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东入户口新政策及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出台.doc
2023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

2023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2023年,中国将实施一系列新的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
这些新规定旨在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人口流动和资源配置的更加合理化,同时改善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福利待遇。
以下是对这些新规定的详细描述:一、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户籍登记与转移将更加简便。
现行的“农民工工作居住证”制度将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全国统一的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将不仅作为身份证明,还将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相挂钩,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福利和优惠。
同时,户籍转移将更加便捷,不再受到城市户籍政策的限制,进一步推动人口流动。
二、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将实现全覆盖。
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这些福利将不再与户口挂钩,而是与居住证关联。
这意味着,无论是户籍城镇居民还是外来人口,都可以享受到相同的公共服务待遇。
这将有助于消除户籍歧视现象,提升社会公平和公正。
三、城市落户将更加容易。
现行的城市落户政策将进行改革,取消一些限制条件,放宽落户标准。
居住在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更加容易地申请城市落户。
同时,农村常住人口也将受到更多保护和支持,鼓励其在农村就业创业,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四、户籍制度与社会信用体系将有机结合。
新的户籍制度将与社会信用体系有机结合,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通过建立信用档案,记录个人的行为和信用状况,对不守法、不诚信的个人将进行相应的限制和处罚。
这将有助于建立诚信社会,提高社会治理效率。
五、加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权益保护。
新规定将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权益保护的支持力度。
通过提供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转移就业,创业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
同时,加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建立健全退休、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提高他们的社会待遇。
综上所述,2023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将在简化户籍登记和转移、促进人口流动和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改善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福利待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鲁政办字〔2020〕176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人口和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
(省公安厅负责)健全城镇社区(单位)集体户制度,户口登记在社区(单位)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为其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省公安厅负责)二、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
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落户条件的,可在原籍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
(省公安厅负责)三、提升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山东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持续丰富医保养老、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婚姻登记、住房保障等社会信息,统一对外提供共享服务,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建设,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实施流程再造,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全省“通迁、通办”。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精选多篇)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精选多篇)第一篇: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查看鲁政办发[2022]67号2022-08-122022-08-12有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单位:云南省**市人民政府号:昆政发(2022)1号发布日期:2022-1-11执行日期:2022-1-2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根据公安部关于调整户籍迁移政策的有关要求,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2)137号),结合我市实际,对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现代新**建设。
(二)基本原则以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为公民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
本着有利于构建新型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公民亲情团聚、有利于吸引人才、有利于吸引投资的原则,实现人口科学管理、促进人口有序流动,营造**优良的民生环境。
本实施意见所称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公民个人取得**市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五华区、**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主城区)及呈贡县围内,银行贷款未结清的按揭房除外〕;单位具有合法产权,分配给职工长期居住,但尚未出售产权给居住人的住宅。
本实施意见所称稳定生活来是指:有合法收入、能够自食其力生活、不需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取消户籍“二元”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在全市取消农业户与非农业户的登记管理模式划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城乡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省城市户籍管理制度的通知-鲁政发[2001]10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省城市户籍管理制度的通知-鲁政发[2001]107号](https://img.taocdn.com/s3/m/c0115cdf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49.png)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省城市户籍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省城市户籍管理制度的通知(鲁政发(2001)107号2001年10月10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我省城市化进程,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现就全省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通知如下:一、凡已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公民及其直系亲属,准许在城市落户。
二、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在城市购买商品住宅达到一定面积或购房款达到一定数额,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住宅,并取得房产证书的省内公民,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购房地落户。
省外公民符合上述条件,经查证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购房地落户。
港澳台和国外人员符合购房条件的,可准许其内陆亲属在购房地落户。
