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质量监督标准

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质量监督标准
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质量监督标准

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质量监督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质量进行监督的内容和要求,规定了各类型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间隔周期。

本标准适用于营运车辆,其他汽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版本。

GB/T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 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3 内容

3.1 人工检查

人工检查的内容符合GB/T 18344的要求。

3.1.1 发动机

a) 检查项目:润滑油、机油滤清器

b) 技术要求:润滑油规格性能指标和添加的液面高度应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机油滤清器密封良好,无堵塞,完好有效。

3.1.2 底盘各总成润滑

a) 检查项目:转向器、变速器、主减速器等润滑油规格和液面高度。

b) 技术要求: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3 空气滤清器

a) 检查项目:空气滤清器的清洁、密封情况。

b) 技术要求:空气滤清器安装可靠,清洁有效;恒温进气装置真空软管安装可靠,进气转换阀工作灵敏、准确。

3.1.4 柴、汽油滤清器

a) 检查项目:柴、汽油滤清器的清洁、密封情况。

b) 技术要求:柴、汽油滤清器密封可靠,清洁有效。

3.1.5转向轴制动及相关内容

3.1.5.1调整臂

a) 检查项目:检查调整臂的作用。

b) 技术要求:作用正常,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5.2 前轮毂总成等零件

a) 检查项目:检查前轮毂总成、制动蹄、支承销孔、转向节、轴承、支承销、制动底板等零件。

b) 技术要求:清洁,制动蹄无油污。

3.1.5.3 制动盘、制动凸轮轴

a)检查项目:制动盘、制动凸轮轴。

b) 技术要求:制动盘不变形;凸轮轴转动灵活、无卡滞,间隙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5.4 转向节及螺母、保险片及油封、转向节臂

a)检查项目:检查转向节及螺母、保险片及油封、转向节臂,紧固螺栓。

b) 技术要求:转向节无裂纹,螺纹完好,与螺母配合应无径向松旷,保险片作用良好,油封完好不漏油;转向节轴径与轴承的配合间隙符合要求,转向节臂装置螺栓扭紧力矩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5.5轮毂内外轴承

a)检查项目:检查轮毂内外轴承。

b) 技术要求:滚柱保持架无断裂,滚柱无脱落,无裂损和烧蚀,轴承内座圈无裂损和烧蚀。

3.1.5.6 制动蹄及支承销

a)检查项目:检查制动蹄及支承销。

b) 技术要求:制动蹄无裂损及明显变形,摩擦片不破裂,铆接可靠,摩擦片厚度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支承销与制动蹄承孔衬套配合间隙符合规定。

3.1.5.7制动蹄复位弹簧

a)检查项目:检查制动蹄复位弹簧

b) 技术要求:复位弹簧应无明显变形,自由长度、拉力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5.8 前轮毂、制动鼓、轴承外座圈

a)检查项目:检查前轮毂、制动鼓及轴承外座圈,紧固轮胎螺栓内螺母

b) 技术要求:轮毂无裂损;轴承外座圈无裂纹,无麻点,无烧蚀;左右制动鼓无裂纹,沟槽深度符合规定,检视孔完整,内径尺寸、圆度及圆柱度误差、左右内径差符合规定。

3.1.5.9 检查前轮毂和前轮轴承松紧度及制动间隙

a)检查项目:检查前轮毂和前轮轴承松紧度及制动间隙

b) 技术要求:制动蹄支承销孔均应涂润滑脂,保险装置齐全有效;轴承润滑,松紧度符合规定;制动鼓、制动片表面清洁,无油污;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应符合规定,转动无碰擦现象或异响,检视孔挡板齐全;轮毂用拉力计测量时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轴向间隙符合规定;保险可靠,防尘罩、衬垫完好,螺栓垫圈齐全(螺栓规格一致)。

