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工地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工地安全、有序、高效地施工,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工地,保障施工人员、车辆及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人员、车辆及物资的出入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3. 便于通行,保障施工。
四、管理职责1. 工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对出入管理进行监督。
2. 门卫人员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查验,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确保人员、车辆及物资的安全。
3. 施工单位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五、管理制度1. 人员出入管理(1)施工人员凭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工地,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查验。
(2)外来人员需凭邀请函、工作证明等有效证件进入工地,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查验。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如需进入,需经工地管理部门批准。
2. 车辆出入管理(1)施工车辆凭车辆通行证进入工地,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查验。
(2)外来车辆需凭邀请函、工作证明等有效证件进入工地,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查验。
(3)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工地,如需进入,需经工地管理部门批准。
3. 物资出入管理(1)出入物资需凭物资清单、出入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禁止违禁品、危险品等物资进入工地。
4. 紧急情况处理(1)遇紧急情况,如火灾、事故等,门卫人员应立即上报工地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2)遇突发事件,如偷盗、打架斗殴等,门卫人员应立即制止,并上报工地管理部门。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工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规范人员、车辆及物资的出入,确保厂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车辆及物资。
三、人员出入管理1. 员工出入- 员工应佩戴厂牌,凭厂牌出入厂区。
厂牌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补办。
- 员工上下班应按规定时间通过指定的出入口,不得迟到早退。
- 员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厂区,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
2. 访客出入- 访客须在门卫处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注明来访事由、来访时间、被访人等信息。
- 访客经被访人同意后,由被访人到门卫处带领访客进入厂区。
- 访客在厂区内应遵守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 访客离开时,应由被访人陪同至门卫处登记离开时间。
四、车辆出入管理1. 员工车辆- 员工车辆应凭车辆通行证出入厂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 员工车辆不得在厂区内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厂区交通秩序。
2. 访客车辆- 访客车辆须在门卫处登记,领取《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厂区。
- 访客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 访客车辆离开时,应将《临时车辆通行证》交还门卫处。
3.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注明车辆类型、货物名称、数量等信息。
- 运输车辆在门卫处接受检查,核对货物信息无误后,方可进入厂区。
- 运输车辆在厂区内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不得随意倾倒货物。
- 运输车辆离开厂区时,应再次接受检查,确保货物与进入时一致。
五、物资出入管理1. 物资进入- 物资进入厂区时,应在门卫处登记,注明物资名称、数量、来源等信息。
- 贵重物资、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物资进入厂区,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物资进入厂区后,应及时送达指定地点,不得在厂区内随意堆放。
2. 物资带出- 物资带出厂区时,应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物资出门证》。
矿区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区管理,确保矿区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秩序稳定,保障矿区员工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区内所有人员及车辆的进出管理。
第三条矿区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有序,严格管理;3. 便民高效,服务至上。
第二章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矿区员工应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出矿区。
第五条外来人员进入矿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持有效证件及邀请函,由接待部门统一安排。
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入矿区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配合门卫做好登记工作。
第七条矿区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出矿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上班、下班时间进出矿区,不得随意滞留;2. 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矿区;3. 不得在矿区范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不得私自传递、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第三章车辆进出管理第八条矿区车辆进出管理实行登记制度,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第九条矿区内部车辆进出,需凭驾驶证、行驶证及单位车辆通行证。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入矿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持有效证件及邀请函,由接待部门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外来车辆进入矿区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配合门卫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二条车辆进出矿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2. 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违章停车;3. 不得在矿区范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不得在矿区范围内鸣喇叭、乱扔垃圾。