三、省内外公民为城市招商引资达到一定数额或到城市投资兴办实业,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准许招商引资、投资人及其直系亲属到该城市落户。
港澳台和国外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准许投资人的内陆亲属到相应城市落户。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当地政府批准迁往城市的经济实体,经营者及其直系亲属及一定数量的技术、管理骨干人员,准许在该城市落户。
五、对引进的省内外各类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拥有高新技术成果的科技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工作地所在城市落户。
省内大专以上和省外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只要在城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准许其在该城市落户。
最新户口改革制度

最新户口改革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增加,户口制度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最新出台了一系列的户口改革制度。
本文将对最新户口改革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最新户口改革制度主要包括了户口迁移和户口类型的调整。
户口迁移是指户籍人口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不同地区之间进行迁移。
根据最新政策,户口迁移不再受到限制,全国范围内户籍人口可以自由选择迁移地点,并在新的居住地享受相应的户口权益。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人口流动和人才流动,进一步推动城市化的进程。
其次,最新户口改革制度调整了户口类型。
以往,户口类型主要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他们的生活和工作都与农业无关。
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特点,最新户口改革制度将户口类型调整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常住户口是指在一个地方长期居住并具有相应权益的户口类型,暂住户口则是指在一个地方暂时居住但没有相应权益的户口类型。
这样的调整,有利于更好地管理人口流动和提供公共服务。
最新户口改革制度还针对农民工的问题做出了一系列政策的调整。
农民工是指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就业的人群。
由于他们的户口并未迁移,常常面临着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最新户口改革制度鼓励农民工将户口迁移至城市,并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和福利。
同时,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教育和医疗保障。
这样的改革举措,有助于解决农民工问题,促进农村和城市的融合发展。
最新户口改革制度中还涉及到了户口迁移的手续和条件。
为了方便户籍人口的迁移,简化手续,最新户口改革制度取消了一些繁琐的手续和材料要求,并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办理渠道。
此外,户口迁移的条件也有所放宽,不再要求户籍人口必须在迁移地有固定住所或工作职位。
这样的改革措施,为户籍人口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减少了迁移的障碍。
最新户口改革制度的出台,将对社会发展和人口管理带来积极的影响。
《济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济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1、改革背景和方案出台过程4月25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全省公安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20条工作措施》,提出“放宽人才落户条件”的明确要求。
为更好地吸引各类人才来济创业就业,有效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市公安局起草了《济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11个部门的意见建议,作了多次修改完善,《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5月28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6月1日起正式实施。
2、改革的原则?一是全面放开落户城镇限制,二是尊重农民意愿,三是统筹推进。
其中第二条原则明确提出“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强迫方法使农民‘被落户’,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消除了户籍迁移门槛还需要常住人口自主提出申请后我们为其登记常住户口,同时不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条件。
3、此次户籍改革有何突破?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落户门槛,全面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有证即可落户、购房即可落户、租房即可落户、就业即可落户、就学即可落户。
此次改革力度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一是有证即可落户,不设年龄限制。
增设学历落户,与西安、淄博规定相比,取消了年龄限制。
二是申请在济宁市市区落户的,取消参加当地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时间限制。
三是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落户到学校集体户,不设时间限制。
四是市外人员申请在城区落户的,取消需同时具备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条件限制,满足其一,即可落户。
五是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可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在社区集体户上落户。
六是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可凭营业执照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七是办理时限压缩到最短。
市外迁入的,由原来5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发放准迁证,市内迁移的当场办结发放户口簿。
4、此次改革主要为哪些群众落户我市提供了便利?包括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在校生。
公安部户口新政策出台
公安部户口新政策出台年户籍改革最新政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会议指出,两年多来,一系列重大政策密集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
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之别不复存在。
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完善,各地普遍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门槛,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制度性难题逐步破解,“人地钱”挂钩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三权”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重点领域配套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居住证制度加快落地。
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2%。
实施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以来,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500余万张,年又有143.5万的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
有的地方设置不合理门槛,落户手续繁琐户籍制度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黄明在会议上透露,当前,社会上仍存在一些模糊片面的认识,有的地方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对政策要求把握不准确、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甚至出现偏差,有的地方设置不合理的门槛,落户手续繁琐、群众办理落户不方便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认真解决。
黄明强调,当前户籍制度改革正处于政策落地的关键期,要以科学的态度、强烈的担当、严谨的作风抓推进落实,确保改革落准落细落实。