3.1.6 其他轴制动及相关内容

3.1.6.1 制动底板或制动蹄支架、制动凸轮轴

a)检查项目:检查制动底板或制动蹄支架、制动凸轮轴,紧固连接螺栓。

b) 技术要求:制动底板或制动蹄支架不变形,清洁无油污,连接螺栓的预紧力符合规定;凸轮轴转动灵活,无卡滞,轴向间隙和径向间隙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6.2 后桥半轴套管、螺母及油封

a)检查项目:检查后桥半轴套管、螺母及油封。

b) 技术要求:套管无裂纹及松动,与螺母配合无径向松旷;油封完好,无损坏,无漏油;套管颈与轴承配合间隙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6.3 轮毂内外轴承

a)检查项目:检查轮毂内外轴承。

b) 技术要求:轴承保持架无断裂,润滑有效,滚柱不脱落,无裂损和烧蚀;轴承内座圈无裂纹、烧蚀。

3.1.6.4 制动蹄及支承销

a)检查项目:检查制动蹄及支承销。

b) 技术要求:制动蹄无裂纹及明显变形,清洁无油污,摩擦片不破损,铆接可靠,摩擦片厚度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支承销与制动蹄承孔衬套配合间隙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6.5 制动蹄复位弹簧

a)检查项目:检查制动蹄复位弹簧。

b) 技术要求:复位弹簧无明显变形,自由长度和拉力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6.6 后轮毂等零件

a)检查项目:检查后轮毂、制动鼓及轴承外座圈,检查扭紧半轴螺栓,检查轮胎螺栓,紧固螺母。

b) 技术要求:轮毂无裂损;轴承外座圈不松动,无麻点、无损坏;左右制动鼓无裂纹,内径、圆度及圆柱度误差、左右内径差符合规定;制动鼓沟槽深度符合规定,检视孔完整;半轴螺栓齐全有效。

3.1.6.7 半轴

a)检查项目:检查半轴。

b) 技术要求:半轴无明显变形,不磨套管,无裂纹,花键无过量磨损或扭曲变形。

3.1.6.8 后制动鼓和制动间隙

a)检查项目:检查后制动鼓,制动间隙。

b) 技术要求:承孔均应涂润滑脂,保险装置齐全可靠;润滑轴承;套管轴颈表面应涂机油后再装上轴承;制动蹄片、制动鼓面应清洁,无油污;制动蹄片与制动鼓的间隙应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转动无碰擦现象和异响,检视孔挡板齐全紧固;轮毂转动灵活,拉力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锁紧螺母的预紧力符合规定。

3.1.7驻车制动

a)检查项目:检查制动蹄片厚度,驻车制动器自由行程。

b) 技术要求: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8制动阀、制动管路、制动踏板

a)检查项目:检查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检查紧固制动阀和管路接头;液压制动检查制动管路内是否有空气。

b) 技术要求:制动踏板自由行程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制动阀和管路接头连接可靠,无漏气;液压制动管路内无空气,制动液质量符合规定,制动液面高度符合规定。

3.1.9 变速器、差速器

a)检查项目:检查密封状况和操纵机构,通气孔。

b) 技术要求:密封良好、通气孔畅通,操纵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跳档、乱档现象。

3.1.10传动轴、传动轴承支架、中间轴承

a)检查项目:检查防尘罩、传动轴万向节工作状况、传动轴承支架、中间轴承间隙、花键间隙。

b) 技术要求:防尘罩不得有裂纹、损坏,卡箍可靠;万向节不松旷,无卡滞,无异响;传动轴承支架无松动;中间轴承间隙、传动轴花键间隙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11转向器、转向传动机构

a)检查项目:检查转向器传动机构的工作状况和密封性,各部分螺栓,转向盘自由转动量。

b) 技术要求:转向盘自由转动量符合规定,转向轻便、灵活,无卡滞和漏油现象。垂臂及转向节臂无变形及裂纹,拉杆球头松紧适度,各部螺栓连接可靠,助力转向系统密封良好,驱动力符合规定。

3.1.12悬架

a)检查项目:检查悬架、减震器、导向杆。

b) 技术要求:不松动,无裂纹,无断片,螺栓的预紧力符合规定;减震器无漏油,工作有效;导向杆无变形,连接符合规定。

3.1.13 轮胎(包括备胎)

a)检查项目:检查轮胎气压及磨损情况,紧固。

b) 技术要求:轮胎规格、气压和动平衡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清洁,无裂损、不老化、不变形,气门嘴完好,轮胎螺栓紧固,轮胎的装用和花纹深度符合规定,备胎的安装紧固符合规定。

