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奖学金评定模式研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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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奖助学金制度对学生影响的研究——以某大学为例

本科生奖助学金制度对学生影响的研究——以某大学为例

科教论坛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年第31卷第21期(总第497期)本科生奖助学金制度对学生影响的研究——以某大学为例刘豫蓉,吴泊闻,吕 佳,杨 芳,马 莉(甘肃农业大学 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摘要]奖助学金制度是中国高校实施教育激励,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一项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国家政策,奖助学金的评定是让学生形成正确的物质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方式。

因此,高校奖助学金不仅要有物质资助功能,更要发挥教育功能。

通过调查研究奖助学金制度对学生的影响,有利于高校及时调整评定奖助学金细则,健全奖助学金激励制度;引导学生公平竞争,确保奖助学金体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关爱,实现奖助学金效用最大化,使其双重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关键词]奖助学金制度;正向影响;负向影响;建议[中图分类号]B848 [文献标识码]A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越来越重视奖助学金的发放以及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支持。

“2019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高校学生4817.59万人次,资助资金1316.89亿元;比上年增加166.59亿元,增幅14.48%;大学新生资助16.03万人,资助金额1亿元,学生资助资金连续十三年保持快速稳定增长。

”。

可见,国家正在逐年加大对高校学生的资助力度,正在努力地促进教育无倾斜,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但是,在国家奖助学金制度体系不断推进和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资助与教育难以兼顾、贫困生认定标准缺乏合理性,评定程序和方式存在缺陷, 在物质利益诱导下“诚信围墙”坍塌等问题。

本文将对此类问题展开深度研究,探索奖助学金制度对学生的影响,并对其存在的缺陷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1 研究方法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抽样选取甘肃农业大学120名在校[收稿日期]2020-09-09[基金项目]2020年度甘肃农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SRTP)项目《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对学生影响的研究》(批准号:202014036)。

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

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

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奖学金成为了学生学习上的一种重要激励手段。

为了激励学生更加积极地学习,校方决定制定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

二、奖学金评选依据1.学业成绩: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的学业成绩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成绩以综合测评为主,包括课堂表现、考试成绩、作业质量等方面的评价。

2.学术竞赛成绩: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情况也会作为评选奖学金时的参考依据。

3.学校社团活动:学生在校内社团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也会对奖学金的评选产生影响。

4.社会实践经历:学生在校外实践活动中的积极参与和取得的成果也可以作为评选奖学金的依据之一。

三、奖学金评选程序1.评选流程:根据校方要求,学校将组织相关评委进行奖学金评选工作。

评委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评选结果由评委投票决定。

2.评选时间:每年的奖学金评选工作将在学年结束后进行,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3.评选标准:根据前文提到的评选依据,评委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竞赛成绩、学校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综合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然后进行评分和排序,最终产生奖学金评选结果。

4.公示和颁奖: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渠道上进行公示,以方便学生和家长查看。

颁奖仪式将在新学年开学之前举行,以表彰获奖学生的努力和优秀表现。

四、奖学金类别与金额1.一等奖学金:该类别奖励学生在综合素质评选中排名靠前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2.二等奖学金:该类别奖励学生在综合素质评选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3.三等奖学金:该类别奖励学生在综合素质评选中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五、奖学金评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1.公示制度:学校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开透明。

2.防止舞弊:学校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以防止学生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例如设立监察组进行抽查。

3.申诉渠道:对于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设立申诉渠道,公正处理学生的申诉事项。

评定奖学金的依据和等级

评定奖学金的依据和等级

评定奖学金的依据和等级1、评定的主要依据为学生学习成绩和操行考核表现。

2、奖学金设立一、二、三等,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为1000元,占学生总数的2%;二等奖学金为800元,占学生总数的4%;三等奖学金为500元,占学生总数的8%。

评定的条件1、政治坚定,思想品德端正,学年操行等级达到优秀等级。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方法得当。

学期考试、考查成绩均在合格以上(不含补考),且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

3、积极参加警体、队列训练,身体素质好。

学年警体考试成绩总平分在75分以上。

法律事务以科学发展观统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实行理论与实践并重,学历教育为主兼顾职业证书教育,强调学生能力与素质养成的人才培养模式,服务于广东和其他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本专业主要为公检法、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等部门的一线工作岗位,培养能从事法律服务、司法文秘以及司法行政辅助管理等实际工作,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服务专门人才。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

法律事务(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定位应该是一个目标、两个方面:一个目标就是促使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两个方面就是在非监禁状态下,一方面加强对犯罪人的教育和改造,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另一方面加强对犯罪人的帮助和服务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对应这一工作定位,社区矫正工作工作的核心应主要放在“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避免其重新犯罪”上。