第四章物资进出管理第十三条矿区物资进出管理实行审批制度,物资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出入手续。
第十四条矿区内部物资进出,需凭物资出入证及审批单。
第十五条外来物资进入矿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持有效证件及邀请函,由接待部门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外来物资进入矿区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配合门卫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物资进出矿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出入手续;2. 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矿区;3. 不得在矿区范围内乱扔垃圾;4. 不得在矿区范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公司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访客及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访客、车辆及物资的出入管理。
二、适用范围第三条公司大门为车辆及人员出入的主要通道,设有电动伸缩门和道闸系统,由保安人员负责操控。
第四条公司设有专门的人行通道,供人员出入通行。
三、人员出入管理第五条公司员工出入须着装整齐,佩戴工牌,主动配合门卫查验。
第六条员工未佩戴工牌时,门卫人员需查明身份,经本人确认签字后,方可进入。
第七条外来人员及访客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由接待部门安排接待人员陪同进入。
第八条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如需进入公司,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
四、车辆出入管理第九条公司车辆出入需遵守以下规定:1. 公司工作车、员工自备车、商品车、拖挂货车、贵宾车等可免办手续出入。
2. 特种车辆如110、119、120等警报车辆可以免办手续出入。
3. 因工作需要,铲车、吊车、垃圾车等工程车征得同意后可以出入。
第十条不允许进入的车辆:1. 工程用载重车、渣土车不得进入。
2. 非公司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第十一条车辆出入手续办理:1. 公司工作车免办手续进入。
2. 员工自备车保安室可根据公司提供的《员工车辆登记表》,免办手续予以放行。
3. 特种车辆如110、119、120等警报车辆出入,免办手续予以放行。
4. 运送设备、材料的各类货车进入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填写《车辆进入自备物品清单》,然后发放《停车卡》进入。
出门时,保安回收《停车卡》,并根据《车辆进入自备物品清单》检查后方可放行。
5. 参观、拜访、办事等车辆:进入时保安员发放《停车卡》;出门时,保安员回收《停车卡》放行。
五、物资出入管理第十二条物资出入需凭《出门证》放行,保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车辆进出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
六、责任与处罚第十三条保安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车辆及物资的出入管理。
三、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严格审批;3. 服务至上,高效便捷。
四、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2. 门卫负责对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资进行查验、登记;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的审批。
五、内容1. 人员出入管理(1)员工出入:员工凭工作证出入,外来人员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办理临时出入证。
(2)访客出入:访客需出示有效证件,由接待部门安排专人引导,办理临时出入证。
(3)特殊人员出入:如送餐、快递、维修等人员,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办理临时出入证。
2. 车辆出入管理(1)员工车辆:员工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2)外来车辆:外来车辆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在指定区域停放。
(3)货车、危化品车辆等特殊车辆,需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物资出入管理(1)产成品、半成品、原料等物资出入,需经生产部门或采购部门审批,办理物资出入证。
(2)办公用品、设备等物资出入,需经行政部门审批,办理物资出入证。
(3)特殊物资出入,如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审批流程1. 人员出入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 车辆出入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 物资出入审批:生产部门或采购部门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七、奖惩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出入管理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公司人员、车辆和物资的安全,规范出入管理流程,防止非法出入及不当操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人员、车辆和物资的出入管理。
三、人员出入管理1.公司内部员工的出入:a.出入现场需佩戴有效公司工作证,无工作证者需向保安处登记并持有效证件进入。
b.未经许可,禁止携带非工作所需物品进出公司。
c.严禁私自携带公司文件、设备及资料外放。
d.出入时需通过门禁系统进行记录,保安人员进行查验。
e.公司外部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区域需提前向所在部门及保安处申请并领取临时工作证。
2.外来人员的出入:a.外来人员需提前向所要拜访的部门和保安处进行申请,并出示有效证件。
b.经申请批准后,领取临时工作证,并由保安人员陪同进入公司。
c.离开公司前,外来人员需归还临时工作证,并由保安人员陪同离开。
四、车辆出入管理1.公司内部车辆的出入:a.车辆使用人员需持有效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
b.出入公司时,车辆需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登记,并进行车辆安全检查。
c.离开公司时,车辆需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登记,核对车辆内外物品。
2.外部车辆的出入:a.外部车辆进入公司需向保安处提前申请,登记车辆信息。