3.1.14 电器电控系统

3.1.1

4.1 ABS

a)检查项目:用专用仪器检查(测)ABS。

b) 技术要求:工作正常。

3.1.1

4.2 电子控制装置

a)检查项目:用专用仪器检查(测)电子控制装置。

b) 技术要求:工作正常。

3.1.1

4.3 缓行器

a)检查项目:路试缓行器。

b) 技术要求:工作正常。

3.1.1

4.4 空气悬挂

a)检查项目:检查(测)空气悬挂。

b) 技术要求:工作正常,上下底座无明显错位,气囊无龟裂、无漏气。

3.1.1

4.5 空气调节与控制

a)检查项目:检查(测)空气调解与控制。

b) 技术要求:工作正常。

3.1.15 滑行性能

a)检查项目:路试车辆的滑行距离。

b) 技术要求:符合GB 18565-2001的11.5.2的要求

3.2仪器检测

二级维护质量监督的仪器检测结果应符合表1 的要求。

3.3与承担二级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签署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合同的汽

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按3.1的要求对车辆进行人工检查,确认维修企业的维护作业到位后,进行仪器上线检测。

4 维护间隔周期

4.1 二级维护间隔周期为20000±5000公里。

4.2 对于不便用行驶里程统计、考核的车辆,采用行驶时间间隔确定,各类营运车辆的时间间隔为:客运(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3个月;其它车辆4个月。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本站接纳的参营车辆必须是经交通运政安全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具有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的营运车辆,不合格车辆进站一律不予接纳。 二、本站由运政执行室设立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岗、营运手续检查岗、出站检查登记岗,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参营手续和载客情况,并对营运车辆实行强制安全例检,未例检或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严禁发班运行。 三、例检人员应首先确认车辆是否在二级维护有效期内,再按规定的部位和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通知单交驾驶员。 四、例检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开具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五、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应按规定检查营运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超长客运应检查派车通知单,在确认牌证齐全有效后,填写营运手续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 六、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七、调度室在接到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确认营运车辆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对车辆安班,售票处才能按道路运输证核定的载客人数售票。不允许安排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营运车辆应班。 八、出站检查人员应认真核对车辆、驾驶员是否相符,清点人数,检查车辆超高、超载情况,填写出站检查登记表。驾驶员在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检查人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和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后才能放行车辆。 九、出站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放行车辆;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终止其营运,并通知调度安排车辆转运乘客。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㈠公司运输安全领导组 为加强本公司汽车货物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经公司经理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成立公司汽车货物运输安全领导组: 组长:,全面负责本公司汽车货物运输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组长:,负责本公司货运车辆的技术性能、修理、维护及车辆调度工作; ,负责本公司货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成员:,为安检员,负责对车辆、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检查; ,为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司机班长,负责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㈡安全管理领导组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决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对安全生产进行年度总结。 4、负责对公司、车队长、安全员等安全生产重要岗位人员的聘用、解聘决定。 5、负责组织并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6、负责本单位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7、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足额提取和投入。

㈢经理(安全领导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对安全生产进行年度总结。 4、负责对公司安全科长、车队长、安检员等安全生产重要岗位人员的聘用。 5、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6、负责召集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组)会议。 7、负责对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8、保证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足额提取和投入。 ㈣车队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车队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与驾驶员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考核工作,监督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按规定时间检审,对驾驶员的违章行为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5、负责营运车辆的管理和调度工作,按期进行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修订草稿-提供给修订工作组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及高效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注:发布此部令时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租赁车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运输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以及运输管理机构对营运 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运输经营者,是指取得《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及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培训的经营业户。 本规定所称营运车辆,是指配发《运输证》,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以及用于汽车租 赁经营、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车辆。 第四条运输经营者是所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同时接受运输管理机构对其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以及对其营运车辆市场准入的审查和车辆技术性能定期审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各类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车辆技术管理 第六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交通 运输部制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七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及车辆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执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的营运车辆技术要求。 第八条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由车辆技术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所属车辆较少的,应当有专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车辆技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做好营运车辆购置前有关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及客车类型等级的评估; (二)负责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和记录填写,保证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三)根据国家标准及车辆的结构性能、使用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定额标准,包括各主要营运车型的定期维护周期、作业项目及燃料消耗量定额,轮胎行驶里程定额等。 (四)制定营运车辆定期维护计划及计划落实,向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和车辆二级维护计划报表。 (五)开展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考核监管工作和安全行车、节能降耗、车辆维护等业务培训、技术竞赛活动; (六)落实营运车辆行车记录仪、车载gps设备的应用与监管工作; 第十条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主要制度: (一)车辆购置、更新、报废管理制度; (二)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车辆燃料消耗量定期记录与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四)车辆视情修理与定期维护管理制度; (五)车辆行驶记录仪与车载gps监控系统监管制度。