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做的首先不是简单地管理,而是对矫正对象提供特别帮助和服务,包括帮助他们寻找工作或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们在获得工作后努力保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个人与家庭、邻里的关系,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正确认识社会正确面对自己,正确认识社会现实与主观能力之间的矛盾,等等。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规定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规定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规定学生奖助学金一直是教育领域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普遍设立了各种奖助学金。

然而,在评选奖助学金的过程中,是否能够公正、合理、透明地进行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学生奖助学金评选规定成为当务之急。

1. 奖助学金的设立背景奖助学金作为一种为学生提供经济资助的形式,旨在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继续学业。

这一制度的建立,源于对社会公平的追求和对教育公平的关注。

通过奖助学金制度,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从而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2. 奖助学金的种类与标准学生奖助学金可以分为多个种类,如学业奖、助学金、志愿者服务奖学金等。

对于不同的奖助学金类型,评审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学业奖主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助学金则更注重家庭经济情况。

3. 奖助学金评选的程序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合理,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应该设立一套明确的程序。

首先,学校应该公布奖助学金的申请时间、申请材料和评选条件等。

学生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学校按照相关评审标准评选。

评选结果应该公示一段时间,以方便学生了解评选过程和结果。

4. 评选标准的科学性为了确保奖助学金的公平性,评选标准应该科学合理。

既要考虑学生的学业表现,也要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评选标准应该兼顾学生的整体素质,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奖励荣誉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5. 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角色建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是保证评选公正的一个重要保障。

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各方共同参与评审工作,确保公平、透明。

同时,委员会应该具备专业的能力和道德素质,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6. 奖助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评选结果应该及时公示,以保证推荐环节的透明公正。

学校可以通过校园公告栏、学校官网等方式发布评选结果,并明确公示的时间。

学生可以通过查询方式了解自己的评选结果,同时也有助于监督评选工作的真实性。

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

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

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学生奖助学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将从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家庭经济情况等多个角度探讨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学术成绩评定标准学术成绩是评定学生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但过分强调学生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会忽视学生的综合发展。

因此,在评定学生奖助学金时,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不能过分偏重成绩。

二、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等方面。

评定学生奖助学金时,应该把综合素质作为一个重要的评定标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提升综合素质。

在评定过程中,可以通过学生的获奖情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奖助学金种类学生奖助学金种类繁多,可以分为国家奖学金、院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在评定学生奖助学金时,应明确不同奖学金的目标和评定标准,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评定。

四、奖学金金额设置奖学金的金额设置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合理设定。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学金金额应该适当增加,以减轻家庭负担。

同时,应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评定,奖励那些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五、评定方式和程序奖学金的评定方式和程序应该公平、透明、公正。

评定过程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避免主观随意性。

同时,还应该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六、评定规则与动态调整奖学金的评定规则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对于新的教育理念和态势,评定规则应及时调整,以适应学生的发展需求。

七、评定规则宣贯与指导评定规则的宣传和指导工作非常重要,学校应当加大对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评定标准和流程,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评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评定规则应该更加关注其实际情况和需求。

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学生助学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助制度,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

然而,助学金评定办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旨在提出改进的建议,以确保该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一部分:制定助学金评定标准制定助学金评定标准是确保评定公正性的关键。

首先,应该建立清晰的评定标准,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作为主要指标。

除了收入状况外,还应综合考虑家庭负担、医疗费用等因素。

此外,学生自身的学业成绩、奖助学金申请材料等也应作为评定标准的一部分。

第二部分: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要确保评定办法的透明度,建立信息公开机制非常重要。

学校应向学生广泛宣传助学金评定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并明确申请办法和截止时间。

学生申请过程中,可以通过学校网站或学生组织获取最新的评定信息,这样可以保证学生对助学金的了解和参与度。

第三部分:重视个案评审助学金不仅仅是面向普通学生,还需要关注特殊个体的困难。

因此,在评定过程中,应重视个案评审,并确保不同个体之间的差异。

比如,对于残疾学生、特殊困境学生等,可以采取个性化的评定方式,将其特殊情况纳入考虑。

第四部分:加大资金投入助学金评定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资金投入不足。

为了使助学金覆盖更多的学生,学校和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支持,提高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和覆盖面。

这样一来,只有真正有需要的学生才能受益,并且可以缓解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

第五部分: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助学金评定办法不仅仅应考虑到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还应该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