公安部表示,要坚持实事求是统计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对落户的每一个人都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统计工作真实准确。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相关落户政策和规定,对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坚决清理纠正,进一步简化群众办理落户的手续,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此外,要建立改革任务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改革督察工作,对改革进展情况定期评估,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执行有力、改革的效果充分展现。
公安部和各省(区、市)公安厅局下半年要继续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户籍制度改革专项督察,对各地清理落户政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2022山东户口新政策
2022山东户口新政策2022山东户口新政策山东省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出台《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内基建资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
去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2—2022年)》,提出到2022年,努力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的目标。
《方案》明确,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等。
此外,财政转移支付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我省目前在有些领域已有探索。
2022年我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增量资金42.45亿元的分配,首次将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应增加外来人口较多地区的标准支出需求和外来学生较多地区的教育支出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全覆盖。
《方案》起草人员告诉记者,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是《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的;而“预算内基建资金”挂钩,则是创新内容。
记者获悉,这部分资金由发改部门负责。
“"三挂钩"对提高外来人口多的市、县的公共服务能力是有益的。
但是推进城镇化,不能单纯依赖政府,财政资金是有限的。
必须建立机制引进社会资金,发挥市场作用。
”省财政厅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
《方案》还要求,各市要年底前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
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地落户标准,济南、青岛要全面放开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大学专科、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目前,我省已有13市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济南、德州、威海、枣庄四市还没有出台。
就业保障方面,提出每年对48.5万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16.5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
2024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
2024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
2024年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是指在2024年实施的有关户籍管理的新规定。
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可能的一些方面的变化:
1. 户籍迁移政策:可能会有更加宽松的户籍迁移政策,允许更多的人口在城市间迁移,促进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
2. 城市落户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可能会简化落户程序和条件,帮助外来人口在城市中获得合法身份和权益。
3. 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可能会加强城市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提高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公共服务水平。
4. 子女落户政策:可能会对户籍非城市的人员的子女提供更多的就学和就业机会,减少子女落户城市的难度。
5.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能会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保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并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等创新机制。
这些都只是可能的变化,具体规定还需要根据当时的国家政策和需求来制定。
第 1 页共 1 页。
山东户口迁入新政策
篇一:《济南-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办理机构派出所办理地点派出所办理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05]32号)办理期限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办理所需证件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于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⑤《独生子女证》(仅限于独生子女投靠父母)服务对象分类个人,本国公民申报范围适用于市外(含章丘市、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迁入本市市区“亲属投靠”落户申报条件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且拥有房屋使用权。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办理流程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咨询电话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79 长清分局:85086582 高新分局:88871253收费标准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31号)户口准迁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户籍证明每张5元篇二:《山东户籍政策》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滨政办发〔2004〕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市公安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最新山东入户口新政策及户籍制度
改革新政出台
2018年最新山东入户口新政策及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出台
山东省山东户口迁移政策手续,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划分
人口大省山东,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划分,记者19日从省公安厅获悉,这个省将大大放宽落户条件,允许人才户口城乡之间自由流动。
山东省公安厅户政处处长张广桐介绍说,多年来,山东省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持续不断的调整和改革。
截至2002年底,全省非农业人口达到了2634.1万人,占总人口的29%,比1994年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
但是,现行户籍制度仍然与发展的形势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户籍管理的二元结构,由此衍生的城乡人口之间身份不平等、享受政策不平等的矛盾依然存在。
为此,山东省出台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从3个方面加大了改革力度。
首先是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农村人口在
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后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不得对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设置任何限制或附加条件。
其次是放宽落户条件,增强大中城市发展活力。
公民为城市招商引资达到一定数额或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纳税达到一定年限或数额的,招商引资、投资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落户。
同时,具有学历或专业人才,甚至是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所规定年限且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人员,以及通过合法方式获得住宅,并取得房产证书的公民,对其本人及亲属都降低了落户条件。
第三,实行人才户口城乡自由流动政策。