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目录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5) 第一章公司介绍 (5) 第二章公司资质文件 (6) 一、营业执照(见附件) (6)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见附件) (6) 三、税务登记证(见附件) (6) 四、某省公安厅安全防范资质一级 (6) 五、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中文版、英文版) (6) 第三章成功案例 (6) 第二部分项目总体概述 (8) 第一章项目背景 (8) 第二章项目实现目标 (11) 一、平台化系统构建 (11) 二、维护作业规范化 (12) 三、票证管理的电子化 (12) 四、政策措施标准化 (13) 五、维护能力定量化 (13) 六、二级维护签章程序化 (13) 七、车辆异地维护制度化 (13) 八、政府网络信息共享化 (14) 九、信息公开化 (14) 第三章系统平台整体架构 (15) 第三部分营运车辆技术监督管理系统 (16) 一、系统设计原则 (16) 二、系统设计工具 (16) 三、系统接口设计 (16) 四、系统架构设计 (16) 五、系统数据库设计 (17)

七、系统权限管理设计 (18) 八、系统安全策略设计 (18) 第二章网络建设方案 (18) 一、托管到IDC机房 (18) 二、服务器放置于自有网络中心机房 (19) 三、终端客户使用ADSL宽带接入 (19) 四、网络拓扑图 (20) 第三章功能介绍 (20) 一、二级维护业务监督管理 (21) 1、双“频”技术监管 (21) 2、企业监督管理 (25) 3、车辆监督管理 (28) 4、二级维护数据查询统计分析 (29) 5、省级四级运政数据交换 (30) 6、指纹识别技术从业人员身份识别 (30) 7、权限管理 (30) 二、信息发布管理 (31) 第四章关键技术介绍 (32) 一、双“频”结合技术 (32) 二、网络通信技术及其标准协议 (32) 三、音视频同步监控技术 (32) 四、XML等数据交换标准 (32) 五、大型网络关系数据库技术 (32) 六、软件中间件技术 (32) 七、网格式应用服务器技术 (33) 八、加密、压缩和校验技术 (33) 第五章系统应用的意义 (33) 第四部分机动车维修服务监督管理系统 (36) 第一章功能介绍 (37) 一、企业监督管理 (37) 二、企业服务管理 (37) 三、车主服务管理 (38) 第二章关键技术介绍 (38) 一、网络通信技术及其标准协议 (38)

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劳动车辆的管理, 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 安全、促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规、道路及交通部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必须建立劳动车辆日趟检制度,编制车辆二 级维护计划,落实维护,按要求配备有效足量的灭火和安 全防范用品,有条件的可以安装GPS。 二、公司应按规定对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检查出的安 全隐患应立即停业整改好方可继续营运。 三、加强车辆保险制度和安全风险基金的管理制度, 公司所属车辆应由公司统一按规定投保和缴纳安全风险

金。 四、驾驶员使用营运车辆应遵守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五、公司必须建立营运车辆的基本档案,内容如下:(每年应注意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 1、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证、购置证、风车发票等证件的复印件。 2、车辆保险合同书,承包合同书等。 六、公司必须规范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内容如下: 1、与具有二类以上维修技术资质维修企业签定维修合同。 2、设立单车技术档案的登记台账。 ⑴车辆技术参数⑵车辆里程记录。⑶维修记录(维修工时材料清单、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⑷主要部件更换情