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同时也可以为助学金的评定提供更多的准则。

第六部分:加强监督和反馈机制为了确保助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和反馈机制。

学校和政府应定期对助学金评定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

同时,要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问题和疑虑。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一、智育分排名:智育分就是通常所说的学业成绩,常表现为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考试的平均分,平均分排名在前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评定资格。

其中又以排名的先后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有的学校分为两个等级)。

二、附加分排名: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专业竞赛奖项可以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转算为附加分,这也就是说,如果学生的智育分排名靠后的话,可以通过附加分的形式来提高排名。

三、违规违纪情况:无论是哪一所学校,智育分和附加分都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标准,但如果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那么即便符合上述标准,也会被取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这里所说的违规违纪包括但不限于挂科、缺勤、记过、处分等情况。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指导教师对研究生本学年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3.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建议获奖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报名考研究生需要条件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要求。

四、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条为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积极鼓励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特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并制定本评定办法。

第二条凡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录取至我校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及会计硕士(MPAcc)的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另文规定),按时报到并办理完各项入学手续之后,均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第三条评定结束后,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在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发放。

第四条评定办法(一)特等奖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获得特等奖: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30分的非本校考生;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211工程高校重点批次招收的毕业生;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15分的本校应届毕业生。

(二)一等奖评选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获得一等奖: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校应届毕业生;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15分的非本校考生;3.调剂入学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30分的考生。

(三)二等奖评选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获得二等奖:1.调剂入学且为“985”、“211”工程院校重点批次招收的毕业生;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本校毕业生;3.调剂入学的专业学位考生。

(四)三等奖评选条件:其他未获特等奖及一、二等奖的调剂考生(五)以上奖项均不重复奖励。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特等奖学金为10000元,一等奖学金为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学金为4000元。

第六条评选程序由有关二级学院在研究生新生录取结束后,根据评选办法评选出获奖候选人,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在新生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予以发放奖学金。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定稿)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3年9月27日法学院研究生导师会通过)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依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法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评奖对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包括非定向生、自费生、定向生和委培生。

含享受“双少生”政策且生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必须提供原单位的相关证明)。

第二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二)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5分;(四)科研态度严谨,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比较突出;(五)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院(系)、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六)按规定已经缴纳学费、注册;(七)道德品质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八) 符合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1、新生入学之日起前四年内的CET六级考试成绩大于等于425分;2、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大于等于65分;3、本科阶段为英语专业的;4、入学后CET四级考试成绩大于等于425分或CET六级考试成绩大于等于360分;5、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考成绩大于等于60分;6、以“双少生”政策录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比普通研究生的要求标准低10%)。

第三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该年度国家奖学金:(一)违反《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的规定,当年内受到违纪处分或仍在留校察看期内者;(二)学习平均成绩未达85分以上,单科未达75分者;(三)二年级研究生未按时完成论文选题报告或中期考核者;三年级研究生未按时完成学位论文者;(四)当年度内未办理请假手续离校或无故不参加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大会,点名不到,超过5次者;未请假无故旷课的,累积达5次(以上课老师考勤为依据),研究生集体活动缺考勤5次者;(五)当年请病假、事假超过31天者;(六)当年无故迟到注册、欠交学费者;(七)当年申请延期毕业者、休学者;(八)当年内有补考、重修现象者;(九)其它严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如《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广西师范大学公寓管理规定》、《广西师范大学治安管理条例》等)者。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精选10篇)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大学奖学金是高校对优秀学生的一种褒奖和鼓励,同时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来说,也是一种荣誉和激励。

然而,在众多的优秀学生中,怎样评定大学奖学金需要一定的标准和依据。

本文将从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贡献等三个方面探讨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标准。

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作为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是学生能力和品质的直接体现。

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考核学习成绩。

1. 学分绩点或学年绩点学分绩点是指每个学科学分乘以成绩所对应的绩点,最后求和得到的数值。

学年绩点是指本学年所有学科学分绩点总和再除以学分总数。

这个标准能够全面体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

2. 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是直接反映学生学习效果的数值。

可以通过设定最低分数线和优秀成绩线来评估学生的考试成绩。

通常,最低分数线是及格线,优秀成绩线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3. 学科竞赛成绩学科竞赛成绩是学生学习成绩中的亮点,能够直接反映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能力。

学生参加过全国及省市级的学科竞赛,表现突出者可以获得额外加分。

二、综合素质除了学习成绩外,大学奖学金评定还需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社会责任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1. 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诚信、自律、社会责任等,身体素质主要是体育成绩和健康状况。