b.进入公司时,司机需出示有效驾驶证,并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c.离开公司前,司机需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登记,核对车辆内外物品。
五、物资出入管理1.公司内部物资的出入:a.物资流动需经过所在部门的批准和登记,由相关人员进行记录。
b.物资出入公司时,需经过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登记,核对实际数量。
c.离开公司时,保安人员进行检查和登记,并核对实际数量。
2.外部物资的出入:a.外部物资进入公司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由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和接收。
b.物资离开公司时,需由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和登记,并核对实际数量。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上述管理制度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解雇等,严重违规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人员和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5篇)

人员和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目的:为做好公司仓库安全仓储工作,减少库区事故发生率,使出入公司仓库储存区域、人员、车辆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出入仓储库的所有人员及车辆。
职责:仓库守护员负责对进入公司库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各种记录的归类存档。
控制要求:(1)未经批准、检查,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不得携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等)、手机等,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品及火种进入库区。
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在库区内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
(2)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填写出入库登记方可进入库区,进入了库区的车辆和人员,要听从仓库守护员指挥和引导进行操作,不得大声喧哗;车辆不得呜高音喇叭。
(3)进入库区的车辆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调整车辆的油、电路或维修车辆。
(4)进入车辆停靠时,要停稳、熄火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车辆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待装、待卸车辆应与仓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5)拟进入仓库人员必须经过消除静电处理。
(6)进入了仓库人员,所有操作都要轻拿轻放;装卸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雷雨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人员要立即撤离。
人员和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和管理人员、车辆进入和离开仓库、库房或其他特定场所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仓库的安全和有效管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和车辆进入,减少物品的丢失和损坏。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人员和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中的重要方面和规定:1. 进入和离开库房的登记:所有进出库房的人员和车辆都需要在进出时进行登记。
这可以通过使用电子门禁系统、签到表、通行证或其他登记方式来完成。
2. 身份识别和授权:所有进入库房的人员需要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根据其职责和权限进行授权。
不同级别的人员可以享有不同的访问权限。
3. 临时访客管理:对于临时访客,需要进行额外的访客登记和授权。
访客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签订保密协议或接受安全培训等。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精选7篇)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1为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人员、车辆、公司货物出入。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管理1.本公司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
按《考勤打卡管理规定》执行。
新厂与老厂在不同区域上班的员工,须按规定在本区域打卡,不得异地打卡,保安要加强监督。
2.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提前下班。
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凭《出门证》放行。
3.上班期间需要外出办事的,须持有车间主任或生产制造部开的《出门证》,保安凭《出门证》放行,并记录出门和返回的时间。
4.外来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公司(厂)。
如因工作、业务等需要的来访者,须填写《来客登记簿》并填写《来客接待申请单》,申请单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当来访者离开时,由接待人签注姓名,回单交回门卫处。
5.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保安要例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
6.严禁公司员工带未成年人子女进入生产区域。
7.公司行政、办公人员进出生产厂区的不用出门证,但保安要做进出记录登记,有携带物品进出的,凭《出门证》或《出库单》第二条:车辆出入管理8.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厂)区内,应注意安全第一,车速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内。
如因超速而发生意外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各种车辆包括私车在新厂或老厂之间往来办事的,凭内部通行证进出,但要按规定区域位置停放。
出厂时,如保安有要求,应主动配合检查。
10.外来车辆须按规定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离开时加注离厂时间。
11.外来车辆空车离厂时,保安必须检查。