车辆管理制度,运营手册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酒店车辆管理,满足酒店各部门工作需要,保证酒店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做到安全行车、计划用车、费用控制、杜绝滥用、私用公务车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车辆使用范围 公司车辆主要用于接待访客、外出办理业务、临时运送人员及材料等,公司车辆不可作私人用途。 三、责任部门 1、行政办公室为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的管理调配、维护和车辆费用的监督管理,并指定专职驾驶员负责驾驶车辆。 2、驾驶员归属于行政办公室管理、调配和考核。 四、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管理 1、凡外出公干需要用车的部门或是员工,需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表》(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审批后统一协调安排,必要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 2、行政办公室审核用车事由,按照申请的先后次序和事项的轻重缓急做出合理安排,尽可能安排外出线路相同的员工共同使用车辆。 3、外车行车时,如在审核内的时间内不能返回,使用者必须知照公司行政办公室并讲明原因,以免影响车辆的调度。 4、车辆设行驶登记薄,记录每次行驶的里程、使用时间、办事内容、该车的事故、故障及修理、加油及维护情况,由行政办负责实施,并由使用人亲自签名。 5、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出车,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 6、未经公司批准,严禁驾驶员将车辆交由他人随意驾驶,行政办不定期抽

查,如因交由他人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7、车辆在下班后或是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8、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表》将用车事由、到达目的地、公里数,填写明晰,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可出车。 9、车辆管理属行政办管辖,车辆的故障、修理由车队队长签批,行政办审核,再报财务。 (二)行车资料及费用管理 1、公司车辆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调度。 2、行政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必需的随车资料由该驾驶员保管,其余资料由行政办公室保管。 3、行政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4、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 5、车辆的行车一切费用报销,必须经行政办公室审核。 (三)车辆维护保养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保养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以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 2、驾驶员对车辆的备件负有保管责任,如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备件遗失,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驾驶员出车前后应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确定具体维修事宜。 4、车辆均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行政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授权专职司机具体实施,并做好监督管理。车辆进行维修时,应由维修厂出具故障报告及费用说明。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监督规定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监督规定 第3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及高效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注:发布此部令时,国家对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租赁车辆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运输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以及运 输管理机构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督。 本规定所称运输经营者,是指取得运输经营许可,从事运输经营的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及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培训经营业户。 本规定所称营运车辆,是指从事营业性客运、货运的车辆以及用于汽车租赁经营、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车辆。 本规定所称运输管理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等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条运输经营者是所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营运车辆维修、检测的技术支持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车辆维护和检测工作,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营运车辆维护质量和检测结论的真实性。 第五条国家鼓励运输经营者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节能降耗达标 车型;鼓励道路货物运输使用厢式货车、多轴重型车以及采用集装箱、甩挂运输方式的货车。 第六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履行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及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职责。对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管理状况和营运车辆的监督工作,应当采取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车辆技术管理 第七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执行国家和交通行业有关车辆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第八条非个体经营的运输经营者应当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或 指定专人负责,对所属车辆实施技术管理工作。 企业等级为三级以上(含三级,下同)的客运经营者和企业等级为四级以上(含四级,下同)的货运经营者,必须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车辆技术管理专职人员应不少于5人。其它运输企业及三级以上客运企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XX物流有限公司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车辆营运状况良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切实提高车辆运营效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及我司《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营运车辆管理规范,希遵照执行。 一、加强和完善营运车辆管理机构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营运车辆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办法》要求设置专门设备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车辆管理岗位及人员,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二、明确并落实车辆管理岗位职责 采购: 车辆的选型采购应遵循货比三家、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结合适用性、技术先进性、安全可靠性、经济性、维修方便性等进行比较,择优选购,所购车辆应及时办理入固手续,纳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验收: 车辆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合同、车辆清单和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并逐一清点随车工具和附件。 维护保养等日常工作 根据国家标准及车辆的结构性能、使用条件等因素,科学、