这两方面的评估需要结合学校的评价标准和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

2. 心理素质和语言交流能力在大学生活中,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心理素质评价可以通过学校的心理测评或辅导进行,语言交流能力评价可以通过口语课程的成绩或其他口语交流活动来反映。

3. 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是学生社会交往中的重要素质。

学生需要具备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感,也需要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以及做出积极贡献。

这两方面可以通过院系、社团、学生会等组织的推荐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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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奖学金评定模式研究(一)
【摘要】高校奖学金评定模式是高校学生工作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文章对奖学金评定模式进行了新的探讨。

【关键词】高校奖学金;评定模式;综合积分法
“高等学校设立奖学金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大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对学生最广泛、最深入、最重要的考察和鼓励措施。

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质量成为当代大学生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这项工作的导向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做得好,可以让学生清楚地了解自己过去一学期的成功与不足,进而确立下一学期的努力方向;做得不好,则让学生在总结过去时感到迷惑不解,展望未来时产生怀疑心情,并将这一迷惑不解和怀疑心情转移到学校或老师身上,甚至导致对学校及老师产生不信任的危机。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颁发和实施,高等教育的教育思想、教育方式等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迫切要求加快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配套改革,通过奖优促劣,促使大学生发挥其最大的潜力和积极性。

奖学金主观评定方法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1.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实施缺少科学的方法,常常导致主观分评定标准的不同,给同年级同专业统一评定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2.主观分缺乏说服力,也容易造成“暗箱”操作,无法保证公平和公正;
3.由于主观因素可以左右奖学金的等级,学生无法及早规划自己的目标,无法及早发现自己在素质教育中存在的不足。

尽管各大院校奖学金评定方法及《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有一定差别,但基本思路是一致的。

重庆文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进行了奖学金量化评定改革,两年的实践证明:该奖学金评定量化方法是一种有效的、合理的评定方法,对各大专院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奖学金评定量化方法的基本思路是:综合积分=学习成绩积分+附加积分(包括品德行为积分和能力素质积分)。

附加积分体系必须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奖学金评定的量化模式
(一)学习成绩积分的核算
学习成绩积分的核算一般由班委、团支部分别独立完成,再由辅导员核查两套核算成绩有无出入,确认无误后在班级公示。

注意留出在进行下一道程序之前给同学查询的时间。

学习成绩积分按下式计算:
1.学业成绩:每门学科的学期总评成绩及格者记分,不及格者不记分。

设周学时为k,百分制学期总评成绩A分(等级评分的优、良、及格分别折合百分制85分、75分、60分)记分标准为:a.在本期期末集中考试学科及格的前提下,记分标准为:KA。

b.在本期末分散考试学科及格的前提下,记分标准为:0.85KA.
2.体育成绩:学期总评成绩为百分制A分时,及格者记2A分;因身体情况经教务处批准免修体育者,记120分。

(二)成绩的限制和条件分组
将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前三分之二的同学名单及详细情况在全班公示,进入了学习成绩排名前三分之二的同学才有评定奖学金资格。

只要学习成绩排名第一的同学直接评定为特等奖学金。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同学不具备奖学金评定资格:1.大学生健康体能测试体育不合格者(因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同意体育免修者除外);2.违反校规校纪,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未解除除分者;3.有两科(含两科)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4.按学籍管理规定未修满规定学分而延长学习时间者。

5.在休学期间者。

并且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也要作为奖学金评定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选举采用实名制,即投票人必须注明自己的姓名,辅导员必须参加。

选举的结果会直接影响到特等奖学金的评选,即未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不具备特等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三)附加积分体系
该奖学金评定量化方法的关键在于附加分体系的全面性和科学性,要能够起到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主动提高自身素质的作用。

两年的试点证明:该奖学金评定量化方法的实施做到了“零”投诉,排除了主管因素对奖学金评定的左右,加大了奖学金评定的透明度。

附加积分的计算分为品德行为积分和能力素质积分两部分。

1.品德行为积分。

思想品德评定计分为:优100分、良85分、中60分、差以下不计分。

由辅导员和班委根据学生在思想、学生、生活综合考虑评定。

2.能力素质积分。

(1)集体活动:校、系组织的集体活动(如运动会、文娱汇演、球赛等)记分标准为:a.校级球赛:参加者记30分,第一名加记20分,第二名加记15分,第三名加记10分;b.系球赛(代表班级参赛):参加者记10分,第一名加记10分,第二名加记7分,第三名加记5分;c.市、校级田径运动会:参加者记30分,第一名加记20分,第二名加记15分,第三名加记10分;第三名以后者加记3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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