12.公司员工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统一停放停车棚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13.各种车辆装货出厂的,保安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或制造中心开出的《出门证》,才准许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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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维护公司办公、生产环境有序、安全,加强公司厂门的出入管理,规范出门证的开具及相关管理工作,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物资流向清晰透明,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内蒙古普凡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出入的人员、车辆及物资。
3. 原则
此管理制度应符合公司的总体经营方针与策略,不违背公司管理章程。
4. 职责
人力行政部总务科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5. 内容
5.1 出入人员、车辆及物资的范围
5.1.1 人员:公司员工、外部来访人员。
5.1.2 物资包括:公司的产成品、半成品、各种原料、包材、配辅料、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其它物资。
5.1.3 所有人员及载客车辆一律由公司西门进出,载货车辆由北门进出。
5.2 公司员工(员工及员工车辆、访客车辆一律从西门进出)
5.1.1 公司员工出入须着装整齐,佩带工牌,主动配合门卫查验,不得刁难或拒绝门卫检查,对不听劝阻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按人事管理制度处理。
5.1.2 员工未佩带工牌时,厂区门卫人员需查明身份,经本人在《罚款单》上确认签字后,方可进入。
总务科安全员每周向门卫收集《罚款单》后,每月底统一上报人力资源部扣除工资(每次忘带工牌罚款20元)。
5.1.3 员工出入工厂时间为早6时至晚12时止,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入者,需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部总务科通知门卫人员方可进入工厂。
5.1.4 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内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亲友拜访时间为早6时至晚10时止。
5.1.5 员工出入公司,如携带物品,须办理出门证手续,并接受检查,经门卫检查并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出。
5.1.6 本公司车辆进公司免检,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进厂,员工到公司门口后需下车推行,并将自行车、摩托车整齐摆放至车棚内。
离开公司时,需将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步行推至厂外方可骑行。
5.2 外部来访人员(包括带小型汽车人员)
5.2.1 凡来访人员(包括协作企业人员,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内时,一律在西门保安室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说明来访事由,由门卫帮助来访者联系被访部门,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登记后,领取《访客证》后,进行入厂安全交底后方可进入厂内,并依下列规定使用:
(1)《访客证》应佩挂于胸前。
(2)团体来访人员参观时,须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5.2.2 本公司或协作企业员工进入本厂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
协作企业人员出入厂区频繁者,由相关部门申请“协作企业人员通行证”,凭通行证出入大门。
没有通行证必须办理登记方可进入。
5.2.3 对于带车来访人员其车辆进入时需按指定地点停放,并到门卫办理人员、车辆登记相关手续方可入内,带车来访人员车辆禁止到生产区域,如有特殊情况小车需到后厂区时,必须征得接洽部门负责人及总务科长同意,出门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对于停放在行政大楼前停车场内的车辆出门免检。
5.2.4 来访人员出入厂区时,保卫人员须检查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5.2.5 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内。
5.3 货物车辆、物资进出公司的管理(所有货车、物资一律须从北门进出)
5.3.1 物资、车辆进厂规定
所有物资、车辆进入厂区时,需经东门保安检查后方可放行,具体检查内容:
进入厂区车辆严禁携带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对于化学品以及煤气等厂内使用物品,保安人员需检查运输车辆是否持有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以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注明已查验,如查验不符,禁止入内。
5.3.2 物资、车辆出厂规定
《出门证》单据由行政部总务科保管,需领取《出门证》单据的部门凭审批后办理领用,行政部总务科需做好各部门领用《出门证》的登记注明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时间、出门证编号以备查验。
5.3.2.1 《出门证》审批流程:申请人本部门(或接洽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中心经理签字
总务科科长签字,北门门卫核查确认《出门证》并按出门证标明数量以及物品名称后方可放行。
5.3.2.2 《出门证》管理:凡外来施工人员的材料、工具、设备出入及退货均需办理《出门证》手续,方可进出工厂。
➢以下为凭《出门证》进出工厂的物资及车辆:
(1)供应商的产品进厂:供应商卸货后需持接洽部门的相关人员开具的《出门证》(经查为空车可免开出门证),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出厂。
(2)外来施工的工程队所携带的施工材料、工具、设备由接洽部门制作清单做为《出门证》的附件,开具《出门证》,门卫依据其进厂所提清单逐项清点核查正确后予以放行。
(3)施工剩余材料需带出公司的,由接洽部门人员开具《出门证》门卫核查正确后予以放行。
(4)供应商的产品退货:原、辅料等产品退货:采购部依据品保的不合格质检报告及由采购、仓储、财务签字确认的退库单,开具《出门证》(注明**供应商退货字样),门卫核对无误后收取《出门证》并放行。
非原、辅料产品退、换货:采购部门开具出门证,门卫核对物资名称、数量等无误后予以放行。
(5)凭《配货单》(四联单、六联单)、《提货单》(不用再办理《出门证》)经仓管员、司机签字,由门卫核对并检查物品,存留门卫联后门卫即可放行。
➢以下为凭《配货单》进出工厂的物资及车辆:
(1)自有产品出厂:装货车辆到达后将车停放在北门外,货车司机到西门保安室登记后,到仓储物流办公室领取配货单(一式六联单),门卫根据配货单允许车辆进厂并为车辆放行。
仓储库管员携同司机到库房提货,司机提货结束将配货单门卫联交门卫,门卫经检查无其它物品后给予以放行。
(2)进厂的零担车辆、送货车辆:门卫应根据司机的《配货单》等相关凭证对载有物资进行检查登记物品名称,数量和车牌号入司,离司时认真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
(3)提货车辆:提货车辆进厂时保安请提货人员将车辆停至暂停区域,通知相关部门(销售部、生管部、采购部)办理提货单据后方可进厂,司机提货结束将配货单门卫联交保安,门卫应实地核查《配货
单》内容无误,同时无携带其它物品后给予以放行
(4)废旧物资出售:仓储部库管员根据合作商的提货数量开具废品出库单(一式四联单),经部门主管及生产运营副总、财务部审核并签字,总务科盖章后,门卫经检查并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
6. 解释
7. 附件
8. 参考或引用文件
N/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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