合理的制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定额标准,包括各主要营运车型的定期维护周期、作业项目等; 制订营运车辆定期维护计划及计划的组织实施;定期组织进行车辆技术检测和年审;负责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和记录填写,保证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做好车辆安全技术检查; 配合安全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要求,参与路检路查,及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 开展营运车辆安全行车、维护保养等业务培训、技术竞赛活动;定期开展车辆维护与使用的相关培训; 负责营运车载安全应急设备以及GPS车载终端的监管; 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结构的车辆。 处置和报废: 车辆的处置和报废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必须在国家强制报废年限内营运,不得带病上路、超期服役。车辆报废前,需经车辆管理人员验车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置。 三、切实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素质 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技能水平,要定期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等知识的学习,具备一般性故障的排除和诊断能力,同时要掌握维护工艺,会对车辆进行简单的维护。要对各类车型的结构、性能、工作质量都有所了解,具备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公司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公司车辆营运增收,努力提高其运行效率,切实加强对车 辆的调度管理,规范用车程序,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和清 除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根据公司现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指定的部门负责管理的所有营运车辆(不含公务 用的小车)。 二、公司所有营运车辆的证照稽核、维修、检修、年审、车辆保险及 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车辆管理部门或指定的专人负责办理;并由车辆 管理部门认真建立相关车辆包括车辆型号、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 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分配等情况档案,以备跟踪管理。 三、车辆管理 1、车辆管理部门对所属各车辆设置“行车记录表”,车辆使用前,由驾驶员就上一次记录表上的读数与车辆里程表进行核对、检查,出车结束后, 驾驶员应认真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并由车辆管理部门不 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作记载,第一次提出批评; 第二次处于罚款100元;对屡教不改者,将其劝退辞职; 2、驾驶员必须坚持以安全第一、杜绝隐患发生为原则。严禁驾驶员随 意将车辆和钥匙交给他人以试驾或顶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 责; 3、车辆行驶回公司时,一律停按指定的地点顺序停车,严禁乱停乱放; 4、营运车辆的出行必须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管理,不得讲价还价; 5、所有营运车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不得携带私货(包括自用 物资),一经发现将以一罚十进行处罚; 6、对未按程序执行,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者,车辆管理部门将追查行 为人责任,并将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划归个人承担;

7、车辆管理部门将不定期进行上路巡查;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核对驾照等级和个人身份证,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由管理部门考核后定岗。驾驶员应在每次出行时对自 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进行检查,确保证件的齐全、有效; 2、驾驶员在行车前还必须对车辆做好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 现象,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否则将对对由此引发的后果 负责; 3、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有关交 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蓄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时,后果概由当事人负责; 4、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 车,杜绝酒后出车,不开危险车、英雄车,不疲劳驾车,晚间出车要注意 休息; 5、在途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 在不准停车的地方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预 防被盗。因任意放置导致的损毁、失窃等,概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驾驶员上路行车必须携带手机,并保证手机的畅通; 7、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驾驶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 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10、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任何交通事故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 一定的奖励;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员自行承 担相应责任: (1)、无证驾驶, 违章操作;

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6169 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营运车辆必须按时参加车辆的定期安检、年检、回场检查、二级维护、大修、CNG审验和常规维护保养;按规定按时足额投保。 二、每天出车前对CNG设施、车辆的安全系统、灯光系统、电路系统及轮胎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三、车辆必须配2公斤(含2公斤)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一具,并保证不过期而且会使用。 四、严格遵守国家、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各种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法规,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在行车

营运车辆维护规范

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TJY5.02-2013 代替Q/TJY5.02-2010 营运车辆维护规范 2013-06-18发布2013-06-28实施 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的6.3条的要求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对营运车辆的一、二级维护作业和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提供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服务满足顾客的需求。本规范是在C版的基础上,经修订换成D版。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增义 审核:武桂姣 批准:常玉泉

营运车辆维护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司营运车辆一、二级维护的作业内容和规程;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公司营运车辆的一、二级维护的作业规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TJY2.01-2013 营运车辆管理规范 Q/TJY5.03-2013 车辆修理规范 Q/TJY5.04-2013 车辆维修检验规程 GB/T18344-2001附录A 主要车型维护工艺规程 3 职责 3.1 汽车工业处是本规范的制定和归口管理部门; 3.2 各公司机务科/维修车间具体负责营运车辆的一、二级维护作业。 4 车辆的日常维护

车辆的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性工作,驾驶员要做好日常维护,使车辆经常处于整洁及技术状况良好的状态。 4.1 日常维护的基本要求 4.1.1坚持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检视,并听察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 4.1.2经常保持各空气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作用良好; 4.1.3经常检查制动、转向等安全机构和轮胎、悬挂等各部外露连接螺栓、螺母,保持紧固。风扇、空压机皮带松紧适度; 4.1.4 做到油、水、气、电四不漏,并保持轮胎气压正常; 4.1.5经常保持车辆外部、车厢和驾驶室内、发动机等各部整洁,并及时放尽储气筒积水; 4.1.6 车辆装备、附品、随车工具要齐全完好。 4.2 日常维护的主要作业项目 4.2.1 出车前 a) 检查并补注机油、燃料、冷却液。检视各管路和接头有无漏油、漏水、漏气; b) 检视蓄电池极桩导线是否紧固和各部线路有无松动; c) 察听发动机有无异响; d) 检视灯光、信号、喇叭、仪表、仪器和刮水器的工作情况; e) 检查制动器、离合器工作情况和管路有无渗油、漏气; f) 检查、紧固轮胎、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部位的螺栓、螺母;

