一”评估 (12)3.2.6发展诉求评估 (12)3.3评估结论 (12)4 技术要点 (13)4.1基础资料收集 (13)4.2“多规合一”处理 (13)5 规划成果要求 (14)5.1成果构成 (14)5.2评估报告 (14)5.3评估图纸 (14)6 附则 (16)附件1:总规实施评估相关表格 (17)表1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资料收集清单 (17)表2小康社会建设目标体系 (20)表3五大发展理念指标体系 (22)附件2:“多规合一”差异图斑消除措施 (24)附件3:总规实施评估报告框架 (26)1.总则1.1评估目的为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总体规划改革的思路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提升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全省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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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其他类型城市设计..............................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附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总则、制定指南的目的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城市设计编制内容,依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细则》,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指南适用范围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含县城,下同)开展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可参用本指南,县以下建制镇确需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的,可参用。
、编制原则重视人的需求。
从人的需求出发,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空间实用、安全、舒适的要求,创造舒适宜人的城市空间。
突出城市特色。
尊重城市自然人文特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炼,打造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
鼓励新技术、新方法。
鼓励运用三维仿真技术、等新技术手段,在城市设计编制中应运用新的方法和技术。
强调可实施性。
应充分考虑当地发展条件,让城市设计成果与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充分衔接,保证城市设计的可实施性。
、主要内容本指南主要对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提出技术意见。
二、总体城市设计、主要任务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空间形态,明确公共空间体系。
确定重要视线景观廊道及管控要求,划定城市重点区域。
、资料收集与分析需搜集的资料主要搜集城市所处的自然环境特征和历史人文资源,以及现状建设方面的资料,并加以研究分析。
、规划区地形图,图纸比例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资源条件;、对现状山水自然条件的资料收集和分析梳理;、对现状城市风貌的梳理及相关资料收集;、主要产业状况;、城市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环境污染状况;、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与城市设计相关的其它资料。
城市特征分析()历史人文资源分析城市沿革及城市演变历程,收集整理具有鲜明个性的历史人文特征,包括城市文脉、城市精神和历史文化遗产等。
对历史城区、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进行重点分析。
()自然生态特征分析城市整体山水格局和自然环境要素,包括地形、山体、河流、湖泊、湿地等。
对自然山水特征进行空间方面的概况和总结。
()城市建设现状对城市的建成区进行重点分析,包括地标、大型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重要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等,总结提炼现状建设特征。
()市民活动收集市民活动相关资料,对市民活动的内容、组织方式、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上位规划收集整理上位规划对城市设计方面提出的相关控制要求。
()公众诉求通过各种渠道征求公众意见,了解公众对城市发展、城市形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编制内容总体目标对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的相关要求和城市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城市形象定位。
功能定位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市各分区功能定位并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如城市设计对功能定位有优化或改善建议,应提出充分理由并反馈至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风貌通过对城市特色资源的分析,发掘和提炼城市文化特色和空间特征,合理确定城市风貌定位。
整体空间形态以城市山水骨架为基础,确定整体空间形态。
对现有的城市山水脉络应提出保护和控制的具体要求。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城市增长边界和生态保护范围。
公共开放空间确定重要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廊道的控制范围和具体管控要求。
将山体、水系、公园绿地、广场、湿地、景观型道路等纳入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高度控制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合理确定高度分区。
对于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应根据城市空间要求因地制宜,并明确高层建筑的控制要求。
对于重要的生态管控区域和重要的公共开敞空间应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并结合城市设计开展相关视线分析,提出高度控制的具体要求。
视线廊道确定观景点和观景界面。
划定观景点与观景界面之间的廊道控制范围,对控制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提出高度、风貌、色彩等控制引导要求,体现水平和竖向两个方面的视线廊道管控要求。
重点地区的确定划定对于延续地方文脉、彰显城市特色、提升风貌品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形成城市设计重点地区清单。
明确重点地区范围、框架性管控原则和引导要求。
城市重点地区是下阶段城市设计工作的重点管控对象,其管控内容是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编制的依据。
实施措施与建议提出总体城市设计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建议。
、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总体城市设计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紧密衔接,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相关管控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管控内容包括:城市风貌、山水格局、整体空间形态、公共开敞空间、高度控制、视线廊道、重点地区管控要求。
、成果要求由说明书、图纸、附件三部分组成。
说明书对城市设计的结论性描述。
应对总体目标、功能定位、城市风貌、整体空间形态、公共开放空间、高度控制、城市重点地区等设计内容作出结论性要求,明确管控要求,指导下阶段城市设计工作。
图纸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图纸比例同城市总体规划)现状部分、区位图、历史人文特征分析图、自然山水特征分析图、城市建设特征分析图、现状城市空间形态分析、其它现状分析图规划部分、城市风貌规划图、自然山水格局规划图、城市整体空间规划图、公共空间体系规划图、视线景观廊道控制图、重点地区划分管控图、城市设计总平面示意图、整体鸟瞰图或局部鸟瞰图、表达设计意图的其他图纸附件附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等。
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主要任务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应当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注重与山水自然的共生关系,协调市政工程,组织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注重建筑空间尺度,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
、资料收集上位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对本规划地区的强制性要求,相邻及周边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土地利用和人口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公共设施规模与分布、人口及其分布等;自然景观:具有代表性的自然景观、富有特色的开敞空间等;对现状山水自然条件的资料收集和分析梳理;对现状城市风貌的梳理及相关资料收集;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建筑层数、质量、风貌等;城市文化: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人文景观节点等资料;行为活动:主要社会群体的行为内容、特征以及活动的路径、空间等;典型案例:收集分析与规划地区发展条件、发展历程相似的相关案例,总结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其它相关资料。
、重点地区的类型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体现城市历史风貌的地区新城新区重要街道,包括商业街滨水地区,包括沿河、沿湖地带山前地区混合型地区其他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具有特殊价值的地区、重点地区的共性要求功能定位与城市风貌根据上位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要求,结合规划区自身特点合理确定功能定位。
明确规划区的风貌特点,划定风貌分区。
针对不同分区提出风貌控制要求。
天际线与建筑高度依据城市整体的风貌定位,着眼城市空间总体布局,协调建筑形态,形成层次丰富,富于变化的城市天际线。
提出天际线引导要求,对重要节点的城市天际线进行重点控制。
划定建筑高度分区。
景观廊道与节点划定景观廊道的控制范围,对控制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绿化等提出控制或引导要求。
明确景观风貌节点的位置和类型,对其周边建(构)筑物的高度、风貌以及环境景观等提出控制或引导要求。
交通组织)疏解城市交通,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推广街区制。
)完善公共交通,强化公共交通站点之间的无缝衔接。
)完善慢行系统,结合城市广场、绿地、过街设施、自行车道等形成完整的城市慢行系统,维持公共性和开放性,为公众提供休闲娱乐的活动空间。
提出慢行系统的具体控制要求。
公共开敞空间与重要界面确定重要公共开敞空间的位置、范围。
确定重要的城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