城市各类中高级科技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愿到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其户口既可保留在原城市,也可迁往工作地区,并可以再由工作地区迁回原居住城市。
凡属山东省引进的人才,到山东工作而不在山东落户的,发给《山东省外来人才居住证》,凭证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同时,取消投靠人员户口迁移条件限制。
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年龄、婚龄的限制。
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
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张广桐介绍,这次出台的意见还要求山东省各地、各部门搞好相关政策之间的衔接,将国家对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实施相应政策的依据,由目前的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划分,尽快统一到以居民是否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承包土地,或长期从事林牧渔业等生产)来划分,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相关阅读:山东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怎样改变小明和他小伙伴的生活
小明:去年从老家潍坊考入了位于济南的某大学,按照政府出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到他毕业时,若想落户在济南,就不会有这么多限制了。
小明的同乡小波:毕业后留在章丘工作,租住了一套房子,把老家的女友小红接来结了婚。
根据改革意见,他和妻子和孩子也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了。
小明的堂哥大明:从老家去了淄博市区工作。
他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工作也很稳定,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
根据改革意见,他也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仅如此,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也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高校毕业生想落户济南,今后将更容易。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敲定我省户改大盘。
其中明确提出,济南、青岛将全面放开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落户限制,并不断提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在县域突破方面,我省明确,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含济南、青岛所辖县、市)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这也意味着,只要是在济南下辖县(市)有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一起生活的“另一半”、父母就可随自己在当地落户。
在市域放开方面,我省明确,设区市(不含济南、青岛)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就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
户口;本市以外人员,在本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我省还明确提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面积、金额限制。
济青两市的落户条件,将如何确定?我省明确,济南、青岛两市将全面放开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而且,济青两市还将探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制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标准。
此外,济南会适当放宽引进人才、经商纳税落户条件,取消调动、复员安置落户附加条件限制,推进城中村、新农村社区人口整建制转移,放宽市内户口迁移政策,引导农村转移人口整建制就地、就近到新农村社区落户。
不能把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意见中要求,加快区域中心城市特别是“一市一区”等规模偏小设区市行政区划调整,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县实施撤县设市,探索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同时,还将稳步推进撤乡设镇、撤镇(乡)设街道,加快“村改居”步伐,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山东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规定。
而且,还将把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生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并对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继续保留5年的生育政策调节过渡期。
同时,山东还会发力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而且,我省还强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在完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适时开展试点探索,实现有序推进。
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济南毕业生落户门槛一直在降
梳理近几年来济南的户籍制度变化进程,不难发现,毕业生落户济南的门槛一直在不断降低。
时间回到2007年,济南颁布实施了《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收落户实施细则》,明确、中专学历毕业生,只要在济落实就业单位并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聘用期达到规定期限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就可办理接收手续。
到了2009年,市公安局又出台相关规定,再一次降低毕业生落户的“门槛”,取消了毕业生落户和专科学历职工调动落户均必须工作满3年的限制,使专科毕业生落户济南不再有工作年限的限制。
同时,还放宽了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条件和中专学历职工调动落户年限,由原来的“满5年”调整为“满3年”。
山东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居全国第10位
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5%,居全国第14位。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2.97%,居全国第10位。
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0.8个百分点,表明还有相当数量居住生活在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处于“半市民化”状态。
根据山东省确定的目标,今年城镇化质量将进一步提升,全省人口和户籍城镇化率分别提高1.3、0.9个百分点,达到55%、
43.8%左右。
做户籍制度改革先行者
昨前两天,由省政协副主席汤黎路带领的省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专项督察组在甬督察,充分肯定我市认识清晰、态度坚决、举措有力、分寸恰当,积极稳妥地顺利推进了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来甬督察的还有省政协常委、经济委主任陈正兴。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奕君汇报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市政协副主席陈炳水和秘书长黄士力陪同督察。
宁波现有户籍人口587万、登记在册流动人口424万,常住人口783万,人口规模居全省第三。
去年底慈溪市已完成户籍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全市各地正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这项改革。
到今年9月30日,全市将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汤黎路在督察中强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今后,宁波要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改革,认真研究人口管理服务方式的转变,逐步改变依附在人口管理上的不平等、不一致、不合适的规定和做法,释放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要做好摸清底数这项基础性工作,明确改革对象的范畴,算算经济账、政治账,进一步把这项改革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坚持量力而行、把握分寸。
要认真梳理现有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有助于推进改革的新办法、新措施,补短板、强优势,做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先行者。