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质量监督标准

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质量监督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质量进行监督的内容和要求,规定了各类型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间隔周期。 本标准适用于营运车辆,其他汽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版本。 GB/T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 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3 内容 3.1 人工检查 人工检查的内容符合GB/T 18344的要求。 3.1.1 发动机 a) 检查项目:润滑油、机油滤清器 b) 技术要求:润滑油规格性能指标和添加的液面高度应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机油滤清器密封良好,无堵塞,完好有效。 3.1.2 底盘各总成润滑 a) 检查项目:转向器、变速器、主减速器等润滑油规格和液面高度。 b) 技术要求: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3 空气滤清器 a) 检查项目:空气滤清器的清洁、密封情况。 b) 技术要求:空气滤清器安装可靠,清洁有效;恒温进气装置真空软管安装可靠,进气转换阀工作灵敏、准确。 3.1.4 柴、汽油滤清器 a) 检查项目:柴、汽油滤清器的清洁、密封情况。 b) 技术要求:柴、汽油滤清器密封可靠,清洁有效。 3.1.5转向轴制动及相关内容 3.1.5.1调整臂 a) 检查项目:检查调整臂的作用。 b) 技术要求:作用正常,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 3.1.5.2 前轮毂总成等零件 a) 检查项目:检查前轮毂总成、制动蹄、支承销孔、转向节、轴承、支承销、制动底板等零件。 b) 技术要求:清洁,制动蹄无油污。 3.1.5.3 制动盘、制动凸轮轴

快递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快递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公司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 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 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办公车辆使用管理 2.1 办公车辆使用管理 办公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办公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车管人员备案。 2.2 办公车辆使用安排 2.2.2 客服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 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办公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 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办公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 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车管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办公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办公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车管审核,审核无误 后存档。 公司办公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营运货车出车、送货应由客服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2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3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4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5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客服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6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客服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7 客服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8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登记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客服调度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9当车辆返回时,驾驶员应及时在《车辆出车登记表》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0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车管人员负责对办公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 各部门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 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车辆在一定期限内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以充分的发挥效能、降低营运成本确保安全营运和驾驶员生命安全,有效杜绝营运车辆性能异常恶化和非正常贬值现象的发生,避免企业资产非正常损失,根据《中华热敏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营运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车辆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技术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对营运车辆的购置注册、退役处理、运行监督、强制维护、定期检测、故障维修、事故修复、易耗件更换等实施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第二条、车辆管理职责由公司安全办、财务办和后勤保障部共同履行,本管理办法由三部门协调组织实施。 安全办负责建立、管理车辆档案和车辆运行的动态管控。 财务办负责车辆的资产管理和运行成本管理 后勤保障部负责车辆的技术性能管理工作。管理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应及时地传递到安全办存档。 第三条、营运车辆是公司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配置的重要资源,车辆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驾驶员是营运车辆的使用者,在营运过程中履行对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职责,应努力学习、积累车辆使用和维护保养常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认真遵守公司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和回场检查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保证车辆正常运行;接受管理人员对车辆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营运车辆非正常磨损、车辆性能异常下降、大修间隔里程低于标准里程数等均属责任事故,使用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正确使用燃油,禁止擅自改装车辆或改变车辆性能,禁止擅自改动车辆电路、加装电器设备。 保证车辆的车容车貌达到行业和公司要求的规范营运标准。 第五条、新增或更换营运车辆的购置按照公司《质量手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营运车辆的营运设施设备(刷卡机、顶灯、GPS车载系统、座椅套、行业标志等)由公司按照市交管处制定的行业标准的规定统一安装配置。 第七条、歇班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并保证在场车辆安全,当班驾驶员需出示服务资格证方能驾车离场。 第八条、营运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如下要点建立并管理车辆档案 一、车辆档案分为常规档案和电子档案俩类,均应包含以下信息 1、标识类信息;主要有合格证、发票、完税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环保证客运许可(复印件)证营运达标后照片等。 2、运行类信息;主要有使用者交接或变更记录、车辆保险、公安交警年审、客运年检、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回场检查记录、损耗件更换记录、技术状况评定记录、退役处理情况。 3、事故记录信息;主要有现场记录、事故照片、定损单、赔付情况、修复情况、修复后照片等。 二、除车辆行驶证、环保证、营运许可证由使用者妥善随车保管并与车辆 3 2020年4月19日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本站接纳的参营车辆必须是经交通运政安全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具有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的营运车辆,不合格车辆进站一律不予接纳。 二、本站由运政执行室设立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岗、营运手续检查岗、出站检查登记岗,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参营手续和载客情况,并对营运车辆实行强制安全例检,未例检或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严禁发班运行。 三、例检人员应首先确认车辆是否在二级维护有效期内,再按规定的部位和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通知单交驾驶员。 四、例检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开具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五、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应按规定检查营运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超长客运应检查派车通知单,在确认牌证齐全有效后,填写营运手续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 六、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七、调度室在接到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确认营运车辆

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对车辆安班,售票处才能按道路运输证核定的载客人数售票。不允许安排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营运车辆应班。 八、出站检查人员应认真核对车辆、驾驶员是否相符,清点人数,检查车辆超高、超载情况,填写出站检查登记表。驾驶员在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检查人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和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后才能放行车辆。 九、出站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放行车辆;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终止其营运,并通知调度安排车辆转运乘客。 内容仅供参考

深圳市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工作规范

深圳市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承诺备案 第三章作业管理 第四章备案管理 第五章违规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范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确保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深圳市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工作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承诺备案 第三条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业务实行承诺备案制度 凡从事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需与港航和 货运交通管理局签订《深圳市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承诺书》(附件

1),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对具备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资质的企业进行业务备案。 第四条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资质要求 (一)深圳市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二)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必须是AA或以上等级; (三)具备相应车型二级维护作业要求的工位和数量,并在每个二级维护作业工位上安装符合“深圳市汽车维修行业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的监控摄像、录像设备; (四)具有2名或以上取得二级维护监督员资质的人员。 第五条深圳市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业务备案需提交资料 (一)《深圳市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业务申请表》(附件2); (二)《深圳市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承诺书》; (三)企业二级维护作业管理制度; (四)企业二级维护工位示意图(指定工位); (五)二级维护作业人员列表; (六)二级维护监督员身份证和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七)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 第六条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备案流程 (一)汽车维修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二)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按资质要求进行现场核查;

客运车辆二级维护协议书

车辆二级维护协议书 甲方:六盘水市交通运输集团六枝客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根据省运管(2008)安6号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所属客运车辆委托乙方维护维修。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所属客运车辆全部定点到乙方进行二级维护业务。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私自委托到他厂进行,否则视为违约。 二、甲方车辆到乙方进行维检时,除提供车辆技术档案外,还应向承修人员讲清车情车况及所要进行的项目,同时,还要妥善保管看护好车内的钱物等,否则,乙方概不负责。 三、乙方在车辆修检工作中,严格按程序作业,履行项目修理,做好相关记录,自觉接受甲方人员的现场监督。如出现减项、漏项修理或因维修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整改,甲方负责监督,直到车辆合格出厂。甲方负责验收签字,签字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车辆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抛锚在外,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施救,当受条件所限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救方案。 五、乙方对维修维护项目的安全质量负责。确应需要换材料配件时,可有营运经营者自行采购并进行配件质量监督,乙方做

好材料换件记录和材料清单、收据、配件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的保管入档工作。 六、甲乙双方互见台帐,对车辆进行的各类项目做到记录清晰、资料齐全,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七、乙方在修检车辆中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并指定专人对甲方车辆质量进行把关,甲方现场质检人员需全程监督、认真负责,发现问题,有权监督乙方整改。 八、结算方式:甲方所属车辆进行的修检项目一律实行现场结算,费用按行管部门规定执行。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约责任对等,凡因一方失职造成对方损失,双方应通过协调解决,不能协调则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2、经济索赔应分为直接损失和简介损失,先由双方解决,不能协调是则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付诸法律。 十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经双方签字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运管所壹份。

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二级维护2017新规定样本电子版

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二级维护 2016年新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

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 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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